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痛苦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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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洞之前,我把雅雪收进了小白旗,这下旗子里可热闹了,一下住了四个大美女,虽然三丫还太小,不过也是个美人坯子。这是自打太祖爷爷作出这个追魂旗以来,小白旗最为风光的时候,要是太祖爷爷知道了,指不定想复活了吧?
这件事一了,四只小崽子也没了用处,反倒成了我的累赘。它们不能投胎,养着它们又怕出事,万一不留神给跑了出去,不知要祸害多少人呢。但灭了它们我又不忍心,毕竟为救雅雪出了大力。最后一想,有了,把它们送给了守竹族,让他们帮忙给看守,把四只小崽封进竹子里吧。
疯丫头的事我们也不追究了,反正对我们也没造成什么损失。临走前,我跟老族长说,我会定期让陈明送一些粮食过来,帮助守竹族解决生活困难。族长和老黑非常感激的把我们送出了竹虫谷。
我们回到西安,找到了陈明,他跟王阳一起招待了我们。我跟他讲,每个月我会给他账户上打过来一笔钱,让他帮忙给竹虫谷守竹族送点东西。其实钱也不用很多,有千把块钱,给他们买点粮食,加上他们自己种田收成,应该够用了。这点钱,对我来说负担也不大,还能承受得起。
张云峰早就回去了,打电话这个大舅子也不接,考虑是这次吓破了胆,不敢跟我们再有联系了。我好沈冰一笑,便开车载着王子俊和曲陌回了尚城镇。
一路上,沈冰一直问雅雪的情况,我只说很好,还有投胎的机会,其他的什么都没敢多说一句。但我看沈冰的时候,总觉得有种心虚的感觉,不敢跟她目光相接。这丫头也不傻,回到镇上,等王子俊和曲陌回去之后,把我摁在店铺里,开始了刑讯bi供!
我心想这事总有捅破的时候,我不说憋在心里对谁都不好,再说对沈冰也不公平。我把承诺雅雪的话说出来之后,沈冰低着头,失魂落魄般的呆了好久。
“对不起,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没跟你商量就答应了雅雪。这个……”我想跟她说,我再跟雅雪好好谈谈,毕竟她要投胎,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的,到时什么都记不起来,二十年之后,我这么一个老家伙去找人小姑娘,还不被扁死?
但沈冰忽然一笑,打断我的话头说:“你这么做就对了,证明你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我没看错你。不是还有二十年时间吗,我能跟你做二十年夫妻,也不错了。”
她能这么谅解我,真让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说:“二十年后,我也不会放你走的。”
“不放我,难道你还想娶两个老婆啊?美得你!放开你的爪子,开了一天的车,我要赶快回去冲个澡睡上一觉。”
谁知她这一走,再没跟我见面,那句二十年夫妻,成为了一句谎话。当我第二天从曲陌手上接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后,当时就傻了!
信上是这么写的:“土包子,我想了一晚上,觉得雅雪为你自杀,又在聻境受了这么多的苦,我不能霸占你等待她的这二十年。你应该做一个自始至终的有情男人,不能因为我,再愧对了雅雪。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要么爱,要么不爱。二十年后,我怕到时离不开你,也怕你会因为我再次放弃了雅雪。所以,我决定退出。
其实,这多半年你带给我的快乐已经足够了,让我感到非常开心。从小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比任何人都渴望一份幸福,但是你已经给我了,虽然短暂,但足够我一辈子去消化,我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还记得第一次在省城火车站,我送你回去时的情景吗?我多渴望你留下,但你这个呆瓜就是不解风情,走后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害我过年跑到你家。当我得知你有了未婚妻,那时候恨不得一头撞死。后来,揭破了付雪漫的真正面目,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我回到省城后,一直想着制造我们见面的机会,正好你要我陪你去黄山,我开心的要死。但是,那次也因为一场误会,让我失魂落魄的回到省城,伤心难过了很久。我跟高松在一块,那只不过是大学同学正常的聚会,但正因为我要气你,才显得跟他很亲热,你当时也生气了吧?嘿嘿!
从湘西回来后,我觉得我不能再失去你,就不顾一切的跟着你回尚城镇,说是度假,其实我打算好了再不回省城了。可是龙组长的一番话,关系到你们三个人的生死和命运,我只能放弃了你,你现在不怪我了吧?
当你出现在婚礼上,从高松手里把我抢走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你真的架着七彩云朵,把我接走了,让我着实的感受了一次神话般的美梦。谢谢你,土包子,我永远忘不了你!
我走了,你不用找我,我会去一个你找不到的角落里,默默的过完这一生。如果还记得我的好,就要好好的待雅雪,她是个命苦的女人!”
信纸上到处是斑驳的泪痕,可知她写下这封信时,心情有多痛苦。我的心也顿时揪到了一块,她原来早就这么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但从没说出口,到现在才让我知道。
我很想哭,可是欲哭无泪,心中的痛,不一定非要用眼泪表现出来。当你哭不出来的时候,感觉心中已空的时候,那么恭喜你,你终于达到了痛苦的最高境界。
“混蛋!”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火气,气的把信纸撕得粉碎,然后拿出电话拨了号码,沈冰关机了。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再用这个号码了,以后也不会再跟我见面,她的脾气我最了解。
但我不会放弃,咬着牙冲曲陌吼叫道:“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老子也会把你挖出来,这辈子你休想过的安宁!”
曲陌含着泪跟我点头。
两天了,我心情不好,都没敢把雅雪叫出来见面。但我又不能冷落了她,真如沈冰所说,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的一切苦难,都源于我的赠予。就算我不放弃沈冰,我也不能失去了她。
这是个非常矛盾令人感到痛苦的问题。
雅雪出来了,她站在桌前,我还没开口,她微笑着对我说:“其实,我想明白了,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我们二十年之后,不可能再续前缘了。”
我一愣,她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我急忙站起来牵住她冰冷的小手说:“我会想办法,因为我的老祖宗跟孟婆关系很好,让他给求个情,过奈何桥时不喝**汤。”
雅雪凄然摇头:“你错了。如果我记得前世,势必会被人看做怪物。你想让我新的一生过的不开心吗?其实,我很相信缘分,既然老天让我死了两次,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无分,有些事是不可强求的。你能把我救出聻冥幽境,这已经是对我最大的补偿了,如果我们非要在二十年之后在一起,说不好又会害了彼此。
忘了我吧,就当我早已死后投胎。如果真的有缘分,来世我们肯定会再碰到一起的!”
雅雪的性格我也是深为了解的,就像她当年离开我,回到省城自杀,又再次遇到我结束活养尸的生命,是不会给我机会挽留的。她跟沈冰一样的执着,又是一样的善良体贴,都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
我值得她们为我这么付出吗?我感觉我是个混蛋,彻头彻尾的混蛋。因为没有及时追去省城,让雅雪失去了生命。而对沈冰的摇摆不定,差点让她变成了高家媳妇。我在感情这方面太软弱了,我他妈不是个男人!
雅雪去了地府,她这一走,我知道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了,包括她投胎后,会降临在哪个家庭,都不可能让我知道。
她说的也挺有道理,我如果让老祖宗求情,真的让她记得前生往事,就打破了轮回规则。再说了,投胎后是男是女也不是我所能左右的,到时不一定会有完美的结果。还不如让她失去一切前世记忆,重新做一个快乐的人!
我收拾了店铺里的一些药材和物品,打成了一个包裹,然后回去跟老妈说了一声,我要出去一段时间。我要带着店铺里的东西,做一个流动鬼事专门店,一边继续把生意做下去,一边寻找沈冰的下落。
你说我能找到吗?嘿嘿,我要挖出沈冰还不容易吗,她在我店铺遗落了大量的发丝,凭着这个,我就有把握找到她。只不过,这种搜魂术不能用于远距离搜寻,只能一个个城市搜寻过去,终有一天会发现她的踪迹的。
这一天,我来到了一个南方的城市,已经是冬天了,但这儿的气温还非常温暖,跟春天一样。
出来快半年了,挣的钱虽然够花,但长此下去酒店是住不起的,就住便宜的小旅馆,有时候还在火车站候车室对付一夜。刚在饭馆喝了一瓶二锅头,吃了点饭,要去找旅馆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张云峰的身影。
这小子喝的酩酊大醉,搂着一个浓妆艳抹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妞儿,在大街上招摇过去。靠,那妞儿一看就是鸡,这小子啥时候跑到这儿鬼混了?那沈冰会不会跟他在一个城市?
我的心一下就沸腾了,跟着这小子走!
出洞之前,我把雅雪收进了小白旗,这下旗子里可热闹了,一下住了四个大美女,虽然三丫还太小,不过也是个美人坯子。这是自打太祖爷爷作出这个追魂旗以来,小白旗最为风光的时候,要是太祖爷爷知道了,指不定想复活了吧?
这件事一了,四只小崽子也没了用处,反倒成了我的累赘。它们不能投胎,养着它们又怕出事,万一不留神给跑了出去,不知要祸害多少人呢。但灭了它们我又不忍心,毕竟为救雅雪出了大力。最后一想,有了,把它们送给了守竹族,让他们帮忙给看守,把四只小崽封进竹子里吧。
疯丫头的事我们也不追究了,反正对我们也没造成什么损失。临走前,我跟老族长说,我会定期让陈明送一些粮食过来,帮助守竹族解决生活困难。族长和老黑非常感激的把我们送出了竹虫谷。
我们回到西安,找到了陈明,他跟王阳一起招待了我们。我跟他讲,每个月我会给他账户上打过来一笔钱,让他帮忙给竹虫谷守竹族送点东西。其实钱也不用很多,有千把块钱,给他们买点粮食,加上他们自己种田收成,应该够用了。这点钱,对我来说负担也不大,还能承受得起。
张云峰早就回去了,打电话这个大舅子也不接,考虑是这次吓破了胆,不敢跟我们再有联系了。我好沈冰一笑,便开车载着王子俊和曲陌回了尚城镇。
一路上,沈冰一直问雅雪的情况,我只说很好,还有投胎的机会,其他的什么都没敢多说一句。但我看沈冰的时候,总觉得有种心虚的感觉,不敢跟她目光相接。这丫头也不傻,回到镇上,等王子俊和曲陌回去之后,把我摁在店铺里,开始了刑讯bi供!
我心想这事总有捅破的时候,我不说憋在心里对谁都不好,再说对沈冰也不公平。我把承诺雅雪的话说出来之后,沈冰低着头,失魂落魄般的呆了好久。
“对不起,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没跟你商量就答应了雅雪。这个……”我想跟她说,我再跟雅雪好好谈谈,毕竟她要投胎,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的,到时什么都记不起来,二十年之后,我这么一个老家伙去找人小姑娘,还不被扁死?
但沈冰忽然一笑,打断我的话头说:“你这么做就对了,证明你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我没看错你。不是还有二十年时间吗,我能跟你做二十年夫妻,也不错了。”
她能这么谅解我,真让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说:“二十年后,我也不会放你走的。”
“不放我,难道你还想娶两个老婆啊?美得你!放开你的爪子,开了一天的车,我要赶快回去冲个澡睡上一觉。”
谁知她这一走,再没跟我见面,那句二十年夫妻,成为了一句谎话。当我第二天从曲陌手上接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后,当时就傻了!
信上是这么写的:“土包子,我想了一晚上,觉得雅雪为你自杀,又在聻境受了这么多的苦,我不能霸占你等待她的这二十年。你应该做一个自始至终的有情男人,不能因为我,再愧对了雅雪。
我是一个简单的人,要么爱,要么不爱。二十年后,我怕到时离不开你,也怕你会因为我再次放弃了雅雪。所以,我决定退出。
其实,这多半年你带给我的快乐已经足够了,让我感到非常开心。从小我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比任何人都渴望一份幸福,但是你已经给我了,虽然短暂,但足够我一辈子去消化,我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还记得第一次在省城火车站,我送你回去时的情景吗?我多渴望你留下,但你这个呆瓜就是不解风情,走后也不给我打个电话,害我过年跑到你家。当我得知你有了未婚妻,那时候恨不得一头撞死。后来,揭破了付雪漫的真正面目,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我回到省城后,一直想着制造我们见面的机会,正好你要我陪你去黄山,我开心的要死。但是,那次也因为一场误会,让我失魂落魄的回到省城,伤心难过了很久。我跟高松在一块,那只不过是大学同学正常的聚会,但正因为我要气你,才显得跟他很亲热,你当时也生气了吧?嘿嘿!
从湘西回来后,我觉得我不能再失去你,就不顾一切的跟着你回尚城镇,说是度假,其实我打算好了再不回省城了。可是龙组长的一番话,关系到你们三个人的生死和命运,我只能放弃了你,你现在不怪我了吧?
当你出现在婚礼上,从高松手里把我抢走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你真的架着七彩云朵,把我接走了,让我着实的感受了一次神话般的美梦。谢谢你,土包子,我永远忘不了你!
我走了,你不用找我,我会去一个你找不到的角落里,默默的过完这一生。如果还记得我的好,就要好好的待雅雪,她是个命苦的女人!”
信纸上到处是斑驳的泪痕,可知她写下这封信时,心情有多痛苦。我的心也顿时揪到了一块,她原来早就这么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但从没说出口,到现在才让我知道。
我很想哭,可是欲哭无泪,心中的痛,不一定非要用眼泪表现出来。当你哭不出来的时候,感觉心中已空的时候,那么恭喜你,你终于达到了痛苦的最高境界。
“混蛋!”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火气,气的把信纸撕得粉碎,然后拿出电话拨了号码,沈冰关机了。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再用这个号码了,以后也不会再跟我见面,她的脾气我最了解。
但我不会放弃,咬着牙冲曲陌吼叫道:“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老子也会把你挖出来,这辈子你休想过的安宁!”
曲陌含着泪跟我点头。
两天了,我心情不好,都没敢把雅雪叫出来见面。但我又不能冷落了她,真如沈冰所说,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她的一切苦难,都源于我的赠予。就算我不放弃沈冰,我也不能失去了她。
这是个非常矛盾令人感到痛苦的问题。
雅雪出来了,她站在桌前,我还没开口,她微笑着对我说:“其实,我想明白了,过奈何桥要喝孟婆汤,我们二十年之后,不可能再续前缘了。”
我一愣,她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我急忙站起来牵住她冰冷的小手说:“我会想办法,因为我的老祖宗跟孟婆关系很好,让他给求个情,过奈何桥时不喝**汤。”
雅雪凄然摇头:“你错了。如果我记得前世,势必会被人看做怪物。你想让我新的一生过的不开心吗?其实,我很相信缘分,既然老天让我死了两次,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无分,有些事是不可强求的。你能把我救出聻冥幽境,这已经是对我最大的补偿了,如果我们非要在二十年之后在一起,说不好又会害了彼此。
忘了我吧,就当我早已死后投胎。如果真的有缘分,来世我们肯定会再碰到一起的!”
雅雪的性格我也是深为了解的,就像她当年离开我,回到省城自杀,又再次遇到我结束活养尸的生命,是不会给我机会挽留的。她跟沈冰一样的执着,又是一样的善良体贴,都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
我值得她们为我这么付出吗?我感觉我是个混蛋,彻头彻尾的混蛋。因为没有及时追去省城,让雅雪失去了生命。而对沈冰的摇摆不定,差点让她变成了高家媳妇。我在感情这方面太软弱了,我他妈不是个男人!
雅雪去了地府,她这一走,我知道我们永远不会再见面了,包括她投胎后,会降临在哪个家庭,都不可能让我知道。
她说的也挺有道理,我如果让老祖宗求情,真的让她记得前生往事,就打破了轮回规则。再说了,投胎后是男是女也不是我所能左右的,到时不一定会有完美的结果。还不如让她失去一切前世记忆,重新做一个快乐的人!
我收拾了店铺里的一些药材和物品,打成了一个包裹,然后回去跟老妈说了一声,我要出去一段时间。我要带着店铺里的东西,做一个流动鬼事专门店,一边继续把生意做下去,一边寻找沈冰的下落。
你说我能找到吗?嘿嘿,我要挖出沈冰还不容易吗,她在我店铺遗落了大量的发丝,凭着这个,我就有把握找到她。只不过,这种搜魂术不能用于远距离搜寻,只能一个个城市搜寻过去,终有一天会发现她的踪迹的。
这一天,我来到了一个南方的城市,已经是冬天了,但这儿的气温还非常温暖,跟春天一样。
出来快半年了,挣的钱虽然够花,但长此下去酒店是住不起的,就住便宜的小旅馆,有时候还在火车站候车室对付一夜。刚在饭馆喝了一瓶二锅头,吃了点饭,要去找旅馆的时候,忽然发现了张云峰的身影。
这小子喝的酩酊大醉,搂着一个浓妆艳抹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妞儿,在大街上招摇过去。靠,那妞儿一看就是鸡,这小子啥时候跑到这儿鬼混了?那沈冰会不会跟他在一个城市?
我的心一下就沸腾了,跟着这小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