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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俺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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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俺不娶

    哎,王二丁愁苦着一张脸,眸光对着油灯长叹一声,知道自己不该妄想,却总是控制不住自己。

    “二丁,娘知道你没睡,开门,娘给你说说事儿”

    门外响起了王翠花的声音。

    王二丁一愣,随后浓眉再次蹙起,不过却还是翻身起来开了门。

    “娘,这么晚了,你还不睡?”

    王翠花进屋把门关上,随后一屁股坐在了炕上,脸上也有些埋怨自家儿子。

    “俺还不是为了你的事儿睡不着!”王翠花埋怨的督了自家儿子一眼,随后苦口婆心的继续念叨:“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两年除了香莲的嫁妆,娘也攒了一些私房钱,还有你去镇上做工的银子,俺都给你留着呢,娶媳妇是搓搓有余了,现在你又入伙了茶铺,日子只会越来越好,娘看着高兴,可是你总这么单着也不行是不?那蔡家闺女眼光高了点,但是却答应相看一下,说明你有戏……”

    听见王翠花竟然又是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亲事,王二丁缓和的脸顿时拉长了起来。

    “娘,俺不娶!”

    还没有等王翠花说完,王二丁突的吼了一声,然后就见他脸黑的能滴出墨汁来。

    “你……”王翠花虽然心里有些准备,但还是被他突然一吼吓了一跳。

    她这儿子虽然是个有主见的,但是却没有如此不给她这个做娘的脸色看,今天接二连三给脸色看,顿时王翠花蹙了下眉头,面善的脸上也凶了起来。

    在她看来,那蔡家闺女挺好的,又能干,又贤惠,她很满意啊。

    “娘,您就别操心俺,俺自己有分寸,你明儿就给那个林媒婆说下,把蔡家的事儿退了,俺不会去相看的。那蔡家闺女俺也不喜欢”王二丁黑着脸,有些懊恼的开口。

    “你有分寸?你有啥分寸?你有分寸就不会二十出头了还没娶媳妇!不喜欢,由不得你不喜欢,你以为你是镇上的大少爷怎么的,还挑三拣四起来了!”

    “俺没有……俺只是觉得现在家里还没钱,俺想多挣点银子,况且俺觉得还早……”

    “还早?那你说说什么时候才叫晚?要等到我这老婆子死了你才娶妻生子是不是!”

    “娘,俺不是这个意思……”

    “够了!这事情娘给你张罗,你就别管了,俺就看中那蔡家的闺女,林嫂子可是说了,那姑娘长得可清秀了,又能干,还是哥好生养的,将来成了亲不久后就给王家添个胖孙子,多稀罕人啊。反正娘把话撂这儿了,娘就喜欢蔡家那闺女。现在这事儿都到了这地步,你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想要不娶蔡家那闺女,除非老娘死了!”

    砰——

    房门被王翠花狠狠的关上,留下王二丁闷闷的看着油灯,浓眉皱的死紧。

    翌日清晨,整个院子里被浓郁的晨雾弥漫着。

    晚夏的天渐渐变凉了,那股闷热感也越来越小了。

    浓郁的晨雾渐渐被亮起来的阳光照射出一团一团黄晕来,整个小院子金光灿灿的,青竹篱笆上的喇叭花开的十分讨喜鲜艳,花骨朵上沾染了少许露水,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清新。

    沈美娇推开房门,懒懒的伸了一个懒腰。

    还有五天就是茶会了,今晚早点收摊,准备去镇上添置一些备用的材料,茶会人多口味杂,她确实要多备一些。

    想着那来财杂货铺里的那些稀有调料,沈美娇就想着若是能弄到种子,在溪水村租一块地自产自得,那应该是一份不错的收入。

    这个想法也只是在脑子里迅速的过了一遍就被沈美娇压到脑后了,现在她手里的银子就那么点,别说买地了,就是买多些米面都难。

    掂量了一下荷包里的十五两银子,这是她所有的财产了。

    好在那野猪肉还有很多,而且大肠和猪头肉,耳朵都可以用卤水过了,做成卤大肠和猪耳朵伴着葫瓜丝做成凉菜吃,清爽又可口,想来下酒一定不错。

    这么一算下来,她就只需要买些米面和一些新品种的食材就好。

    勺了冷水简单的洗漱一边,把头发简单的绑成了麻花辫子挽在脑后,用一根简易的木簪子固定,看着清澈的水面映照出自己的面容,面上的恶疮疤痕慢慢的脱落,长出了粉嫩的皮肤,看着有些不伦不类,密密麻麻的,粉色和黑色相交,看的让人有些密集恐惧症,还有些恶心。

    沈美娇蹙了下眉心,这样下去是没有办法,得配置一些药膏去去疤痕才好。

    药膏这古代怕是没有,都是一些粉末状的药,什么雪肌膏什么的,她就不用想了,那些都是贵人用的,价格老贵了,而且这平常的小镇上也是没有卖的。

    她只能自己琢磨着弄点药膏来擦擦,不然这疤痕脱落了,斑斑点点也不好看。

    爱美之心谁没有,天天顶着这副鬼脸,纵使她再有耐心也不免有些嫌弃。

    况且她也不喜欢天天以白纱遮面,一副见不得人的模样,多有不便。

    这般想着,沈美娇决定一会儿去大雪山山脚转转,看看有没有意外的收获。

    刷锅,烧水,卤肉。

    一根根野猪大肠被沈美娇打理的很干净,猪耳朵和猪鼻子也被割了下来,大火炖在卤水汤里,加了些香料,再换上小火慢慢炖着。

    小小的院落里,烟囱里冒出缭缭轻烟,浓郁的肉汁香味伴随着香料的味道散漫了整个院子,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好在沈家小院距离溪边比较进,独门独户的,后面是大山,四周都是芦苇荡,离的最近的一户人家也是走了好几条田坎,所以肉的味道再浓郁倒也吹不到别家去,不然一大早这股味道没准就吸引来不少眼红的人。

    刚把一些卤熟透的碎肉捞进盆里,房门就被开了一条缝隙,然后两颗虎头虎脑的小脑袋就钻了出来,一脸乐呵呵的,流着沙哈子冲着沈美娇傻笑了。

    “姐,俺嗅到肉味儿了”

    沈绪摸了摸嘴角的口水,黑眸亮晶晶的。

    同样一脸小馋猫样的沈香眼珠子盯着那一股卤水就不会动了。

    沈美娇被这两个小家伙的模样逗笑了。

    这两天忙着茶铺的生意,一直都是沈武在家里烧饭,沈武是粗人,不太会烧饭,而且又本身很节约,所以这两天两个孩子应该是连肉末星子都没见着,天天坑硬梆梆的馍馍和遭米饭。

    确实有些苦了两个小家伙了。

    沈美娇在木盆里勺了少许热水,拼成了温和的温水招呼两个小家伙洗漱。

    看着两个到自己腰间的小家伙,原本干瘦的菜色小脸也越发红润,胳膊和小腿都长了些肉了,个子也有些出条了,沈美娇心里很欣慰,想到自家弟妹身体慢慢好转,以后的日子只会过的更好,心中就有了莫大的成就感。

    虽然起步慢,但是总算有了起色,等两百个竹筒茶杯和茶碟做好了,领了银子,她就给家里人备些衣裳,再买几床棉被。

    简单的蒸了一笼肉镆镆,加一盆青菜粥,两个小家伙吃的香喷喷的,一脸满足,沈武杵着木棍出来的时候,沈美娇已经在洗碗了。

    “爹,粥和馍馍在体钵里,你拿来趁热吃,下午我跟着二丁哥坐牛车去镇上,给娘把后面的药抓回来,再买些米面回来,快茶会了,得多备点”

    沈美娇一边收拾着,一边说道。

    沈武点点头,现在他的腿每天被换两次药,伤口已经结巴了,再过不久就可以痊愈了。

    看着沈美娇纤细的身影,沈武的眸子有一丝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