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简而言之就是,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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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怎么勾引?”沈初一头雾水的看着云锦。其实她一直不懂云锦的世界,但是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云锦思考问题比她全面。
云锦说:“在你不确认季总是不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之前,你应该做的就是保证你不会把自己陷入沈沛菲的境地。怎样才能不陷入沈沛菲的境地呢?那就是,勾引季总!!让他对你欲罢不能,简而言之就是,泡他!”
泡季黎,沈初噗嗤一声笑了:“这技术难度太高了,我一个连泡面都不会的人,我会泡季黎?”
云锦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初:“你不会泡面是因为你厨艺好。姐跟你说,泡男人比的是耐心,就好像钓鱼一样。先要知道你要钓的鱼是什么习性的,喜欢什么饵料。泡正太有泡正太的方法,泡大叔有泡大叔的手段。重要的是,你得先花点时间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比如季总这样的……”
“哪样的?”沈初很好奇云锦心里的季黎是怎样的人。
云锦想了想,毫不犹豫的回答:“霸道的掌控者,感觉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而你要做的,就是做一个让他无法一手掌握的女人。”
“呵呵!”沈初冷笑了一声:“这句话一般用来形容胸小的。”
“季总喜欢胸大的吗?那你有空隆一个去吧!看样子姐是没希望了,但我保证我绝对是平板超模中胸最大的。”
沈初:“……”
“好了,不和你开玩笑了,不过男人都是视觉性动物。所以,今晚你就打算穿这么一身去参加今晚的约会吗?”云锦满是嫌弃的看着沈初。
这次沈初终于有了觉悟:“穿成这样站在季黎身边相当于给他丢人,是吗?”
虽然很不忍心,但是云锦还是点了点头。
下午,云锦拉着沈初就去了商场。
云锦的品味,沈初自然是信得过的。
选好衣服,沈初看到旁边展柜里放着一件漂亮的黑色衬衣。很内敛的黑色,金色的袖扣给整个深沉的黑色带上了一抹生意。沈初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季黎。
正在看衣服的云锦叫了沈初两声没听到回答,于是也凑过来看了两眼,这才笑着说:“想买就买呗!”
沈初摇头:“他穿的衣服裤子都是私人订制的,买了也未必有用。”
“礼物有没有用,不取决于礼物的本身,而取决于送礼物的人。”云锦说。
旁边的导购对着沈初热情洋溢的介绍:“小姐眼光真好,这款衬衣一共只有两件,一对在设计师本人手里,另外一件就是我们这件了。独一无二的设计,绝对值得珍藏。”
沈初咬咬牙,“那把这对包起来吧!”
导购很用心的将衣服包装好,递给了沈初。
沈初的卡被季黎没收了,这下不刷他的都不行了。
距离约好的晚餐时间所剩无几,云锦叮嘱沈初一定要记得泡季黎的精髓,然后将沈初送到餐厅门口。
昨晚明明说好不包场的,结果等沈初到了餐厅的时候才发现。原本本庭若市的餐厅今日冷清极了。
门口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正毕恭毕敬的站着,看到沈初来了,立马笑容满面的迎上:“季太太,季总已经到了,这边请。”
沈初穿着一袭火红色的长裙,外面是云锦选的白色披肩,一双纯白色镶钻的高跟鞋和白色的披肩相得益彰。她提起裙摆,跟在侍者身后。
通往季黎桌边的路上,铺满了红色的玫瑰花瓣,路的两边是纯白的蜡烛,摇曳的烛光分外妖娆。
悦耳的钢琴声在餐厅里响起,还有小提琴优雅的声音交相呼应。
周围都只有淡淡的烛光,餐厅的尽头,露天的餐桌上搭着白色的桌布,上面摆放着精致的餐具,三只红色的蜡烛在烛台上摇曳着火红色的微光。金色的餐具将玻璃杯衬托得越发晶莹剔透。
季黎穿着一身黑色的简约帅气的白色衬衫,系着深蓝色的条纹领带,外面搭配着一件黑色的马甲外套,旁边的凳子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一条白色的休闲西裤搭着一双单鞋,商务又绅士的欧美风格在男人身上显得淋漓尽致。
看着他站在烛光下静静敛笑的样子,就好像整个餐厅的时间都凝固了一样。
沈初以为自己可以优雅的走到他的身边,然后绅士的等他帮自己拉开凳子,然后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坐在他的对面。
然而现实永远比想象残酷,沈初目光全放在了季黎身上,一不小心看呆了,全然没注意到自己脚下竟有台阶。于是一不小心踩了裙摆,整个人直接用势不可挡的姿势朝着前面扑了过去……
季黎距离还有点远,就算长了一双大长腿也来不及救她。醒好红酒的侍者,正好推着红酒走了过来。怎么也没料到沈初突然扑了过去,正好将她面前的红酒推到。
季黎本来是想过来救沈初,没想到却被红酒误伤,泼了一身……
侍者赶紧将沈初扶了起来:“季太太,您没事吧?”
“……”我不是季太太,季太太是一个优雅高贵配得上季总的女人……
沈初用余光瞥了季黎一眼,然后心虚的埋下了脑子。
季黎低头看了一眼被染红的白衬衣,哭笑不得。从小到大他也算是第一次包场想对一个人示好,没想到季太太这出场方式这么别致。
“季太太,低着头也不会时光倒流的。”季黎对着侍者摆了摆手:“都下去吧!”
侍者们转身离开,沈初分明看到了大家掩饰不住的轻讽笑意。
沈初有些自责的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季总,我好像又给你丢人了。”
“给我丢人没关系,别把我丢了就行。你是打算过来陪我继续丢人的把这顿饭吃饭呢?还是打算丢人的饿着肚子回去?”男人已经帮她拉开了红色的椅子,绅士的站在了椅子后面。
饿着肚子回去这种事情,还真心不是沈初的风格。所以,她上前走到椅子边上坐下,这才抬头看着季黎说:“丢人丢到家也不能委屈了五脏庙,不过……你还是先去换一身衣服吧?”
“餐厅不提供换衣服的这项服务。”季黎单手撑着桌面,将女人困在了自己怀里。
沈初刚一扭头,便吻上了男人的下巴……
女人立马后退了些,将自己靠在椅背上,然后小声的说:“这项服务我提供。”
说完将一个黑色的袋子递给了季黎。
季黎细细的打量了一眼,却没有接。
沈初这才解释:“是衬衣,你先换上。”
“送我的?”男人压低了声音问她,两人距离隔得很近,近得几乎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脸颊上,浅浅的,男人的衬衣上还带着一股酒香。
沈初点点头:“用你的钱买的。”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不过人和心要留给我。”
留下这句话,男人拿过她手中的衬衣,转身去换上。
季黎走了,沈初终于松了口气,给云锦发了个短信:“锦儿,我一会儿开不了口怎么办?我看到季黎的眼睛我就没办法说当年的事情了……”
云锦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泡他!要记住你是在泡他!主动权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觉得是分明是他在泡我,以前挺能耐的,可是结婚后我发现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一看到他我就觉得自己软了。”
就是女汉子转眼变身软妹子的那种软。
云锦很没节操的发了一条短信过来:“软了好啊,你软了他才会硬啊!他硬了,什么话都好说。”
沈初还打算给云锦发条短信回去的,结果就看到季黎换好衣服再度过来了。
这件衣服的确很适合他,无论是从颜色还是款式。穿在他的身上,高贵中带着内敛,内敛里藏着奢华。
季黎走到沈初身边,沈初正巧抬着一张小脸,男人弯腰就在她唇边落下一记浅吻:“谢谢老婆。”
他动作做得那么自然,反倒让沈初有些局促了。
她勾起唇角:“不……不谢。”
季黎帮沈初点了菜,全是她喜欢的菜色。沈初才发现季黎是个细致入微的男人。
趁着上菜前的机会,沈初在心里暗示自己,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以深吸一口气看着坐在对面的季黎:“其实今天晚上我约你吃饭,是……”
话没说完,上菜了。
“……”沈初倒是忘了今天季总包场,上菜的速度自然是杠杠的。
到了嘴边的话被沈初硬生生的憋了回去,然后牵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对着上菜的侍者点点头。
沈初刚拿了餐巾,季黎的手忽然伸了过来,在她面前放下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
沈初错愕的抬头看了季黎一眼,听着男人低沉的声音对着她说:“打开看看。”
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沈初考虑过很多种可能。
戒指?已经有了。应该不是。
项链?项链不可能用方盒子装的。
耳钉?她连耳洞都没打,季黎应该没这么瞎。
那会是什么?
“好奇?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对面的男人挑了挑眉,兴趣盎然的靠在椅背上看着沈初。
沈初拿过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放着一张照片。
是黑土和他们一起在三亚照的那张唯一的合照,照片很小,但是洗出来的质量倒是很不错。
照片的大小正好可以放在钱夹里。
能把照片用丝绒盒子装起来送人的,也真是有创意。
沈初当下拿出照片看了看,还略带几分嫌弃的看着季黎:“自己拍得跟个面瘫似的,你还好意思洗出来呢……”
“我不重要,看你,最重要的是你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深得我心。”季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沈初身边,指着照片上女人侧目的那个表情。
错愕之中带着点小娇羞还有点小懊恼,不过怎么说也算不上是含情脉脉吧?
当时这照片是因为季黎把手机抢走了抢拍的,虽然画面定格的那一瞬间的确很美好,但是怎么着的也用不上含情脉脉来形容。
沈初将照片塞进了钱夹,“谢谢。”
“我不接受口头上的道谢。”男人邪肆的挑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沈初想了想,抬头亲了一下男人的脸颊。
“就这样?”显然这远远不够嘛!
沈初蹙眉:“你还想怎样?你咋不上天呢?”
男人半眯起眼睛,目光犀利的看着她说:“上天不行,上你可以。”
“滚!”沈初刚刚还娇红的小脸蛋,这会儿彻底绿了。
伸手推了推站在自己边上的男人:“你快回去坐下,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沈初想着云锦的话,鼓起勇气目光直视季黎。
季黎这才转身走到沈初对面坐下,他优雅的切着牛排,等着沈初开口。
不知道为什么,她分明话都已经到嘴边了,可就是无论如何也没那个勇气说出来。旁边放着再度醒好的红酒,沈初举起酒杯看着季黎。
季黎倒是配合,和她碰了杯。
要把当年的事情说出来,就相当于让沈初自己去亲手撕开那已经愈合的伤口,没足够的勇气,她是做不到的。
因此沈初将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不是说酒能壮胆吗?这话大概说得真是没错。
沈初喝了小半杯红酒,虽然没有醉意,但是心里头窜上来的酒气给了她足够的心理作用。
她忽然抬眸,目光坚定的看着季黎:“其实我今天晚上是想和你说说有关黑土的父……”
沈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了口,季黎兜里的手机却响了。
季黎原本不打算接,可是在看到来电显示着欧景城的名字。最终他犹豫了两秒,抬眸看着沈初:“我接个电话。”
沈初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就像个充满气的气球,然后被季黎一不小心拿着针扎了一下,这会儿全泄气了。
季黎转身出去接通了电话,沈初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更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到底说了什么话。但是她能清清楚楚的看着季黎蹙起的眉头。
须臾,电话挂断了。
沈初的直觉就是:“是不是公司出什么事儿了?”
季黎说:“欧景城出事儿了。”
欧景城是欧萌萌的哥哥,沈初也就见过一次,确切的来说,欧景城也算得上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只是她不知道是欧景城把她推下水的而已。
看着表情有些凝重的季黎,沈初也皱眉问了一句:“严重吗?”
“我可能要去趟美国。”季黎一边说,已经一边伸手去拿放在椅子上的外套了。
这个动作告诉沈初,季黎要走了。
季黎看着沈初:“我先送你回家……”
季黎话还没说完,沈初就笑着摆了摆手:“不用的,你先走吧,我吃完一会儿自己打车回去。”
大概事情是真的很紧急,所以季黎才会对着沈初说:“白桥留下来一会儿送你回家。”
沈初沉默着没有说话。
男人忽然弯腰吻了一下她的红唇,然后粗粝的手指轻轻地摩挲了一下女人的唇角,将她的头发撩到耳后,端着一把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轻声说:“等我回来。”
季黎说完,拿着外套转身离开了。沈初人虽然还留在了餐厅里,可是心却跟着季黎一起走了。
目送着季黎走出了餐厅,那一瞬间,沈初的心里竟然有种解脱的感觉。
如释重负的感觉,像是在庆幸自己归根究底都没有把真相说出口来。在旧金山的那一个星期,是沈初这辈子都无法释怀的噩梦。
虽然沈初一个人留下了,可是最后却是一口都没吃得下去。
白桥接着她从餐厅走了出去,沈初临时去了一趟洗手间。洗手间里的员工正在议论,说是因为自己今天的行为太丢人了,所以季黎才会留下她一人在餐厅里。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分明对方才是先离开的那个,可是错误却要让留下来的那个人去承担。
不过所幸自从嫁给季黎以来,沈初所接触的流言蜚语也不在少数,早就练就了铜墙铁壁一般的承受力,压根不在乎别人背后嚼舌根了。
所以她大方的推开洗手间的大门,看着门外错愕的正在聊八卦的小员工,淡定的走了出去。
……
欧家的私人停机坪前,季黎风尘仆仆的赶了过去。
季城和欧景城已经站在了飞机前面。
欧景城身后站着一身戎装的赵肖,三十来岁的样子,中气十足的对着季黎敬礼:“季队!”
季黎将西装随手扔给男人:“现在你们欧队才是你的队长。”
季黎说完,回头看着季城和欧景城:“什么情况?”
“有蝎子的动静了。”欧景城说:“旧金山收到线报,当年南和银行那笔连号的钱出现了。我打电话只是通知你一声,没让你过来,事情还没查清楚,这事儿等我查清楚了再说。”
季城说:“蝎子党羽众多,当年既然没有一网打尽,现在节外生枝那是必然的。只是这蝎子的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出现,最好是景城过去,你就别跟着过去了。”
只要面对蝎子的事情,季黎总归要少一分冷静。
季黎将自己的手机直接丢给了欧景城:“这是我来的路上收到的。”
欧景城打开短信,短信里的内容是黑土的照片。照片的背景就是新加坡的地标性建筑,而黑土此时此刻就在新加坡。对方发了这张照片,俨然是想威胁季黎。
季城眉头一锁,季黎看着季城说:“我安排了白桥保护沈初,季城你留下和白桥接应。”
欧景城回头就对着穿着赵肖吩咐:“备机,改航线,去新加坡。”
……
当天晚上沈初本意是想回世纪金宸的,可是白桥却对着她说:“少爷怕少夫人回世纪金宸这几日会孤单,但是让我送您回季家老宅。”
“……”车子都已经停在季家老宅了才说这话,不觉得有些多余吗?
好在沈初和简安之间不存在什么婆媳关系,能遇上这么开明的婆婆,其实沈初一直觉得自己很有福气。
一进门,沈初对着简安和季世恩打了招呼,这才转身上楼。
刚洗漱完,门外就响起了简安的声音:“初初,睡了吗?”
沈初连忙开了门。
简安手里端着一碗中药,对着沈初说:“这是老四上飞机前交代我的。说是你感冒好得差不多了,让我记得把这药给你喝了。”
“……”这是那个妇产科的教授开的中药,季黎真是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初捏着鼻子一口气喝了下去。
简安接过碗,这才看着沈初语重心长的说:“老四说你身子虚,要多补补。让你们在家住,又怕耽误了你们小两口的二人世界。”
原来这药……季黎是这样跟简安解释的,告诉简安这是因为她身体虚才喝的,季黎应该是喜欢孩子的,否则不会平白无故的对黑土这么好,黑土毕竟不是他亲生的。如果可以的话,他是不是也想要个自己的宝宝?
沈初陷入自己的思绪,旁边传来简安的声音:“多享受一下二人世界也好,你和老四还年轻,倒是可以多生一个,如今这全面二胎政策也开放了,多生一个,家里头也热闹些。”
沈初脸一下子红了,她看着简安问:“妈,爸是国务委员,照理说是不允许二胎的才对,怎么您和爸有四个孩子?”
季城和季羽是双胞胎,这个沈初是知道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季家这也不符合生育政策吧?照理说季世恩是该革除公职的。
说起这件事,简安的目光略发有些凝重。
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简安才说了句:“晴晴是我哥的女儿。老大和老二两岁的时候就走丢了,直到十六岁我们才将人找回来。”
简安只解释了这一句,就再也没有多说了。这其中反复杂纷繁的故事,沈初也没问。
拍了拍沈初的肩,简安这才起身走了出去。只是那一瞬间,沈初忽然觉得简安的背影苍老了许多。
沈初自从医院辞职之后,就一直没出去找工作,正想趁着季黎出国的这段时间出去找找工作的时候,却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云锦的电话。
云锦焦躁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初初,出事儿了!”
“勾引?怎么勾引?”沈初一头雾水的看着云锦。其实她一直不懂云锦的世界,但是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云锦思考问题比她全面。
云锦说:“在你不确认季总是不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之前,你应该做的就是保证你不会把自己陷入沈沛菲的境地。怎样才能不陷入沈沛菲的境地呢?那就是,勾引季总!!让他对你欲罢不能,简而言之就是,泡他!”
泡季黎,沈初噗嗤一声笑了:“这技术难度太高了,我一个连泡面都不会的人,我会泡季黎?”
云锦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初:“你不会泡面是因为你厨艺好。姐跟你说,泡男人比的是耐心,就好像钓鱼一样。先要知道你要钓的鱼是什么习性的,喜欢什么饵料。泡正太有泡正太的方法,泡大叔有泡大叔的手段。重要的是,你得先花点时间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比如季总这样的……”
“哪样的?”沈初很好奇云锦心里的季黎是怎样的人。
云锦想了想,毫不犹豫的回答:“霸道的掌控者,感觉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而你要做的,就是做一个让他无法一手掌握的女人。”
“呵呵!”沈初冷笑了一声:“这句话一般用来形容胸小的。”
“季总喜欢胸大的吗?那你有空隆一个去吧!看样子姐是没希望了,但我保证我绝对是平板超模中胸最大的。”
沈初:“……”
“好了,不和你开玩笑了,不过男人都是视觉性动物。所以,今晚你就打算穿这么一身去参加今晚的约会吗?”云锦满是嫌弃的看着沈初。
这次沈初终于有了觉悟:“穿成这样站在季黎身边相当于给他丢人,是吗?”
虽然很不忍心,但是云锦还是点了点头。
下午,云锦拉着沈初就去了商场。
云锦的品味,沈初自然是信得过的。
选好衣服,沈初看到旁边展柜里放着一件漂亮的黑色衬衣。很内敛的黑色,金色的袖扣给整个深沉的黑色带上了一抹生意。沈初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季黎。
正在看衣服的云锦叫了沈初两声没听到回答,于是也凑过来看了两眼,这才笑着说:“想买就买呗!”
沈初摇头:“他穿的衣服裤子都是私人订制的,买了也未必有用。”
“礼物有没有用,不取决于礼物的本身,而取决于送礼物的人。”云锦说。
旁边的导购对着沈初热情洋溢的介绍:“小姐眼光真好,这款衬衣一共只有两件,一对在设计师本人手里,另外一件就是我们这件了。独一无二的设计,绝对值得珍藏。”
沈初咬咬牙,“那把这对包起来吧!”
导购很用心的将衣服包装好,递给了沈初。
沈初的卡被季黎没收了,这下不刷他的都不行了。
距离约好的晚餐时间所剩无几,云锦叮嘱沈初一定要记得泡季黎的精髓,然后将沈初送到餐厅门口。
昨晚明明说好不包场的,结果等沈初到了餐厅的时候才发现。原本本庭若市的餐厅今日冷清极了。
门口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正毕恭毕敬的站着,看到沈初来了,立马笑容满面的迎上:“季太太,季总已经到了,这边请。”
沈初穿着一袭火红色的长裙,外面是云锦选的白色披肩,一双纯白色镶钻的高跟鞋和白色的披肩相得益彰。她提起裙摆,跟在侍者身后。
通往季黎桌边的路上,铺满了红色的玫瑰花瓣,路的两边是纯白的蜡烛,摇曳的烛光分外妖娆。
悦耳的钢琴声在餐厅里响起,还有小提琴优雅的声音交相呼应。
周围都只有淡淡的烛光,餐厅的尽头,露天的餐桌上搭着白色的桌布,上面摆放着精致的餐具,三只红色的蜡烛在烛台上摇曳着火红色的微光。金色的餐具将玻璃杯衬托得越发晶莹剔透。
季黎穿着一身黑色的简约帅气的白色衬衫,系着深蓝色的条纹领带,外面搭配着一件黑色的马甲外套,旁边的凳子上搭着一件西装外套。一条白色的休闲西裤搭着一双单鞋,商务又绅士的欧美风格在男人身上显得淋漓尽致。
看着他站在烛光下静静敛笑的样子,就好像整个餐厅的时间都凝固了一样。
沈初以为自己可以优雅的走到他的身边,然后绅士的等他帮自己拉开凳子,然后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坐在他的对面。
然而现实永远比想象残酷,沈初目光全放在了季黎身上,一不小心看呆了,全然没注意到自己脚下竟有台阶。于是一不小心踩了裙摆,整个人直接用势不可挡的姿势朝着前面扑了过去……
季黎距离还有点远,就算长了一双大长腿也来不及救她。醒好红酒的侍者,正好推着红酒走了过来。怎么也没料到沈初突然扑了过去,正好将她面前的红酒推到。
季黎本来是想过来救沈初,没想到却被红酒误伤,泼了一身……
侍者赶紧将沈初扶了起来:“季太太,您没事吧?”
“……”我不是季太太,季太太是一个优雅高贵配得上季总的女人……
沈初用余光瞥了季黎一眼,然后心虚的埋下了脑子。
季黎低头看了一眼被染红的白衬衣,哭笑不得。从小到大他也算是第一次包场想对一个人示好,没想到季太太这出场方式这么别致。
“季太太,低着头也不会时光倒流的。”季黎对着侍者摆了摆手:“都下去吧!”
侍者们转身离开,沈初分明看到了大家掩饰不住的轻讽笑意。
沈初有些自责的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季总,我好像又给你丢人了。”
“给我丢人没关系,别把我丢了就行。你是打算过来陪我继续丢人的把这顿饭吃饭呢?还是打算丢人的饿着肚子回去?”男人已经帮她拉开了红色的椅子,绅士的站在了椅子后面。
饿着肚子回去这种事情,还真心不是沈初的风格。所以,她上前走到椅子边上坐下,这才抬头看着季黎说:“丢人丢到家也不能委屈了五脏庙,不过……你还是先去换一身衣服吧?”
“餐厅不提供换衣服的这项服务。”季黎单手撑着桌面,将女人困在了自己怀里。
沈初刚一扭头,便吻上了男人的下巴……
女人立马后退了些,将自己靠在椅背上,然后小声的说:“这项服务我提供。”
说完将一个黑色的袋子递给了季黎。
季黎细细的打量了一眼,却没有接。
沈初这才解释:“是衬衣,你先换上。”
“送我的?”男人压低了声音问她,两人距离隔得很近,近得几乎能感受到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脸颊上,浅浅的,男人的衬衣上还带着一股酒香。
沈初点点头:“用你的钱买的。”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不过人和心要留给我。”
留下这句话,男人拿过她手中的衬衣,转身去换上。
季黎走了,沈初终于松了口气,给云锦发了个短信:“锦儿,我一会儿开不了口怎么办?我看到季黎的眼睛我就没办法说当年的事情了……”
云锦的短信很快就回了过来:“泡他!要记住你是在泡他!主动权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觉得是分明是他在泡我,以前挺能耐的,可是结婚后我发现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一看到他我就觉得自己软了。”
就是女汉子转眼变身软妹子的那种软。
云锦很没节操的发了一条短信过来:“软了好啊,你软了他才会硬啊!他硬了,什么话都好说。”
沈初还打算给云锦发条短信回去的,结果就看到季黎换好衣服再度过来了。
这件衣服的确很适合他,无论是从颜色还是款式。穿在他的身上,高贵中带着内敛,内敛里藏着奢华。
季黎走到沈初身边,沈初正巧抬着一张小脸,男人弯腰就在她唇边落下一记浅吻:“谢谢老婆。”
他动作做得那么自然,反倒让沈初有些局促了。
她勾起唇角:“不……不谢。”
季黎帮沈初点了菜,全是她喜欢的菜色。沈初才发现季黎是个细致入微的男人。
趁着上菜前的机会,沈初在心里暗示自己,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以深吸一口气看着坐在对面的季黎:“其实今天晚上我约你吃饭,是……”
话没说完,上菜了。
“……”沈初倒是忘了今天季总包场,上菜的速度自然是杠杠的。
到了嘴边的话被沈初硬生生的憋了回去,然后牵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对着上菜的侍者点点头。
沈初刚拿了餐巾,季黎的手忽然伸了过来,在她面前放下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
沈初错愕的抬头看了季黎一眼,听着男人低沉的声音对着她说:“打开看看。”
在打开这个盒子之前,沈初考虑过很多种可能。
戒指?已经有了。应该不是。
项链?项链不可能用方盒子装的。
耳钉?她连耳洞都没打,季黎应该没这么瞎。
那会是什么?
“好奇?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对面的男人挑了挑眉,兴趣盎然的靠在椅背上看着沈初。
沈初拿过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放着一张照片。
是黑土和他们一起在三亚照的那张唯一的合照,照片很小,但是洗出来的质量倒是很不错。
照片的大小正好可以放在钱夹里。
能把照片用丝绒盒子装起来送人的,也真是有创意。
沈初当下拿出照片看了看,还略带几分嫌弃的看着季黎:“自己拍得跟个面瘫似的,你还好意思洗出来呢……”
“我不重要,看你,最重要的是你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深得我心。”季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沈初身边,指着照片上女人侧目的那个表情。
错愕之中带着点小娇羞还有点小懊恼,不过怎么说也算不上是含情脉脉吧?
当时这照片是因为季黎把手机抢走了抢拍的,虽然画面定格的那一瞬间的确很美好,但是怎么着的也用不上含情脉脉来形容。
沈初将照片塞进了钱夹,“谢谢。”
“我不接受口头上的道谢。”男人邪肆的挑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沈初想了想,抬头亲了一下男人的脸颊。
“就这样?”显然这远远不够嘛!
沈初蹙眉:“你还想怎样?你咋不上天呢?”
男人半眯起眼睛,目光犀利的看着她说:“上天不行,上你可以。”
“滚!”沈初刚刚还娇红的小脸蛋,这会儿彻底绿了。
伸手推了推站在自己边上的男人:“你快回去坐下,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沈初想着云锦的话,鼓起勇气目光直视季黎。
季黎这才转身走到沈初对面坐下,他优雅的切着牛排,等着沈初开口。
不知道为什么,她分明话都已经到嘴边了,可就是无论如何也没那个勇气说出来。旁边放着再度醒好的红酒,沈初举起酒杯看着季黎。
季黎倒是配合,和她碰了杯。
要把当年的事情说出来,就相当于让沈初自己去亲手撕开那已经愈合的伤口,没足够的勇气,她是做不到的。
因此沈初将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不是说酒能壮胆吗?这话大概说得真是没错。
沈初喝了小半杯红酒,虽然没有醉意,但是心里头窜上来的酒气给了她足够的心理作用。
她忽然抬眸,目光坚定的看着季黎:“其实我今天晚上是想和你说说有关黑土的父……”
沈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开了口,季黎兜里的手机却响了。
季黎原本不打算接,可是在看到来电显示着欧景城的名字。最终他犹豫了两秒,抬眸看着沈初:“我接个电话。”
沈初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就像个充满气的气球,然后被季黎一不小心拿着针扎了一下,这会儿全泄气了。
季黎转身出去接通了电话,沈初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更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到底说了什么话。但是她能清清楚楚的看着季黎蹙起的眉头。
须臾,电话挂断了。
沈初的直觉就是:“是不是公司出什么事儿了?”
季黎说:“欧景城出事儿了。”
欧景城是欧萌萌的哥哥,沈初也就见过一次,确切的来说,欧景城也算得上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只是她不知道是欧景城把她推下水的而已。
看着表情有些凝重的季黎,沈初也皱眉问了一句:“严重吗?”
“我可能要去趟美国。”季黎一边说,已经一边伸手去拿放在椅子上的外套了。
这个动作告诉沈初,季黎要走了。
季黎看着沈初:“我先送你回家……”
季黎话还没说完,沈初就笑着摆了摆手:“不用的,你先走吧,我吃完一会儿自己打车回去。”
大概事情是真的很紧急,所以季黎才会对着沈初说:“白桥留下来一会儿送你回家。”
沈初沉默着没有说话。
男人忽然弯腰吻了一下她的红唇,然后粗粝的手指轻轻地摩挲了一下女人的唇角,将她的头发撩到耳后,端着一把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轻声说:“等我回来。”
季黎说完,拿着外套转身离开了。沈初人虽然还留在了餐厅里,可是心却跟着季黎一起走了。
目送着季黎走出了餐厅,那一瞬间,沈初的心里竟然有种解脱的感觉。
如释重负的感觉,像是在庆幸自己归根究底都没有把真相说出口来。在旧金山的那一个星期,是沈初这辈子都无法释怀的噩梦。
虽然沈初一个人留下了,可是最后却是一口都没吃得下去。
白桥接着她从餐厅走了出去,沈初临时去了一趟洗手间。洗手间里的员工正在议论,说是因为自己今天的行为太丢人了,所以季黎才会留下她一人在餐厅里。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分明对方才是先离开的那个,可是错误却要让留下来的那个人去承担。
不过所幸自从嫁给季黎以来,沈初所接触的流言蜚语也不在少数,早就练就了铜墙铁壁一般的承受力,压根不在乎别人背后嚼舌根了。
所以她大方的推开洗手间的大门,看着门外错愕的正在聊八卦的小员工,淡定的走了出去。
……
欧家的私人停机坪前,季黎风尘仆仆的赶了过去。
季城和欧景城已经站在了飞机前面。
欧景城身后站着一身戎装的赵肖,三十来岁的样子,中气十足的对着季黎敬礼:“季队!”
季黎将西装随手扔给男人:“现在你们欧队才是你的队长。”
季黎说完,回头看着季城和欧景城:“什么情况?”
“有蝎子的动静了。”欧景城说:“旧金山收到线报,当年南和银行那笔连号的钱出现了。我打电话只是通知你一声,没让你过来,事情还没查清楚,这事儿等我查清楚了再说。”
季城说:“蝎子党羽众多,当年既然没有一网打尽,现在节外生枝那是必然的。只是这蝎子的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个时候出现,最好是景城过去,你就别跟着过去了。”
只要面对蝎子的事情,季黎总归要少一分冷静。
季黎将自己的手机直接丢给了欧景城:“这是我来的路上收到的。”
欧景城打开短信,短信里的内容是黑土的照片。照片的背景就是新加坡的地标性建筑,而黑土此时此刻就在新加坡。对方发了这张照片,俨然是想威胁季黎。
季城眉头一锁,季黎看着季城说:“我安排了白桥保护沈初,季城你留下和白桥接应。”
欧景城回头就对着穿着赵肖吩咐:“备机,改航线,去新加坡。”
……
当天晚上沈初本意是想回世纪金宸的,可是白桥却对着她说:“少爷怕少夫人回世纪金宸这几日会孤单,但是让我送您回季家老宅。”
“……”车子都已经停在季家老宅了才说这话,不觉得有些多余吗?
好在沈初和简安之间不存在什么婆媳关系,能遇上这么开明的婆婆,其实沈初一直觉得自己很有福气。
一进门,沈初对着简安和季世恩打了招呼,这才转身上楼。
刚洗漱完,门外就响起了简安的声音:“初初,睡了吗?”
沈初连忙开了门。
简安手里端着一碗中药,对着沈初说:“这是老四上飞机前交代我的。说是你感冒好得差不多了,让我记得把这药给你喝了。”
“……”这是那个妇产科的教授开的中药,季黎真是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初捏着鼻子一口气喝了下去。
简安接过碗,这才看着沈初语重心长的说:“老四说你身子虚,要多补补。让你们在家住,又怕耽误了你们小两口的二人世界。”
原来这药……季黎是这样跟简安解释的,告诉简安这是因为她身体虚才喝的,季黎应该是喜欢孩子的,否则不会平白无故的对黑土这么好,黑土毕竟不是他亲生的。如果可以的话,他是不是也想要个自己的宝宝?
沈初陷入自己的思绪,旁边传来简安的声音:“多享受一下二人世界也好,你和老四还年轻,倒是可以多生一个,如今这全面二胎政策也开放了,多生一个,家里头也热闹些。”
沈初脸一下子红了,她看着简安问:“妈,爸是国务委员,照理说是不允许二胎的才对,怎么您和爸有四个孩子?”
季城和季羽是双胞胎,这个沈初是知道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季家这也不符合生育政策吧?照理说季世恩是该革除公职的。
说起这件事,简安的目光略发有些凝重。
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简安才说了句:“晴晴是我哥的女儿。老大和老二两岁的时候就走丢了,直到十六岁我们才将人找回来。”
简安只解释了这一句,就再也没有多说了。这其中反复杂纷繁的故事,沈初也没问。
拍了拍沈初的肩,简安这才起身走了出去。只是那一瞬间,沈初忽然觉得简安的背影苍老了许多。
沈初自从医院辞职之后,就一直没出去找工作,正想趁着季黎出国的这段时间出去找找工作的时候,却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云锦的电话。
云锦焦躁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初初,出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