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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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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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拉”一声,小鲜手里拎着的毛衣发出了冰块断裂般的脆响,昨晚半夜才洗晒好的毛衣,晾在了窗台的挡雨棚夏,早上小鲜起床时稍稍一拉就破开了个大口子。

    “北方不比南边,北方的衣服一定得脱水绞干后晾在室内,要不滴着水,一个晚上就结冰。毛线衣服结了冰,脆着容易断。来,给姑帮把手。”卓枫买了早餐开门进来时,刚好见到了小鲜对着那件棕色的毛衣发呆的情景。

    以前在葛村时,南方冬天再冷,山里也不至于结冰,这么寒冷的天,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哪知道洗衣服还有那么多讲究。

    卓枫脱了口罩,脸上红扑扑的,手下拎着条红白蓝大塑胶袋和一个一斤装的保温饭盒,看着挺好笑的。

    小鲜忙帮手接了过来,从塑胶袋里拿出了东西的温度还吓了小鲜一跳,凉飕飕的,竟然是一箱砂糖冰棍。至于保温饭盒里装着的,卓枫神神秘秘地说待会儿吃早餐时,就知道了。

    大冬天吃冰棍?小鲜还真是没见过。卓枫买来的冰棍是最简单的用油纸包着,白色的包装纸,上面印着砂糖冰棍四个字。

    “热死我了,”卓枫也跟着把塑胶袋里其余的几样东西都拿了出来,全都摆在了餐桌上,“好几年没吃到这种冰棍了。看你大惊小怪的,北方就流行冬天吃冰棒,屋子里二十几度,还是挺热的,吃跟冰棒可就舒坦多了。再说了,这些玩意全都是你姑丈喜欢吃的。”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鲜瞧着卓枫一脸的贼笑。比起北方整笼整笼的各色北方包子和大块头的烧饼油条,小鲜和卓枫两人更喜欢在这样的冷天里,吃碗热腾腾的面条,一碗下去,全身都暖洋洋的。哪像是塞了几个包子进去,该暖的不暖,该冷的还是冷。

    “早啊,你们姑俩今天起得好早,早餐都买好了?老婆,小鲜,对不住啊,昨晚喝醉了,辛苦你们俩了,”醉酒的人那是和滩烂泥没分别,两女人要费了多大的气力才能把他完整地拖到四楼。

    想到这些,丰兴就一阵惭愧,心里暗暗发誓,下次就是再由着别人劝,也不喝酒了。他脸色看着不错,以前在家他和自个老爹喝上几盅 ,第二天起来准保头疼欲裂,今天一起来,头半点不晕,嘴里也没干的慌,正想着昨晚后来吃了啥解酒药,就看到客厅里,卓枫摆上了桌的早餐和那箱冰棍。

    “五谷煎饼?还有生腌萝卜?”丰兴眉开眼笑着,他是山东人,从小吃到大最爱的早餐就是五谷煎饼,用他有多少年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么。大学毕业后,离了父母,独自在北京漂泊时,就再也没一次性吃足这么多喜欢的早餐了。

    ”这就满足了,要求真低,再看看,这是,“卓枫掀开了食盒盖子,伴随着股热腾腾的白烟,小鲜的鼻尖微微发痒。

    啥味?酸的还是臭的,像是...像是以前莲嫂倒掉猪圈里里馊掉的饭菜的味道。

    小鲜确定就是那个味。他最喜欢的早餐了。丰兴是山东人,最爱的就是山东的五谷煎饼,皮是玉米粉、小米粉、和米粉烙成的,里面是炸脆了的里子和香菜,榨菜,整一个才两块钱,很是物廉价美。

    “豆汁,”保温盒里灰绿色,被小鲜误以为是馊掉的泔水的,是地道的老北京豆汁。普通人还真吃不得,偏丰兴最爱这口,一次就能喝好几大碗。

    “你昨晚喝醉了酒,我想着给你买些热豆汁,冬天喝了温阳养胃,”卓枫说着,捏住了鼻子,她是真心受不了这股气味,豆汁是绿豆做的,滤出了绿豆淀粉后,剩余的渣子发酵物就是豆汁了。

    豆汁那玩意儿爱得人爱得死去活来,喝不来的人,吐死都吃不了那个味。

    小鲜也跟着屏着呼吸,喝了几口,喝完之后,连忙剥了根砂糖冰棒往嘴里塞去,她算是明白姑干嘛要买上整箱的冰棒了。

    倒是山东五谷煎饼的口味,小鲜还是挺喜欢的,一个煎饼下了肚,再吃完了冰棒,算是解决了早餐。

    丰兴吃得满头大汗,瞅瞅媳妇卓枫坐在桌边,驻着手看着他吃,一脸的似笑非笑。

    “姑,我上楼顶天台看看,你们先吃,”一屋子的豆汁味里,小鲜还嗅出了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来,还是识相点,留个空间给小夫妻俩吧,她揣着钥匙和剪刀就上楼去了。

    等到小鲜关门离开后,丰兴才放下了那碗豆汁,“小枫啊,你有啥事要和我说的?是不是关于关于昨天延庆那边的地的事?”丰兴又不是傻子,老婆买回来的豆汁是北京有名的豆汁店白魁老号的豆汁,买回来的腌雪里红又是前门菜场才有的卖的地道货,更不用说那箱砂糖冰棒。

    丰兴不爱吃附近买的奶油多糖精多的冰棒,就只爱吃以前大学小店外的砂糖冰棒。还有五谷煎饼,就四样东西,就够卓枫跑遍大半个北京了,外面天寒地冻的,这样的天里,老婆最爱的就是赖被窝。

    “我想把那二十多亩地整顿一下,发展生态农庄,”卓枫有些底气不足,当人老婆,当成她这样的,也算是奇葩了。

    “...”丰兴沉默了,以前任何事,只要是卓枫说出口的,他都能支持,就算是为了接卓枫的侄女小鲜过来,他也没意见。毕竟小鲜是个挺懂事惹人喜欢的孩子,可是卓枫要去经营农庄,这件事还是让丰兴有些措手不及了。

    “你先别急着答应,时候不早了,吃完早餐就先去上班,我和小鲜一起去天台看看,”卓枫也是头一次这么紧张,她知道丰兴家的情况,父母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好不容易养了个大学生儿子,现在她又说要专门去种田。延庆离市区毕竟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地方又偏僻,如果不是辞职,两口子一起去经营,丰兴根本就放不下心。

    “嗯,我先去上班,迟点回家再商量,”丰兴闷不吭声着,拿了公文包就去上班了。

    卓枫收拾了碗筷,就上楼去查看她的瓜果蔬菜了。

    从夏末播种到后来的整土,天台上的这些瓜果蔬菜也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了。冬天里,市面上大多数的果蔬都下市了,北方的这个季节,最常吃的就是从外地运来的大白菜。相比之下,卓枫家的餐桌上,颜色就要丰富很多了。

    经了冰霜愈加红艳的辣椒被卓枫摘了些下来,学着黑龙江那一带的朝鲜族,洗干净了,也不用去了蒂头,用盐水过一过,泡在了醋里,想吃的时候,拿几个出来,赏心悦目。

    埋在了地里的番薯,被冬天的早霜一打,从地里扒出来,去皮刨丝,煮上一锅热乎乎的番薯粥,冬天里吃着,从脚暖到脚。

    再看“人工温室”里的,卓枫没有找到合用的瓜种,就买了些常见的蔬菜,芹菜长得正好,油绿油绿的,顶上的叶子也碧绿的茎干长得那叫一个好。

    出土的胡萝卜也是根根水灵灵的,小鲜刚在台上忙活着渴了,就随手拔起一根,用水淋了淋,吃上几口,脆脆的甜到了心里去了。

    “姑,你种东西也挺有一手的,”小鲜见了阳台上的情景,止不住要夸下卓枫,由于空间甘蔗苗的限制,小鲜只少量得用了些空间仙液,顶多这能让天台的菜苗抗病性更好些,种植得这么好,还是多亏了卓枫的打理。

    卓枫可能是不擅长家事,可在农业这一块,无论是学习能力还是动手能力都很不错。

    从夏末险些枯死了蔬菜后,她就往图书馆还有农科院多个地方跑,辨认清楚了北方的气候和水土,再确认蔬菜瓜果的适应性,只可惜小鲜从葛村带来的温州早橘,不能适应北方的天气,只能胡乱种在了天台的两个花盆里,凑合着长着。

    “嘿嘿,我也觉得,这些事可比上班有意思多了,”卓枫去了趟延庆,也有了另外的想法,与其局限在了北京拥堵的环境里,她还更想自由自在守着那几十亩田。梅想和白菊易不能完成的心愿,就由她来完成好了。卓枫将大概的想法告诉了小鲜,小鲜当然是赞成的,卓枫现在的状态和她刚到葛村时差不多,看得出她是真心想经营生态农庄。

    关于卓枫对于她求学的顾虑,小鲜倒没多在意,“圣心中学里多得是整个学期寄宿的学生,知道我住校,张依依准要乐坏了。大不了我节假日坐车去延庆。不过姑,姑丈的工作该怎么办?”

    小鲜来了北京,也接受了些城市里的观念,城里人都不指望有份稳定的工作吗?姑丈还真能辞了社保局的工作,一起和卓枫下乡去种田,那可说不准了。

    “没事,你放心,我准能说服他,”卓枫得了初步的肯定,笑逐颜开着,姑侄俩边培着土,边修剪着枝叶,天台上的作物能过个好冬了。

    整一个早上,丰兴都在社保局里踱来踱去,心里没个主意。卓枫早上殷切的问话和期盼的眼神,让他心里很是难受。

    “丰兴,有你一份电报,”传达室里的大爷送来了封电报。

    丰兴看了看,电报是昨天就送到了的,昨天他请了假,拆开看了看,上面写着几个字,“兴儿,过年了,妈想你想得慌,坐火车经城看你了。”

    电报的末尾,写明是丰兴的母亲发来的。

    东南苗寨的李家出了大事了。这件事不只是寨子里的人知道,连葛村的人也是略有耳闻。

    富裕了的葛村人,有些习惯还是改不了的,比方说一碰上大事热闹事,就喜欢聚集在村口的荷花塘(大冬天的,荷花都枯了),也就是以前长了棵大槐树的位置。

    “我听说李家的独苗坐车碰到翻车事故,一车人都没事,就他摔死了。”

    “不只呢,我听说连个尸体都没找到,支离破碎的。孩子他**都哭死过去了,”

    “还不只呢,我听说李曲奇要替儿子塑个银身,放在那里供奉呢,”

    “还有,我听说诸老爷子比死了儿子还伤心,亲自挽着白毛巾给李家送丧去了,”

    “你知道啥,我听说是死掉的李家孩子和小鲜从小就定了娃娃亲,说是李家小子下去了,要拉着小鲜一起去冥婚呢,”

    呸呸呸,一只肥嘟嘟的小红鸟从高空振翅而过,真要有阎罗王,就该把这些闲事公闲事婆的舌头全都勾掉,虽说冶子平时喂“鸡”懒了点,晚上睡觉打呼响了点,可也不该被人活活咒着啊。

    李曲奇坐在了炕头上,苗赛凤红着眼眶低头沏着茶,苗寨在寨主和诸时军、村长等人坐在了一旁。

    “李兄弟?真不派人去找找?赤水河两岸乱滩虽多,可是真要用心找,一定是能找得到的,”金大福还有些不放心,那可是李家唯一的独苗啊,被水这么一冲走,就不去搜救了?

    “大巫师说是安全,那就是安全的,不用找了,都过年了,那孩子不听话,自个儿下山去,让他受点苦也是应该的,”那混小子,吭都不吭一声,就下山去,也不顾忌家里大人的想法。李曲奇夫妻俩傍晚回家找不到儿子,只当他是去哪里野去了。

    过了七点,葛村的支书三狗子带着汽车出事的消息来时,送讯时,三狗子也是哭丧着个脸。

    人是坐了从葛村出发的车子出了事的,他总觉得葛村也得担上份责任。

    夫妻俩当场就懵了。他们可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啊。

    冶子妈更是吓得脸色惨白,昏死了过去。后来还是红槐大巫师过来,喂她喝了几口草药,又信誓旦旦地说冶子不会有事,这一去是福不是祸。

    “李哥,要不还是让人去找找,”冶子妈不是不相信大巫师,而是大巫师在确定冶子此去必然无恙,只是一时半会儿是回不了家的,少则一两年,多则几年。冶子妈问了儿子的具体去处,大巫师只是摇头,说她的卦象只能到此了。

    苗家的窗台上,扑棱棱落下了只鸟,“小猪”得瑟地抖了抖毛发上沾染的寒气,这可是它第一次这么长距离的飞行,不仅没迷路,还顺利抵达了,果然在鸽子笼里蹲过的,有样学样,方向感还是挺好的,小猪难免要得意下。

    和大伙儿坐在了一起的依巴尔反应最快,三步两步就到了窗前,“这不是跟着冶子从不离身的火鸡吗?”无错不跳字。

    “小猪”一听,全身的毛都树了起来,毫不客气,给了依巴尔一记利啄。

    “错了错了,你认得回家的路,不是火鸡,是鸽子。”依巴尔也替自家的侄子担心,也不顾“小猪”再次啄来,扑住了小猪,送到了姐姐的面前。

    “小猪,冶子他还好吗?”无错不跳字。冶子妈再也止不住眼泪,泣声问了起来。

    小猪收回了倒竖的羽毛,左右翅膀摊开,噗咚一声,肚皮朝下,两脚双翅朝天,做了个倒地的动作。

    “嗯,冶子被水冲走了,晕倒在了河边。”冶子妈看懂了它的意思。苗赛凤和兽类的沟通能力较冶子差很多,但还能简单的和动物沟通。

    小猪在挣扎着翅膀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着在原地兜着圈子。

    “他受伤了?还好伤得不严重,”冶子妈颤抖着嗓音。

    小猪先是飞到了屋子里的一本挂历前,翻开了页数,从第一月一直翻到了六月,再做了个一飞冲上了屋梁的动作,发出了欢快的啾音。

    “你是说他一飞冲天,碰到了...绝世高人,高人要留他六个月时间,叫我们不要担心?”冶子妈见了小猪的古灵精怪,禁不住破涕为笑。

    小猪报完了讯,又飞了小半天,又累又渴,传完讯后,就跳到了冶子**膝盖上,讨起了吃的来。

    冶子妈听完小猪的表述后,最后的那点担忧也放下了,她本身就曾被大巫师那样的奇人搭救过,所以对于儿子可能遇到的奇遇,也是能够接受的。

    倒是屋子里的几个汉人,看得一惊一乍,不知道小猪说得到底是啥。

    李曲奇接了报讯后,先是差着依巴尔把消息带给了大巫师,再是送走了葛村的人。

    在东南苗寨的小猪那一晚可是幸福了,为了感谢它不远百里的送信,冶子妈专门挑了些大块头的毒虫喂给了它吃,只吃得小猪飞回去时,肚子又胀大了一圈,来时飞了三小时的路程,回去时足足用了四个半小时。

    比起小猪来,冶子就没那么好命了,“冷死我了,让我上去,”嘹亮的嗓音在山谷里回旋着。

    冶子已经不记得他在水里站了多久了,从他一时心软昏了头,答应了斐济学习他的驯兽工夫开始,再到怕阿爸和姆妈过分担心,遣了“小猪”去送信开始,他就被斐济“赶”到了水里。白天还任由他掏蜂蜜吃的那窝马蜂,发了疯似的蛰他,害他只得又跳进了水里。

    云贵一带,白天还是春暖花开的好天气,一到了夜晚,就是冰寒入骨,更不用说在了这个幽暗的只能见了月光的石滩河道上,水的寒气从脚底,一直蔓延到了身体的每一根神经。

    淹没了胸口的水中,水冲得全身都要麻痹了。

    “小子,我听幻凰说你很有天赋,可我现在看看,很一般吗?你要是想上来,只有两个法子,要么让那群马蜂回了蜂窝里,要么试着把水底的银鱼驱逐开,”可能是吃了猕猴桃解了馋的缘故,斐济今晚并没有再叫了那些银脊鱼出水。

    一听说要去捅那窝马蜂窝,冶子头皮就炸开了。

    受了丰饶星来人斐济的影响,密林和河滩里的生物都和外界的不同。马蜂产的蜂蜜甘甜可口,可毒性也比一般的马蜂要厉害。

    至于河里的银脊鱼,冶子想起了昨晚的遭遇,又是一阵心寒。这一心寒,牙齿都磕碰打起了架来。

    也就在个别人面前,冶子才会服软。他的性子是越挫越勇,求了一次后,见斐济无动于衷,冶子就不再吭声,浸泡在了水里,为了防止水花溅进鼻眼,他阖上了眼,将呼吸的次数尽量的减少。

    过了午夜,河面上的激流似也入了睡,慢慢安静了下来。

    水面上出现了圈涟漪,再是一圈涟漪,一圈又是一圈。闭上了眼的冶子感觉眼前一亮,四周的景物和石滩全都消失了。

    身体上彻骨的寒冷也在消散,脑中的某一处,泛出了和水面相同的波纹,只是那缕波纹的纹路要更加细密,也更加的连贯。

    冶子的身上,散发出了浅淡的红色。 随着冶子脑中的波纹密集起来,这时候,如果有人从高空往下看,会看到一副旭日东升般的景象。

    石滩上,斐济很是满意地看着在冶子身上发生的变化。

    他接触过的地球人并不多,其实人类作为地球唯一的高等生物,对于驯养兽类,也是有些研究的。从古时开始的家畜,到现代的珍惜频危物种,人类的驯养历史很是悠久。

    只是其中真正能跟兽类建立起感情,到了斐济和幻凰那种程度的,是可遇不可求的,世上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

    “那孩子的确不是池中物,比起那个骗了丰鸟的畜生生,要强不少,”斐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只是笑容过后,巨石猛地颤动了下,似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石滩上的石块受了那阵颤动的影响,滚进了河水里,那阵波纹被打乱了,水中有一条银脊鱼晃过。

    一直到了天亮时分,冶子才被允许从水里走出来。

    一上石滩,冶子就瘫在了巨石上,大口的喘着气,可真累啊,比读书比喂小猪加在一起还要累。

    “别赖着不动,去密林里找几个果子给我吃。在水里站了一夜,水都成了你的洗脚水,里面的鱼不能吃了。”斐济还恶声恶气地说着。

    冶子动也不动。

    密林里有马蜂飞来,冶子连滚带爬,飞一样的冲进了林子里。

    “再半年,恐怕我也最多也只能等半年了,希望到时候这小子能驾驭它,”斐济听着他的叫骂声从密林里传来,苦笑着。(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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