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触景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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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前方服务区,追上了一直跑在前头的警车,短暂的停留之后,换上沈冰开车。别看她娇滴滴的小姑娘,开起车来居然很狂野,速度一下就飙到了180迈,跟火箭似的在左右车缝当中穿cha来去,让我一颗心登时就悬了起来。车子到这个速度已经飘了,看着窗外一辆辆汽车飞退的影子,真后悔没坐在后座上。
她冲我得意一笑:“你刚才开的跟蜗牛似的,没见过像你这种胆小的特种兵。”
“你别看我了,看前面。”我没好气的提醒她,心想要不是我这种胆小的特种兵,你恐怕都出不了尚城镇。这件事没敢告诉她,本来吓破了胆,如果知道屁股后头跟着一只更凶猛的活养尸,还不吓死了她?
她把目光转到前方,又说:“不过刚才穿越广告牌那下还是挺帅的,换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还是句人话,换做任何人在那种危急情况下,恐怕都会失去理智,不是每个特种兵都能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头脑的。
我没答话,闭上眼开始补觉。那只活养尸应该知道我的厉害了,又失去了交通工具,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所以这一觉也睡的特别踏实。
一个多小时之后,沈冰叫醒了我,已经顺利下了高速口,驶入省城。隔着车窗看着外面繁华的都市景色,不由想起复原后在这里短暂的一段时光。一别三年,变化蛮大的,又多了很多高楼,变得更加壮观了。记忆里当然少不了跟我拜拜的前女友,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我暗自叹口气,哥又回来了,只不过来去匆匆,绝不带走一片云彩。
进入繁华热闹的都市,车流如海,速度一下降下来,真的跟蜗牛差不多。沈冰趁机时间指点外面,给我介绍都是什么地方,都有什么特点,搞的我真像只土包子,没来过省城似的。不过也不好打击她这份热情,装作第一次进省城,不住点头赞叹。
半个小时后到了警局,十几层的高楼大厦,那份气势,不是县城警局可比拟的。县城来的五个警察,去交接尸体,沈冰带我去见了她的上司,重案组组长龙少辉。他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脸正气,不苟言笑,给人一种相当可靠和信赖的感觉。
沈冰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部叙述一遍,黑珍珠的事也替我辩解清楚了。龙少辉听完后,脸色变得极为阴沉,碰上这种棘手的案子,又死了两个下属,心情怎么能好的起来。他问了几个疑问之处,都是事关灵异方面的,沈冰答不上来,就向我甩头,意思要我回答。
我虽然能回答清楚,但我不想自找麻烦,因为活养尸这种事,在我们这行里,都属于是一种传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不会不请灵异方面的专家,再说警方不一定相信是鬼杀人,我如果说的天花乱坠,难免就显得是哗众取宠了。
我摸了摸鼻子,因为上高中的时候,酷爱看楚留香小说,每逢遇到难题,总会学着楚留香的习惯动作,久而久之,就落下了这个毛病。然后简单回答几句模棱两可的话,给对方留下巨大的联想空间,至于他朝哪方面去想,那我就管不着了。沈冰皱眉看着我,意思好像说你怎么回答的这么稀里糊涂的,当时跟我在一起可不是这么说的。我向她一笑不语。
龙少辉可不是沈冰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只是皱眉看着我良久,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越是这种城府深沉的人,心思越难猜,跟这种人相处,压力是比较大的。正巧这时候来了电话,他接完后告诉沈冰,局长叫他一块去查验尸体。现在是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他不能陪我们一块去吃饭,叫她跟一个同事带我去酒店好好款待。
一出门沈冰笑道:“带你去福满楼吃一顿,那可是出名的饭店。”
我一摇头:“要去就去富春园吧,哪儿比较合我胃口。”
沈冰立马眼珠瞪大了,见鬼似的叫道:“嘿,我说土包子,你怎么知道有个富春园的,那可是高档饭店,我也只不过去过一次。”
“一看你就没男朋友。”我说着走向电梯。
“你怎么知道的?”她马上又改口道:“谁说我没有,一会儿你就会见到了。”
我忍着笑说:“有也是个小气鬼,怎么都不舍得让女朋友去高档饭店多消费几次。”
“是我不舍得,你管得着吗?”
沈冰叫了一个男同事下楼,跟我年龄差不多,长的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点,言行举止也满有风度,我站在他跟前,更他妈的的像土包子了!沈冰还挽着他的手臂跟我介绍,他叫乐维,跟她同在一个重案组的,枪法特别好。
我心想他枪法好不好跟老子有毛关系,现在是出去吃饭,又不是去打靶,再说老子最讨厌美女当着我的面跟别的男人亲热,恶心。我冷冷哼一声,甩头向前走了。
他们不光是要款待我,还要款待从县城一起来的五个警察,站在大门口等他们出来时,我的心飘到了市东南方向。呆呆的看着那里,心想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三年了,可能她都已经结婚生子,成了别人太太,唉,吃完饭就回去,免得触景伤怀。
沈冰当然不会带我去富春园吃饭,那是富人常去的地方,消费高的惊人,往往一顿饭要花上十万八万的,万把块钱的饭局基本上稀少。
说起福满楼也算是不错的饭店了,在省城数一数二,我曾带女朋友去过几次。这次旧地重游,情绪一个劲的往下沉落。人就是个奇怪的动物,当你远离记忆深刻的地方时,这种记忆就会在心里尘封起来,渐渐的淡忘。一旦看到熟悉的旧地,那种埋藏很深的过往,像泉涌般奔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这五个警察面对上头领导,表现的战战兢兢,跟五个忸怩的小姑娘差不多。我就不同了,越想心情越低落,就越需要酒精的麻醉。那五个警察不跟我喝,目标只有这个乐维了。首次见面时候,我的冷漠态度可能让他不高兴,有心让我出丑,我不找他喝,他还找我碰酒,饭局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斗酒戏,沈冰拦都拦不住,跟那儿傻眼了。
老子当兵的时候,喝两瓶酒都不醉。现在跟这小子干了一瓶白酒,我居然头上晕晕乎乎,找不到北在哪儿。
我去了趟厕所,出来时看到沈冰在外面等着,小声对我说:“你是不是吃醋了?乐维还不算是我的男朋友,正处于考察阶段,你别往心里去。”
听到这话我就晕了,我为想到前女友伤怀呢,跟你有个毛关系,简直太可笑了,我舌头打弯道:“姐,我早就说过了,美女在我眼里都是女鬼,也包括你,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混蛋,我有那么老么,哪点像你姐了?”
然后我感觉眼睛一痛,前面全是星星。
到了前方服务区,追上了一直跑在前头的警车,短暂的停留之后,换上沈冰开车。别看她娇滴滴的小姑娘,开起车来居然很狂野,速度一下就飙到了180迈,跟火箭似的在左右车缝当中穿cha来去,让我一颗心登时就悬了起来。车子到这个速度已经飘了,看着窗外一辆辆汽车飞退的影子,真后悔没坐在后座上。
她冲我得意一笑:“你刚才开的跟蜗牛似的,没见过像你这种胆小的特种兵。”
“你别看我了,看前面。”我没好气的提醒她,心想要不是我这种胆小的特种兵,你恐怕都出不了尚城镇。这件事没敢告诉她,本来吓破了胆,如果知道屁股后头跟着一只更凶猛的活养尸,还不吓死了她?
她把目光转到前方,又说:“不过刚才穿越广告牌那下还是挺帅的,换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还是句人话,换做任何人在那种危急情况下,恐怕都会失去理智,不是每个特种兵都能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头脑的。
我没答话,闭上眼开始补觉。那只活养尸应该知道我的厉害了,又失去了交通工具,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们的麻烦,所以这一觉也睡的特别踏实。
一个多小时之后,沈冰叫醒了我,已经顺利下了高速口,驶入省城。隔着车窗看着外面繁华的都市景色,不由想起复原后在这里短暂的一段时光。一别三年,变化蛮大的,又多了很多高楼,变得更加壮观了。记忆里当然少不了跟我拜拜的前女友,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我暗自叹口气,哥又回来了,只不过来去匆匆,绝不带走一片云彩。
进入繁华热闹的都市,车流如海,速度一下降下来,真的跟蜗牛差不多。沈冰趁机时间指点外面,给我介绍都是什么地方,都有什么特点,搞的我真像只土包子,没来过省城似的。不过也不好打击她这份热情,装作第一次进省城,不住点头赞叹。
半个小时后到了警局,十几层的高楼大厦,那份气势,不是县城警局可比拟的。县城来的五个警察,去交接尸体,沈冰带我去见了她的上司,重案组组长龙少辉。他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脸正气,不苟言笑,给人一种相当可靠和信赖的感觉。
沈冰把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全部叙述一遍,黑珍珠的事也替我辩解清楚了。龙少辉听完后,脸色变得极为阴沉,碰上这种棘手的案子,又死了两个下属,心情怎么能好的起来。他问了几个疑问之处,都是事关灵异方面的,沈冰答不上来,就向我甩头,意思要我回答。
我虽然能回答清楚,但我不想自找麻烦,因为活养尸这种事,在我们这行里,都属于是一种传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不会不请灵异方面的专家,再说警方不一定相信是鬼杀人,我如果说的天花乱坠,难免就显得是哗众取宠了。
我摸了摸鼻子,因为上高中的时候,酷爱看楚留香小说,每逢遇到难题,总会学着楚留香的习惯动作,久而久之,就落下了这个毛病。然后简单回答几句模棱两可的话,给对方留下巨大的联想空间,至于他朝哪方面去想,那我就管不着了。沈冰皱眉看着我,意思好像说你怎么回答的这么稀里糊涂的,当时跟我在一起可不是这么说的。我向她一笑不语。
龙少辉可不是沈冰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只是皱眉看着我良久,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越是这种城府深沉的人,心思越难猜,跟这种人相处,压力是比较大的。正巧这时候来了电话,他接完后告诉沈冰,局长叫他一块去查验尸体。现在是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他不能陪我们一块去吃饭,叫她跟一个同事带我去酒店好好款待。
一出门沈冰笑道:“带你去福满楼吃一顿,那可是出名的饭店。”
我一摇头:“要去就去富春园吧,哪儿比较合我胃口。”
沈冰立马眼珠瞪大了,见鬼似的叫道:“嘿,我说土包子,你怎么知道有个富春园的,那可是高档饭店,我也只不过去过一次。”
“一看你就没男朋友。”我说着走向电梯。
“你怎么知道的?”她马上又改口道:“谁说我没有,一会儿你就会见到了。”
我忍着笑说:“有也是个小气鬼,怎么都不舍得让女朋友去高档饭店多消费几次。”
“是我不舍得,你管得着吗?”
沈冰叫了一个男同事下楼,跟我年龄差不多,长的比我帅了那么一点点,言行举止也满有风度,我站在他跟前,更他妈的的像土包子了!沈冰还挽着他的手臂跟我介绍,他叫乐维,跟她同在一个重案组的,枪法特别好。
我心想他枪法好不好跟老子有毛关系,现在是出去吃饭,又不是去打靶,再说老子最讨厌美女当着我的面跟别的男人亲热,恶心。我冷冷哼一声,甩头向前走了。
他们不光是要款待我,还要款待从县城一起来的五个警察,站在大门口等他们出来时,我的心飘到了市东南方向。呆呆的看着那里,心想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三年了,可能她都已经结婚生子,成了别人太太,唉,吃完饭就回去,免得触景伤怀。
沈冰当然不会带我去富春园吃饭,那是富人常去的地方,消费高的惊人,往往一顿饭要花上十万八万的,万把块钱的饭局基本上稀少。
说起福满楼也算是不错的饭店了,在省城数一数二,我曾带女朋友去过几次。这次旧地重游,情绪一个劲的往下沉落。人就是个奇怪的动物,当你远离记忆深刻的地方时,这种记忆就会在心里尘封起来,渐渐的淡忘。一旦看到熟悉的旧地,那种埋藏很深的过往,像泉涌般奔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
这五个警察面对上头领导,表现的战战兢兢,跟五个忸怩的小姑娘差不多。我就不同了,越想心情越低落,就越需要酒精的麻醉。那五个警察不跟我喝,目标只有这个乐维了。首次见面时候,我的冷漠态度可能让他不高兴,有心让我出丑,我不找他喝,他还找我碰酒,饭局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斗酒戏,沈冰拦都拦不住,跟那儿傻眼了。
老子当兵的时候,喝两瓶酒都不醉。现在跟这小子干了一瓶白酒,我居然头上晕晕乎乎,找不到北在哪儿。
我去了趟厕所,出来时看到沈冰在外面等着,小声对我说:“你是不是吃醋了?乐维还不算是我的男朋友,正处于考察阶段,你别往心里去。”
听到这话我就晕了,我为想到前女友伤怀呢,跟你有个毛关系,简直太可笑了,我舌头打弯道:“姐,我早就说过了,美女在我眼里都是女鬼,也包括你,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混蛋,我有那么老么,哪点像你姐了?”
然后我感觉眼睛一痛,前面全是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