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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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穆子谦,在深圳这个瞬息万变的城市,像一对普通情侣一样,过起了同居生活。
每天我都早早起床,给他做早餐。
他喜欢喝粥,喜欢吃玉米馒头。
粥我用小小的砂锅慢慢的熬,熬到浓稠细腻,入口即化。馒头开始是不会做的,但是只要有心,有什么学不会的呢?我买了早餐食谱,他上班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反复的练,开始做的馒头很硬,咬的时候简直牙疼,我费力的咽着那些石头一样的馒头,太难吃,难吃得恨不能流泪。不过,很多次后,馒头渐渐松软鲜香,竟比外面卖的还略剩一筹。
除了馒头,我还学会做煎饼、蛋糕、面包,简直无所不能。我说了我是有厨房天赋的,而穆子谦,他大概是半个厨房白痴,色香味三样除了色发挥超常时能勉强打个优之外,其他的香和味,及格都是困难。
穆子谦的公司离住处不远,每天中午我做好饭,都会用保温桶提着,给他送过去。他喜欢我给他送过去,刚推开事务所的门,前台的小妹就会甜甜的笑,目送我一步一步穿过那些格子间,走到穆子谦的办公室。我轻轻叩门,他从门后伸出手来,拉过我,我们在那大班桌旁,一起共进午餐。
他已经开始吃锅边素,也就是说,菜里面,是可以放肉的了。只是他不吃肉,总把肉挑给我,而我,总是把它们全部吃下去,哪怕很撑,也会吃下去,只因为那是穆子谦挑给我的。
有时下午我不回家,会窝在他的大班椅里,打盹,或者看小说。我听他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和客户聊案子,或者吩咐下属去做某个活,总有一种听不真切的感觉。穆子谦在我眼前忙碌着,触手可及的地方,我只要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他就会停下来,走到我的面前。
这样的感觉,真让人安心。
有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来着,小璟,或者是小珏,我总是记不清。那女孩有一双灵活的眼睛,有鲜润的红唇,而且总是笑着,笑得张扬而不怀好意。她是公司的一个员工,不知为什么,每次我留在办公室的时候,她总能有各色理由进来。先是讨好的叫一声穆总,若穆子谦冷着脸不理她,她则蹭到我的面前,笑得像个狐狸,问:“穆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啊?”或者说:“穆姐姐,你要不要我陪你出去走走。”
为什么又会想到狐狸?
我很少理这个女孩。自从到了深圳,我好像更不爱说话了,除了在面对穆子谦时,我是鲜活的,其他时候,大概死板得很。
穆子谦对那个女孩,总是没好生气,他会寒声问:你不要上班吗?你这次进来又有什么事?你什么时候改行做秘书了?……
每次他这样质问的时候,那女孩就会朝我吐吐舌头,或者挑挑眉,总之是很丰富的表情,然后无所谓的耸着肩退出去。
她对我很有兴趣。
而这兴趣的根源,大概还是穆子谦。
我偏头看电脑前认真打字的穆子谦,他脸色冷峻,眉皱得很紧,或许又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可是,即便是烦恼着的穆子谦,也是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的。
怪不得那个女孩子会感兴趣。
我从大班椅上下来,光着脚,走过柔软的地毯,来到穆子谦身后,我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怎么了?子秋。”穆子谦放下手里的活,眉头舒展开来。
“我发现你有爱慕者。”我笑着。
“我一直都有爱慕者啊,怎么,你吃醋了?”穆子谦嘴角也弯了起来。
吃醋了吗?我也不知道。很多年前的吃醋,是愤怒的,是想挑战他的神经的,可现在,我却如此平静。
大概是因为得到了,也不再有威胁了吧,所以放心了,连醋都懒得吃了。我如是想。
下班的时候,我们有时直接回家,有时去外面闲逛。不过,不管怎么安排,我一般都听他的,从来没有过异议。
好像一直都是我们两个人。
我们不需要有外人,渗入我们的世界。
地王大厦,穆子谦带我去过几次,在那高高的楼顶,俯视万家灯火,靠着身边这个男人的肩膀,好像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求仁得仁,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穆子谦只要有时间,都会陪着我。我也只要他陪着。就像小时候一样,我再次把自己龟缩到一个壳里,一个只有穆子谦进得来的壳里。
我开始养花,兰花、茉莉、月季……好养的不好养的,我都养。养得最多的,是一盆盆雏菊,因为穆子谦喜欢,我也喜欢。其实在深圳,雏菊并不好养,夏天太热,时间又长,容易长蚜虫,红蜘蛛。我在这花上面花的心力,比其他的花上都要多。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有时候,矫情、犹疑、贪心、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但是,这不妨碍我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肯努力的人,所以,养了一段时间花,我竟也对各种花的属性了如指掌。我几乎收纳了一年四季各个花期的花,在客厅的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花盆,穆子谦一起床,就习惯去看看,然后叫我:“子秋,你来看,月季今天又开了两朵。”或者感叹:“这三角梅怎么一年四季都这么艳啊。”
他是喜欢我养花的。一个安静的呆在家里的穆子秋,做饭、养花、看小说,哪怕他不在身边,也能打发时间,他喜欢我有事可做。
有一回,他带我去海边玩,我们沿着那长长的海岸线,骑了很久很久的自行车,天高云淡,空气里有湿润的海风,那天,我心情很好,笑得很欢,回来的路上,竟在车上睡着了。
穆子谦没有叫醒我,他背我上楼。虽然我刚伏到他背上,就已经醒过来了,但是,因为心情轻松,身子又累,便由着他背。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安心,我在那有节奏的脚步声里,居然又睡了过去。
待再睁开眼,却是被厨房里饭菜的香味挑逗的饿醒来的。我犹带着点朦胧的睡意,走到餐桌旁,看到桌上是西红柿蛋汤,红黄相间,煞是好看,便拿起汤勺尝了一口,然后冲着厨房里的人喊道:“小乔,你的汤又淡了。”
厨房里的人儿正端了一盘茄子出来,听到我这样喊,怔在了原地,他就那样看着我,几乎是一种悲凉的眼神。
我终于反应过来,惶恐的站起,差点带倒了椅子,我走到他面前,拖着他的一只手,几乎是语无伦次的解释:“子谦,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刚刚没有睡醒。哦,不,我是一时没注意。不,不,不,子谦,你别误会,我,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喊出他的名字。”
几乎是越解释越乱,越解释越无法说得清楚。
本来就是说不清楚的。
穆子谦大概也回过神来了,他微微笑着,笑得像平常那样好看,说:“傻瓜,快吃饭了,睡这么死,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扭头看一下壁钟,晚上九点多了,便摇着他的手,娇嗔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现在醒来不更好,吃现成的。”他笑狐扩得更大。
“那好,以后晚上你要是回来得早,我都要吃现成的。”我霸道的说。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味道淡,呃,不嫌味道不好。”穆子谦简直是从善如流。
而且,何止从善如流,他还言出必行。在后来的日子里,晚餐只要他没有应酬,都会早早归来下厨房,虽然他的手艺从来没见长过,但只要热情高涨就行了。他还是从前的那个穆子谦,又开始鼓捣各种各样的所谓大菜。我说我爱吃东坡肉,也爱喝黑鱼汤,他便总是做了我吃,当我守着那满满一盘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肉时,吃得直想流泪。
花椒放太多了的缘故。
就像当初分离时我们如此艰辛的隐忍,现在,我们能在一起了,便也如此用力的相爱,否则,便是辜负了这么多年等待的时光。
我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闪神,我以一种近乎变态的手法来惩罚这种闪神。比如那次,脱口而出小乔的名字,我便于第二天穆子谦上班之后,在自己的大腿内侧狠狠的扎了一针,扎得很深,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像一粒红色的珍珠。接着,那粒红色的珍珠破裂了,变成一道血痕,血痕越来越大,越来越长,终于是成了让人恶心的一大滩。
我看着那一大滩血迹,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待血终于凝固了,我又把那血痂擦掉,于是,会有一粒新的红色的珍珠冒出来,会有一道新的血痕,会有一滩新的血迹,会结成一个新的血痂。
有时,我会把这个动作,重复好几次。
我本是一个死板又无趣的人,可这样做的时候,我竟有种兴致盎然的感觉。
一个动摇了爱的信仰的穆子秋,是不是很该死!
真的该死!
我厌恶至极。
我和穆子谦,在深圳这个瞬息万变的城市,像一对普通情侣一样,过起了同居生活。
每天我都早早起床,给他做早餐。
他喜欢喝粥,喜欢吃玉米馒头。
粥我用小小的砂锅慢慢的熬,熬到浓稠细腻,入口即化。馒头开始是不会做的,但是只要有心,有什么学不会的呢?我买了早餐食谱,他上班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反复的练,开始做的馒头很硬,咬的时候简直牙疼,我费力的咽着那些石头一样的馒头,太难吃,难吃得恨不能流泪。不过,很多次后,馒头渐渐松软鲜香,竟比外面卖的还略剩一筹。
除了馒头,我还学会做煎饼、蛋糕、面包,简直无所不能。我说了我是有厨房天赋的,而穆子谦,他大概是半个厨房白痴,色香味三样除了色发挥超常时能勉强打个优之外,其他的香和味,及格都是困难。
穆子谦的公司离住处不远,每天中午我做好饭,都会用保温桶提着,给他送过去。他喜欢我给他送过去,刚推开事务所的门,前台的小妹就会甜甜的笑,目送我一步一步穿过那些格子间,走到穆子谦的办公室。我轻轻叩门,他从门后伸出手来,拉过我,我们在那大班桌旁,一起共进午餐。
他已经开始吃锅边素,也就是说,菜里面,是可以放肉的了。只是他不吃肉,总把肉挑给我,而我,总是把它们全部吃下去,哪怕很撑,也会吃下去,只因为那是穆子谦挑给我的。
有时下午我不回家,会窝在他的大班椅里,打盹,或者看小说。我听他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和客户聊案子,或者吩咐下属去做某个活,总有一种听不真切的感觉。穆子谦在我眼前忙碌着,触手可及的地方,我只要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他就会停下来,走到我的面前。
这样的感觉,真让人安心。
有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来着,小璟,或者是小珏,我总是记不清。那女孩有一双灵活的眼睛,有鲜润的红唇,而且总是笑着,笑得张扬而不怀好意。她是公司的一个员工,不知为什么,每次我留在办公室的时候,她总能有各色理由进来。先是讨好的叫一声穆总,若穆子谦冷着脸不理她,她则蹭到我的面前,笑得像个狐狸,问:“穆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啊?”或者说:“穆姐姐,你要不要我陪你出去走走。”
为什么又会想到狐狸?
我很少理这个女孩。自从到了深圳,我好像更不爱说话了,除了在面对穆子谦时,我是鲜活的,其他时候,大概死板得很。
穆子谦对那个女孩,总是没好生气,他会寒声问:你不要上班吗?你这次进来又有什么事?你什么时候改行做秘书了?……
每次他这样质问的时候,那女孩就会朝我吐吐舌头,或者挑挑眉,总之是很丰富的表情,然后无所谓的耸着肩退出去。
她对我很有兴趣。
而这兴趣的根源,大概还是穆子谦。
我偏头看电脑前认真打字的穆子谦,他脸色冷峻,眉皱得很紧,或许又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可是,即便是烦恼着的穆子谦,也是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的。
怪不得那个女孩子会感兴趣。
我从大班椅上下来,光着脚,走过柔软的地毯,来到穆子谦身后,我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怎么了?子秋。”穆子谦放下手里的活,眉头舒展开来。
“我发现你有爱慕者。”我笑着。
“我一直都有爱慕者啊,怎么,你吃醋了?”穆子谦嘴角也弯了起来。
吃醋了吗?我也不知道。很多年前的吃醋,是愤怒的,是想挑战他的神经的,可现在,我却如此平静。
大概是因为得到了,也不再有威胁了吧,所以放心了,连醋都懒得吃了。我如是想。
下班的时候,我们有时直接回家,有时去外面闲逛。不过,不管怎么安排,我一般都听他的,从来没有过异议。
好像一直都是我们两个人。
我们不需要有外人,渗入我们的世界。
地王大厦,穆子谦带我去过几次,在那高高的楼顶,俯视万家灯火,靠着身边这个男人的肩膀,好像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求仁得仁,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穆子谦只要有时间,都会陪着我。我也只要他陪着。就像小时候一样,我再次把自己龟缩到一个壳里,一个只有穆子谦进得来的壳里。
我开始养花,兰花、茉莉、月季……好养的不好养的,我都养。养得最多的,是一盆盆雏菊,因为穆子谦喜欢,我也喜欢。其实在深圳,雏菊并不好养,夏天太热,时间又长,容易长蚜虫,红蜘蛛。我在这花上面花的心力,比其他的花上都要多。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有时候,矫情、犹疑、贪心、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但是,这不妨碍我是一个认真的人,一个肯努力的人,所以,养了一段时间花,我竟也对各种花的属性了如指掌。我几乎收纳了一年四季各个花期的花,在客厅的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花盆,穆子谦一起床,就习惯去看看,然后叫我:“子秋,你来看,月季今天又开了两朵。”或者感叹:“这三角梅怎么一年四季都这么艳啊。”
他是喜欢我养花的。一个安静的呆在家里的穆子秋,做饭、养花、看小说,哪怕他不在身边,也能打发时间,他喜欢我有事可做。
有一回,他带我去海边玩,我们沿着那长长的海岸线,骑了很久很久的自行车,天高云淡,空气里有湿润的海风,那天,我心情很好,笑得很欢,回来的路上,竟在车上睡着了。
穆子谦没有叫醒我,他背我上楼。虽然我刚伏到他背上,就已经醒过来了,但是,因为心情轻松,身子又累,便由着他背。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安心,我在那有节奏的脚步声里,居然又睡了过去。
待再睁开眼,却是被厨房里饭菜的香味挑逗的饿醒来的。我犹带着点朦胧的睡意,走到餐桌旁,看到桌上是西红柿蛋汤,红黄相间,煞是好看,便拿起汤勺尝了一口,然后冲着厨房里的人喊道:“小乔,你的汤又淡了。”
厨房里的人儿正端了一盘茄子出来,听到我这样喊,怔在了原地,他就那样看着我,几乎是一种悲凉的眼神。
我终于反应过来,惶恐的站起,差点带倒了椅子,我走到他面前,拖着他的一只手,几乎是语无伦次的解释:“子谦,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刚刚没有睡醒。哦,不,我是一时没注意。不,不,不,子谦,你别误会,我,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喊出他的名字。”
几乎是越解释越乱,越解释越无法说得清楚。
本来就是说不清楚的。
穆子谦大概也回过神来了,他微微笑着,笑得像平常那样好看,说:“傻瓜,快吃饭了,睡这么死,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我扭头看一下壁钟,晚上九点多了,便摇着他的手,娇嗔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现在醒来不更好,吃现成的。”他笑狐扩得更大。
“那好,以后晚上你要是回来得早,我都要吃现成的。”我霸道的说。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味道淡,呃,不嫌味道不好。”穆子谦简直是从善如流。
而且,何止从善如流,他还言出必行。在后来的日子里,晚餐只要他没有应酬,都会早早归来下厨房,虽然他的手艺从来没见长过,但只要热情高涨就行了。他还是从前的那个穆子谦,又开始鼓捣各种各样的所谓大菜。我说我爱吃东坡肉,也爱喝黑鱼汤,他便总是做了我吃,当我守着那满满一盘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肉时,吃得直想流泪。
花椒放太多了的缘故。
就像当初分离时我们如此艰辛的隐忍,现在,我们能在一起了,便也如此用力的相爱,否则,便是辜负了这么多年等待的时光。
我不容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闪神,我以一种近乎变态的手法来惩罚这种闪神。比如那次,脱口而出小乔的名字,我便于第二天穆子谦上班之后,在自己的大腿内侧狠狠的扎了一针,扎得很深,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像一粒红色的珍珠。接着,那粒红色的珍珠破裂了,变成一道血痕,血痕越来越大,越来越长,终于是成了让人恶心的一大滩。
我看着那一大滩血迹,心里有种变态的快感。
待血终于凝固了,我又把那血痂擦掉,于是,会有一粒新的红色的珍珠冒出来,会有一道新的血痕,会有一滩新的血迹,会结成一个新的血痂。
有时,我会把这个动作,重复好几次。
我本是一个死板又无趣的人,可这样做的时候,我竟有种兴致盎然的感觉。
一个动摇了爱的信仰的穆子秋,是不是很该死!
真的该死!
我厌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