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朦朦胧胧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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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幻觉吗?
秦芳薇在心里自问。
为什么她的耳边会突然出现这样一声来自邓溯的叫唤。
温温又眷眷,清清又爽爽,那声音透着一股子迷人死的魅力,会让她觉得,世间任何声音都比不上它,那是最动听的。
暗暗的,她吸了一口气,要跨进去时,那声音又响了起来:“薇薇,等一下……”
这一声,更近了,也更响了。
她莫名就打了个激灵,豁然转身后,对上了那双温柔似水的眸子,清瘦的身形,深情的眸光,一如当年,令她恍惚觉得,这十年的时光,并没有远去,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得尽男朋友爱护的高中生……
*
秦芳薇和邓溯相识于十七年前——
这一年,秦芳薇读四年级,一个周日的下午,她做完作业,往学校跑,看到有一群男生在打篮球。
他们多是她的同学,有高年级的,也有同年级的,多认得,因为,她住在学校附近的教师楼里。父亲在第一高任教,学校分配房子,他就认购了一套。不管是离第一高还是第一小,或是第一中,都很近。
秦芳薇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她学过跆拳道,喜欢劲跑,更爱打篮球……
她的时间都会有明确的规划,什么时候学什么,父亲曾给他制定过一个详细的计划,后来她自己将这个计划补充得更为的完整,于是,就打造成了一个闪闪发光的秦芳薇。
在第一小,她是个风云人物,因为她是全能型发展的学生,深受老师们的喜欢,加上脾气好,在学生当中更是和人打成了一片。
一直起来,她就是班干部,而在体育方面,更是让男生们不服也不行。
比如说,打篮球,可有能耐了。
她最喜欢跑去和一帮男孩们打球,常常打得浑身汗水淋漓。
父亲常说她性子野,也曾不小心听到父亲的朋友在私下评论过她说:
“没妈管的孩子,被你养成男孩子了,事事要强。女孩子家家的,成天剪了一个男生头,还好长得漂亮,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姑娘……不过,这样也不是个办法呀……女孩子就该有女孩子的模样。去给她报个舞蹈班钢琴班吧!女孩子气质很重要。”
父亲不管,继续将她当男孩养。
至于钢琴班,她有去上,不是父亲强逼她去的,而是她想去学。多一项技能,多一份知识,与自己就是多几分内涵。
但更多时候,她爱在操场上蹦跳。
那天的操场上,多是她认得的男生,除一个例外。
那人长得白白净净的,个子和她差不多高,脸孔圆润,一身白色运动服,加上出汗,令他的脸孔显出了几丝透明的白,一笑,牙齿雪白,给人的感觉是,比阳光还要明亮多姿,养眼的很。
“正缺一个?要不要一起啊?“
有个高年级的同学叫她打球。
“好。”
她扔下车就冲进了男孩的世界。
后来,她和那个陌生男生被分配在两个不同的小组,一场激烈的战斗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最后,打了一个平手,是那个男生在最紧要的关头投入了一个三分球,终将比分追平。
为此,那男生被他们组的架起,转起了圈圈,一伙人快乐的不得了。
她看着笑笑,第一次对一个小男生有了不错的印象。
那会儿父亲过来找她,她都没来得及和这个男生打招呼,就匆匆的飞出去,飞身上自己的自行车,跟着父亲而去。
离开时,她回头冲操场上看了几眼,那男生正冲她驶离的地方注视,还笑得特别的耀眼。
那时,她就在想:这人是谁?怎么以前没见过?
第二天,她早早到了学校,早自修后,语文老师让她过去一趟。
来到办公室时,她看到了那个昨天和她一起打篮球的男生,穿着和她一样的校服,正站在语文老师面前低低的说话。
“咦,你怎么也在这里呀?”
她看着很惊讶。
男生冲她笑笑,笑弯嘴时,脸上还现出了一对浅浅的小酒窝,甜的不要不要的。
“薇薇,这是新来的转校生,你边上不是空着吗?带他过去坐着吧!还有这是两份表格,你们俩一起去填一填,回头作文竞赛你们一同去。”
秦芳薇愣了愣,没想到他们这么有缘份?昨天一起打球,今天就成了同桌?
“好,你跟我来。”
她拿了表格,将人带去了班级,让他坐到了她边上。
秦芳薇的身边本来坐着一个女同学,之前因为摔伤了,家长就给办了休学,后来就一直空着。现在突然之间来了一个男同学,她觉得有点怪怪的,特别是,同学们投来的目光,都带着打量。
“都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和同学们打个招呼吧!”
作为班干部,她有责任照顾好这位同学,让他尽快的容入这个集体。
男生笑笑,站了起来,冲所有人点了点头:“大家好,我叫邓溯,邓家军的邓,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的溯。”
他一开口,秦芳薇就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的人,试问,才四年级,又有几个人读过《诗经》。
后来,同学们一一来和他打招呼,而他很有礼貌的和他们应答着。
等他重新坐下后,秦芳薇把那表格递给了他:“快填吧,等一下去交给老师。”
“谢谢。还没请教你叫什么名字?”
他接过,歪着头看着她,笑吟吟的问。
“我叫秦芳薇。”
她回以盈盈一笑,低头填表。
他瞄了一眼,也填起来。
填好后,一对比,秦芳薇的字体,绢秀清丽,一笔一划皆工整端正,而邓溯的字潇洒飘逸,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漂亮字体,至少,他们班除她外就再无别人了。
“你是不是学过司马彦的硬笔楷书?”
“那你呢,你是不是学过他的行书?”
前者是邓溯问的,后者是秦芳薇问的。
“对,是我爸教我的,楷书。”
秦芳薇回道。
“听说秦老师写的最漂亮的是草书,没想到让你学的是楷书。其实我学的是行楷。字迹还是比较端正的。”
邓溯笑着解释。
“嗯,学了几年了?”她问。
“五岁开始学的。你呢……”
“差不多……哎,你从哪转来的?”
……
或者,这就是缘份吧,秦芳薇和邓溯遇上的第一天,两个人就开始惺惺相惜。
秦芳薇是这里的天之骄女,是所有师生喜欢的对象,至于邓溯,后来秦芳薇了解到:他刚从国外转学回来,在他们学校,他也是个全能优等生。因为他父母的发展重心从国外转移到了这里,他就跟着回到了国内。
这人的英文特别的棒,还带着英格兰特有的腔调,上课时可以和英语老师做无比流利的口语交流。
四年级期末考时,秦芳薇依旧是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而邓溯则是第二,两个人只有一分之差。
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这对孩子就成了学生当中的榜样:成绩,他们可以各门功课通吃;竞赛,他们能一起为学校争光;体能训练上,他们依旧是拔尖的……
这两个人的成绩,永远只差两三分。
有时,秦芳薇高那么两三分;有时,是邓溯高上那么两三分……
不过大班长这个职位,一直由秦芳薇当着,因为班主任觉得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会更尽心尽职;邓溯则成了当之无愧的英语课代表。他们在班上有着强大的凝聚力,让他们班的成绩一直稳定在全年级第一。
两年之后,他们俩以全市前十的排名进入了第一中。初一,初二,初三,他俩不知不觉被人看作了一对,且是齐头奋进、势均力敌的一对,最后还一起考进了第一高,以不得了的高分。
是的,在别人眼里,他们早成了一对,可实际上呢,他们之间一直就是规规矩矩的同学关系。
秦芳薇自是喜欢邓溯的,他是那样一个出色的男孩子,长得好,成绩好,脾气好,这是典型的三好学生;可是她是个后知后觉的女孩子,换而言之,情商并不怎样。
初三下半学期的某一天,在图书馆,有同学问秦芳薇:“女神,老实交待,你是什么时候把我们大家的男神给拿下的呀?”
秦芳薇笑骂着用书敲人家头:“什么拿不拿下的?在想些什么?”
“早恋啊?”同学捂头道:“你们不是在早恋吗?”
“早什么恋呀?你想让我爸打死我吗?别瞎说。”
她是喜欢和邓溯在一起,两个人非常的谈得来,相处起来,又融洽,又有默契感,邓溯还常常来她家玩,和她爸爸也处得非常的好,可是,她从没往男女关系那里想。都还是孩子性情呢!
“可我看到邓溯有帮你买女生用品,你们要是不在早恋,谁信?”
“那是特殊情况……反正不是……”
也不知怎么了,后来这话就传了开来,在那之后,邓溯的课桌上陆陆续续出现了情书,还有小礼物——许是因为他是无主的,女生们当中有心里实在喜欢的,就趁机表起心意来。
本来不觉得什么的秦芳薇,看到那些情书后,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而邓溯呢,礼貌的将它们全收下了。
这情况,让秦芳薇越发的不高兴,以至于中考完的那段日子,她都没理会他,心里总是闷闷不乐的。
哦,对了,那段日子,她也接到了不少男生的表白信——每一次有女生帮着给她递来情书时,邓溯的神情也不好看,可没说什么。
那年的暑假,她觉得特别的无聊,因为什么呢?
因为邓溯不像平常一样上线带她玩游戏,也不在QQ上找她聊天,她觉得闷的可以。
那些天,她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叫王者风范的人,带着她在玩,还和她聊天。她也不知道这人是男是女,就是觉得由他带着刷等级很爽,就和他玩了几天。
八月初的一天,秦芳薇看完书在房里玩网游,和那个叫王者风范的网友一起杀怪,正玩得不亦乐乎,暂时忘了自己和邓溯莫名冷战这一茬事……
“爽吗?”
劲爆的杀怪声中,有个声阳怪气的声音忽传了进来。
她笑美着脸直点头,手速飞快的叫:“爽。太爽了,这人杀怪太牛,我就没见过这么牛的……”
下一刻,她的电脑被直接拔了插头。
电脑一下关机,秦芳薇猛的转头看,惊讶的发现邓溯不知何时已悄悄的溜进了她的房间,一向阳光的脸孔,此刻乌沉沉的,一脸的不高兴,正恼火又挫败的瞪着她,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了去。
“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都站在这里有十分钟了,你的魂是不是全被那个王者风范勾去了?”
那话,透着一股子浓浓的酸味儿。
“哎,你干嘛?吃了火药了,一跑来就冲我喷火?你要特讨厌见到我,可以不用来我们家。我又没求你来。你冲我发什么火?”
她被他这把无名的火撒得有点恼火了。
“因为我吃醋。”
这个可爱的男孩,把这句话叫得可响了。
一下就把秦芳薇吓愣住了,有点怀疑自己听到的。
“哎,你这是什么表情?”
邓溯闷闷的走近,看着她叫着。
“你刚说……什么了?”
她憨憨的重复。
几丝不自然的神色在他脸上浮现,几番挣扎后,他才认命的长叹,重述了一遍:
“因为我吃醋,因为我喜欢你,你却和别人说:我们不是男女朋友,还和别的男号玩得这么带劲,秦芳薇,我要被你活活气死了你知道吗……”
下一刻,这个俊得一踏糊涂的男生一把将她那小小的还在发育中的身子紧紧抱住了,并恶声恶气在她耳边叫了一声:
“以后再不许和那人玩了。你要玩,我带你玩。但不许再和其他男号这么亲近了……听到没有。”
她却蹙了蹙眉,推他说:“你要喜欢我,怎么还收别人的情书?”
他闷闷反驳道:“你不一样?”
“我那是因为你收我才收的。”
“我是想看你吃不吃醋?”
说完,两个人不好意思的相视而笑了。
误会就此冰释,朦朦胧胧的爱情就这样悄悄来了……
*
秦芳薇认得封绍时,则始于高一上学的第一天……
是幻觉吗?
秦芳薇在心里自问。
为什么她的耳边会突然出现这样一声来自邓溯的叫唤。
温温又眷眷,清清又爽爽,那声音透着一股子迷人死的魅力,会让她觉得,世间任何声音都比不上它,那是最动听的。
暗暗的,她吸了一口气,要跨进去时,那声音又响了起来:“薇薇,等一下……”
这一声,更近了,也更响了。
她莫名就打了个激灵,豁然转身后,对上了那双温柔似水的眸子,清瘦的身形,深情的眸光,一如当年,令她恍惚觉得,这十年的时光,并没有远去,她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得尽男朋友爱护的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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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芳薇和邓溯相识于十七年前——
这一年,秦芳薇读四年级,一个周日的下午,她做完作业,往学校跑,看到有一群男生在打篮球。
他们多是她的同学,有高年级的,也有同年级的,多认得,因为,她住在学校附近的教师楼里。父亲在第一高任教,学校分配房子,他就认购了一套。不管是离第一高还是第一小,或是第一中,都很近。
秦芳薇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她学过跆拳道,喜欢劲跑,更爱打篮球……
她的时间都会有明确的规划,什么时候学什么,父亲曾给他制定过一个详细的计划,后来她自己将这个计划补充得更为的完整,于是,就打造成了一个闪闪发光的秦芳薇。
在第一小,她是个风云人物,因为她是全能型发展的学生,深受老师们的喜欢,加上脾气好,在学生当中更是和人打成了一片。
一直起来,她就是班干部,而在体育方面,更是让男生们不服也不行。
比如说,打篮球,可有能耐了。
她最喜欢跑去和一帮男孩们打球,常常打得浑身汗水淋漓。
父亲常说她性子野,也曾不小心听到父亲的朋友在私下评论过她说:
“没妈管的孩子,被你养成男孩子了,事事要强。女孩子家家的,成天剪了一个男生头,还好长得漂亮,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姑娘……不过,这样也不是个办法呀……女孩子就该有女孩子的模样。去给她报个舞蹈班钢琴班吧!女孩子气质很重要。”
父亲不管,继续将她当男孩养。
至于钢琴班,她有去上,不是父亲强逼她去的,而是她想去学。多一项技能,多一份知识,与自己就是多几分内涵。
但更多时候,她爱在操场上蹦跳。
那天的操场上,多是她认得的男生,除一个例外。
那人长得白白净净的,个子和她差不多高,脸孔圆润,一身白色运动服,加上出汗,令他的脸孔显出了几丝透明的白,一笑,牙齿雪白,给人的感觉是,比阳光还要明亮多姿,养眼的很。
“正缺一个?要不要一起啊?“
有个高年级的同学叫她打球。
“好。”
她扔下车就冲进了男孩的世界。
后来,她和那个陌生男生被分配在两个不同的小组,一场激烈的战斗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最后,打了一个平手,是那个男生在最紧要的关头投入了一个三分球,终将比分追平。
为此,那男生被他们组的架起,转起了圈圈,一伙人快乐的不得了。
她看着笑笑,第一次对一个小男生有了不错的印象。
那会儿父亲过来找她,她都没来得及和这个男生打招呼,就匆匆的飞出去,飞身上自己的自行车,跟着父亲而去。
离开时,她回头冲操场上看了几眼,那男生正冲她驶离的地方注视,还笑得特别的耀眼。
那时,她就在想:这人是谁?怎么以前没见过?
第二天,她早早到了学校,早自修后,语文老师让她过去一趟。
来到办公室时,她看到了那个昨天和她一起打篮球的男生,穿着和她一样的校服,正站在语文老师面前低低的说话。
“咦,你怎么也在这里呀?”
她看着很惊讶。
男生冲她笑笑,笑弯嘴时,脸上还现出了一对浅浅的小酒窝,甜的不要不要的。
“薇薇,这是新来的转校生,你边上不是空着吗?带他过去坐着吧!还有这是两份表格,你们俩一起去填一填,回头作文竞赛你们一同去。”
秦芳薇愣了愣,没想到他们这么有缘份?昨天一起打球,今天就成了同桌?
“好,你跟我来。”
她拿了表格,将人带去了班级,让他坐到了她边上。
秦芳薇的身边本来坐着一个女同学,之前因为摔伤了,家长就给办了休学,后来就一直空着。现在突然之间来了一个男同学,她觉得有点怪怪的,特别是,同学们投来的目光,都带着打量。
“都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和同学们打个招呼吧!”
作为班干部,她有责任照顾好这位同学,让他尽快的容入这个集体。
男生笑笑,站了起来,冲所有人点了点头:“大家好,我叫邓溯,邓家军的邓,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的溯。”
他一开口,秦芳薇就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的人,试问,才四年级,又有几个人读过《诗经》。
后来,同学们一一来和他打招呼,而他很有礼貌的和他们应答着。
等他重新坐下后,秦芳薇把那表格递给了他:“快填吧,等一下去交给老师。”
“谢谢。还没请教你叫什么名字?”
他接过,歪着头看着她,笑吟吟的问。
“我叫秦芳薇。”
她回以盈盈一笑,低头填表。
他瞄了一眼,也填起来。
填好后,一对比,秦芳薇的字体,绢秀清丽,一笔一划皆工整端正,而邓溯的字潇洒飘逸,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漂亮字体,至少,他们班除她外就再无别人了。
“你是不是学过司马彦的硬笔楷书?”
“那你呢,你是不是学过他的行书?”
前者是邓溯问的,后者是秦芳薇问的。
“对,是我爸教我的,楷书。”
秦芳薇回道。
“听说秦老师写的最漂亮的是草书,没想到让你学的是楷书。其实我学的是行楷。字迹还是比较端正的。”
邓溯笑着解释。
“嗯,学了几年了?”她问。
“五岁开始学的。你呢……”
“差不多……哎,你从哪转来的?”
……
或者,这就是缘份吧,秦芳薇和邓溯遇上的第一天,两个人就开始惺惺相惜。
秦芳薇是这里的天之骄女,是所有师生喜欢的对象,至于邓溯,后来秦芳薇了解到:他刚从国外转学回来,在他们学校,他也是个全能优等生。因为他父母的发展重心从国外转移到了这里,他就跟着回到了国内。
这人的英文特别的棒,还带着英格兰特有的腔调,上课时可以和英语老师做无比流利的口语交流。
四年级期末考时,秦芳薇依旧是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而邓溯则是第二,两个人只有一分之差。
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这对孩子就成了学生当中的榜样:成绩,他们可以各门功课通吃;竞赛,他们能一起为学校争光;体能训练上,他们依旧是拔尖的……
这两个人的成绩,永远只差两三分。
有时,秦芳薇高那么两三分;有时,是邓溯高上那么两三分……
不过大班长这个职位,一直由秦芳薇当着,因为班主任觉得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会更尽心尽职;邓溯则成了当之无愧的英语课代表。他们在班上有着强大的凝聚力,让他们班的成绩一直稳定在全年级第一。
两年之后,他们俩以全市前十的排名进入了第一中。初一,初二,初三,他俩不知不觉被人看作了一对,且是齐头奋进、势均力敌的一对,最后还一起考进了第一高,以不得了的高分。
是的,在别人眼里,他们早成了一对,可实际上呢,他们之间一直就是规规矩矩的同学关系。
秦芳薇自是喜欢邓溯的,他是那样一个出色的男孩子,长得好,成绩好,脾气好,这是典型的三好学生;可是她是个后知后觉的女孩子,换而言之,情商并不怎样。
初三下半学期的某一天,在图书馆,有同学问秦芳薇:“女神,老实交待,你是什么时候把我们大家的男神给拿下的呀?”
秦芳薇笑骂着用书敲人家头:“什么拿不拿下的?在想些什么?”
“早恋啊?”同学捂头道:“你们不是在早恋吗?”
“早什么恋呀?你想让我爸打死我吗?别瞎说。”
她是喜欢和邓溯在一起,两个人非常的谈得来,相处起来,又融洽,又有默契感,邓溯还常常来她家玩,和她爸爸也处得非常的好,可是,她从没往男女关系那里想。都还是孩子性情呢!
“可我看到邓溯有帮你买女生用品,你们要是不在早恋,谁信?”
“那是特殊情况……反正不是……”
也不知怎么了,后来这话就传了开来,在那之后,邓溯的课桌上陆陆续续出现了情书,还有小礼物——许是因为他是无主的,女生们当中有心里实在喜欢的,就趁机表起心意来。
本来不觉得什么的秦芳薇,看到那些情书后,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而邓溯呢,礼貌的将它们全收下了。
这情况,让秦芳薇越发的不高兴,以至于中考完的那段日子,她都没理会他,心里总是闷闷不乐的。
哦,对了,那段日子,她也接到了不少男生的表白信——每一次有女生帮着给她递来情书时,邓溯的神情也不好看,可没说什么。
那年的暑假,她觉得特别的无聊,因为什么呢?
因为邓溯不像平常一样上线带她玩游戏,也不在QQ上找她聊天,她觉得闷的可以。
那些天,她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叫王者风范的人,带着她在玩,还和她聊天。她也不知道这人是男是女,就是觉得由他带着刷等级很爽,就和他玩了几天。
八月初的一天,秦芳薇看完书在房里玩网游,和那个叫王者风范的网友一起杀怪,正玩得不亦乐乎,暂时忘了自己和邓溯莫名冷战这一茬事……
“爽吗?”
劲爆的杀怪声中,有个声阳怪气的声音忽传了进来。
她笑美着脸直点头,手速飞快的叫:“爽。太爽了,这人杀怪太牛,我就没见过这么牛的……”
下一刻,她的电脑被直接拔了插头。
电脑一下关机,秦芳薇猛的转头看,惊讶的发现邓溯不知何时已悄悄的溜进了她的房间,一向阳光的脸孔,此刻乌沉沉的,一脸的不高兴,正恼火又挫败的瞪着她,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了去。
“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都站在这里有十分钟了,你的魂是不是全被那个王者风范勾去了?”
那话,透着一股子浓浓的酸味儿。
“哎,你干嘛?吃了火药了,一跑来就冲我喷火?你要特讨厌见到我,可以不用来我们家。我又没求你来。你冲我发什么火?”
她被他这把无名的火撒得有点恼火了。
“因为我吃醋。”
这个可爱的男孩,把这句话叫得可响了。
一下就把秦芳薇吓愣住了,有点怀疑自己听到的。
“哎,你这是什么表情?”
邓溯闷闷的走近,看着她叫着。
“你刚说……什么了?”
她憨憨的重复。
几丝不自然的神色在他脸上浮现,几番挣扎后,他才认命的长叹,重述了一遍:
“因为我吃醋,因为我喜欢你,你却和别人说:我们不是男女朋友,还和别的男号玩得这么带劲,秦芳薇,我要被你活活气死了你知道吗……”
下一刻,这个俊得一踏糊涂的男生一把将她那小小的还在发育中的身子紧紧抱住了,并恶声恶气在她耳边叫了一声:
“以后再不许和那人玩了。你要玩,我带你玩。但不许再和其他男号这么亲近了……听到没有。”
她却蹙了蹙眉,推他说:“你要喜欢我,怎么还收别人的情书?”
他闷闷反驳道:“你不一样?”
“我那是因为你收我才收的。”
“我是想看你吃不吃醋?”
说完,两个人不好意思的相视而笑了。
误会就此冰释,朦朦胧胧的爱情就这样悄悄来了……
*
秦芳薇认得封绍时,则始于高一上学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