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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香槟玫瑰相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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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没说过我不是。”他的笑声低沉有力,仿佛连着胸腔一起在共鸣,一面又道:“这个问题我觉得你现在才发现有点晚,不过眼下还是先继续我上面的问题……你是打算同意……还是接受?”

    这选择有区别吗?一般脑子转不快的人肯定要被他给绕进去,我一直都知道他是谈判高手,却很少用在我身上。不过,必须承认的是,我并不讨厌此人,也不讨厌他的吻,更不否认,他以上说的所有物质条件都让我动心。

    想起前段时间老妈在饭桌上提及姑妈介绍的一个律师,叫我们互换下照片,我吓的直接抖身体:“都什么年代了还交换照片,俗不俗,把他电话给我然后加个QQ,我自己会和他聊的。”

    然后就一面和那小伙子聊天,一面和吴逸皓纠缠不清,却又不好拂了姑妈的面子。对眼前这人来说,总有一股阴影难以抹去,四年前的事,那种被欺骗的感觉……最后又加上宋远的事,给我的打击有多大,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一直以来相信的爱情突然都消失,告诉我只是幻觉一场,他和宋远其实都不是什么好货。分手,法国,车祸,表白,拒绝……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在经受了一次、两次被人抛弃的事实之后,能不能再承受住第三次?

    视线慢慢移动到吴逸皓的脸上,望着他专注而灼热的眼神,心里不由一动,思绪飘移之间。仿佛想起那夜我喝醉酒趴在他背上,他耐心的忍受我的高亢且走调的歌声,从《还珠格格》片头曲唱到片尾曲,从太委屈唱到十个男人九个坏……总之一路醒醒睡睡,吵吵闹闹,虽然好像好来是打的回他家的,但这之前也背着我走了有五六站路,其精神可佳。

    吴逸皓见我神色复杂,眉头紧缩,牙齿咬住了下唇,眼神游移,仍处于犹豫不决阶段。不由轻声叹了口气,伸手搂住我的肩膀,压抑住心底万马奔腾的情愫,用上前所未有的耐心,把我整个人都拥在怀里,然后彼此都不开口说话,只是这么静静地站着。

    也罢,也许这就是命运吧。时间转了一圈让我又遇上他,就像我在考场遇到他,超市遇到他,都是注定的事,只是不知道这一次等待我的结局是什么。

    如果没有缘,今天在一起,明天也是会分。若是注定要纠缠,我再躲也是没有用,何不顺其自然。

    两人相拥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憋不住先开口,声音有些低哑,却仍是清楚地传到了他的耳中:“我都没有享受到被人追的感觉,你就让我从了你,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吴逸皓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怔,然后回过神来,眼角笑纹一点点扩大,他低头看到我脸上那抹略带狡黠之意的笑容,就扬起了眉头,凑到我耳边低声问:“我每星期一周五亲自接送,陪吃陪喝陪玩,都成三陪了,这样还不算追吗?”

    我摇摇头,得意的说:“鲜花啊,你从来都没有送过我鲜花,这是追女孩子必备的良品啊。”

    吴逸皓听了,反倒沉声笑了:“这个不是问题,还有吗?”他伸出手去,一点点握紧了我的手,轻声道:“最让你犹豫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我脸上的笑容就不由微微停滞了一下,我最担心的……说到底,也就不过是“背叛”2个字而已。想要一份简简单单的感情,不掺杂任何杂质,只是喜欢或者不喜欢,开心或者不开心。但随着年岁渐长,这个愿望似乎已经被现实冲刷得越来越远,人与人隔着金钱、利益、车子房子、以及看不见的背叛。然而,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不可能的,却偏偏要奢望。

    后来他带我开车来到一家花,然后我坐在车里,又没好意思下去,直接捋捋额前的碎发,得意的指名说要里面品种最贵的。当一捧11朵蓝色妖姬出现在的我的面前时,我抽了抽嘴角,发现并没有预期的兴奋。抬头见吴逸皓正盯着我诡异的笑,脑子一抽又说了一句:“我还要一束,大学的时候你也一次都没有送过我。”

    然后他擒着笑转身再次走进花店,没几分钟然后又捧着一束菊黄色带红色的玫瑰花出来。我下车,看了看手中的那一捧,又看看他手中的那一束,出神的对比了下,真没认出这是什么品种。

    吴逸皓大概也看出我的迷惑,递给我的同时说了一句:香槟玫瑰配相思梅我,我只钟情你一个。

    温热的气息喷在耳廓和脸颊上,让人觉得又酥又痒,我扭捏着想从他的怀抱里退出来,不巧他落下的唇只能印在了脸颊。正巧看到身后花店的老板娘正探头好奇的在看刚刚出手大方的帅哥是给哪个美女连送2束花。

    腰上的力度一紧,我被迫将视线调回到他身上,眼前一黑他已俯下头,一手捧住我的头,一手扣着我的腰,我僵硬的一手拿着一束花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只感受到唇上的温度在不断升温,彼此的唇辗转厮磨让我心跳加剧。似乎与之前的吻有所不同,或者说和以往的所有吻都不同。更为热烈让人难以招架,迷迷糊糊之间只觉得唇齿被他撬开,有温热的舌滑入口中,带了几分诱哄,勾住舌尖,互相纠缠,逐渐地,仿佛连肺部微薄仅剩的空气,都要被他一并夺去。

    从未试过这样的接吻,到了最后,只觉得双腿发软,完全站不住,幸亏有他的手臂扶着,否则恐怕真要跌坐到地上。

    最后这两束花我一束也没有拿回家,怕我妈问的烦心。于是一束插到了他那个偶尔居住的房子,一束带回了公司宿舍,为此还恨买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一个玻璃花瓶,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