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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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开着这辆粉色的甲壳虫招摇过市,站在QL前坪等车龙总和阿玉都大跌眼镜,只有秦朗波澜不惊地对他们说:“我的车已经来了,龙总,请。”
“秦总的爱好还真是捉摸不透啊!”阿玉尴尬地笑笑,对坐在驾驶座上的我挥了挥手。
这一刻,我恨不得把自己头埋进方向盘里,与方向盘合二为一,永远不要抬起来。
坐在副驾驶的秦朗正襟危坐,与这辆车简直两个画风。我捉摸不透,脚下的油门不由自主地越加越大。
大到一言不发的秦朗拍拍我的手,“善意”提醒我说:“这辆车所有的资料都是和你有关的。”
“什么意思?”我猛地一转方向盘,避免了和前面那辆车相撞。
“这辆车是在你名下的。”
秦朗皱了皱眉头,感觉到生命受了威胁的他无可奈何地抓紧了身上的安全带。
毕竟,根据一项可靠的研究调查表明,副驾驶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车座。
我大脑一短路,脱口而出:“哪个我?”
“陆曼。”见我车速慢了下来,秦朗松了一口气。
“我不需要。我......”
见我又要义正言辞的拒绝,秦朗赶忙打断我的话,说清楚事情的原委:“难道你开车违章,还指望我给你擦屁股吗?”
原来是不想自己背锅啊。
我心里冷笑,但有一件事你是解释不了的吧?
“既然这样,秦总为什么要买一辆粉色的甲壳虫?”
我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一眼秦朗,我倒要看看他这次怎么说!
“我之前问青城,他帮我买的。”
秦朗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样啊。”
我悻悻地点点头,目视前方想要专心致志地开车,却怎么也做不到。
“是不是有些失望?”
这算是调戏吧?可从秦朗口中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像是在取笑。
“我有什么好失望的。”我假装轻松地笑了笑,看着窗外别具一格的建筑物,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秦总,到了。”
“嗯。”秦朗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丝毫没有下车的意思。
我解开安全带,见他这样,脑子一抽,又开始嘴贱:“秦总为什么不走?”
“我那天问青城,说如果我要送你一辆车,送什么车你会开心。他说甲壳虫,因为女孩子都喜欢甲壳虫。后来出去买车的时候瞧见了这辆车,就顺手买了。这车留在我这儿也没有用,反正都是给你买的,拿着就好。”
说完,秦朗理了理身上的西装,像个没事人一样走了出去,留我一个人在车里凌乱。
秦朗,这个一天三顿基本上都是在高级餐厅或者自己动手结局的人,请客吃饭自然也是在南阳市最高端的酒店里。
周六,对于生意人来说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走进这家餐厅,随处可见在谈生意的人。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比你有钱的人还比你勤奋,最重要的是人家加班从来不抱怨。
自打走进这家餐厅开始,我心底那点不爽立马烟消云散,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
四个人的小包厢,没有奢华的西餐,面前只有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
南阳市的火锅虽然比不上成都重庆,但在周围的县市里,都是出了名的。
一半乳白色,一半亮红色刚好拼成了一个圆的鸳鸯锅,无论是从形状上还是名称上都赋予了美好的寓意。
虽然开动的时候,除了阿玉之外,几乎没有人吃那清汤里的东西。
“小路,我可真是羡慕你。年轻就是好,这么吃辣椒也不长痘。”
阿玉端起面前装着白酒的高脚杯,笑盈盈地看着我。
昨晚上先入为主的牛栏山自然和这杯中的汾酒不能比,可终究一脉相承。闻着自己杯中的白酒味,我已经开始晕眩。
但这位漂亮大方的小姐姐好像很喜欢我,作为东道主,这杯酒不喝也得喝。
我笑了笑,和她碰了杯之后说:“您过奖了,我不是不长痘,只是恰好这几天不长罢了。”
女人这一辈子不是在减肥就是在抗痘,工作之余的时间除了要完成这两项终身大事之外,还要读两本书充实自己为了以后在合适的场合装逼。
所以说,新时代的女性压力山大。
“可我看你的皮肤还是很好,你在用什么护肤品?”
阿玉拉着我的手小声讨论,却把两位男士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我暗暗思忖,大概这就是阿玉的过人之处吧。在台面上展现自己巾帼不让须眉的实力,在台面下又尽情展示自己小女人的魅力。
这样的女人,大概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喜欢的吧!
在两位异性饶有兴致的目光之下,我有些尴尬:“这我还得回去看看,要是您有空的话,明天晚上下班之后我们可以去逛街。”
“好啊!”阿玉一口答应下来:“我特别想和你们年轻人逛街。”
我笑笑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下意识地拿起面前的酒杯喝一口掩饰尴尬,却全然忘了这杯中装的是五十度的白酒。
进退两难,脸颊通红,只能硬着头皮吞下了。
在我的余光里,坐在我身边的秦先生抽动着嘴角,似乎在忍笑。
“小路啊,我这两天来南阳还有许多老朋友要见。阿玉向来不喜欢这些应酬,要是她叫你出来逛街小聚,还希望你多多包容。这杯酒我敬你。”
我还没从自己那“意外惊喜”中晃过神来,面前又是一杯不能拒绝的白酒。
罢了罢了,也不差这点了。
我拿起酒杯,笑了笑说:“龙总言重了,阿玉姐看得上我是我的荣幸,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一杯酒刚喝到一般,一只手就把酒杯从我的嘴边移开。
我疑惑地看着秦朗,他却自然而然地把酒杯从我的身边移走,对龙总说:“这杯酒我替她喝了。”
龙总挑挑眉,一脸微笑地看着我们,没有拒绝。
喝到最后的结果是,喝醉的阿玉和龙总相亲相爱的回到附近的酒店休息,而我和秦朗两个人站在饭店门口思考着今晚上如何回去的问题。
“秦总,要不我帮您叫代驾吧。”我拿起手机,从包里把钥匙翻出来。
“那你呢?”
秦朗盯着我问。
我想了想,说:“我打车回去,不是很远。”
“好,那我先给你叫车。”秦朗把钥匙从我手中拿走,推着我走到马路边上,挥挥手,一辆空车就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
“到了给我打电话。”
秦朗替我关上门,对我千叮万嘱。
车很快就开到小区门口,付了钱,刚准备给秦朗回电话的我忽然意识到,我凭什么给他回电话啊!
下班时间,他以为他是谁啊!
念到这里,我感觉自己领悟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生哲理,昂首挺胸,大踏步地往前走去。
可是没走两步,望着黑漆漆的单元楼,我只觉得后背发凉。
“秦总,要不我帮你叫代驾吧......”
脑海中忽然一闪而过那车钥匙的情景,我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我交给秦朗的车钥匙,不仅仅只有车钥匙,还有我家的门钥匙啊!
看着漆黑的房间,我感觉到了自己人生一片昏暗。
身体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我凭借着本能找到了路边的长椅,抱着包坐了下去,不知怎么的就在这长椅上睡着了。
叫醒我的,是半夜作妖的凉风,还有震耳欲聋的手机铃声。
“喂?”
瑟瑟发抖的我把自己缩成了一个小团子,才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来。
电话那头是秦朗焦急的声音,一个劲地在问:“你现在在哪儿?”
“我...我在我家楼下,我没有钥匙!”
我使劲全身力气说完这句话,然后惊天动地地咳嗽了起来。小区楼道里的灯,都亮了好几个。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额头,完蛋了,我竟然发烧了。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第270章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开着这辆粉色的甲壳虫招摇过市,站在QL前坪等车龙总和阿玉都大跌眼镜,只有秦朗波澜不惊地对他们说:“我的车已经来了,龙总,请。”
“秦总的爱好还真是捉摸不透啊!”阿玉尴尬地笑笑,对坐在驾驶座上的我挥了挥手。
这一刻,我恨不得把自己头埋进方向盘里,与方向盘合二为一,永远不要抬起来。
坐在副驾驶的秦朗正襟危坐,与这辆车简直两个画风。我捉摸不透,脚下的油门不由自主地越加越大。
大到一言不发的秦朗拍拍我的手,“善意”提醒我说:“这辆车所有的资料都是和你有关的。”
“什么意思?”我猛地一转方向盘,避免了和前面那辆车相撞。
“这辆车是在你名下的。”
秦朗皱了皱眉头,感觉到生命受了威胁的他无可奈何地抓紧了身上的安全带。
毕竟,根据一项可靠的研究调查表明,副驾驶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车座。
我大脑一短路,脱口而出:“哪个我?”
“陆曼。”见我车速慢了下来,秦朗松了一口气。
“我不需要。我......”
见我又要义正言辞的拒绝,秦朗赶忙打断我的话,说清楚事情的原委:“难道你开车违章,还指望我给你擦屁股吗?”
原来是不想自己背锅啊。
我心里冷笑,但有一件事你是解释不了的吧?
“既然这样,秦总为什么要买一辆粉色的甲壳虫?”
我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一眼秦朗,我倒要看看他这次怎么说!
“我之前问青城,他帮我买的。”
秦朗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样啊。”
我悻悻地点点头,目视前方想要专心致志地开车,却怎么也做不到。
“是不是有些失望?”
这算是调戏吧?可从秦朗口中说出来,怎么听怎么像是在取笑。
“我有什么好失望的。”我假装轻松地笑了笑,看着窗外别具一格的建筑物,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秦总,到了。”
“嗯。”秦朗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丝毫没有下车的意思。
我解开安全带,见他这样,脑子一抽,又开始嘴贱:“秦总为什么不走?”
“我那天问青城,说如果我要送你一辆车,送什么车你会开心。他说甲壳虫,因为女孩子都喜欢甲壳虫。后来出去买车的时候瞧见了这辆车,就顺手买了。这车留在我这儿也没有用,反正都是给你买的,拿着就好。”
说完,秦朗理了理身上的西装,像个没事人一样走了出去,留我一个人在车里凌乱。
秦朗,这个一天三顿基本上都是在高级餐厅或者自己动手结局的人,请客吃饭自然也是在南阳市最高端的酒店里。
周六,对于生意人来说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走进这家餐厅,随处可见在谈生意的人。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比你有钱的人还比你勤奋,最重要的是人家加班从来不抱怨。
自打走进这家餐厅开始,我心底那点不爽立马烟消云散,整个人跟打了鸡血一样。
四个人的小包厢,没有奢华的西餐,面前只有一个热气腾腾的火锅。
南阳市的火锅虽然比不上成都重庆,但在周围的县市里,都是出了名的。
一半乳白色,一半亮红色刚好拼成了一个圆的鸳鸯锅,无论是从形状上还是名称上都赋予了美好的寓意。
虽然开动的时候,除了阿玉之外,几乎没有人吃那清汤里的东西。
“小路,我可真是羡慕你。年轻就是好,这么吃辣椒也不长痘。”
阿玉端起面前装着白酒的高脚杯,笑盈盈地看着我。
昨晚上先入为主的牛栏山自然和这杯中的汾酒不能比,可终究一脉相承。闻着自己杯中的白酒味,我已经开始晕眩。
但这位漂亮大方的小姐姐好像很喜欢我,作为东道主,这杯酒不喝也得喝。
我笑了笑,和她碰了杯之后说:“您过奖了,我不是不长痘,只是恰好这几天不长罢了。”
女人这一辈子不是在减肥就是在抗痘,工作之余的时间除了要完成这两项终身大事之外,还要读两本书充实自己为了以后在合适的场合装逼。
所以说,新时代的女性压力山大。
“可我看你的皮肤还是很好,你在用什么护肤品?”
阿玉拉着我的手小声讨论,却把两位男士的目光吸引过来了。
我暗暗思忖,大概这就是阿玉的过人之处吧。在台面上展现自己巾帼不让须眉的实力,在台面下又尽情展示自己小女人的魅力。
这样的女人,大概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喜欢的吧!
在两位异性饶有兴致的目光之下,我有些尴尬:“这我还得回去看看,要是您有空的话,明天晚上下班之后我们可以去逛街。”
“好啊!”阿玉一口答应下来:“我特别想和你们年轻人逛街。”
我笑笑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下意识地拿起面前的酒杯喝一口掩饰尴尬,却全然忘了这杯中装的是五十度的白酒。
进退两难,脸颊通红,只能硬着头皮吞下了。
在我的余光里,坐在我身边的秦先生抽动着嘴角,似乎在忍笑。
“小路啊,我这两天来南阳还有许多老朋友要见。阿玉向来不喜欢这些应酬,要是她叫你出来逛街小聚,还希望你多多包容。这杯酒我敬你。”
我还没从自己那“意外惊喜”中晃过神来,面前又是一杯不能拒绝的白酒。
罢了罢了,也不差这点了。
我拿起酒杯,笑了笑说:“龙总言重了,阿玉姐看得上我是我的荣幸,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一杯酒刚喝到一般,一只手就把酒杯从我的嘴边移开。
我疑惑地看着秦朗,他却自然而然地把酒杯从我的身边移走,对龙总说:“这杯酒我替她喝了。”
龙总挑挑眉,一脸微笑地看着我们,没有拒绝。
喝到最后的结果是,喝醉的阿玉和龙总相亲相爱的回到附近的酒店休息,而我和秦朗两个人站在饭店门口思考着今晚上如何回去的问题。
“秦总,要不我帮您叫代驾吧。”我拿起手机,从包里把钥匙翻出来。
“那你呢?”
秦朗盯着我问。
我想了想,说:“我打车回去,不是很远。”
“好,那我先给你叫车。”秦朗把钥匙从我手中拿走,推着我走到马路边上,挥挥手,一辆空车就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
“到了给我打电话。”
秦朗替我关上门,对我千叮万嘱。
车很快就开到小区门口,付了钱,刚准备给秦朗回电话的我忽然意识到,我凭什么给他回电话啊!
下班时间,他以为他是谁啊!
念到这里,我感觉自己领悟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生哲理,昂首挺胸,大踏步地往前走去。
可是没走两步,望着黑漆漆的单元楼,我只觉得后背发凉。
“秦总,要不我帮你叫代驾吧......”
脑海中忽然一闪而过那车钥匙的情景,我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我交给秦朗的车钥匙,不仅仅只有车钥匙,还有我家的门钥匙啊!
看着漆黑的房间,我感觉到了自己人生一片昏暗。
身体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我凭借着本能找到了路边的长椅,抱着包坐了下去,不知怎么的就在这长椅上睡着了。
叫醒我的,是半夜作妖的凉风,还有震耳欲聋的手机铃声。
“喂?”
瑟瑟发抖的我把自己缩成了一个小团子,才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来。
电话那头是秦朗焦急的声音,一个劲地在问:“你现在在哪儿?”
“我...我在我家楼下,我没有钥匙!”
我使劲全身力气说完这句话,然后惊天动地地咳嗽了起来。小区楼道里的灯,都亮了好几个。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额头,完蛋了,我竟然发烧了。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