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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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九阿哥把u盘插进电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其实大部分他都知道,很大程度上,斯杰潘的好恶偏向和丧尸世界的那个是重合的,只是总体程度往上调了许多,不至于那么叫人厌恶。譬如他仍旧是在海参崴出生长大的,他喜欢的仍旧是中餐,他仍旧是在大学二年级离开学校的,他仍旧笃信宗教,他仍旧对背叛他的人恨之入骨,他也仍旧提防心很重,容易失控。
内容浏览完毕,九阿哥烦躁地关上电脑。
所以,接下来他该怎么办呢?既然答应了军方,那他看来是脱不了身了。虽然那俩中校说“事情会完满解决,会给安排妥当”,但九阿哥有点信不过他们。他没有任何势力,军方既不可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他万一死了,人家也不会拿他当战友、为此感到痛惜,到时候,肯定连追悼会都不给他开!就算开了也不会给他挂上好听的头衔:“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爱新觉罗胤禟……”呸呸呸!
如果他死了,家里这几个又该怎么办?
恐怕他们连他的死因都不会知道,军方一定会封锁消息。
这不行,九阿哥突然想,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蒙在鼓里!他得留下一封书信,告诉他们真正的缘由!
想着,他再度打开电脑,建了个文档,刚刚在排头敲上“四哥”这两个字,九阿哥就停下来了。
这不是写遗书么?他郁闷地想,也太不吉利了!
正想着,手机响了,九阿哥捡起一看,却是红龙。
红龙告诉九阿哥,今晚九阿哥被叫走的事他知道了,那俩军方的人探知红龙要去见斯杰潘,所以当天早上硬要跟着去,红龙知道不妥。本想不让九阿哥跟着,但为时已晚。
红龙在电话里问九阿哥,军方是不是威胁了他。
九阿哥没说话,只苦笑了一声。
“这事。九爷不必答应。”红龙说,“本来是我招惹的,和九爷无关,该由我来处理。”
九阿哥摇头:“弄成这样也不是你想的。而且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和斯杰潘火拼。倒不如按照他们的计划,我一个人去。”
红龙在那边沉默片刻。才道:“九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至于被卷进来。”
九阿哥却笑道:“别这么说,咱早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就算我想撇清也撇不了。况且我听着,他们的计划还算可行。”
红龙说:“军方的估计看来是对的,今晚斯杰潘把电话打到我这里,询问了你的身份。”
九阿哥心里一跳!
“所以接下来,就算九爷您不动,斯杰潘恐怕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红龙说完。又加强了一下语气:“九爷放心,我会盯着军方的!他们若敢贸然行动,将九爷置于危险之中,那么我的人会补上去,给九爷解围!”
放下电话,九阿哥想,看来是真脱不了身了!哪怕军方的人不掺进来,斯杰潘也不会善罢甘休。
密谈的第三天中午,九阿哥就接到了高个子中校的电话。
“今天傍晚,去和斯杰潘见个面。”
九阿哥问:“地点在哪儿?”
对方报了个地点。是个中式茶馆。
“斯杰潘最近两天都会在那儿,他喜欢听那儿的人弹琴。”高个子中校说。
“他?!喜欢听人弹琴?”九阿哥诧异道,“不会吧!”
“是真的。每晚六点半,有个艺校的学生在那儿弹琴……”
“什么琴?钢琴?”
“唔。不是钢琴,是古代的那种……也可能是古筝?”
九阿哥没好气道:“琴和筝你都分不清?”
高个子中校就笑起来:“这方面我懂得不多,总之,九爷在六点半之前赶过去,要装作巧遇,您明白么?千万别显得刻意了。这段时间,斯杰潘的人一直在监视您的动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九阿哥心想,斯杰潘盯着自己,军方的人盯着斯杰潘,红龙的人盯着军方……这都成食物链了。
九阿哥提前一个钟头从家里出来,到了指定地点。
为了不显刻意,他先去隔壁的服装店逛了一圈。现在他总算明白所谓的时尚潮流了,再不会像第一天到这儿那样,尽挑些叫人发憷的颜色,像茱莉亚说的那样,“穿得像棵圣诞树”。
九阿哥一直不胖,自小身子柔弱,骨架纤细,他的个头没胤祥那么高,肌肉也没胤祥那么发达。
胤祥曾给九阿哥买了套烟灰色的ermenegildo zegna做生日礼物。胤祥说,zegna这牌子特别挑人,就他送给九阿哥的这套,就这款式和颜色,身材略胖的人会把它穿成“土肥圆”,不够有型的又撑不起来,显得像张旧报纸。
九阿哥穿着却刚刚好,倜傥儒雅。
后来大家就发觉,九阿哥很适合烟灰色,这颜色衬得他十分沉静,削弱了他与生俱来的、刺目到近乎不合时宜的锋芒,让他另有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气质,犹如半裹在丝绒里的珍珠,只泄露出丝丝光芒。
如此一来,更显玉树临风。
今天他当然没心情真的去选衣服,只在店里挑挑拣拣,装出专注看做工的样子。虽然观察不到有人跟踪,但九阿哥不敢大意,他就当斯杰潘的人正在某处盯着他。
看看手表,差不多六点一刻。
九阿哥出来服装店,直接去了对面的茶社。
时间还早,今天有点淅淅沥沥的雨,茶社里人不多,见他懒懒散散的样子,服务生也没殷勤上前询问,只顾着给角落里的几个生意人端茶送水。
茶社正中,围着一排锦绣屏风,画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跟前木桌上一把琴放在那儿,矮个子中校说的那个艺校生还没来。
九阿哥信步走到跟前,低头仔细瞧了瞧。是古琴,而且是好琴。他伸手拨了拨,焦桐清呖,质地甚佳。
许久没碰这古典玩意儿,九阿哥索性走到古琴跟前。拉椅子坐下来,他想了想,弹了曲最喜欢的《酒狂》。
茶社静谧,九阿哥的琴声在室内回荡,如落珠溅玉。客人们虽然都不懂古曲。但人都听得出这是熟手在演奏,于是本来戚戚的说话声也压低了。
一个服务生抬头一看,这才错愕地发现,弹琴的不是每天来的那个艺术生,却是个脸孔陌生的青年。他赶紧回办公室告诉了茶社经理。
经理一听,慌忙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九阿哥:“先生!请不要乱动,这把琴很昂贵的……”
九阿哥还没开口,旁边却有人打断茶社经理:“有多贵?我买下来可以么?”
九阿哥陡然停住手!面前站着的正是斯杰潘!站在他身后两步的,是石锁,这丑陋的大块头。肩头依然背着那个袋子。
经理认出是茶社的熟客,每天都会来的那个俄罗斯富豪,于是他倨傲的神情马上改了,赔笑道:“抱歉,因为这琴每天都有专业人士来弹奏……”
“你们请的那个小姑娘,弹得有他好么?”斯杰潘冷冷瞥了经理一眼。
经理也尴尬了,干笑着搓手道:“这个……我不是太懂古琴……”
“所以,为什么不能让他弹?”斯杰潘淡淡道,“这样好了,这把琴我买下来。”
经理更窘。涨红脸道:“我、我做不了主,斯杰潘先生,我得去问问。”
“去吧。”斯杰潘挥挥手,“问清楚了。把价格报给我。”
经理讪讪退下去。九阿哥饶有兴趣看着眼前这场交锋,见经理败退,他才笑道:“干嘛要把琴买下来?”
“你不喜欢这把琴么?”斯杰潘看着他,“要是喜欢的话,送给你好了。”
他今天仍旧穿的唐装,却换了一身深红的新衣。大大的寿字绣在上面,叫人啼笑皆非。九阿哥心里叹气,哪有把寿字这样绣在衣服上的?还是他以为这身衣裳看着很喜庆?
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寿衣”?
但九阿哥没把嘲笑表露出来,只淡然一笑道:“那么多谢了。”
斯杰潘又问:“刚才你弹的那个,怪好听的,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九阿哥微微一笑:“你猜。”
斯杰潘想了想:“很激烈,一会儿高上去,一会儿跌下来。像吸了海/洛因。”
九阿哥噗嗤笑起来,酒狂乃阮籍所作,竹林七贤的那股子狂劲儿,确实很像吸食海/洛因。
“那我再弹一个。”九阿哥说,“这次,看你能不能听出来。”
他想了想,弹了曲梅花三弄,这是最寻常的曲子,茶社的客人们有懂的,于是纷纷低声笑语:“原来是这首,这俄国佬怕是听不出来……”
大家故意都不说曲名,纷纷瞧着斯杰潘。
斯杰潘皱着眉头,想了好半天:“不能给点提示么?”
九阿哥说:“是在描述某种花卉,一种清新芬芳,颜色动人的花。”
斯杰潘一拍手:“bingo!是红玫瑰!”
茶社客人们全都笑倒了!
“再弹一个!”斯杰潘却显得很得意,“你弹任何曲子,我都能听出里面的意思!”
我这儿和他高山流水遇知音呢我!九阿哥没好气地想,他没办法,只得又选了首《阳关三叠》,细细弹奏起来。
那个本来该表演的艺校女生,此刻进来茶社,却发觉竟然有个男人在弹琴,她吓了一跳,再仔细听人家弹奏的,竟比她弹得好多了!于是这女学生也不敢造次,干脆站在一边听九阿哥抚琴。
一曲终了,女学生红着脸,小声对九阿哥说:“先生,您是学古琴的么?”
九阿哥抬头看看她,微笑道:“谈不上正经学过,以前家里请了老师,我也只是半学半玩罢了。”
“您的技法这么出色,您太谦虚了。”女学生小声嗫嚅道,“先生能否再弹一曲凤求凰?这首曲子我练了好几年,但总弹不好……”
九阿哥踌躇片刻,答应了她。他凝神片刻,手指轻抚琴弦,琴韵悠扬,满场的人都安静下来。
这时,经理从里面出来,正巧瞧见女学生来了,于是他像见了救星,赶紧上前埋怨道:“你怎么才来!都迟到了五分钟了!”
意识到原来身边这位才是正主,九阿哥慌忙停下,站起身来,斯杰潘一愣:“你怎么不弹了?”
九阿哥指了指那女孩子:“琴是她的,该她来弹。”
斯杰潘马上说:“谁说该她弹?这琴我买下来了!经理,这琴多少钱?”
经理无奈,只得报了个数字,古琴很贵,但斯杰潘眉毛都没眨一下,朝着石锁一撇嘴。石锁拿出支票簿交给他。
刷刷写了个数字,撕下来,将支票塞给经理,然后斯杰潘转头对九阿哥笑道:“这把琴归你了。”
“不不!”九阿哥慌了神,“我开玩笑的,你把人家的琴买走了,人家弹什么?”
“那我管不着!”斯杰潘索性抓起古琴,将它塞到九阿哥的怀里,“只不过我还有个问题,刚才那曲子很好听。它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意思?”
九阿哥一愣,半晌,才掩饰道:“是我乱弹的,没什么意思。”
女学生诧异道:“咦?不是乱弹啊,刚才弹的不是凤求凰么?”
斯杰潘马上说:“凤求凰?这是什么意思?弹的是什么主题?”
“凤求凰的意思就是……”
女学生刚想解释,却被九阿哥飞快打断:“没什么意思,就是说,有那么两只鸟,你一爪我一爪的打架。”
“咦?为什么要打架?”
“鸟打架还用问为什么!”九阿哥没好声气道,“还不是觉得人家的毛长得比自己的毛好看!嫉妒了呗!”
斯杰潘愣愣想了半晌,点点头,“你们中国人真奇妙,连鸟打架都打得这么好听。”
那女学生,连同茶社里的客人,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于是那晚,九阿哥就抱着这把焦尾琴回到家。一看他竟然抱着把琴回来,阿哥们纷纷围了上来!
“哪儿来的?!”胤禛惊愕道。
“朋友给的。”九阿哥支支吾吾道,“推辞不掉,我就拿回来了。”
胤祥很高兴,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把琴:“是好东西!四哥!赶紧来一曲!”
胤禛难得也兴致勃勃,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头,又掀了掀并不存在的长袍,这才正襟危坐于古琴前,满怀感慨道:“我也是好久没碰这玩意儿了,今天就来重操旧业。十三,想听什么?”
“千本樱!”
“滚!”
十阿哥笑道:“四哥先试试嘛,如今就流行用古琴弹快歌。”
“胡说!弹快了那还有味道么?那不成吉他了?”
……他们几个说群口相声似的,笑闹一团,九阿哥却揣着一肚子心事,独自回到房间里。
今天的事儿,太出乎他的预料了,这不是九阿哥事先所想的那样。
斯杰潘的改变让他感觉异样,难道说环境对人的影响,会如此之大么?
九阿哥自己琢磨着,正想得晕头转向呢,忽然间,觉得声音不对:嘿!客厅里的那群家伙,还真的用古琴弹起《千本樱》来了!(未完待续。)
回到家里,九阿哥把u盘插进电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其实大部分他都知道,很大程度上,斯杰潘的好恶偏向和丧尸世界的那个是重合的,只是总体程度往上调了许多,不至于那么叫人厌恶。譬如他仍旧是在海参崴出生长大的,他喜欢的仍旧是中餐,他仍旧是在大学二年级离开学校的,他仍旧笃信宗教,他仍旧对背叛他的人恨之入骨,他也仍旧提防心很重,容易失控。
内容浏览完毕,九阿哥烦躁地关上电脑。
所以,接下来他该怎么办呢?既然答应了军方,那他看来是脱不了身了。虽然那俩中校说“事情会完满解决,会给安排妥当”,但九阿哥有点信不过他们。他没有任何势力,军方既不可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他万一死了,人家也不会拿他当战友、为此感到痛惜,到时候,肯定连追悼会都不给他开!就算开了也不会给他挂上好听的头衔:“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爱新觉罗胤禟……”呸呸呸!
如果他死了,家里这几个又该怎么办?
恐怕他们连他的死因都不会知道,军方一定会封锁消息。
这不行,九阿哥突然想,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蒙在鼓里!他得留下一封书信,告诉他们真正的缘由!
想着,他再度打开电脑,建了个文档,刚刚在排头敲上“四哥”这两个字,九阿哥就停下来了。
这不是写遗书么?他郁闷地想,也太不吉利了!
正想着,手机响了,九阿哥捡起一看,却是红龙。
红龙告诉九阿哥,今晚九阿哥被叫走的事他知道了,那俩军方的人探知红龙要去见斯杰潘,所以当天早上硬要跟着去,红龙知道不妥。本想不让九阿哥跟着,但为时已晚。
红龙在电话里问九阿哥,军方是不是威胁了他。
九阿哥没说话,只苦笑了一声。
“这事。九爷不必答应。”红龙说,“本来是我招惹的,和九爷无关,该由我来处理。”
九阿哥摇头:“弄成这样也不是你想的。而且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和斯杰潘火拼。倒不如按照他们的计划,我一个人去。”
红龙在那边沉默片刻。才道:“九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至于被卷进来。”
九阿哥却笑道:“别这么说,咱早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就算我想撇清也撇不了。况且我听着,他们的计划还算可行。”
红龙说:“军方的估计看来是对的,今晚斯杰潘把电话打到我这里,询问了你的身份。”
九阿哥心里一跳!
“所以接下来,就算九爷您不动,斯杰潘恐怕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红龙说完。又加强了一下语气:“九爷放心,我会盯着军方的!他们若敢贸然行动,将九爷置于危险之中,那么我的人会补上去,给九爷解围!”
放下电话,九阿哥想,看来是真脱不了身了!哪怕军方的人不掺进来,斯杰潘也不会善罢甘休。
密谈的第三天中午,九阿哥就接到了高个子中校的电话。
“今天傍晚,去和斯杰潘见个面。”
九阿哥问:“地点在哪儿?”
对方报了个地点。是个中式茶馆。
“斯杰潘最近两天都会在那儿,他喜欢听那儿的人弹琴。”高个子中校说。
“他?!喜欢听人弹琴?”九阿哥诧异道,“不会吧!”
“是真的。每晚六点半,有个艺校的学生在那儿弹琴……”
“什么琴?钢琴?”
“唔。不是钢琴,是古代的那种……也可能是古筝?”
九阿哥没好气道:“琴和筝你都分不清?”
高个子中校就笑起来:“这方面我懂得不多,总之,九爷在六点半之前赶过去,要装作巧遇,您明白么?千万别显得刻意了。这段时间,斯杰潘的人一直在监视您的动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九阿哥心想,斯杰潘盯着自己,军方的人盯着斯杰潘,红龙的人盯着军方……这都成食物链了。
九阿哥提前一个钟头从家里出来,到了指定地点。
为了不显刻意,他先去隔壁的服装店逛了一圈。现在他总算明白所谓的时尚潮流了,再不会像第一天到这儿那样,尽挑些叫人发憷的颜色,像茱莉亚说的那样,“穿得像棵圣诞树”。
九阿哥一直不胖,自小身子柔弱,骨架纤细,他的个头没胤祥那么高,肌肉也没胤祥那么发达。
胤祥曾给九阿哥买了套烟灰色的ermenegildo zegna做生日礼物。胤祥说,zegna这牌子特别挑人,就他送给九阿哥的这套,就这款式和颜色,身材略胖的人会把它穿成“土肥圆”,不够有型的又撑不起来,显得像张旧报纸。
九阿哥穿着却刚刚好,倜傥儒雅。
后来大家就发觉,九阿哥很适合烟灰色,这颜色衬得他十分沉静,削弱了他与生俱来的、刺目到近乎不合时宜的锋芒,让他另有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气质,犹如半裹在丝绒里的珍珠,只泄露出丝丝光芒。
如此一来,更显玉树临风。
今天他当然没心情真的去选衣服,只在店里挑挑拣拣,装出专注看做工的样子。虽然观察不到有人跟踪,但九阿哥不敢大意,他就当斯杰潘的人正在某处盯着他。
看看手表,差不多六点一刻。
九阿哥出来服装店,直接去了对面的茶社。
时间还早,今天有点淅淅沥沥的雨,茶社里人不多,见他懒懒散散的样子,服务生也没殷勤上前询问,只顾着给角落里的几个生意人端茶送水。
茶社正中,围着一排锦绣屏风,画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跟前木桌上一把琴放在那儿,矮个子中校说的那个艺校生还没来。
九阿哥信步走到跟前,低头仔细瞧了瞧。是古琴,而且是好琴。他伸手拨了拨,焦桐清呖,质地甚佳。
许久没碰这古典玩意儿,九阿哥索性走到古琴跟前。拉椅子坐下来,他想了想,弹了曲最喜欢的《酒狂》。
茶社静谧,九阿哥的琴声在室内回荡,如落珠溅玉。客人们虽然都不懂古曲。但人都听得出这是熟手在演奏,于是本来戚戚的说话声也压低了。
一个服务生抬头一看,这才错愕地发现,弹琴的不是每天来的那个艺术生,却是个脸孔陌生的青年。他赶紧回办公室告诉了茶社经理。
经理一听,慌忙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九阿哥:“先生!请不要乱动,这把琴很昂贵的……”
九阿哥还没开口,旁边却有人打断茶社经理:“有多贵?我买下来可以么?”
九阿哥陡然停住手!面前站着的正是斯杰潘!站在他身后两步的,是石锁,这丑陋的大块头。肩头依然背着那个袋子。
经理认出是茶社的熟客,每天都会来的那个俄罗斯富豪,于是他倨傲的神情马上改了,赔笑道:“抱歉,因为这琴每天都有专业人士来弹奏……”
“你们请的那个小姑娘,弹得有他好么?”斯杰潘冷冷瞥了经理一眼。
经理也尴尬了,干笑着搓手道:“这个……我不是太懂古琴……”
“所以,为什么不能让他弹?”斯杰潘淡淡道,“这样好了,这把琴我买下来。”
经理更窘。涨红脸道:“我、我做不了主,斯杰潘先生,我得去问问。”
“去吧。”斯杰潘挥挥手,“问清楚了。把价格报给我。”
经理讪讪退下去。九阿哥饶有兴趣看着眼前这场交锋,见经理败退,他才笑道:“干嘛要把琴买下来?”
“你不喜欢这把琴么?”斯杰潘看着他,“要是喜欢的话,送给你好了。”
他今天仍旧穿的唐装,却换了一身深红的新衣。大大的寿字绣在上面,叫人啼笑皆非。九阿哥心里叹气,哪有把寿字这样绣在衣服上的?还是他以为这身衣裳看着很喜庆?
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寿衣”?
但九阿哥没把嘲笑表露出来,只淡然一笑道:“那么多谢了。”
斯杰潘又问:“刚才你弹的那个,怪好听的,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九阿哥微微一笑:“你猜。”
斯杰潘想了想:“很激烈,一会儿高上去,一会儿跌下来。像吸了海/洛因。”
九阿哥噗嗤笑起来,酒狂乃阮籍所作,竹林七贤的那股子狂劲儿,确实很像吸食海/洛因。
“那我再弹一个。”九阿哥说,“这次,看你能不能听出来。”
他想了想,弹了曲梅花三弄,这是最寻常的曲子,茶社的客人们有懂的,于是纷纷低声笑语:“原来是这首,这俄国佬怕是听不出来……”
大家故意都不说曲名,纷纷瞧着斯杰潘。
斯杰潘皱着眉头,想了好半天:“不能给点提示么?”
九阿哥说:“是在描述某种花卉,一种清新芬芳,颜色动人的花。”
斯杰潘一拍手:“bingo!是红玫瑰!”
茶社客人们全都笑倒了!
“再弹一个!”斯杰潘却显得很得意,“你弹任何曲子,我都能听出里面的意思!”
我这儿和他高山流水遇知音呢我!九阿哥没好气地想,他没办法,只得又选了首《阳关三叠》,细细弹奏起来。
那个本来该表演的艺校女生,此刻进来茶社,却发觉竟然有个男人在弹琴,她吓了一跳,再仔细听人家弹奏的,竟比她弹得好多了!于是这女学生也不敢造次,干脆站在一边听九阿哥抚琴。
一曲终了,女学生红着脸,小声对九阿哥说:“先生,您是学古琴的么?”
九阿哥抬头看看她,微笑道:“谈不上正经学过,以前家里请了老师,我也只是半学半玩罢了。”
“您的技法这么出色,您太谦虚了。”女学生小声嗫嚅道,“先生能否再弹一曲凤求凰?这首曲子我练了好几年,但总弹不好……”
九阿哥踌躇片刻,答应了她。他凝神片刻,手指轻抚琴弦,琴韵悠扬,满场的人都安静下来。
这时,经理从里面出来,正巧瞧见女学生来了,于是他像见了救星,赶紧上前埋怨道:“你怎么才来!都迟到了五分钟了!”
意识到原来身边这位才是正主,九阿哥慌忙停下,站起身来,斯杰潘一愣:“你怎么不弹了?”
九阿哥指了指那女孩子:“琴是她的,该她来弹。”
斯杰潘马上说:“谁说该她弹?这琴我买下来了!经理,这琴多少钱?”
经理无奈,只得报了个数字,古琴很贵,但斯杰潘眉毛都没眨一下,朝着石锁一撇嘴。石锁拿出支票簿交给他。
刷刷写了个数字,撕下来,将支票塞给经理,然后斯杰潘转头对九阿哥笑道:“这把琴归你了。”
“不不!”九阿哥慌了神,“我开玩笑的,你把人家的琴买走了,人家弹什么?”
“那我管不着!”斯杰潘索性抓起古琴,将它塞到九阿哥的怀里,“只不过我还有个问题,刚才那曲子很好听。它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意思?”
九阿哥一愣,半晌,才掩饰道:“是我乱弹的,没什么意思。”
女学生诧异道:“咦?不是乱弹啊,刚才弹的不是凤求凰么?”
斯杰潘马上说:“凤求凰?这是什么意思?弹的是什么主题?”
“凤求凰的意思就是……”
女学生刚想解释,却被九阿哥飞快打断:“没什么意思,就是说,有那么两只鸟,你一爪我一爪的打架。”
“咦?为什么要打架?”
“鸟打架还用问为什么!”九阿哥没好声气道,“还不是觉得人家的毛长得比自己的毛好看!嫉妒了呗!”
斯杰潘愣愣想了半晌,点点头,“你们中国人真奇妙,连鸟打架都打得这么好听。”
那女学生,连同茶社里的客人,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于是那晚,九阿哥就抱着这把焦尾琴回到家。一看他竟然抱着把琴回来,阿哥们纷纷围了上来!
“哪儿来的?!”胤禛惊愕道。
“朋友给的。”九阿哥支支吾吾道,“推辞不掉,我就拿回来了。”
胤祥很高兴,他仔细检查了一下这把琴:“是好东西!四哥!赶紧来一曲!”
胤禛难得也兴致勃勃,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头,又掀了掀并不存在的长袍,这才正襟危坐于古琴前,满怀感慨道:“我也是好久没碰这玩意儿了,今天就来重操旧业。十三,想听什么?”
“千本樱!”
“滚!”
十阿哥笑道:“四哥先试试嘛,如今就流行用古琴弹快歌。”
“胡说!弹快了那还有味道么?那不成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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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杰潘的改变让他感觉异样,难道说环境对人的影响,会如此之大么?
九阿哥自己琢磨着,正想得晕头转向呢,忽然间,觉得声音不对:嘿!客厅里的那群家伙,还真的用古琴弹起《千本樱》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