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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没有喜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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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烦死人了,快轮到我们值班的,下半夜。”叶世风心情不痛快,开口对王雨说。

    到底还是窝在警官大学的保安室里。

    上半夜值班的孙侯拿着啤酒就往叶世风面前敬,说:“幸好有风哥在,不然我女神的小命就不保了。我敬你一杯!”

    “哈哈,你知不知道,孙侯这小子暗恋警花余芳芳六年了!”朱巴界挤眉弄眼地说着。

    “呸,你揭我老底是不是,我知道你老对校花林朵昔流口水,你这么胖,人家小姑娘对你没意思!”孙侯喝着啤酒更是一瓶灌下去,不停歇。

    “你说什么呢,她说不定只是不好意思,我家朵昔,我想她的时候她肯定也在想着我……”朱巴界打着盹一脸傻笑。

    朱巴界和孙侯到时间该回去宿舍睡了。

    叶世风也喝了酒,根本就是千杯不醉,眯着眼装醉看着他们左一个余芳芳,右一个林朵昔没完没了,安静地喝着。为了一个女人争来争去的男人醉酒模样,实在狼狈。

    “哎,那你喜欢谁啊?你觉得余芳芳成熟的漂亮,还是林朵昔天真的可爱?”朱巴界差点被孙侯拉走了,还醉眼朦胧地拉扯着叶世风追问。

    “我?我都不喜欢啊,我没有喜欢的女人。”

    叶世风从脑海里搜了一遍,除了空白刹那的疼痛之外,其他女人的身影,都停留不过三秒钟。

    朱巴界终于跟着孙侯离开了保安室。守在保安室里,打着盹,盯着保安室里面挂的大屏幕,注意着有没有学生偷跑出去,本以为这天晚上会像平时一样的。

    但是,一抹熟悉的身影鬼鬼祟祟地在大门附近的监控下移动,不时抬头望向监控器。

    叶世风揉了揉眼,擦了擦嘴角流出来的透明液体,定神看了一下屏幕整整一分钟,才确定真的是有疑似学生的人想要违规离校?

    当他走出去的时候,看到王雨正守在门口与那个男生对峙着。那个男生看起来不好对付,他看出来王雨有些累了,男生察觉到他的出现,似乎打算速战速决,忽然手持着棒球棍往王雨的身上砸去。这一下如果砸中了,可是要伤到内脏的,危及性命。

    王雨也注意到了,也许倦意让他的动作慢了半拍。在王雨以为他就要躲避不及的时候,叶世风以常人无法理解的速度移动到了那个男生的背后,棒槌奋力撞击到那男生的棒球棍上居然发出破裂的声音,棒球棍还没砸到王雨身上就已经分裂断成两半了。

    男生低声咒骂了两声,想要放弃武器,转身就想往回宿舍方向逃跑。可他怎么跑得过叶世风,叶世风像拎着小鸟一样拎着他回保安室。

    “小鬼,道歉啊。欠揍吗?”

    男生凶狠地瞪着叶世风,半句话都不说。

    王雨刚才没仔细看那男生,在保安室里面明亮的灯光下,终于认出来了,苦笑着说:“他是郑展鸿的人啊。号称他的左手的郑乐。”

    “因为夏萍死了,我一定要出去。一定是那群人干的,我要找他们报仇。居然敢伤害我的朋友。”郑乐愤怒地说。

    叶世风打了个哈欠,他在说什么?那群人是谁?难道,郑乐知道夏萍生前和哪些人有交集?既然他是线索之一,叶世风给校长打了个电话说:“校长……!”跟他提及郑乐的事情,王庆巧实在太困了,直接把韩谨宸的电话号码转告给叶世风。

    韩谨宸接到叶世风的电话非常惊讶,但是听完他的叙述之后,果断地回应说:“那个孩子你们不要动,我去接他走。”

    叶世风能从他那边隐约听到熟悉的女人声音——“是世风吗?我好像很久没看到他一样。”那是余芳芳的声音。

    直到韩谨宸出现在校门口,叶世风今天看起来就像是昨天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他把郑乐那孩子带走,焦虑地离去。疲惫的王雨拍了拍叶世风的肩膀,虽然他也觉得抱歉,甚至觉得叶世风很厉害,但是他实在太困了,自然地露出倦容,表示接班的时间到了。叶世风虽然也有些困,他却仍然轻松地继续看着大门,就好像熬过了最累的时候就不那么累了。下了夜班,还有半天假。

    叶世风打算不睡觉,早点买点早餐带去看望余芳芳。

    永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在人民医院对面的小吃店里,看着热乎乎的早餐粥,叶世风这时才想起来,身上没钱了,早知道昨晚就该趁着校长开心的时候,跟他说一声预付工资。老板娘水桶腰站在他的面前,胖脸盯着他,卖笑地吆喝:“想吃什么啊?”

    正当叶世风犹豫着要不要赊账或者回去找校长,店里面走出来一个妙龄少女。微卷的亚麻色长发,眼睛大大的,一身活力四射的吊带短裤牛仔裤和白色短袖上衣,她看到叶世风的时候,眼睛亮起来了。

    “林朵昔的男神,你怎么会来这里买早餐啊?”

    叶世风看着她,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不知道她是谁?脸熟,昨晚好像刚见过的,叫什么名字来着……

    “你怎么在这里?”

    “打工啊。我兼职!我是林朵昔的同胞胎姐姐啊,林慕昔。”林慕昔拿在手里的抹布向叶世风挥了挥手,像是察觉到叶世风那困惑的表情,又说。

    林朵昔。

    昨晚破案前他搭讪的那名可爱女生自称林朵昔,还有昨晚朱巴界醉酒胡乱喊的名字也让他给听见了,历历在目。

    “我今天没带钱出来。”叶世风刚说完这句话,老板娘的笑意就隐去了,一脸不高兴。

    “没关系,老板娘,他点的早餐那笔帐算我的工资里面扣。”林慕昔一听见他说没带钱,立马拍拍自己的胸脯,豪迈地说。老板娘这才堆着笑,继续重复那句十年不变的话:“想吃什么啊?”

    叶世风感激地向林慕昔扬起一抹笑,带着打包的早餐,临走前对她说:“林慕昔?我会还你的。”

    “我不用你还我了,你欠我的,我都会从她那里讨回来。”林慕昔本来就没打算帮助陌生人,但是因为是妹妹心心念念的男神,她就觉得事情变得有趣多了。

    望着叶世风的背影,林慕昔学着林朵昔平时捧着脸的天真模样,古怪地说:“他对我笑了,他对我笑了!哈哈,妹妹一定嫉妒了。”

    老板娘摇了摇头,敲了敲林慕昔的脑袋,没好气地说:“还愣在这发呆,还不赶紧抹台招呼顾客去,帅哥哪个女生不喜欢,你妹啊,就是太傻。”

    林慕昔对着老板娘吐吐舌头,抓着抹布哼着熟悉的歌,就往店里面走去。

    另一方面,叶世风来到了余芳芳的病房里,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这人都不睡觉的吗?那他不睡觉就算了,还妨碍余芳芳睡觉?

    那人警觉的回头一看,见到叶世风,脸上浮现若有所思的表情,不卑不亢地说:“嗨,又见面了。我还有些事情急着要去调查,你们聊。”

    “再见。”叶世风冷淡地回应,看向病床上躺着的余芳芳。

    余芳芳的秀发披肩,穿着蓝色条纹的衣服,脸色有点苍白,嘴唇有点干裂,看起来憔悴了很多,视线撞上他的目光,竟然羞怯地扭头望向窗外的树,树上有几只小鸟,吱吱吱吱的,好不热闹。

    “吃点早餐。你瘦了。你真会折腾啊,一大早跟韩谨宸见面。”叶世风边说着,边把一袋早餐放到了她的面前。

    像是怕他误会什么,余芳芳忽然紧张地解释说:“不是的,他把夏萍的备忘录拿来,跟我记忆中的时间地点事情核对一下有没有遗漏或者错误。”

    叶世风不想说起夏萍死了这件事影响余芳芳的食欲,只是说:“趁热吃吧。你要是再不吃,我可吃了啊。”他不知道她干嘛变得这么敏感,嘿嘿笑着,看到平时凶巴巴的她现在像只病猫一样真不习惯,就想着希望她快点痊愈了。

    余芳芳舀着粥一口一口地吃着,心里暖暖的,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又说:“听说夏萍死了?”

    真是哪壶不提提哪壶,叶世风淡定地说:“等你吃完再说吧。”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余芳芳安静地吃着早餐,叶世风什么都没吃,就走到窗前,看着窗外,风扑面而来,很舒适的感觉。

    “你认识余旭从吗?”本来他想问你有哥哥吗,但是到了嘴边,就变成这句话。昨天他把他送到了警官大学,然后他们跑去宿舍楼。破案接手的时候,校门外已经不见他的踪影了。

    余芳芳的手僵了一下,抬起头望向他,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他?他是我的哥哥,是我母亲跟她前夫生的儿子,父亲不喜欢他,很多年前就将他送去国外了。我也很多年没见过他了。”

    也就是说,国内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吗?那么,他为什么对余芳芳的状况了如指掌,是暗中观察吗?难道余芳芳还不知道他回来了?叶世风的思绪有点乱,现在不是跟她说明她哥回来的时候,万一那个人不是她哥呢?不能因为他自称是她哥就能判断他就是她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