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万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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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心爱的人,心中难免伤感,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大醉一场。
上官婉不想回青丘,只想在外面漂泊,等累了再回去看看姐姐,虽然只剩下一座墓碑。
由于一场人妖相恋的爱情,她失去了此生最重要的亲人,正因为尝试过失去至亲的痛苦,所以她才要狠心离开,南宫煜终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她再清楚不过,最终的结果,他一定会选择自己。
可若是这样,那太后该怎么办呢?看着一个老人每天垂泪,以死威胁,她多少有点不忍心。
当断则断,不断则乱,但愿她的选择是正确的,可以让所有的事归于原位。
还有,上官婉这个名字,她也不想要了,现在天下人都知道玄掖皇后叫上官婉,因为她妖精的身份让她“名声大噪”,若是继续用,岂不是找死?还是用回本名云落较好。
云落走在大街上,无意中听到杏花楼的美酒称得上货真价实的佳酿,便想也没想,直奔杏花楼而去。
喝酒,当然要喝最好的,即使她现在身无分文。
杏花楼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里面卖的酒虽是好酒,可达官贵人不喜欢去,嫌这地方太俗。
附庸风雅者,一般选择去对面的仙乐居。
云落就笑笑,俗?那群衣冠禽兽也不见得是什么高雅的人。
不过在杏花楼也好,这样不会碰到朝廷中人,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杏花楼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仍旧风韵犹存的女人,脸上扑着一层厚厚的脂粉,云落好歹是做过皇后的,内务府提供的胭脂水粉无数,她虽不爱化妆,可也在均瑶的熏陶下耳濡目染一些,老板用的胭脂是上等货,从侧面可以看出这里的生意有多好。
就这么一眼望去,有江湖侠客、有赌徒、有落魄的书生、还有强盗土匪。
这群土匪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一般人都不敢靠近,老板竟然不担心他们泼皮耍赖,看来心里承受能力不错。
“姑娘,是喝酒还是赌钱?”老板来到云落面前,笑着问道。
云落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桌子周围围了一圈的人,不停地喊着大大小小,她觉得甚是嘈杂,便对老板吩咐:“给我安排一个稍微安静的地方,然后来一坛上好的酒。”
老板每天迎来送往,自然懂得察言观色,“看来姑娘来这里是买醉的,那可算是来对了地方。”
说罢,老板转身,扭着腰肢,“请随我来吧。”
杏花楼的后院,是一处清幽所在,里面种满了竹子,很多的竹子围成一个巨大的拱形,在拱形空地的正中央,设置了一张原形的石桌,并且配着四个圆柱形的石凳。
老板推荐的这个地方,果然不错。
“姑娘,可还满意?”老板颇为自信。
云落点了点头,“甚好。”
这的确是一个独处的好天地,可以隔开所有人世间的烦恼。
“姑娘稍坐片刻,很快会有人把酒送来。”老板精明的双眸向云落的腰间看了看,那里空空如也。
云落并没有看到老板嘴角逝过一抹邪魅的微笑,只是坐下来,回答了一个字,“好。”
老板离开了,并且在离开之前意味深长地看了云落一眼。
云落左等右等,那酒就是不来,搞什么鬼?是骗自己吗?
终于按耐不住,她起身,想去前面问个究竟,恰好一位黑衣如魅的男人手中执着一壶酒,徐步向她走来。
她愣住了,因为这个男人她认识,准确地说,他不是男人,同自己一般,他也是妖。
可他的修为太高,她无法看透他的真身究竟是什么。
二话不说,云落只想着逃跑,可那男妖手指隔空对着她轻轻一点,她就定住,动弹不得。
“你到底想干嘛?”
对方把酒壶放在石桌上,施施然坐下,声音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好像有千百人在耳边说同一句话,“我说过,我遇上的女人,必须对我以身相许。”
云落怎是一个鄙视,“你有病吧!”
本来心情就很不好,孰料又遇到这个瘟神,早知道出门应该看一看黄历的。
“第一,我的名字叫荆无夜,第二,我没病。”男妖解除对她的法术,“识相点,就别不自量力地逃跑,好好坐下来,陪我谈谈情说说爱。”
云落不为所动,依旧站着,双臂环抱胸前,“就你,也会谈情说爱,笑话。”
“怎么是笑话?”男妖似乎对她的话很感兴趣。
“不是笑话是什么?你刚才还说遇到的女人都要对你以身相许,大街上老奶奶那么多,难不成都要嫁给你?所以爱情在你这里,就是一个笑话。”
其实和荆无夜的相遇,就是一个意外,当初长老在皇陵将她复活,而她活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相国寺找南宫煜,可谁知,半路上遇到了这个瘟神,并且这个瘟神还死皮赖脸地让她嫁给他。
她哪肯答应,也没有时间陪他疯,所以趁着他不注意,用法术逃跑。
不过很可惜,这次逃跑没有成功,想来他是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
不过荆无夜素来就不是一个蠢笨的人,哦不,应该说是蠢笨的妖。
荆无夜也不知是哪里来的高傲,“她们对我以身相许是一回事,我决定娶不娶她们又是一回事,但凡是我看得上眼的,都娶来也是无妨。”
这种牛逼哄哄的话,云落表示听一听就算了,何必当真。
“切,强词夺理。”
“说吧,你究竟是嫁,还是不嫁。”荆无夜手中变出一只小酒杯,执起酒壶,将杯子满上。
“我有男人。”云落表示她万万不会妥协,且不说对他好感全无,就算是站在道德这一层面,她也无法和他产生任何纠葛。
“那简单,我杀了他,你改嫁给我,这很容易,我也不会嫌弃你。”荆无夜倒是大度得很。
第一眼看见她,就知道她是一只狐狸精,自然也看清了她的本身,是一只特别可爱的狐狸精,要是娶了她,每天把她抱在怀里,如对待一只小狗一般呵护,是不是挺美滋滋?
当然,他的这种想法云落并不清楚,若是云落知道在他这里,她的地位只是一条狗,那她不是嫁给他,而是杀了他。
哼哼,善良的狐妖不会杀人,但杀妖是可以的吧?这样也没有触犯天条。
“你敢!”云落是真的发怒,他要是动南宫煜一根毫毛,她就算是灰飞烟灭,都要和他拼到底。
狐狸精说话算话,一言九鼎。
“本王好歹是堂堂的万妖之王,有什么不敢?”荆无夜最后又用鼻腔出声,“嗯?”
云落的脸都绿了,万妖之王?这个家伙竟然鼎鼎大名的万妖之王?
她只知道妖界确实存在着一个王,却不知道他叫荆无夜,更不知道他是这般卑鄙无耻兼下流。
云落缓了缓神色,“那个,竟然您的身份如此尊贵,就不要同小妖我一般见识了吧。”
在强者的面前,有时候还是需要适当地妥协一下。
离开了心爱的人,心中难免伤感,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大醉一场。
上官婉不想回青丘,只想在外面漂泊,等累了再回去看看姐姐,虽然只剩下一座墓碑。
由于一场人妖相恋的爱情,她失去了此生最重要的亲人,正因为尝试过失去至亲的痛苦,所以她才要狠心离开,南宫煜终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她再清楚不过,最终的结果,他一定会选择自己。
可若是这样,那太后该怎么办呢?看着一个老人每天垂泪,以死威胁,她多少有点不忍心。
当断则断,不断则乱,但愿她的选择是正确的,可以让所有的事归于原位。
还有,上官婉这个名字,她也不想要了,现在天下人都知道玄掖皇后叫上官婉,因为她妖精的身份让她“名声大噪”,若是继续用,岂不是找死?还是用回本名云落较好。
云落走在大街上,无意中听到杏花楼的美酒称得上货真价实的佳酿,便想也没想,直奔杏花楼而去。
喝酒,当然要喝最好的,即使她现在身无分文。
杏花楼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里面卖的酒虽是好酒,可达官贵人不喜欢去,嫌这地方太俗。
附庸风雅者,一般选择去对面的仙乐居。
云落就笑笑,俗?那群衣冠禽兽也不见得是什么高雅的人。
不过在杏花楼也好,这样不会碰到朝廷中人,可以避免很多尴尬。
杏花楼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仍旧风韵犹存的女人,脸上扑着一层厚厚的脂粉,云落好歹是做过皇后的,内务府提供的胭脂水粉无数,她虽不爱化妆,可也在均瑶的熏陶下耳濡目染一些,老板用的胭脂是上等货,从侧面可以看出这里的生意有多好。
就这么一眼望去,有江湖侠客、有赌徒、有落魄的书生、还有强盗土匪。
这群土匪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一般人都不敢靠近,老板竟然不担心他们泼皮耍赖,看来心里承受能力不错。
“姑娘,是喝酒还是赌钱?”老板来到云落面前,笑着问道。
云落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桌子周围围了一圈的人,不停地喊着大大小小,她觉得甚是嘈杂,便对老板吩咐:“给我安排一个稍微安静的地方,然后来一坛上好的酒。”
老板每天迎来送往,自然懂得察言观色,“看来姑娘来这里是买醉的,那可算是来对了地方。”
说罢,老板转身,扭着腰肢,“请随我来吧。”
杏花楼的后院,是一处清幽所在,里面种满了竹子,很多的竹子围成一个巨大的拱形,在拱形空地的正中央,设置了一张原形的石桌,并且配着四个圆柱形的石凳。
老板推荐的这个地方,果然不错。
“姑娘,可还满意?”老板颇为自信。
云落点了点头,“甚好。”
这的确是一个独处的好天地,可以隔开所有人世间的烦恼。
“姑娘稍坐片刻,很快会有人把酒送来。”老板精明的双眸向云落的腰间看了看,那里空空如也。
云落并没有看到老板嘴角逝过一抹邪魅的微笑,只是坐下来,回答了一个字,“好。”
老板离开了,并且在离开之前意味深长地看了云落一眼。
云落左等右等,那酒就是不来,搞什么鬼?是骗自己吗?
终于按耐不住,她起身,想去前面问个究竟,恰好一位黑衣如魅的男人手中执着一壶酒,徐步向她走来。
她愣住了,因为这个男人她认识,准确地说,他不是男人,同自己一般,他也是妖。
可他的修为太高,她无法看透他的真身究竟是什么。
二话不说,云落只想着逃跑,可那男妖手指隔空对着她轻轻一点,她就定住,动弹不得。
“你到底想干嘛?”
对方把酒壶放在石桌上,施施然坐下,声音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好像有千百人在耳边说同一句话,“我说过,我遇上的女人,必须对我以身相许。”
云落怎是一个鄙视,“你有病吧!”
本来心情就很不好,孰料又遇到这个瘟神,早知道出门应该看一看黄历的。
“第一,我的名字叫荆无夜,第二,我没病。”男妖解除对她的法术,“识相点,就别不自量力地逃跑,好好坐下来,陪我谈谈情说说爱。”
云落不为所动,依旧站着,双臂环抱胸前,“就你,也会谈情说爱,笑话。”
“怎么是笑话?”男妖似乎对她的话很感兴趣。
“不是笑话是什么?你刚才还说遇到的女人都要对你以身相许,大街上老奶奶那么多,难不成都要嫁给你?所以爱情在你这里,就是一个笑话。”
其实和荆无夜的相遇,就是一个意外,当初长老在皇陵将她复活,而她活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相国寺找南宫煜,可谁知,半路上遇到了这个瘟神,并且这个瘟神还死皮赖脸地让她嫁给他。
她哪肯答应,也没有时间陪他疯,所以趁着他不注意,用法术逃跑。
不过很可惜,这次逃跑没有成功,想来他是吃一堑长一智,学聪明了。
不过荆无夜素来就不是一个蠢笨的人,哦不,应该说是蠢笨的妖。
荆无夜也不知是哪里来的高傲,“她们对我以身相许是一回事,我决定娶不娶她们又是一回事,但凡是我看得上眼的,都娶来也是无妨。”
这种牛逼哄哄的话,云落表示听一听就算了,何必当真。
“切,强词夺理。”
“说吧,你究竟是嫁,还是不嫁。”荆无夜手中变出一只小酒杯,执起酒壶,将杯子满上。
“我有男人。”云落表示她万万不会妥协,且不说对他好感全无,就算是站在道德这一层面,她也无法和他产生任何纠葛。
“那简单,我杀了他,你改嫁给我,这很容易,我也不会嫌弃你。”荆无夜倒是大度得很。
第一眼看见她,就知道她是一只狐狸精,自然也看清了她的本身,是一只特别可爱的狐狸精,要是娶了她,每天把她抱在怀里,如对待一只小狗一般呵护,是不是挺美滋滋?
当然,他的这种想法云落并不清楚,若是云落知道在他这里,她的地位只是一条狗,那她不是嫁给他,而是杀了他。
哼哼,善良的狐妖不会杀人,但杀妖是可以的吧?这样也没有触犯天条。
“你敢!”云落是真的发怒,他要是动南宫煜一根毫毛,她就算是灰飞烟灭,都要和他拼到底。
狐狸精说话算话,一言九鼎。
“本王好歹是堂堂的万妖之王,有什么不敢?”荆无夜最后又用鼻腔出声,“嗯?”
云落的脸都绿了,万妖之王?这个家伙竟然鼎鼎大名的万妖之王?
她只知道妖界确实存在着一个王,却不知道他叫荆无夜,更不知道他是这般卑鄙无耻兼下流。
云落缓了缓神色,“那个,竟然您的身份如此尊贵,就不要同小妖我一般见识了吧。”
在强者的面前,有时候还是需要适当地妥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