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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魁星之王的身份

作者:拉风熊猫Luck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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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雨之中,我与叶子暄从福塔走向工厂。

    小黑其实也很另类,这一点我非常喜欢,那就是它不怕水,不管是大水小水还是什么水,它都不怕,完全不像我小时候养的一只黄色的虎皮猫,怕水怕的要死。

    因此不论雨怎么淋,它都无所谓。

    虽然这一次不但抓到了完颜金汤,而且同时将李广与大贞子一起消灭,但是叶子暄却并无喜色,反而却心事重重,一直沉默。

    “叶兄,得胜了,还不高兴吗?你不是怪我不帮忙吧?”我打破寂静。

    叶子暄开口说:“没,如果你帮忙,可能会影响我们发挥,其实我也真的很怕你冲出来,那样的话,很可能我就招架不住李广。”

    然后他又反问道:“不过,你在塔顶上到底看清李广是怎么进入大贞子体内的吗?”

    我点了点头:“确实已看清,是李广变尸卵喂了大贞子。”

    叶子暄却摇摇头说:“其实是李广吃掉了大贞子。”

    “我不太明白。”

    “一般来说,自然界中对于吃掉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是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以食物链下方的动物为食,比如老虎听掉狼,那么这就叫吃掉。当然,狼也可以吃掉老虎,不过,一般强者吃掉弱者的机会大些,但还有一种情况的吃掉,就是寄生,比如这只狼死掉,不是被老虎杀死,而是他在喝水时,喝进了水蛭,然后水蛭进入他的体内,以吸血为生,最后狼也会被“吃”掉。

    尸卵的本质就是一种小虫,这种小虫是什么虫,估计只有李广知道,他与我对招,如果到天明,我真的未必是他的对手,他真正的对手就是魁星之王,不过他未必能打过魁星之王,

    他一方面想要胜魁星之王,另外一方面又想要抓到完颜金汤,这时他的选择就是与大贞子合二为一,不过他把自己化为尸卵,还与那些从普通魂魄中出现的尸卵有些不同,那就是他并不是喂大贞子,而是将大贞子吃掉——以寄生的形式。

    魁星之王的能力今天让我开了眼界,他可以运行五行之气,这个本身就像能打通任督二脉一样,运行大小周天一样,是很多得道之人的梦想,那只癞蛤蟆也没有这个本事,所以他听到你能运行大小周天,也会害怕。

    魁星之王的金木水火土运行一周,如此玄幻,其实比小周天还要厉害一些,李广既然作为寄生的形式存在,那么魁星之王吸收了他……后果难料。”

    “你是怕魁星之王最后变成李广?”

    叶子暄点了点头:“最可怕的敌人不是面对面,而是在你的身体内部,就像人面对一只恶狗一样,恶狗并不可怕,但是狂犬病却非常可怕,一但病毒在身体内侵入大脑,必死无疑。如果先前李广的实体是恶狗,那么现在李广与大贞子合体后,被魁星之王吸入体内,便是狂犬病毒。”

    “魁星之王不知道吗?”听到这里,我非常惊讶。

    “在那个时间,他未必能想那么多,我也是刚刚才想起的。”

    我顿时也担心了起来,如果魁星之王真的被李广寄生,那么魁星之王就真的可能变成李广。

    魁星之王的**,李广的魂魄,这个组合,恐怕完全可以想秒杀谁就秒杀,彻底杜绝了能够从他们面前逃走的现像。

    “那,我们要不要提醒一下魁星之王?”

    “不用,我们能想起来,他也能想起来。”

    “那有没有有补救措施?”

    “这个不清楚。”叶子暄说:“但愿魁星之王能够与寄生的李广斗争到底,不过这就要看他自己本身的运气与能力了,哎……”

    “魁星之王那么厉害,一定会吉人天相的。”我虽然嘴上这样说,但心中并没底,未来的变数,越来越多了。

    “不过,这次李广的出现至少证明了一点,那就是他没有偷走鲁班尺。”我又说道:“否则他一亮鲁班尺,又是一个变数。”

    叶子暄点了点头:“虽然不是他,但又会是谁呢?如果真的是它自己飞走的,那就更麻烦了,不论落到谁的手中都不妙,好人变坏,坏人更坏。”

    我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小黑湿璐璐的脑袋,如果它能说话该多好,就算不会说话,能再让我感应它内心多好?可是只有等第六条尾巴出现了。

    回到厂区,刷卡回到宿舍前。

    站在栏杆之前,我用手眼看着这些坟场中的阴魂,说:“你们以后再也不会受到尸卵的折磨了。因为折磨你们的人,也为自己种下了报应,他让自己变成了尸卵。”

    安慰这些灵魂之后,我突然感觉,其实我也是在自己欺骗自己,因为他虽然变成了尸卵,但并不代表,这一切到此为止,甚至将来会更加危害苍生。

    我甚至在想,如果我有机器猫的时光机该多好,那样的话我应该回去,阻止李广吞掉那些粉末。

    不过时光不能倒流,人生不能后悔,也只能走一步是一步了。

    我们回到屋中,已经是十一点多了,土豆还没有睡。

    看到我们回来,土豆非常高兴说:“看到你们真是太好了,我想前一段牛子的伙计变成那特种样子,我就有些害怕。”

    我笑了笑:“嗯,早点睡,就不会想太多了。”

    其实,新东已灭,李广已平——至少从表面上来说,是已平,剩下的就是魁星之王与他作斗争了。

    他与大贞子合体,精神力量应该非常强大,如果如侵到魁星之王的脑子,那么李广就成功的借尸还魂了。

    我们现在在呆这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下一步就是幽冥灵珠,因为魁星之王已经去抓武则天,这样二皮脸应该会更快抓到武则天,那么姣儿也会更危险。

    想到这里,我于是问叶子暄:“我们何时离开?”

    听我说离开,土豆不禁问:“你要离开这里吗?”

    叶子暄说:“没错,我们可能很快就会离开。”

    “你们不是干的好好的吗,怎么说走就走呢?不是新东堂的找你们麻烦了吧?”

    “不是,我倒不怕这个,以后新东堂也不会找你们麻烦了,只是我觉的我不太适合在这里做,我更适合去外面闯荡。”

    土豆说:“其实你们真的很幸运,如果从门口招进来,就是一普通工人,来这里就是抬钢板,拿板手的,而你们一进来就是仓管,然后接着就是那个领班出事,你马上就做领班,我知道你们的水平,也不奇怪,别人非常羡慕的机会,你们就这样轻易的放弃吗?”

    “我们另有出路。”我又重复了一遍。

    土豆说:“也罢,你们不像我,我没什么技术,啥也不会干,我熬了几年,终于当领班了,你们有本事,我也不多劝你们了——不过你们离开是想怎么离,辞工还是自离?

    “怎么说?”

    “辞工的话,明天去你们文员那里,领一张辞工单,就像请假条一样,有名字,工号,部门,辞工原因,被各经领导审批后,你们就可以上交厂证,结工资走人了,不过时间久一点。自离的话,就是没有任何手续,你们现在就可以离开,当然是没有工资的,优点就是不用上交厂证,以及很迅速。”

    “这样看来,还是辞工比较好。”我说。

    第二天上午。

    我打电话问了一下燕熙,问一下辞工的事。

    燕熙也没有问为什么只说可以,只要你们的辞工书由车间转到我这里,我签个字,你们就正式与工厂脱离关系了。

    这时,我把心中掩盖很久的问题顺便说了出来:“你知道王魁有什么重要特征吗?”

    “王魁?”她想了想说:“你知道包拯吗?”

    “知道,包公府我还去玩过呢。”

    “包拯的眉头上有一个月牙标记,而王魁的脑后有一个月牙标记,不过这东西一直被他的头发盖着,所以平时根本就发现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奇怪,就是后来活过来的王魅有脑后没有月牙。我给我自己的理由,是他活过来后,发生了变化吧。”

    听到这里,我不禁感觉奇怪,如果说王魁死而复生之后,头发变白,这个还好理解,但是月牙消失,这个却不好理解。

    不过,我也没什么好的想法,便与燕熙告别,然后又打电话给叶子暄,问:“王魁的脑后有一个月牙标志,你知道吗?”

    叶子暄顿了一下:“知道,怎么了?”

    “燕熙说,死而复生之后的没有。”

    叶子暄愣了一下,说:“这个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呢?难道说,那个王魁是一个假冒货?”

    “魁星之王与王魁如此之相,我曾经问过他与王魁什么关系,我想过他是善恶两面,但如今听了燕熙的话,才知道其实并不相同。但如果是假冒的,那么又回到我一开始的疑问,魁星之王知道他存在而不杀他,最后拿他的心(尸丹),难道他是想让这个冒牌货吃了众多的尸丹,而后再杀他,为他提升力量?”我说到这里,突然感觉,这家伙比叶子暄的身世还要神秘:“那么,那个冒牌货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