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亡其国,篡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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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眉眼细瞧,朱常洵长的跟他娘郑贵妃还真是有点像。
以良臣的审美来看,年近四十的郑贵妃因为保养得体,不比前世那些在荧屏上活跃的四十多岁女明星们差。
并且,那些女明星们再怎么饰演,再怎么扮得像,哪怕是扮皇后、太后,她们始终都演不出那种真正的皇家气质。
郑贵妃不用演,站哪就有。
“是”与“像”,看着不过一条小河之宽,实则是奔腾之长江。
母亲如此,儿子也是如此。
先前误会了没察觉,现在一看,朱常洵身上还真有王者之风。
良臣觉得这位福王殿下,眼面前和他应该算是自家人。
因为,是他娘要见良臣,他舅和良臣也是称兄道弟的。
所以要论辈份的话,良臣年纪是小朱常洵几岁,可却能称他一声“贤侄”啊。
只是,这贤侄,良臣可不敢叫。
人家是亲王,他是什么?
不过,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谁能想到眼前微胖的朱常洵,三十多年却成了一个巨胖呢。
良臣前世看过很多史料,上面都说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娼,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朱常洵却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以致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前往福王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朱常洵却根本不听。
到了崇祯十四年,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
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义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
朱常洵得知城破后,吓得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朱常洵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吕维祺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
朱常洵却真是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可惜,李自成没有饶过他。
关于朱常洵的死,很多伪清时期的笔记史料上都说,他是被李自成活活煮了的。
有一篇写的活灵活现的,良臣至今都还记得。
说在宏伟壮丽的福王府中堂前,人声鼎沸,烈焰腾腾。成堆的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在烟雾缭绕的蒸汽中,散发着扑鼻香气。
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三百多斤重的巨胖活人,他像盲人游泳一样在大锅里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嚎叫声撕心裂肺,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其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慢慢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大胖子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河南饥民纷纷加入农民军。
这些描写如当时在场之人亲眼目睹后所写,活灵活现,以致后世无数人都以为朱常洵这位福王真是被李自成下令煮吃了的。
一开始,良臣也以为如此,只到后来他看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劳动成果。
事实上,朱常洵不是被李自成煮杀,而是处死后掩埋的。他死前也没有向李自成哀求乞饶,而是散尽藩库,招募义勇,挺身抗节,最后城破被俘,仍指贼大骂,慷慨激烈,堪称与城俱亡,所谓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证据是1924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发现的福王墓。
据墓志记述,洛阳城破后,李自成在城西周公庙内,主持处死福王,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
墓中圹志表明,福王墓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内中棺墓同时发现了福王尸骨。
如果朱常洵真是被煮吃了的,他就根本不会有尸骨掩埋。
那么为何会有朱常洵被李自成煮杀的记载流传于世呢?
实际上,这不过和伪清篡改史书,抹黑明朝及反清汉人英雄如出一辙,全是编造出来的。
这个编造好处大大的,一石二鸟,把李自成和朱常洵都给污蔑抹黑了。
谣言流传了整整两百多年,甚至还在流传下去,不少人深信不疑。
便和朱常洵的儿子弘光帝朱由崧是昏君一样,国难当头还沉迷女色,到处选妃,不问国政,只知信任奸臣一样。
事实的真相却又恰恰相反,朱由崧没那么草包。他和他信用的“奸臣”都殉了国,而“忠臣”们,却留起了辫子。
为何会这样?
欲亡其国,亡其种,必先灭其史!
历史,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构成。
否认了这些人,就是否定了史。
看着眼前的微胖福王朱常洵,良臣唏嘘其命运之后,又生出感慨,相对于两千两买一个未来国丈和皇后的友谊,三十两红包换福王殿下的“欣赏”,怎么算都是一桩划算的买卖。
………
本章可能会有读者认为注水,但骨头特意如此写法,不喜勿怪。
从眉眼细瞧,朱常洵长的跟他娘郑贵妃还真是有点像。
以良臣的审美来看,年近四十的郑贵妃因为保养得体,不比前世那些在荧屏上活跃的四十多岁女明星们差。
并且,那些女明星们再怎么饰演,再怎么扮得像,哪怕是扮皇后、太后,她们始终都演不出那种真正的皇家气质。
郑贵妃不用演,站哪就有。
“是”与“像”,看着不过一条小河之宽,实则是奔腾之长江。
母亲如此,儿子也是如此。
先前误会了没察觉,现在一看,朱常洵身上还真有王者之风。
良臣觉得这位福王殿下,眼面前和他应该算是自家人。
因为,是他娘要见良臣,他舅和良臣也是称兄道弟的。
所以要论辈份的话,良臣年纪是小朱常洵几岁,可却能称他一声“贤侄”啊。
只是,这贤侄,良臣可不敢叫。
人家是亲王,他是什么?
不过,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谁能想到眼前微胖的朱常洵,三十多年却成了一个巨胖呢。
良臣前世看过很多史料,上面都说这位重达三百斤的王爷,终日闭门畅饮,遍**娼,花天酒地。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饥民相食,朱常洵却不闻不问,仍照旧收敛赋税。以致洛阳军民纷纷怒言:“洛阳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
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前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前往福王府,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朱常洵却根本不听。
到了崇祯十四年,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
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义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
朱常洵得知城破后,吓得与女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朱常洵被农民军寻迹逮捕,押回城内。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吕维祺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
朱常洵却真是熊包一个,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可惜,李自成没有饶过他。
关于朱常洵的死,很多伪清时期的笔记史料上都说,他是被李自成活活煮了的。
有一篇写的活灵活现的,良臣至今都还记得。
说在宏伟壮丽的福王府中堂前,人声鼎沸,烈焰腾腾。成堆的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在烟雾缭绕的蒸汽中,散发着扑鼻香气。
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三百多斤重的巨胖活人,他像盲人游泳一样在大锅里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嚎叫声撕心裂肺,好不凄惨。
其间,这个连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其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慢慢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农民军中各行各业能手应有尽有。几个昔日大厨出身的兵卒,闻言踊跃,持刀上前,轻刮细剃,先把大胖子朱常洵身上的毛发尽数刮干净,然后拨去指甲,以药水灌肠排去粪便,里里外外弄干净后,像大闸蟹一样把他放入大锅中慢炖。笑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终成一顿美餐。
“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河南饥民纷纷加入农民军。
这些描写如当时在场之人亲眼目睹后所写,活灵活现,以致后世无数人都以为朱常洵这位福王真是被李自成下令煮吃了的。
一开始,良臣也以为如此,只到后来他看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劳动成果。
事实上,朱常洵不是被李自成煮杀,而是处死后掩埋的。他死前也没有向李自成哀求乞饶,而是散尽藩库,招募义勇,挺身抗节,最后城破被俘,仍指贼大骂,慷慨激烈,堪称与城俱亡,所谓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证据是1924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发现的福王墓。
据墓志记述,洛阳城破后,李自成在城西周公庙内,主持处死福王,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
墓中圹志表明,福王墓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内中棺墓同时发现了福王尸骨。
如果朱常洵真是被煮吃了的,他就根本不会有尸骨掩埋。
那么为何会有朱常洵被李自成煮杀的记载流传于世呢?
实际上,这不过和伪清篡改史书,抹黑明朝及反清汉人英雄如出一辙,全是编造出来的。
这个编造好处大大的,一石二鸟,把李自成和朱常洵都给污蔑抹黑了。
谣言流传了整整两百多年,甚至还在流传下去,不少人深信不疑。
便和朱常洵的儿子弘光帝朱由崧是昏君一样,国难当头还沉迷女色,到处选妃,不问国政,只知信任奸臣一样。
事实的真相却又恰恰相反,朱由崧没那么草包。他和他信用的“奸臣”都殉了国,而“忠臣”们,却留起了辫子。
为何会这样?
欲亡其国,亡其种,必先灭其史!
历史,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构成。
否认了这些人,就是否定了史。
看着眼前的微胖福王朱常洵,良臣唏嘘其命运之后,又生出感慨,相对于两千两买一个未来国丈和皇后的友谊,三十两红包换福王殿下的“欣赏”,怎么算都是一桩划算的买卖。
………
本章可能会有读者认为注水,但骨头特意如此写法,不喜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