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一章 小金童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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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事!”路振伦粗声说道,耳根后泛起了可疑的红晕。该死的,他竟然被她看到刚才那副白痴的样子!瞧瞧她现在是什么表情?
好像把他当成一个受到巨大打击之后,精神有问题的人来看待,真是够了!他握拳,想要恢复本性,但是看见她小脑袋凑过来,关切的用额头贴着他的额头问他,“真的没事吗?可是你看起来很虚弱……”
他的拳头又松开了,顺势低低喘了一声,装出十分虚弱的声音说道,“没事,我只是太累了,需要补充一些能量。”
“啊,那我马上找医生来给你看看!”俞可芙立刻着急的起身要跑去找医生,但是手腕却被他紧紧抓住了。然后,她就被一股强大力量拉扯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你,你不是说你累了吗?”俞可芙小手轻抵着他的胸膛,害怕自己会弄伤他。但是,感觉到他胸膛炙热的温度后,她还是本能的缩瑟了一下,他不会是想……
“我是累了,但是我的能量不是来自于医生,而是来自于你……”他声音低沉的说着,大掌已经按上了她的后脑,让她更加的贴近他,然后他深深的,霸道的吻住了她。
“唔……”俞可芙只来得及闷叫一声,小手才稍稍推拒了一下,便再也不能作出任何拒绝的动作了。
她伸手回抱他,也羞涩却热情的回应了他。这一刻,他们都等了太久了。
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她已经受够了等待的煎熬,现在她终于可以拥抱他,感受他真实的体温了,她怎么会放手?
同样的,他也不会!
就在两人吻得难舍难分的时候,不合时宜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
俞可芙有如惊弓之鸟,立刻要退开,他却依旧紧紧抱着她,不愿松手,“别理烦人的护士!”
“boss,嫂子,我们来看你了。”门口传来盛凯的声音,还有盛欢欢跟于晨像是在斗嘴的声音。
俞可芙立刻慌乱的推开他,就怕被他们看到此刻他们紧紧缠在一起的样子。
但是,来不及了,于晨已经看见了。不过小家伙并不知道两个大人在做什么坏事,只是本能朝他们冲过去,也想要抱抱。
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的事,对与小小年纪的他来说,他能承受下来,已经很强大了。现在看到父母都好好的,他当然也想要跟他们撒娇了。
俞可芙抱住了于晨,心疼的亲了亲他的额头跟脸颊。她知道这些日子,他们让儿子受了很多苦了。等这件事完全过去之后,她要好好补偿补偿儿子。
路振伦看着他们母子这么忘我的亲热,完全忽略了他,一丝丝的不悦开始在心里蔓延。他重重咳了两声,引来了他们的注意。
于晨转头看向路振伦,小脸上出现了腼腆的表情,然后怯怯的叫了他一声,“爸爸。”
在被路振伦救下来的时候,他们父子已经算是相认的,但是当时的情况太混乱,他们根本来不及为相认感慨。而后来路振伦又陷入了昏迷,他当然也不知道儿子已经完全接受了。
现在听到儿子再叫他,他心里的感动是难以言喻的。
他喉咙动了动,想要应一声,但是太多的感动哽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声音来。他只能点了点头,伸手去揉他的头发,然后把他带进怀里。
“爸爸,你以后还会离开我们吗?”于晨从他怀里抬起头来,突然问他,语气里充满了不安,而大眼里还有着恐惧。
路振伦见状,虎躯一震,随即展开双臂把妻儿都抱进怀里,宣誓一般对他们说,“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们了!”
盛凯见状,对女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抱着她悄悄离开了,他觉得他们应该留给他们一家人空间,让他们好好享受团聚的喜悦。
路振伦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好,加上现在有了家人在身边一直照顾着他,他伤恢复得也很快。
才过了一个星期,他就可以下床走动了。
大家为此都感到很高兴,但是他们同时也感觉到了路振伦的变化。
这个霸道总裁,现在变得像是个大男孩,变得特别的情绪化,也特别的黏人。
当然,他也不是谁都黏,他只黏俞可芙一个人而已。
从他正式清醒之后,就总是用各种名目,把俞可芙困在他身边,不让她离开半步。好像,他跟害怕俞可芙会突然从他眼前消失一样。
俞可芙理解他大概是因为这次受伤,导致心理也有些阴影了,所以也就迁就着他。
不管他说什么他要求她做什么,她都听从他的,像个全天候的保姆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俞可芙就明显的发现了,他好像越来越过分了!
比如,他总是装出一副很虚弱的样子,骗她说他伤口疼,然后趁着她靠近他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又亲又摸。她又不敢反抗,害怕会伤到他的伤口,只能哀求他不要这样子。可是他根本不听,好几次他们都被巡房的护士撞见了,他皮糙肉厚,觉得不痛不痒,但是她可是觉得糗大了,感觉自己都没脸见人了!
她气得吼他,他竟然装出一副很无辜很委屈的样子,还对她说,“这不能怪我。你想想,让一个禁yu了四年的男人天天面对着自己的妻子,他怎么可能没点冲动?”
俞可芙彻底无语了,只能红着脸跑开了。
这个可恶的男人,还真是让她拿他没办法!
不过日子倒还是过得也挺快乐的。因为路家的人都接受了于晨,也接受了她,对她四年前离开的事情,他们谁都没有提,更没有人责怪她。这让觉得很感动。
最让她高兴的是,于晨已经完完全全的接受了路振伦,他们父子俩的感情也因为连日来的相处变得越来越好了。
而路云岐的病情也因为孙子身体好转,又看到他们一家团聚了,也很快就好起来了。
身体恢复之后,老人家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带着曾孙于晨到处去玩,到处去炫耀,张口就说这是我小曾孙,又聪明又帅,还很孝顺云云……
他对于晨的偏爱,甚至都让路晓枫跟路晓菡吃醋了。特别是路晓菡,甚至开始跟于晨“争风吃醋”,每天放学之后就来医院,想办法把自己在太爷爷那里失宠的部分从俞可芙这里找回来。
这让俞可芙觉得很无奈又很幸福。她还是放不下自己就是他们生母的包袱,所以自然而然就把她当成女儿来照顾宠爱。
倒是路晓枫表现得很有大哥风范,经过了两天的适应期之后,就完全接受这件事,还很照顾于晨。
这让俞可芙觉得很欣慰。她心里不禁会有种想法,如果双胞胎回到她的身边,他们一家五口,会不会更幸福?
但是这个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之后她就不敢再想了。因为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得出来,他们跟路灵柯的感情有多好,他们有多像一家人。所以她不能这么自私。
又过了大半个月之后,路振伦的身体也恢复得很不错了,他嫌在医院待得太无聊了,便要求出院,在家静养。
医生虽然还有点担心,但是碍于他的试压,还是同意了。
路振伦出院那天,于晨也算是正式的认祖归宗了。他改名叫路晨,正式成为路家的孙子。那天,外公外婆也被叫到了路家,他们一大家子吃了一个很欢乐的团圆饭。
之后路晨也正式开始到幼儿园去上学了,正好是跟盛欢欢念同一个学校,还是同班。
因为路振伦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路晨正式入学那天,只有俞可芙去送他。他一点都不觉得失落,情绪反而还很高昂。
不过,盛欢欢的情绪似乎比他还要高。自从经历了那次绑架事件之后,她对能在那样的陷阱里也临危不乱的路晨,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敬仰。
所以,她简直变成了路晨的小跟屁虫,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跟在路晨批过后面跑。因此,两人总是出双入对的,简直就像是一对小金童玉女,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样子,看起来还真是很赏心悦目。大人们看着他们相处得这么融洽,也觉得很开心。
盛凯还开玩笑说,将来他们干脆结成亲家,亲上加亲好了。
俞可芙笑而不语,感情的事,还是需要顺其自然的。而且,现在孩子还太小,总不能这么早就下定论。不过,两个孩子要是能够一直这么和平相处,相互陪伴着,一起成长,也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他们这些大人视乎太低估现在小孩子的早熟程度了。
他们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英雄一怒为红颜,但是却已经在做这件事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盛欢欢虽然才三岁,却已经完全继承了父母的美貌,加上她的性格又很开朗,所以在幼儿园里,已经是最受欢迎的女生了。有很多小毛头都很喜欢她,喜欢跟她一起玩。尤其以一个长得胖胖的,绰号叫大胖的小男孩最为喜欢她,他也是路晨来之前,盛欢欢最好的小伙伴。<
“我没事!”路振伦粗声说道,耳根后泛起了可疑的红晕。该死的,他竟然被她看到刚才那副白痴的样子!瞧瞧她现在是什么表情?
好像把他当成一个受到巨大打击之后,精神有问题的人来看待,真是够了!他握拳,想要恢复本性,但是看见她小脑袋凑过来,关切的用额头贴着他的额头问他,“真的没事吗?可是你看起来很虚弱……”
他的拳头又松开了,顺势低低喘了一声,装出十分虚弱的声音说道,“没事,我只是太累了,需要补充一些能量。”
“啊,那我马上找医生来给你看看!”俞可芙立刻着急的起身要跑去找医生,但是手腕却被他紧紧抓住了。然后,她就被一股强大力量拉扯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你,你不是说你累了吗?”俞可芙小手轻抵着他的胸膛,害怕自己会弄伤他。但是,感觉到他胸膛炙热的温度后,她还是本能的缩瑟了一下,他不会是想……
“我是累了,但是我的能量不是来自于医生,而是来自于你……”他声音低沉的说着,大掌已经按上了她的后脑,让她更加的贴近他,然后他深深的,霸道的吻住了她。
“唔……”俞可芙只来得及闷叫一声,小手才稍稍推拒了一下,便再也不能作出任何拒绝的动作了。
她伸手回抱他,也羞涩却热情的回应了他。这一刻,他们都等了太久了。
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她已经受够了等待的煎熬,现在她终于可以拥抱他,感受他真实的体温了,她怎么会放手?
同样的,他也不会!
就在两人吻得难舍难分的时候,不合时宜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
俞可芙有如惊弓之鸟,立刻要退开,他却依旧紧紧抱着她,不愿松手,“别理烦人的护士!”
“boss,嫂子,我们来看你了。”门口传来盛凯的声音,还有盛欢欢跟于晨像是在斗嘴的声音。
俞可芙立刻慌乱的推开他,就怕被他们看到此刻他们紧紧缠在一起的样子。
但是,来不及了,于晨已经看见了。不过小家伙并不知道两个大人在做什么坏事,只是本能朝他们冲过去,也想要抱抱。
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的事,对与小小年纪的他来说,他能承受下来,已经很强大了。现在看到父母都好好的,他当然也想要跟他们撒娇了。
俞可芙抱住了于晨,心疼的亲了亲他的额头跟脸颊。她知道这些日子,他们让儿子受了很多苦了。等这件事完全过去之后,她要好好补偿补偿儿子。
路振伦看着他们母子这么忘我的亲热,完全忽略了他,一丝丝的不悦开始在心里蔓延。他重重咳了两声,引来了他们的注意。
于晨转头看向路振伦,小脸上出现了腼腆的表情,然后怯怯的叫了他一声,“爸爸。”
在被路振伦救下来的时候,他们父子已经算是相认的,但是当时的情况太混乱,他们根本来不及为相认感慨。而后来路振伦又陷入了昏迷,他当然也不知道儿子已经完全接受了。
现在听到儿子再叫他,他心里的感动是难以言喻的。
他喉咙动了动,想要应一声,但是太多的感动哽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声音来。他只能点了点头,伸手去揉他的头发,然后把他带进怀里。
“爸爸,你以后还会离开我们吗?”于晨从他怀里抬起头来,突然问他,语气里充满了不安,而大眼里还有着恐惧。
路振伦见状,虎躯一震,随即展开双臂把妻儿都抱进怀里,宣誓一般对他们说,“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们了!”
盛凯见状,对女儿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抱着她悄悄离开了,他觉得他们应该留给他们一家人空间,让他们好好享受团聚的喜悦。
路振伦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好,加上现在有了家人在身边一直照顾着他,他伤恢复得也很快。
才过了一个星期,他就可以下床走动了。
大家为此都感到很高兴,但是他们同时也感觉到了路振伦的变化。
这个霸道总裁,现在变得像是个大男孩,变得特别的情绪化,也特别的黏人。
当然,他也不是谁都黏,他只黏俞可芙一个人而已。
从他正式清醒之后,就总是用各种名目,把俞可芙困在他身边,不让她离开半步。好像,他跟害怕俞可芙会突然从他眼前消失一样。
俞可芙理解他大概是因为这次受伤,导致心理也有些阴影了,所以也就迁就着他。
不管他说什么他要求她做什么,她都听从他的,像个全天候的保姆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但是,过了几天之后,俞可芙就明显的发现了,他好像越来越过分了!
比如,他总是装出一副很虚弱的样子,骗她说他伤口疼,然后趁着她靠近他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又亲又摸。她又不敢反抗,害怕会伤到他的伤口,只能哀求他不要这样子。可是他根本不听,好几次他们都被巡房的护士撞见了,他皮糙肉厚,觉得不痛不痒,但是她可是觉得糗大了,感觉自己都没脸见人了!
她气得吼他,他竟然装出一副很无辜很委屈的样子,还对她说,“这不能怪我。你想想,让一个禁yu了四年的男人天天面对着自己的妻子,他怎么可能没点冲动?”
俞可芙彻底无语了,只能红着脸跑开了。
这个可恶的男人,还真是让她拿他没办法!
不过日子倒还是过得也挺快乐的。因为路家的人都接受了于晨,也接受了她,对她四年前离开的事情,他们谁都没有提,更没有人责怪她。这让觉得很感动。
最让她高兴的是,于晨已经完完全全的接受了路振伦,他们父子俩的感情也因为连日来的相处变得越来越好了。
而路云岐的病情也因为孙子身体好转,又看到他们一家团聚了,也很快就好起来了。
身体恢复之后,老人家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带着曾孙于晨到处去玩,到处去炫耀,张口就说这是我小曾孙,又聪明又帅,还很孝顺云云……
他对于晨的偏爱,甚至都让路晓枫跟路晓菡吃醋了。特别是路晓菡,甚至开始跟于晨“争风吃醋”,每天放学之后就来医院,想办法把自己在太爷爷那里失宠的部分从俞可芙这里找回来。
这让俞可芙觉得很无奈又很幸福。她还是放不下自己就是他们生母的包袱,所以自然而然就把她当成女儿来照顾宠爱。
倒是路晓枫表现得很有大哥风范,经过了两天的适应期之后,就完全接受这件事,还很照顾于晨。
这让俞可芙觉得很欣慰。她心里不禁会有种想法,如果双胞胎回到她的身边,他们一家五口,会不会更幸福?
但是这个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之后她就不敢再想了。因为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也看得出来,他们跟路灵柯的感情有多好,他们有多像一家人。所以她不能这么自私。
又过了大半个月之后,路振伦的身体也恢复得很不错了,他嫌在医院待得太无聊了,便要求出院,在家静养。
医生虽然还有点担心,但是碍于他的试压,还是同意了。
路振伦出院那天,于晨也算是正式的认祖归宗了。他改名叫路晨,正式成为路家的孙子。那天,外公外婆也被叫到了路家,他们一大家子吃了一个很欢乐的团圆饭。
之后路晨也正式开始到幼儿园去上学了,正好是跟盛欢欢念同一个学校,还是同班。
因为路振伦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路晨正式入学那天,只有俞可芙去送他。他一点都不觉得失落,情绪反而还很高昂。
不过,盛欢欢的情绪似乎比他还要高。自从经历了那次绑架事件之后,她对能在那样的陷阱里也临危不乱的路晨,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敬仰。
所以,她简直变成了路晨的小跟屁虫,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跟在路晨批过后面跑。因此,两人总是出双入对的,简直就像是一对小金童玉女,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样子,看起来还真是很赏心悦目。大人们看着他们相处得这么融洽,也觉得很开心。
盛凯还开玩笑说,将来他们干脆结成亲家,亲上加亲好了。
俞可芙笑而不语,感情的事,还是需要顺其自然的。而且,现在孩子还太小,总不能这么早就下定论。不过,两个孩子要是能够一直这么和平相处,相互陪伴着,一起成长,也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他们这些大人视乎太低估现在小孩子的早熟程度了。
他们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英雄一怒为红颜,但是却已经在做这件事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盛欢欢虽然才三岁,却已经完全继承了父母的美貌,加上她的性格又很开朗,所以在幼儿园里,已经是最受欢迎的女生了。有很多小毛头都很喜欢她,喜欢跟她一起玩。尤其以一个长得胖胖的,绰号叫大胖的小男孩最为喜欢她,他也是路晨来之前,盛欢欢最好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