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鹿肉卷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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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边那大树根太大,挡住了鹿的身体,要不是那头鹿喝水不老实,大脑袋来回晃,秦逸还真发现不了!
一般鹿都是群居的啊,也知道这个大家伙怎么落单了。
叶放被拉着蹲下,就知道秦逸有了收获,此时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顿时惊喜了,只见左前方大概50米处的大树根后面,一只十叉的大鹿!
尼玛,还以为这次来牧场打猎只能逗逗小动物,没成想遇到个大家伙!
两人小声地讨论。
“看到没,老三?那么大的鹿,没想到今天还真能够碰到!”秦逸很是惊喜,这要是能猎到一头鹿,那可比猎十几只小兔子还要有成就感啊!
“我还以为这次来美国没机会了呢!”叶放满脸渴望,相比起来,猎山鸡野兔,那可是弱爆了!
“你来打吧,我以后机会多的是,你这一次回国还不知道几个月能来呢!”秦逸把猎枪递过去,枪法不是特别准,就别用雷明顿了,万一破坏了那张鹿皮多可惜!
这一路上,叶放都念叨着打一头鹿,现在有了机会,也不客气,自家兄弟的没那个必要,而且秦逸说得对,他一直在这边,机会很多!接过枪,叶放猫着腰,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十几米,躲在一棵腰围粗的大树旁,举枪,瞄准头部!
看着不远处那头鹿,深呼一口气,叶放扣动了扳机!
“砰!”
秦逸听见枪响,小心脏顿时猛的一跳,腾地站了起来,却见那头鹿也猛地窜起来,往远处跑去!
没打中?
叶放也站了起来,回过头,两人对视一眼,脑海同时显现出这个念头,应该是没打中,鹿都跑了!
叶放松开因为握枪太紧而发白的左手,苦笑着摇摇头,抬腿往回走,唉,可惜了啊!
秦逸继续盯着那头鹿,看它往哪里跑,等下跟着搜索过去,要是跑的不远就再打一次!可是突然,那头刚跑出去20多米的鹿,却一下子栽倒在地,接着四肢用力,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好像喝醉了似得!
什么情况?
秦逸虽然一头雾水,反应却不慢,你丫跑不起来了,那还不是哥们的盘中餐!秦逸拔腿就追上去,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叶放。
“追,老三快追,那家伙跑不动了!”
叶放正垂头丧气的往回走,这好不容易碰到一头鹿,自己却没打中!猛地听见秦逸的喊声,跑不动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秦逸说跑不动了,那就没必要忽悠自己,赶紧转身追上去。果然,那头鹿摇摇晃晃的走着,好像随时都要倒下去,叶放看得心头一喜,应该是打中了,只是没有打中要害,这个样子好像失血过多,想来马上就要坚持不住了!
“应该是打中了,这家伙跑不了的,老三,你这好歹是打一头鹿了,没啥遗憾了哈!”秦逸也看出来了,这明显是失血过多,要是猎枪上有个瞄准器就好了,打没打中当时就能看出来,不像现在,差点错过了!
“哈哈,吓了我一跳,要是期待了这么久却没打中,我觉得我能记一辈子!”
两人追得快,五六十米的距离一会就到了,这时候大鹿已经躺下了,四肢抽搐,呼吸急促,脖子上一个血洞,还在慢慢的流着暗红色的血,前半个身子都染红了,看的两人震撼不已!
以前哪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
两人呆呆的看了一会,强忍住胸口的气闷,对视一眼,秦逸掏出手枪,上前,一枪打在还在急促呼吸的大鹿脑袋上,结束了它的痛苦!平复下心情,一人拉着一条前腿,往树林外走,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难免有些堵心,需要时间适应,以后打猎次数多着呢。
路上,两人从初始的震惊,慢慢的恢复正常,心里都看开了,又变得有说有笑,讨论着鹿头标本和这张完整的鹿皮。
“这应该是白尾鹿了,刚才我看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是白色的,鹿肉我还没吃过呢,今天回去让莱恩帮忙收拾下,咱俩留个鹿腿尝尝。”秦逸的心思都在鹿肉上了,作为一枚吃货,咱要称职啊!大吃货秦逸心头感叹。
“鹿肉还是不错的!”说完,叶放又看看鹿角,一脸的遗憾,“鹿头你也留着吧,也带不出国!”
“算了吧,鹿头我去奥古斯塔皮货店看看,做好了我帮你留着,以后你在美国买了房子再拿回去!鹿皮就给我吧,我留着给我妈做个皮护腿!”
主屋里好几个鹿头标本,每一个鹿角的分叉都比这多,已经不稀罕了,除非是自己猎到的。
“那成。”叶放听秦逸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以后要是真在美国有了房产,这个鹿头标本放在书房,那可是很好的摆件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第一次猎到的鹿!
回到驻地,有了这么大的收获,两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把白尾鹿拴在小黑马背上,回家!
回去的路上不再打猎,两人骑着马一阵狂奔,不到1小时就回到了主屋。猎物就放在草坪上,秦逸回屋给莱恩打了电话,让他来帮忙处理这头白尾鹿。打完电话,没多久,莱恩就来了,带着一套的工具,秦逸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休息下再开工。
“逸,你们收获不错啊,十叉的白尾鹿,这个季节在山下可不容易碰到!”莱恩把工具放在门后,坐下接过咖啡喝了一口。
“这可是叶打到的!我们也没想到,本来就没期待能猎到这么大的白尾鹿,完全是惊喜。”
莱恩笑着恭喜叶放,叶放的笑脸更加灿烂!
“莱恩,叶想把鹿头做成标本,奥古斯塔有谁会做吗?”
“皮货店的老乔伊斯就能做,他那是祖传的手艺,你屋里的这几个标本都是在他那里做的!”莱恩扭头指指客厅一角摆放的标本,突然又想到秦逸还在用备用的马鞍,“逸,你也可以在那里选一副自己的马鞍,一个牛仔没有自己的马鞍怎么行!”
秦逸点点头,等下就送过去。
莱恩喝完了咖啡,带上剥皮刀来到门外,让秦逸帮忙从仓库搬出架子,把白尾鹿挂上就开工了。莱恩手速很快,鹿皮完整,鹿肉光滑,让在一边学习的秦逸很赞叹。
忙活了十几分钟,莱恩把白尾鹿身上的皮子剥好,把鹿取下来,沿脖子切开,用鹿皮一包,交给秦逸,然后开始清理内脏。
最后整理好,秦逸留下一条鹿后腿,其他的都给莱恩,让他带回去分给牛仔们。
回屋洗个澡,秦逸开车带着叶放去奥古斯塔,找皮货店老板老乔伊斯,让他帮忙制作鹿头标本,鹿皮也要炮制。
到了皮货店,走进去就看到里面摆满了马鞍、水勒缰、汗垫等等马具,还有牛仔服和皮靴。一个微胖的老头,戴着黑色的棒球帽,正用一双黝黑粗壮的手做着一副马鞍,看到有人进来,手上不停,中气十足的招呼:“嘿,伙计们,看上什么自己选!”
“老乔伊斯?你好,我是逸,这里有一副鹿头,想请你做一副鹿头标本。”秦逸边说边从手提袋里掏出鹿皮和鹿头,至于叶放,早被那些牛仔衣服吸引了!
“逸?哈哈,看来我这里来了大主顾了!”老乔伊斯笑着开个小玩笑,“都放这里吧,逸,标本要1个月,鹿皮一周就可以了,你要是不急也可以一起来取!”
“一起吧。谢谢你,老乔伊斯!”秦逸就是懒散,才懒得多跑一趟!
“不不,该我谢谢你,你给我带来了生意!逸,你不选一些喜欢的马具或者牛仔装吗?”老乔伊斯赶紧推销,听说这新牧场主正在学牧场活,这可是有潜力的大买家啊!
“当然!”
先去看马鞍,大部分是牛皮,也有鹿皮,更少的是一些驼鹿跳羚等的皮子。
秦逸选了一副精致的牛皮马鞍,其他什么水勒缰、汗垫、肚勒,选了一套,又来到牛仔装区域,选了两套皮套裤和牛皮马靴,找到叶放,他也选了一套马具。
两人结账出门,看看时间都5点了,开车回牧场,家里还有一块鹿肉等着呢!
开车走在公路上,看着路两边的几家农场,想想,自己也来了半个月了,咋就没见过牧场邻居呢?这也没个邻居互相走动走动,既然要长久的住下去,就要融入周边的邻居才好啊。改天去拜访一下,然后牧场办个邻居聚会,把大家都请来,大家一起热闹热闹应该就熟悉了。
秦逸的思维跳跃性很强,想到聚会,很快想到吃的,结果就想到了家里冰箱放着的那一块鹿肉,怎么吃呢?
一路上都在想这个问题,到了家,终于有了决定,卷饼!至于鹿肉这高档食材做卷饼是不是掉份,咱才不管它呢,自己吃着爽,就有价值!再说啦,大俗即大雅,咱可是正经的俗人!
秦逸也不耽搁,让叶放陪着赖皮玩耍,自己去和面,趁着醒面的功夫,就去把鹿肉切下两斤,烧一锅热水焯一下,捞出来切长条,再切了青红辣椒丝和葱姜末备用。这些忙活完,醒面也差不多了,秦逸动手擀了六张饼,平底锅小火烧热也不放油,直接开烙。
锅铲搏斗了十来分钟,烙饼全部出锅,又是乒乒乓乓三五分钟,热气腾腾的鹿肉也装盘了,端到客厅,早就闻见香的的叶放已经等着了,直接开饭!
饼摊开,放上鹿肉,这么一卷,叶放就拿起来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只觉得烙饼筋道、带着些甜味,鹿肉滑嫩、汁水丰盈、滋味鲜美,这两项一组合,那激发出来的口感和香味,直叫人欲罢不能!
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竖起大拇指,含糊地赞叹:“绝了,这玩意看着不咋滴,味道真是没的说!”
顾不上多说,埋头大啃,不到一分钟就消灭一个,接下来三分钟又吃了两个,看得刚刚吃掉第二个卷饼的秦逸目瞪口呆,你丫的也不怕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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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鹿都是群居的啊,也知道这个大家伙怎么落单了。
叶放被拉着蹲下,就知道秦逸有了收获,此时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顿时惊喜了,只见左前方大概50米处的大树根后面,一只十叉的大鹿!
尼玛,还以为这次来牧场打猎只能逗逗小动物,没成想遇到个大家伙!
两人小声地讨论。
“看到没,老三?那么大的鹿,没想到今天还真能够碰到!”秦逸很是惊喜,这要是能猎到一头鹿,那可比猎十几只小兔子还要有成就感啊!
“我还以为这次来美国没机会了呢!”叶放满脸渴望,相比起来,猎山鸡野兔,那可是弱爆了!
“你来打吧,我以后机会多的是,你这一次回国还不知道几个月能来呢!”秦逸把猎枪递过去,枪法不是特别准,就别用雷明顿了,万一破坏了那张鹿皮多可惜!
这一路上,叶放都念叨着打一头鹿,现在有了机会,也不客气,自家兄弟的没那个必要,而且秦逸说得对,他一直在这边,机会很多!接过枪,叶放猫着腰,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十几米,躲在一棵腰围粗的大树旁,举枪,瞄准头部!
看着不远处那头鹿,深呼一口气,叶放扣动了扳机!
“砰!”
秦逸听见枪响,小心脏顿时猛的一跳,腾地站了起来,却见那头鹿也猛地窜起来,往远处跑去!
没打中?
叶放也站了起来,回过头,两人对视一眼,脑海同时显现出这个念头,应该是没打中,鹿都跑了!
叶放松开因为握枪太紧而发白的左手,苦笑着摇摇头,抬腿往回走,唉,可惜了啊!
秦逸继续盯着那头鹿,看它往哪里跑,等下跟着搜索过去,要是跑的不远就再打一次!可是突然,那头刚跑出去20多米的鹿,却一下子栽倒在地,接着四肢用力,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好像喝醉了似得!
什么情况?
秦逸虽然一头雾水,反应却不慢,你丫跑不起来了,那还不是哥们的盘中餐!秦逸拔腿就追上去,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叶放。
“追,老三快追,那家伙跑不动了!”
叶放正垂头丧气的往回走,这好不容易碰到一头鹿,自己却没打中!猛地听见秦逸的喊声,跑不动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秦逸说跑不动了,那就没必要忽悠自己,赶紧转身追上去。果然,那头鹿摇摇晃晃的走着,好像随时都要倒下去,叶放看得心头一喜,应该是打中了,只是没有打中要害,这个样子好像失血过多,想来马上就要坚持不住了!
“应该是打中了,这家伙跑不了的,老三,你这好歹是打一头鹿了,没啥遗憾了哈!”秦逸也看出来了,这明显是失血过多,要是猎枪上有个瞄准器就好了,打没打中当时就能看出来,不像现在,差点错过了!
“哈哈,吓了我一跳,要是期待了这么久却没打中,我觉得我能记一辈子!”
两人追得快,五六十米的距离一会就到了,这时候大鹿已经躺下了,四肢抽搐,呼吸急促,脖子上一个血洞,还在慢慢的流着暗红色的血,前半个身子都染红了,看的两人震撼不已!
以前哪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
两人呆呆的看了一会,强忍住胸口的气闷,对视一眼,秦逸掏出手枪,上前,一枪打在还在急促呼吸的大鹿脑袋上,结束了它的痛苦!平复下心情,一人拉着一条前腿,往树林外走,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难免有些堵心,需要时间适应,以后打猎次数多着呢。
路上,两人从初始的震惊,慢慢的恢复正常,心里都看开了,又变得有说有笑,讨论着鹿头标本和这张完整的鹿皮。
“这应该是白尾鹿了,刚才我看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是白色的,鹿肉我还没吃过呢,今天回去让莱恩帮忙收拾下,咱俩留个鹿腿尝尝。”秦逸的心思都在鹿肉上了,作为一枚吃货,咱要称职啊!大吃货秦逸心头感叹。
“鹿肉还是不错的!”说完,叶放又看看鹿角,一脸的遗憾,“鹿头你也留着吧,也带不出国!”
“算了吧,鹿头我去奥古斯塔皮货店看看,做好了我帮你留着,以后你在美国买了房子再拿回去!鹿皮就给我吧,我留着给我妈做个皮护腿!”
主屋里好几个鹿头标本,每一个鹿角的分叉都比这多,已经不稀罕了,除非是自己猎到的。
“那成。”叶放听秦逸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以后要是真在美国有了房产,这个鹿头标本放在书房,那可是很好的摆件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第一次猎到的鹿!
回到驻地,有了这么大的收获,两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把白尾鹿拴在小黑马背上,回家!
回去的路上不再打猎,两人骑着马一阵狂奔,不到1小时就回到了主屋。猎物就放在草坪上,秦逸回屋给莱恩打了电话,让他来帮忙处理这头白尾鹿。打完电话,没多久,莱恩就来了,带着一套的工具,秦逸请他进来喝杯咖啡休息下再开工。
“逸,你们收获不错啊,十叉的白尾鹿,这个季节在山下可不容易碰到!”莱恩把工具放在门后,坐下接过咖啡喝了一口。
“这可是叶打到的!我们也没想到,本来就没期待能猎到这么大的白尾鹿,完全是惊喜。”
莱恩笑着恭喜叶放,叶放的笑脸更加灿烂!
“莱恩,叶想把鹿头做成标本,奥古斯塔有谁会做吗?”
“皮货店的老乔伊斯就能做,他那是祖传的手艺,你屋里的这几个标本都是在他那里做的!”莱恩扭头指指客厅一角摆放的标本,突然又想到秦逸还在用备用的马鞍,“逸,你也可以在那里选一副自己的马鞍,一个牛仔没有自己的马鞍怎么行!”
秦逸点点头,等下就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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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屋洗个澡,秦逸开车带着叶放去奥古斯塔,找皮货店老板老乔伊斯,让他帮忙制作鹿头标本,鹿皮也要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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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的思维跳跃性很强,想到聚会,很快想到吃的,结果就想到了家里冰箱放着的那一块鹿肉,怎么吃呢?
一路上都在想这个问题,到了家,终于有了决定,卷饼!至于鹿肉这高档食材做卷饼是不是掉份,咱才不管它呢,自己吃着爽,就有价值!再说啦,大俗即大雅,咱可是正经的俗人!
秦逸也不耽搁,让叶放陪着赖皮玩耍,自己去和面,趁着醒面的功夫,就去把鹿肉切下两斤,烧一锅热水焯一下,捞出来切长条,再切了青红辣椒丝和葱姜末备用。这些忙活完,醒面也差不多了,秦逸动手擀了六张饼,平底锅小火烧热也不放油,直接开烙。
锅铲搏斗了十来分钟,烙饼全部出锅,又是乒乒乓乓三五分钟,热气腾腾的鹿肉也装盘了,端到客厅,早就闻见香的的叶放已经等着了,直接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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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又咬了一大口,竖起大拇指,含糊地赞叹:“绝了,这玩意看着不咋滴,味道真是没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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