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舍人胆魄,世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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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能淫,贫贱能移,威武能屈,此大丈夫能屈能伸至理也。
然,一切功劳都是领导的,才是人生真谛,升官发财不二法门。
下雨了,是城隍爷怕了。
但城隍怕的不是他魏良臣,而是大明的天子。
这一点,要早晚提,时刻提。
苟日提,日日提,又日提。
我魏良臣是在英明神武的万历皇帝领导下,才能成功降伏神灵,为久旱的辽东大地降下甘露。
当然,这与我自身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但若没有陛下的圣威,我再努力也是不行的。
要明白一点,我魏良臣是没有逼格的,有这个的是陛下!
普天之下,也只有陛下您有装逼的资格,别人,只是借您老的势而矣。
今天给万历的汇报,良臣已经打好腹稿了,就是拿出他吃奶的力气,将斩城隍的光辉事迹大书特书,然后以点睛之笔指出——“臣所赖者,唯陛下矣!”
归纳总结一句话,若无陛下的鼎力支持,我魏良臣一小臣,有何德何能敢使神灵慑服呢。
骨子里,良臣是油然自傲的。
随着这场雨在辽东大地降落,他魏舍人的大名必将远播四方。
就是不知道熊蛮子干成这件事后,辽东人有没有给他修生祠,要是有的话,那现在便是替我小魏千岁修了。
生祠好,圣人之待遇啊。
哎,这一想,又觉对不起二叔了,先是睡了二叔的女人,再是抢了二叔的嘘头。这做侄子的,太是有点不地道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良臣是断然不会把二叔“九千岁”的名头抢过来的,他终是舍不得胯下那根鸟。
李永贞浑身已被雨水打湿,可胸中却有一团火,看着漫天滴落的雨珠,他情不自禁,发自肺腑的说道:“陛下圣威固然使神灵惧服,舍人之胆魄亦世所罕见。”
嗯?
良臣深深的看了一眼李永贞,这家伙的马屁拍的也是高啊,无形之中将他魏舍人的逼格又贴了一层金。
人材就是人材,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李永贞,未来大明朝的副总经理啊,论级别,至少也是副国。
这样一个人物,也对自己溜须拍马起来,说明什么?说明他魏良臣是真有本事的。
有本事的人,走到哪里也都会发光发亮,一闪一闪亮晶晶。
心情愉悦之下,良臣很想吟诗一首,最终,还是以悲天悯人的口吻道:“我蒙陛下拔于儒生,授于官身,虽为小臣,但于国于君赤诚之心,苍天可鉴。我之心愿,便是国泰民安,若这场雨能够减缓辽东灾情,使辽地百姓不致为天灾流离失所,我纵是现在去死,也心甘情愿。”
“舍人之心,是人闻之都会动容啊。”李永贞说这话时,似乎言不由衷,因为他的脸皮抽了抽。
当然,这些是小节,不必过于在意。
真要良臣现在去死,他绝对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人。
场面话,当不得真。
沈炼一脸羞愧,立在马上,任由雨水打在他脸上、身上,尴尬难安,想上前和魏舍人说点什么,可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不但沈炼如此,其四个手下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昨天,他们可是拒绝了魏舍人要他们持白牌去斩城隍的荒谬要求。
现在,这雨竟然真的下了,冥冥之中,谁敢说不是那城隍真的怕了魏舍人?
并且,你听人家魏舍人说话,每一句都是心系苍生,心忧万民,赤诚报君之心,溢于言表啊。
而他们呢?
人比人,惭愧。
从双山台过来的郑铎等一干人,看魏良臣的眼神也都是火热火热。
这帮飞虎军中人,多半不是什么善辈,但就是人杀的多了,坏事做的绝了,他们心中反而真信鬼神。
这魏舍人却是连鬼神都惧,跟着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张虎要将税兵入御马监的条件,良臣没有答应他。但正因如此,反而让张虎相信他魏良臣是真心想保留飞虎军的。
良臣提出他会向陛下上本,成与不成,却是不能作保。但若是张虎能派人和他去抚顺关,那么便是御马监的事成不了,陛下那里或许会有其它安排。不管最后是怎么安置,总比飞虎军这帮人躲在双山台要强吧。
再说,魏良臣去抚顺关的目的就是弄清建州讨款的事,这些事情你飞虎军的人最清楚不过。不管是真是假,总要向朝廷有个交待。这个交待的讲究可就大了,直接关系高淮高公公的性命呢。
想到高淮这十年对自己的恩情,张虎同意了,但他自己却不肯去。
建州的奴尔哈赤对高淮固然恨之入骨,对他张虎同样也是咬牙切齿。原因在于,这两年,对建州做的那些事情,大半都是出自于他张虎之手。
建州人未必会杀朝廷派去的使者,但要杀他张虎,却是一念之间的事。
张虎不想去送死。
毕竟,高淮已经失势。
张虎现在不具备明朝官方身份,飞虎军更是被辽东明军当成马匪在剿。
建州人真要下毒手,他逃都逃不了。
良臣没有强求张虎,张虎让郑铎带五十人随魏良臣去抚顺。
“你等跟我去抚顺,可是有性命之危的。”良臣突然打马奔到郑铎等人面前。
郑铎在马上微一欠身,沉声道:“舍人不怕,我等又有什么好怕。”
“好。”良臣点了点头。
“既然舍人知道去抚顺有危险,又何必非去不可呢。”沈炼已经知道郑铎等人的身份,对这些飞虎税兵,他从来没有好感。
沈炼担心的是建州会对魏良臣不利,因为就是高淮在势的时候,他手下的太监也被建州杀过不少。这些事情都被大帅给压了下来,但他身为五爷的亲兵,又如何不知道。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此去抚顺,非我魏良臣,我乃代天子而去。纵是刀山火海,又有何可惧,所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良臣猛的一勒马缰,扬鞭一甩,疾喝一声:“走,我们去抚顺,会一会那个奴尔哈赤!”
……
谢谢大家没有骂我昨天没更,我真是愧疚,馋酒贪杯。下次再这样的话,我就一狠心,挥刀…切盘肉丝。
富贵能淫,贫贱能移,威武能屈,此大丈夫能屈能伸至理也。
然,一切功劳都是领导的,才是人生真谛,升官发财不二法门。
下雨了,是城隍爷怕了。
但城隍怕的不是他魏良臣,而是大明的天子。
这一点,要早晚提,时刻提。
苟日提,日日提,又日提。
我魏良臣是在英明神武的万历皇帝领导下,才能成功降伏神灵,为久旱的辽东大地降下甘露。
当然,这与我自身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但若没有陛下的圣威,我再努力也是不行的。
要明白一点,我魏良臣是没有逼格的,有这个的是陛下!
普天之下,也只有陛下您有装逼的资格,别人,只是借您老的势而矣。
今天给万历的汇报,良臣已经打好腹稿了,就是拿出他吃奶的力气,将斩城隍的光辉事迹大书特书,然后以点睛之笔指出——“臣所赖者,唯陛下矣!”
归纳总结一句话,若无陛下的鼎力支持,我魏良臣一小臣,有何德何能敢使神灵慑服呢。
骨子里,良臣是油然自傲的。
随着这场雨在辽东大地降落,他魏舍人的大名必将远播四方。
就是不知道熊蛮子干成这件事后,辽东人有没有给他修生祠,要是有的话,那现在便是替我小魏千岁修了。
生祠好,圣人之待遇啊。
哎,这一想,又觉对不起二叔了,先是睡了二叔的女人,再是抢了二叔的嘘头。这做侄子的,太是有点不地道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良臣是断然不会把二叔“九千岁”的名头抢过来的,他终是舍不得胯下那根鸟。
李永贞浑身已被雨水打湿,可胸中却有一团火,看着漫天滴落的雨珠,他情不自禁,发自肺腑的说道:“陛下圣威固然使神灵惧服,舍人之胆魄亦世所罕见。”
嗯?
良臣深深的看了一眼李永贞,这家伙的马屁拍的也是高啊,无形之中将他魏舍人的逼格又贴了一层金。
人材就是人材,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
李永贞,未来大明朝的副总经理啊,论级别,至少也是副国。
这样一个人物,也对自己溜须拍马起来,说明什么?说明他魏良臣是真有本事的。
有本事的人,走到哪里也都会发光发亮,一闪一闪亮晶晶。
心情愉悦之下,良臣很想吟诗一首,最终,还是以悲天悯人的口吻道:“我蒙陛下拔于儒生,授于官身,虽为小臣,但于国于君赤诚之心,苍天可鉴。我之心愿,便是国泰民安,若这场雨能够减缓辽东灾情,使辽地百姓不致为天灾流离失所,我纵是现在去死,也心甘情愿。”
“舍人之心,是人闻之都会动容啊。”李永贞说这话时,似乎言不由衷,因为他的脸皮抽了抽。
当然,这些是小节,不必过于在意。
真要良臣现在去死,他绝对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人。
场面话,当不得真。
沈炼一脸羞愧,立在马上,任由雨水打在他脸上、身上,尴尬难安,想上前和魏舍人说点什么,可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不但沈炼如此,其四个手下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昨天,他们可是拒绝了魏舍人要他们持白牌去斩城隍的荒谬要求。
现在,这雨竟然真的下了,冥冥之中,谁敢说不是那城隍真的怕了魏舍人?
并且,你听人家魏舍人说话,每一句都是心系苍生,心忧万民,赤诚报君之心,溢于言表啊。
而他们呢?
人比人,惭愧。
从双山台过来的郑铎等一干人,看魏良臣的眼神也都是火热火热。
这帮飞虎军中人,多半不是什么善辈,但就是人杀的多了,坏事做的绝了,他们心中反而真信鬼神。
这魏舍人却是连鬼神都惧,跟着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张虎要将税兵入御马监的条件,良臣没有答应他。但正因如此,反而让张虎相信他魏良臣是真心想保留飞虎军的。
良臣提出他会向陛下上本,成与不成,却是不能作保。但若是张虎能派人和他去抚顺关,那么便是御马监的事成不了,陛下那里或许会有其它安排。不管最后是怎么安置,总比飞虎军这帮人躲在双山台要强吧。
再说,魏良臣去抚顺关的目的就是弄清建州讨款的事,这些事情你飞虎军的人最清楚不过。不管是真是假,总要向朝廷有个交待。这个交待的讲究可就大了,直接关系高淮高公公的性命呢。
想到高淮这十年对自己的恩情,张虎同意了,但他自己却不肯去。
建州的奴尔哈赤对高淮固然恨之入骨,对他张虎同样也是咬牙切齿。原因在于,这两年,对建州做的那些事情,大半都是出自于他张虎之手。
建州人未必会杀朝廷派去的使者,但要杀他张虎,却是一念之间的事。
张虎不想去送死。
毕竟,高淮已经失势。
张虎现在不具备明朝官方身份,飞虎军更是被辽东明军当成马匪在剿。
建州人真要下毒手,他逃都逃不了。
良臣没有强求张虎,张虎让郑铎带五十人随魏良臣去抚顺。
“你等跟我去抚顺,可是有性命之危的。”良臣突然打马奔到郑铎等人面前。
郑铎在马上微一欠身,沉声道:“舍人不怕,我等又有什么好怕。”
“好。”良臣点了点头。
“既然舍人知道去抚顺有危险,又何必非去不可呢。”沈炼已经知道郑铎等人的身份,对这些飞虎税兵,他从来没有好感。
沈炼担心的是建州会对魏良臣不利,因为就是高淮在势的时候,他手下的太监也被建州杀过不少。这些事情都被大帅给压了下来,但他身为五爷的亲兵,又如何不知道。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此去抚顺,非我魏良臣,我乃代天子而去。纵是刀山火海,又有何可惧,所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良臣猛的一勒马缰,扬鞭一甩,疾喝一声:“走,我们去抚顺,会一会那个奴尔哈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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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没有骂我昨天没更,我真是愧疚,馋酒贪杯。下次再这样的话,我就一狠心,挥刀…切盘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