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OR救赎

作者:星星的泡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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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进屋的警察看到这惨烈的一幕,没有不骂凶手没人性的。★ ?

    一个幼小的生命,人生还没有开始便强制终结,但凡是人,都会觉得伤心难过。文沫很理解这些警察的心情。在外人眼里,警察冷漠无情,对别人身上生的悲剧漠不关心,其实那只不过是常年累月直面世间最丑恶现象的自我保护,不然的话,对每一个受害者都感同身受,他们只会把自己逼疯。

    一百来平的房子,除去公摊面积,小三室的十年老房,餐厅并不算大,四四方方的餐桌,一边坐一个人,刚刚好。

    此时餐桌边上,放着五把椅子,四把与餐桌颜色很搭配,看得出来是一套,多出来的是个空坐,餐具有明确使用过的痕迹。

    两个女孩子被放到一起,一大一小两颗脑袋紧挨着,如果她们只是躺在床上睡觉,脸色没有那么苍白的话,其实算得上很温馨的一幕,可是现在的情景,只能让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男死者同样身中数刀,女死者窒息死亡。很明显,这三起案件完全可以并案侦察。

    并案之后的第一次案情分析会上,大家对凶手的杀人动机意见高度一致,虽然第三起案件的男死者是否有婚外情还没经过调查,但以前两起案件来看,凶手基本上是将目标锁定在男主人有婚外情这一类上了。但是对于嫌疑人数量大家产生了分歧,三起案件中,遇害的一家人,孩子年龄较小,老年人体力下降,这些都暂且不考虑,除此之外,每起案件都有两位成年受害者,三四十岁的成年人,哪怕体力比二十多岁要稍微下降一些。那也是正值壮年的成年人,在面对入室的凶犯时,不可能一点反抗都没有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等凶手一一去捆。鉴证人员在前两起案现场提取的捆绑受害者所用的胶带上,没能现任何指纹。可以说明两点问题,其一,凶手肯定戴了手套,以他一贯谨慎的风格,很可能具备相当的反侦查能力。其二,排除凶手劫持小孩子逼迫父母就范,由受害者之一去捆人的可能。

    一个凶手,又要想办法不让一家人反抗,又要分出手来去捆人,可能吗?那么凶手至少两个人以上才行,具体到底是两个人还是更多的团伙作案,现在无法确定。

    文沫一直安静地听着在场众位刑警们的讨论,她的注意力,落到三起案件的现场图片上了。确切的说,是几个孩子死亡现场的图片。

    怎么会总觉得有些违和感呢?

    一张张孩子无神的小脸,区别于父母死亡时的惨烈,绝对称得上安详。 ?可是仅仅是安详吗?也不对。在他们幼小生命中的最后,他们在想些什么呢?

    文沫不得而知,她盯着这些小脑袋,一遍遍看着照片,不对,哪里不对。

    视线盯到最后的两个女孩身上,她们的头上……

    是了!文沫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站起来。飞快地向法医解剖室奔去。

    “等一下!”文沫的呼喊声成功制止了已经被提取完物证资料的尸体马上要进行的清洗。两名法医也停下动作有些不解地望着她。

    文沫顾不上解释,她直直地盯着两个女孩的头,左看右看,然后。她笑了。

    没错,违和感就在这里。两个女孩的头,被人重新梳洗过,精心地打理好,即使在照片中,也呈现着刚洗完头的柔顺感。

    一个是这样。可能是孩子刚刚洗完澡吹干的,两个是这样,也许是个巧合,可是四个孩子都是这样,特别是两个小女孩,凶手扎的辫子有些歪歪扭扭,但也能看出被精心修饰过的痕迹,哪怕一丁点碎头都被凶手用弹力素打顺,塞进去,至少从外表看起来,很顺滑。

    相信扎过麻花辫子的女生都知道,扎得时间越长,毛刺越多。哪怕小女孩再听话再老实,梳了一天的头,也不可能在晚餐时分还保持得如此整齐。

    两个小男孩的头并不是很明显,只是被梳理过,哪怕他那么躺着,头依然很伏贴。

    这也是文沫觉得有些违和的原因。

    哪怕孩子是第一个被害对象,服*毒而死,死亡前也不可能没有挣扎和蠕动。

    显然,凶手的兴趣,从来都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父母,恨的情绪要远强于其它。

    文沫回到会议室,里面的争论还在继续。两伙人泾渭分明地为凶手是两个还是多个在进行着激烈地辩论,她趁着没人注意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边听边按照自己刚刚整理出来的思路向下推理。 ▼

    如果说凶手的目的全在孩子身上,那么杀害那两个大人完全是障眼法?不对不对,这样的话如果把一家人都带走,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两个大人留下孩子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将一家人全绑在餐桌旁?将一家人杀死在餐桌旁边对凶手是一种非常严格的心理暗示,那是他必须完全的工作,对凶手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不然他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地做上一桌子好菜,然后还要当着几具尸体的面吃下去不少。

    还有就是,三起案件的报案人都供述了一个完全一致的细节:他们到达受害者家里时,现门是虚掩着的,他们打开门进入现场,才现死者。这说明,凶手根本不在意死者是否被人现,又或者说,他故意留下门,就是希望有人能现他们。他的作品,希望被世人看到。

    他注重的,从始至终,都只是杀人的过程。

    对父母,是恨意,所以他要让他们惨死。对孩子,则是呵护,是怜惜,是……他的替代品!

    在他的眼中,那个孩子,就是曾经的自己,而那对父母,就是他的父母!他不再是幼小无力反抗的时候,他可以一次又一次杀掉在他看起来,完全不合格的父母。

    他不是在杀害孩子。而是救赎!

    有的时候,痛苦的不是死亡,而是比死亡还难受地活着。永无止境地活着,受苦受难地活着。没有未来地活着!

    这些孩子,在他眼中,活得痛苦无比,杀死他们,是给予他们他所未能得到过的解脱。

    他童年很不幸。自杀这两个字也曾经划过他的脑海,但也许是他足够坚强,又或者他懦弱得连寻死也不能够,所以他活到了今天,但是早早埋下的心理阴影却越积越深,终于爆,开始四处杀死那些他认为活得痛苦的孩子,自己未能得到救赎,他给予这些孩子。

    怪不得警方在大人身上始终没能找到与凶手联系起来的强有力证据,那是因为凶手的注意力。自始至终都在孩子身上,他是通过这些孩子,才找到父母的。

    警方的办案时,思维定势,肯定不会想到有人会与年龄还小的孩子结仇,而凶案现场太过惨烈,任何人第一时间看到都会认为凶手与男主人有仇。顺着仇杀的线往下查,当然一无所获。

    三起案件,细节高度一致,这说明什么?

    文沫等到会议室里的争论告一段落。才终于第一次开口:“从作案手法上来分析,犯罪嫌疑人,应该就是一个。”

    “文主任,刚才我们讨论的时候你出去了。是不是没听到后面同志们的案情分析?两名成年人,再加上孩子老人,一名凶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时控制这么多人,如果现场一旦出现任何意外,这三起案件就不会是我们看到的这样。第三凶案现场你也是亲身到过的,难道没有现两名成年死者身上根本没有防御性伤痕吗?谁会在生死关头让你老老实实绑起来杀?”

    “在坐的各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了。那么请大家告诉我,后两起案件的现场,你们当时进去时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我们以为又到了萧泊源一家死亡的案现场。”

    “不错,后两起案件给人的感觉,与第一起案件具有高度一致性,哪怕第二起案件还有位老年死者。相信大家都知道,女死者董忆被凶手杀死在离门不远的客厅处,这说明什么?说明在凶手的眼里,她没有任何价值,不属于这个家庭的组成部分。”

    “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凶手要的,就是餐桌里所有的细节。包括杀死几位死者的不同方法,包括一桌美味,包括坐在桌边对着尸体吃饭。这些对凶手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像刚才几位同志所说的那样,凶手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团伙作案,请大家回想一下,我们曾经破获过的案例。有没有哪个团伙在作案时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细节一点偏差也没有的。”

    众人沉默,似乎没有。

    文沫停顿了几分钟,见大家都开始认真听她说,便也不矫情,将自己心中所想一五一十道出:“凶手的目的,在于解救自己,确切地说,是幼年的自己,这些小孩子,都是他的替代品。他憎恨自己的父母,对父亲,是完全彻底的恨,对母亲,则是爱恨交加。很可能凶手幼年时期,遭遇过父亲长时间的家暴,而且父亲有婚外情史,母亲虽然心疼他却没有作为,漠视这些事情的生。”

    “那为什么,要连孩子一起杀死?孩子被父母忽视已经很惨,他连自己的替代品都要杀死?”

    “那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孩子活着比死去更悲惨。不论是被父母虐待忽视,还是失去父母孑然一身,都不是他希望这些孩子得到的——又或者说,他自己得到的。”

    众人再度沉默。原本以为,凶手是个十恶不赦之徒,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现在文沫所讲的一切,实在颠*覆他们对凶手的认知。

    “从现在开始,我建议先将调查重点,放到几个孩子身上,找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我想,那样的话,我们离凶手也就不远了。等几个现场搜集到的餐具上的dna结果出来,就是铁证如山。”

    “等一下,刚才你说凶手是一个人,那么他到底是怎么制服几名受害者的?”

    “很简单。我们不妨想一下,如果这个凶手,与几个遇害的小孩子都有些关联,是不是说明他从事的工作,是与教育有关的?因为孩子的接触范围要窄得多,教育是最可能的。那么他与孩子认识的可能性就极高了。一个认识的人,哪怕他拿刀威胁你,恐怕你也很难认为他对你们有恶意到会灭门的程度吧?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一形成,恐怕你先会想的就是,我能说服他,只要配合着他不反抗,他不会杀人。结果可想而知。”

    “而且,只要凶手将孩子牢牢圈住,家长本身并不强烈的反抗意愿会降至最低,至于几人被捆绑的事实,我还是倾向于是受害者自己在凶手的要求下做的。具有反侦查能力的凶手,自己会戴手套,那么他会给受害者也戴上手套的可能不小,以达到混淆警方视线的目的。”

    分析会后,所有人都对这名看似很年轻的心理专家刮目相看,如此短的时间内得出合理结论,一针见血地找出可能的侦查方向,并不是所有刑警都能做到的。

    工作有条不紊地布置下去,那个时候,文沫很少参与警方的实质工作,因为在刑警的印象中,心理专家是文职人员,动动脑袋就好,打打杀杀跑腿的事,还是由他们去做才对。

    文沫当然不会不知趣,自己跑去给别人添乱,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办案手段,侧重点不同,又不熟,还是不要合作的好,免得出了问题最后闹得不愉快。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在人情交际上一块短板,除非必要,她很懒得动脑子去想些弯弯绕绕,好在从事警察这个职业的人大多数与她有同样的想法。

    凶手作案的间隔在缩短,但她知道,他们还有时间,赶在下一起血案生前,找到他留下的蛛丝马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