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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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多岁就已经是千万富翁了。
一个没念过书的大老粗,忽然间一个晚上就有了1000万,那是什么概念?我恨不得在一个礼拜之内把人生中想买的东西全买了。
有天我拿了50万现金,让成家班用口袋装上,跟在我后面走,大摇大摆走到杨受成的表铺,20多个成家班的人站在外面,我进去表铺就问,“什么叫十大名表?这个是不是最贵的?是最多钻石吗?好,来7个,不用打包,给钱!”然后转身就走了。一个星期,每天换一只戴,还约以前一起做武行的朋友吃饭,一见面就故意把袖子卷起来给大家看。
整天喝酒开车,早上撞保时捷,晚上撞奔驰,每天人都是晕乎乎的状态。
那时候有媒体记者拿着相机冲过来,我叫成家班的人脱下衣服把车牌盖起来,还吓唬人家,你敢拍一张就打一拳,现在看来多嚣张多讨厌啊!我从小就喜欢身边围着一群人,爱热闹,有钱了就开始讲究排场。那时香港影坛有很多动作组的班底,刘家班、洪家班、袁家班,我当然要自己的成家班最有钱最有面子。比如说一部车子7万,我出5万,你自己供2 万,每人一辆。他们问我,我们要那5万块,但是不买车行不行?不行!这样的话5万块就不给了。后来就变成每天出去的时候,成家班一共16辆车子,加我一共17辆,一模一样地开出去,多威风!那时候我只要一出门,人家都知道是成龙的成家班来了,要的就是那个威风。少年得志,就是那个样子。
香港有一大堆的名牌店,当我还是小鬼头的时候,跟着罗维大导演去买东西,他进去慢慢看,我就坐在一边慢慢等,在那里看着每样东西都很贵,人都不太敢站起来大步走的感觉。我坐在那里等了很久实在无聊,就站起来看看那些衣服,有一件还蛮好看的。我走过去指着它跟售货小姐说:“我能不能看看这个?”那个女孩子就爱答不理地说:“很贵的哦,你买不起的。”一脸鄙视的神情。我“哦”了一声,退下去又坐回座位上,心里觉得很挫败。是很贵啊,我也知道很贵啊,我只想看一看不行吗?
罗维导演还是没出来,我又不敢赌气走掉,就只能坐在那里。看着那个售货小姐,越看越讨厌,越看越丑。她在那边擦擦东西啊,收拾收拾啊,一会儿又瞄瞄我,也许当时她瞄我也没有什么恶意,但我就觉得她那个样子是看不起我。
等罗维导演一走出来,她马上就迎上去,声音很嗲地说罗导演啊,怎样怎样啊,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坏,真恶心。
想不到我在短短一个月后就成名了。那时候才22岁,片酬是天价,480万。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售货小姐的事,就带着成家班又去到那家店,他们像保镖一样站在两边跟着我,我就很拽地走进去。
现在商店卖的衬衫已经没有别针了,以前的衬衫在包装好的时候是有很多别针的,包在胶纸袋里面。我找到之前那个售货小姐,跟她说:“这件这件这件这件,我每一件都要试穿。”她就把每一件都打开,我拆开扣子随便试一试,然后就像垃圾一样丢在一边,她先后拿了几十件下来。接着又要试鞋子和裤子,总之试了一大堆之后,我随口跟那个女孩子说:“这个要这个不要,这个要这个不要,包好帮我送到酒店。”然后转身就走,那个女孩子看起来都要崩溃了。店里的经理赶紧过来跟我说:“成先生,对不起,你讲的她没记清楚。”我说:“我讲得很清楚,怎么她就没听清楚?这边要,那边不要,我要每一件都包得像新的一样,一个别针都不能少,全部给我封好。”说完就出门走了。
今天这些衬衫还在我家里某个角落放着,买了从来没有穿过。当时只是为了报复这个女孩子,谁让她看不起我,哼。那一堆衣服,你知道那个女的要叠多久吗?想到就觉得很开心。你看那时候我多坏,多幼稚。现在再想那时候,你以为是报复了,出气了,其实是无知而已。你跟一个女孩子生什么气呢?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会原谅别人。当时主要还是没信心,总怕被人看不起。
有钱之后我每天还是一副大老粗的样子,这都是故意的,跟那些势利眼们对着干,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当时邵逸夫大老板约我在半岛酒店见面。以前做武行的时候,经常路过半岛酒店,想走进去看一看都不敢,好不容易有机会进去了,连地毯都不敢踩。红了之后竟然会被邵氏大老板约去那里喝下午茶,我就觉得很开心,带了8个成家班的人,故意穿着牛仔裤和背心大摇大摆走进去,所有人都看见是成龙来了。服务员赶紧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背心的。”我说:“哦?不能穿背心啊?那你给我找一件衬衫来啊。”人家就拿了一件衬衣给我,我随便穿上,也不扣扣子,就跟邵逸夫聊天喝茶。第二天,我又去那里跟人见面,上身穿着衬衫,下面穿着一条短裤,又是大摇大摆走进去,服务员只好又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短裤的。”我又说:“好啊,那你帮我找一条裤子来啊。”人家把裤子给我,我就在酒店里面喝咖啡的地方穿裤子,穿起来之后故意拉链也不拉。这两次旁边都有很多人在看,指指点点的,我心里就觉得很爽,那些有钱人每天打扮得衣冠楚楚,我偏不这样,就是要破坏你们的规矩,你们也不敢因为我这副样子就看不起我。
后来到了美国,发现根本没人知道Jackie Chan是谁,尽管那时我在香港和东南亚已经红透了。当时也不太会说英文,整个人都是蒙的,也就嚣张不起来了。那里的电影世界深深地打击了我,我以为自己拿480万港币片酬已经是大明星了,到了好莱坞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明星,人家拿的是500万美金!那时候我就在想,哇,我能不能有一天也拿到500万美金的片酬?现在看来,只要你敢想敢拼敢努力,梦想还是可能实现的。后来别说是500万,我甚至拿到了2000万美金的片酬,加上分红大概2600万。
自打有钱,直到今天,我身上的现金永远是五六万。一是因为人穷惯了之后,有现金就觉得有安全感。在香港的时候,钱包里面永远保持10万港币,在美国就是三四万美金,在北京就是保持1万人民币,主要是我的钱包1万人民币就塞满了,如果塞得下,我也会放10万人民币。港币面值大,5万港币才很薄一沓。二是我不习惯用信用卡,过去因为没读过什么书,不会签名,有卡也不会用。以前用信用卡不像现在这么简单,你刷完之后就给你随便一签,那时候是要填写一个完整的表格,什么名字啊地址啊还有各种英文的内容,我一看就怕了,有时候我签完名,人家一对照,就说我这个签名对不上。其实是因为我不太会写字,每次写得都不太一样,这就弄得很麻烦,后来我买东西就是用现金,一要买什么我就开始唰唰唰数钱。美国人平时最多带50美金在身上,其他都是用信用卡的,看我这个阵势都会吓住,心想:“Oh,my god!这人是谁呀?”可是谁让我不会填表呢?只能现场数钱,需要花更多钱的时候就叫成家班一人抓一堆。以后名气越来越大了,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谁了,刷卡也就没那么麻烦了。现在我的信用卡就是没有名字的,我不在卡片背面签字,都是空的,反正大家都会相信我。我钱包里有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是无限额的,谁捡到都可以拿着它去买飞机,不过就要看到时候人家相不相信你,哈哈。
我喜欢热闹,任何时候吃饭都是一大群人。房祖名好像还跟他的朋友讲过,说自己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家三口吃一顿饭的印象,全部都是跟一群人。十几年前,我每年请人吃饭大概就要花掉1600多万。那时候经常有世界各地的朋友来香港,我肯定会带着大家吃饭,吃完之后就去卡拉OK唱歌,去夜总会喝酒,带朋友们玩就要玩得尽兴,平均一天五六万是跑不掉的。家里人老是说我太浪费,别的地方咱们不省,难道吃饭都不能省省吗?
有那么一年,我下定决心要省钱。每天就跟朋友们说,今天就不跟你们吃饭了。大家就说好啊,就各自撤了。结果大家一走,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就回公司一个人剪剪片子啊,找一些事情做啊,以为过了很久,一看表,时间还那么早。那一年过得好辛苦啊,最后算一算,吃饭的钱省了800多万。我就跟自己说,何必呢?干吗这么委屈自己呢?打那之后就再也不省了。
有一阵在北京,几家常去的餐厅吃烦了,同事带我去一个越南小馆,我们七个人点了一堆,最后结账是700多块,我说,“好便宜啊!”大家就说,大哥,这样一个小馆子700多块哪里便宜。我就想自己平时请大家吃饭,哪一顿都要好几万,也不看账单,就直接签字。平时只要我晚上去会所跟人开会,每天也都会请那里的工作人员吃宵夜。这些都算我账上,怪不得娇姐曾经跟我的朋友开玩笑,就希望我多开工,进了剧组天天拍戏,不仅把请人吃饭的钱省下来,还能够赚钱。
我喜欢送人礼物,答应要送谁什么都会记得很清楚。十多年前,我想做一批自己品牌的皮衣。从2000年开始,设计了一年多,用最好的羊羔皮,在香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做,就拿去日本做,当时做完大概6000块港币一件,算是很贵了。那批衣服做得很好,每一件都有编号和签名,我就不舍得随便送人,而且送这个不送那个,就会得罪人,所以我就决定一定要送给特别的人。
刚好那段时间我到伦敦,看到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当时大家都在赌拿了五连冠要怎么样,我说我也加入,不用五连冠,三连冠就每人送一件皮衣。结果最后他们就拿了五连冠。我说话要算话,当时他们在深圳参加一个活动,我就把皮衣全部拿过去送给他们,自己也穿上,跟他们一起上台唱《真心英雄》,给他们鞠躬。尤其看到那几个负责陪练的球员,心里觉得特别感动,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冠军已经很难拿了,五连冠真的很厉害!
从没钱到有钱,从乱花钱到做慈善,我也在一路成长。我不介意别人说我没文化、暴发户,我自己也确实有过那样的阶段,但现在懂得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了。
我20多岁就已经是千万富翁了。
一个没念过书的大老粗,忽然间一个晚上就有了1000万,那是什么概念?我恨不得在一个礼拜之内把人生中想买的东西全买了。
有天我拿了50万现金,让成家班用口袋装上,跟在我后面走,大摇大摆走到杨受成的表铺,20多个成家班的人站在外面,我进去表铺就问,“什么叫十大名表?这个是不是最贵的?是最多钻石吗?好,来7个,不用打包,给钱!”然后转身就走了。一个星期,每天换一只戴,还约以前一起做武行的朋友吃饭,一见面就故意把袖子卷起来给大家看。
整天喝酒开车,早上撞保时捷,晚上撞奔驰,每天人都是晕乎乎的状态。
那时候有媒体记者拿着相机冲过来,我叫成家班的人脱下衣服把车牌盖起来,还吓唬人家,你敢拍一张就打一拳,现在看来多嚣张多讨厌啊!我从小就喜欢身边围着一群人,爱热闹,有钱了就开始讲究排场。那时香港影坛有很多动作组的班底,刘家班、洪家班、袁家班,我当然要自己的成家班最有钱最有面子。比如说一部车子7万,我出5万,你自己供2 万,每人一辆。他们问我,我们要那5万块,但是不买车行不行?不行!这样的话5万块就不给了。后来就变成每天出去的时候,成家班一共16辆车子,加我一共17辆,一模一样地开出去,多威风!那时候我只要一出门,人家都知道是成龙的成家班来了,要的就是那个威风。少年得志,就是那个样子。
香港有一大堆的名牌店,当我还是小鬼头的时候,跟着罗维大导演去买东西,他进去慢慢看,我就坐在一边慢慢等,在那里看着每样东西都很贵,人都不太敢站起来大步走的感觉。我坐在那里等了很久实在无聊,就站起来看看那些衣服,有一件还蛮好看的。我走过去指着它跟售货小姐说:“我能不能看看这个?”那个女孩子就爱答不理地说:“很贵的哦,你买不起的。”一脸鄙视的神情。我“哦”了一声,退下去又坐回座位上,心里觉得很挫败。是很贵啊,我也知道很贵啊,我只想看一看不行吗?
罗维导演还是没出来,我又不敢赌气走掉,就只能坐在那里。看着那个售货小姐,越看越讨厌,越看越丑。她在那边擦擦东西啊,收拾收拾啊,一会儿又瞄瞄我,也许当时她瞄我也没有什么恶意,但我就觉得她那个样子是看不起我。
等罗维导演一走出来,她马上就迎上去,声音很嗲地说罗导演啊,怎样怎样啊,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坏,真恶心。
想不到我在短短一个月后就成名了。那时候才22岁,片酬是天价,480万。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售货小姐的事,就带着成家班又去到那家店,他们像保镖一样站在两边跟着我,我就很拽地走进去。
现在商店卖的衬衫已经没有别针了,以前的衬衫在包装好的时候是有很多别针的,包在胶纸袋里面。我找到之前那个售货小姐,跟她说:“这件这件这件这件,我每一件都要试穿。”她就把每一件都打开,我拆开扣子随便试一试,然后就像垃圾一样丢在一边,她先后拿了几十件下来。接着又要试鞋子和裤子,总之试了一大堆之后,我随口跟那个女孩子说:“这个要这个不要,这个要这个不要,包好帮我送到酒店。”然后转身就走,那个女孩子看起来都要崩溃了。店里的经理赶紧过来跟我说:“成先生,对不起,你讲的她没记清楚。”我说:“我讲得很清楚,怎么她就没听清楚?这边要,那边不要,我要每一件都包得像新的一样,一个别针都不能少,全部给我封好。”说完就出门走了。
今天这些衬衫还在我家里某个角落放着,买了从来没有穿过。当时只是为了报复这个女孩子,谁让她看不起我,哼。那一堆衣服,你知道那个女的要叠多久吗?想到就觉得很开心。你看那时候我多坏,多幼稚。现在再想那时候,你以为是报复了,出气了,其实是无知而已。你跟一个女孩子生什么气呢?如果是现在,我肯定会原谅别人。当时主要还是没信心,总怕被人看不起。
有钱之后我每天还是一副大老粗的样子,这都是故意的,跟那些势利眼们对着干,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当时邵逸夫大老板约我在半岛酒店见面。以前做武行的时候,经常路过半岛酒店,想走进去看一看都不敢,好不容易有机会进去了,连地毯都不敢踩。红了之后竟然会被邵氏大老板约去那里喝下午茶,我就觉得很开心,带了8个成家班的人,故意穿着牛仔裤和背心大摇大摆走进去,所有人都看见是成龙来了。服务员赶紧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背心的。”我说:“哦?不能穿背心啊?那你给我找一件衬衫来啊。”人家就拿了一件衬衣给我,我随便穿上,也不扣扣子,就跟邵逸夫聊天喝茶。第二天,我又去那里跟人见面,上身穿着衬衫,下面穿着一条短裤,又是大摇大摆走进去,服务员只好又过来说:“对不起成先生,我们这里不能穿短裤的。”我又说:“好啊,那你帮我找一条裤子来啊。”人家把裤子给我,我就在酒店里面喝咖啡的地方穿裤子,穿起来之后故意拉链也不拉。这两次旁边都有很多人在看,指指点点的,我心里就觉得很爽,那些有钱人每天打扮得衣冠楚楚,我偏不这样,就是要破坏你们的规矩,你们也不敢因为我这副样子就看不起我。
后来到了美国,发现根本没人知道Jackie Chan是谁,尽管那时我在香港和东南亚已经红透了。当时也不太会说英文,整个人都是蒙的,也就嚣张不起来了。那里的电影世界深深地打击了我,我以为自己拿480万港币片酬已经是大明星了,到了好莱坞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大明星,人家拿的是500万美金!那时候我就在想,哇,我能不能有一天也拿到500万美金的片酬?现在看来,只要你敢想敢拼敢努力,梦想还是可能实现的。后来别说是500万,我甚至拿到了2000万美金的片酬,加上分红大概2600万。
自打有钱,直到今天,我身上的现金永远是五六万。一是因为人穷惯了之后,有现金就觉得有安全感。在香港的时候,钱包里面永远保持10万港币,在美国就是三四万美金,在北京就是保持1万人民币,主要是我的钱包1万人民币就塞满了,如果塞得下,我也会放10万人民币。港币面值大,5万港币才很薄一沓。二是我不习惯用信用卡,过去因为没读过什么书,不会签名,有卡也不会用。以前用信用卡不像现在这么简单,你刷完之后就给你随便一签,那时候是要填写一个完整的表格,什么名字啊地址啊还有各种英文的内容,我一看就怕了,有时候我签完名,人家一对照,就说我这个签名对不上。其实是因为我不太会写字,每次写得都不太一样,这就弄得很麻烦,后来我买东西就是用现金,一要买什么我就开始唰唰唰数钱。美国人平时最多带50美金在身上,其他都是用信用卡的,看我这个阵势都会吓住,心想:“Oh,my god!这人是谁呀?”可是谁让我不会填表呢?只能现场数钱,需要花更多钱的时候就叫成家班一人抓一堆。以后名气越来越大了,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谁了,刷卡也就没那么麻烦了。现在我的信用卡就是没有名字的,我不在卡片背面签字,都是空的,反正大家都会相信我。我钱包里有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是无限额的,谁捡到都可以拿着它去买飞机,不过就要看到时候人家相不相信你,哈哈。
我喜欢热闹,任何时候吃饭都是一大群人。房祖名好像还跟他的朋友讲过,说自己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家三口吃一顿饭的印象,全部都是跟一群人。十几年前,我每年请人吃饭大概就要花掉1600多万。那时候经常有世界各地的朋友来香港,我肯定会带着大家吃饭,吃完之后就去卡拉OK唱歌,去夜总会喝酒,带朋友们玩就要玩得尽兴,平均一天五六万是跑不掉的。家里人老是说我太浪费,别的地方咱们不省,难道吃饭都不能省省吗?
有那么一年,我下定决心要省钱。每天就跟朋友们说,今天就不跟你们吃饭了。大家就说好啊,就各自撤了。结果大家一走,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就回公司一个人剪剪片子啊,找一些事情做啊,以为过了很久,一看表,时间还那么早。那一年过得好辛苦啊,最后算一算,吃饭的钱省了800多万。我就跟自己说,何必呢?干吗这么委屈自己呢?打那之后就再也不省了。
有一阵在北京,几家常去的餐厅吃烦了,同事带我去一个越南小馆,我们七个人点了一堆,最后结账是700多块,我说,“好便宜啊!”大家就说,大哥,这样一个小馆子700多块哪里便宜。我就想自己平时请大家吃饭,哪一顿都要好几万,也不看账单,就直接签字。平时只要我晚上去会所跟人开会,每天也都会请那里的工作人员吃宵夜。这些都算我账上,怪不得娇姐曾经跟我的朋友开玩笑,就希望我多开工,进了剧组天天拍戏,不仅把请人吃饭的钱省下来,还能够赚钱。
我喜欢送人礼物,答应要送谁什么都会记得很清楚。十多年前,我想做一批自己品牌的皮衣。从2000年开始,设计了一年多,用最好的羊羔皮,在香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做,就拿去日本做,当时做完大概6000块港币一件,算是很贵了。那批衣服做得很好,每一件都有编号和签名,我就不舍得随便送人,而且送这个不送那个,就会得罪人,所以我就决定一定要送给特别的人。
刚好那段时间我到伦敦,看到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当时大家都在赌拿了五连冠要怎么样,我说我也加入,不用五连冠,三连冠就每人送一件皮衣。结果最后他们就拿了五连冠。我说话要算话,当时他们在深圳参加一个活动,我就把皮衣全部拿过去送给他们,自己也穿上,跟他们一起上台唱《真心英雄》,给他们鞠躬。尤其看到那几个负责陪练的球员,心里觉得特别感动,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冠军已经很难拿了,五连冠真的很厉害!
从没钱到有钱,从乱花钱到做慈善,我也在一路成长。我不介意别人说我没文化、暴发户,我自己也确实有过那样的阶段,但现在懂得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