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吐露身份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楚风故作思索,约莫一分钟的时间,他笑盈盈地说道:“若是夫人帮为夫沐浴更衣,为夫很是乐意!”
没门!陶菀直接在心中否定,虽然他的身子很完美,让人馋涎欲滴,但是有了上次的事故,她怕真会变成小肥羊被他吃干抹尽,不行,她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如此抱着,她还是被他不断地吃着豆腐,这不,她刚想到这儿,她就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一股热气缭绕,紧接着软软的湿漉漉的东西附在她的唇上。
啊,她要被大灰狼吃了,她赶紧地闭紧嘴巴,咬紧牙关,绝不能让他得逞。
楚风望着她防贼一样的模样,扯起嘴角偷偷的笑了。
她的唇很舒服,真想继续咬几口,可想着没准会吓坏她,便也停止动作,慢慢来就好。
他松开手:“回去换身衣服吧!”
陶菀难以相信地望着她,然后惊讶地指指自己:“你真得放过我了?”
“难不成夫人还想继续?”楚风邪邪的一笑,“为夫愿意奉陪到底。”
陶菀赶紧地摆手:“没,没,相公也要保重身体。”她赶紧地闪身,离得他远远,“我回去?”
楚风颔首,不去为难她,也不在戏弄她。
等得她离开,他低首望了望自己身上的一摊黑色,无可奈何的叹口气,嘴角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这样的日子很欢快,很充实,很——幸福。
还有皇上和皇后的像,将他们的画好,他也该去歇息下,剩余的就交给其他人去办就行,他呢,最近陪陪她的小娇妻便可,每次一想到她,他脸上的笑意很浓,谁让她的小娇妻比较可爱呢,满脑子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
他整理下思绪,开始静下心慢慢地画起楚国最为尊贵的两个人,对于他们,他怀着异样的情绪,但为了不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不得已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来画着这两个人。
等陶菀看到样稿的时候,着实惊讶了番,皇上的眉宇之间与楚风很是相似,与其说其它三个皇子与皇上像亲生子,不如说楚风更像皇上的亲生子。
她狐疑地望着画稿,又用怀疑的目光望了楚风几眼。
终是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其实你也是皇上的儿子?”
楚风点头,其实他知道当她看到这些画稿的时候,肯定会这么问,既然他愿意画出来,那么他已经愿意告诉他,他的真实身份。
“嗯!”
“那为何你和他们的称呼不一样?”他自称为草民,他明明也是和他们平起平坐的皇子,为何有得却是这么一个称号。
楚风幽然地笑笑:“因为我现在不是皇子,我现在只是凤栖庄主,这是我最大的一个身份,其它,我就是一个普通百姓。”
“为什么?”陶菀觉得这期间肯定有很多故事。
“我是楚国三殿下,只是,我不祥!”楚风简单地说出这几个字,“所以一出生,我就是平民。”
“为什么?”
楚风摊开自己的手,婚姻线上有一个红色的痣:“你或许不知道,在楚国一直流传着,手心有红痣者不祥,会给楚国带来灾难,若是出生,必当处死。但是,我福大命大,没有死。”
“为什么?”陶菀觉得她是十万个为什么,对这些很是好奇。
楚风拉起陶菀的手,摊开她的手,男左女右,同一个位置各自有红色的掌心痣:“因为皇寺的方丈说,我不能死,因为我要等一个女子。为防止灾难发生,只能降为平民。”
陶菀听着他半真半假的解释,也不多说什么,但至少她感觉到,她手心的红痣不能让其他人发现,不然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他是皇子,能够免于一死,但她什么都不是。
“吼吼,原来我们还挺像!”陶菀笑着说道,“咱两都是被抛弃的孩子啊!”
“菀儿,你究竟是谁?”楚风第一次正面向她问出了久久缠绕心间的疑问,他太想知道,她就像一个谜。
陶菀如说书人般,假意捋了捋那虚无的胡子,清咳两声:“说来话长啊!”
楚风望着她的动作,面色很是柔和:“说吧,我有的时间听你说。”
陶菀端起桌上的茶杯,轻吹,抿了两口:“楚风,也许你们是我的祖先,只是你们这个朝代我并未在史书上见过,我大致翻过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存在大概就是在我们隋朝之前,但却是一个不被记载的一段历史,或者说是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也就说你们和我的时差至少有一千多年。”
一千多年?这是多么遥远的距离。楚风听着她的话,感觉天书奇谈,却也并未打断。
“你们于我们来说,差别很大。从生活上,你们还在用蜡烛,我们却已经用了电,至于什么是电,怎么造电,别问我哈,我研究过。你们靠骑马,坐马车,来行走。而我们是靠火车,汽车,飞机,船,路上跑的,水上开得,天上飞得,都有。而且速度要比你们快很多很多。你们需要行走两三个月的路程,我们那儿也许只需要一天就行!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楚风颔首,这样的速度,是他们难以达到的一种程度,是要靠多少人的智慧才能弄出这么先进的东西呢。
“至于其它的呢,我们坐在家里便可知天下事,一切近在电脑上!至于这是什么东西,你应该有见过,就是之前我搁在桌子上的黑漆漆闪着光的东西。”陶菀比划着解释道。
楚风应声,那个所谓电脑的东西,他见过了,很是神奇。
“它需要电,但这儿没电,所以过不了多久,我就不能用它了!”陶菀叹了口气,“哎!”
“你的意思是,它发出的光线,就是电所致?”楚风如好奇宝宝地询问道。
陶菀点头,这娃还算聪明。
“总之呢,我们和你们的差距很大很大,男不可娶二妻,不然就是犯法,重婚罪。”
“你当初说的男女平等?就是这个吗?”楚风还记得那日她的说教,野花比家花香,家花比野花长。
“唯一没有差别的就是食物,你们这儿的东西也很好吃!”陶菀说着说着又扯到了吃的上,说得时候,还不忘吞咽口水,“晚上给我做好吃的呗?”
楚风点头同意,看在她说了这么多神奇的事上,就好好的犒劳她一下,但他依旧还是好奇,她是怎么来这儿的:“你是如何来到这儿,又成了陶成的女儿?”
听他这一问,陶菀的心情瞬间变得低落,要不是她不赌气,一个人离家出家,就不会这么孤单了。
看到她落寞的神色,楚风温和地说道:“若是不想说,就不要说呢。”
“不是,我赌气,离家出走,一个人出去旅游,爬山的时候,不小心跌落,就落到了这儿,是陶成的女儿和她的丫环救了我,然后陶菀死了,我就顶替了!”陶菀故作轻松的说道,心里却很是难受,她那天干嘛要和嫂子赌气,嫂子不也是为了她好吗,不想让她一天到晚趴在电脑上,不想让她挑食……
楚风温柔地望着心情忧郁地陶菀,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是和你哥哥嫂子赌气?”
楚风故作思索,约莫一分钟的时间,他笑盈盈地说道:“若是夫人帮为夫沐浴更衣,为夫很是乐意!”
没门!陶菀直接在心中否定,虽然他的身子很完美,让人馋涎欲滴,但是有了上次的事故,她怕真会变成小肥羊被他吃干抹尽,不行,她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如此抱着,她还是被他不断地吃着豆腐,这不,她刚想到这儿,她就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一股热气缭绕,紧接着软软的湿漉漉的东西附在她的唇上。
啊,她要被大灰狼吃了,她赶紧地闭紧嘴巴,咬紧牙关,绝不能让他得逞。
楚风望着她防贼一样的模样,扯起嘴角偷偷的笑了。
她的唇很舒服,真想继续咬几口,可想着没准会吓坏她,便也停止动作,慢慢来就好。
他松开手:“回去换身衣服吧!”
陶菀难以相信地望着她,然后惊讶地指指自己:“你真得放过我了?”
“难不成夫人还想继续?”楚风邪邪的一笑,“为夫愿意奉陪到底。”
陶菀赶紧地摆手:“没,没,相公也要保重身体。”她赶紧地闪身,离得他远远,“我回去?”
楚风颔首,不去为难她,也不在戏弄她。
等得她离开,他低首望了望自己身上的一摊黑色,无可奈何的叹口气,嘴角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这样的日子很欢快,很充实,很——幸福。
还有皇上和皇后的像,将他们的画好,他也该去歇息下,剩余的就交给其他人去办就行,他呢,最近陪陪她的小娇妻便可,每次一想到她,他脸上的笑意很浓,谁让她的小娇妻比较可爱呢,满脑子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且还很有生意头脑。
他整理下思绪,开始静下心慢慢地画起楚国最为尊贵的两个人,对于他们,他怀着异样的情绪,但为了不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不得已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来画着这两个人。
等陶菀看到样稿的时候,着实惊讶了番,皇上的眉宇之间与楚风很是相似,与其说其它三个皇子与皇上像亲生子,不如说楚风更像皇上的亲生子。
她狐疑地望着画稿,又用怀疑的目光望了楚风几眼。
终是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其实你也是皇上的儿子?”
楚风点头,其实他知道当她看到这些画稿的时候,肯定会这么问,既然他愿意画出来,那么他已经愿意告诉他,他的真实身份。
“嗯!”
“那为何你和他们的称呼不一样?”他自称为草民,他明明也是和他们平起平坐的皇子,为何有得却是这么一个称号。
楚风幽然地笑笑:“因为我现在不是皇子,我现在只是凤栖庄主,这是我最大的一个身份,其它,我就是一个普通百姓。”
“为什么?”陶菀觉得这期间肯定有很多故事。
“我是楚国三殿下,只是,我不祥!”楚风简单地说出这几个字,“所以一出生,我就是平民。”
“为什么?”
楚风摊开自己的手,婚姻线上有一个红色的痣:“你或许不知道,在楚国一直流传着,手心有红痣者不祥,会给楚国带来灾难,若是出生,必当处死。但是,我福大命大,没有死。”
“为什么?”陶菀觉得她是十万个为什么,对这些很是好奇。
楚风拉起陶菀的手,摊开她的手,男左女右,同一个位置各自有红色的掌心痣:“因为皇寺的方丈说,我不能死,因为我要等一个女子。为防止灾难发生,只能降为平民。”
陶菀听着他半真半假的解释,也不多说什么,但至少她感觉到,她手心的红痣不能让其他人发现,不然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他是皇子,能够免于一死,但她什么都不是。
“吼吼,原来我们还挺像!”陶菀笑着说道,“咱两都是被抛弃的孩子啊!”
“菀儿,你究竟是谁?”楚风第一次正面向她问出了久久缠绕心间的疑问,他太想知道,她就像一个谜。
陶菀如说书人般,假意捋了捋那虚无的胡子,清咳两声:“说来话长啊!”
楚风望着她的动作,面色很是柔和:“说吧,我有的时间听你说。”
陶菀端起桌上的茶杯,轻吹,抿了两口:“楚风,也许你们是我的祖先,只是你们这个朝代我并未在史书上见过,我大致翻过你们的史书,你们的存在大概就是在我们隋朝之前,但却是一个不被记载的一段历史,或者说是一段被遗忘的历史。也就说你们和我的时差至少有一千多年。”
一千多年?这是多么遥远的距离。楚风听着她的话,感觉天书奇谈,却也并未打断。
“你们于我们来说,差别很大。从生活上,你们还在用蜡烛,我们却已经用了电,至于什么是电,怎么造电,别问我哈,我研究过。你们靠骑马,坐马车,来行走。而我们是靠火车,汽车,飞机,船,路上跑的,水上开得,天上飞得,都有。而且速度要比你们快很多很多。你们需要行走两三个月的路程,我们那儿也许只需要一天就行!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楚风颔首,这样的速度,是他们难以达到的一种程度,是要靠多少人的智慧才能弄出这么先进的东西呢。
“至于其它的呢,我们坐在家里便可知天下事,一切近在电脑上!至于这是什么东西,你应该有见过,就是之前我搁在桌子上的黑漆漆闪着光的东西。”陶菀比划着解释道。
楚风应声,那个所谓电脑的东西,他见过了,很是神奇。
“它需要电,但这儿没电,所以过不了多久,我就不能用它了!”陶菀叹了口气,“哎!”
“你的意思是,它发出的光线,就是电所致?”楚风如好奇宝宝地询问道。
陶菀点头,这娃还算聪明。
“总之呢,我们和你们的差距很大很大,男不可娶二妻,不然就是犯法,重婚罪。”
“你当初说的男女平等?就是这个吗?”楚风还记得那日她的说教,野花比家花香,家花比野花长。
“唯一没有差别的就是食物,你们这儿的东西也很好吃!”陶菀说着说着又扯到了吃的上,说得时候,还不忘吞咽口水,“晚上给我做好吃的呗?”
楚风点头同意,看在她说了这么多神奇的事上,就好好的犒劳她一下,但他依旧还是好奇,她是怎么来这儿的:“你是如何来到这儿,又成了陶成的女儿?”
听他这一问,陶菀的心情瞬间变得低落,要不是她不赌气,一个人离家出家,就不会这么孤单了。
看到她落寞的神色,楚风温和地说道:“若是不想说,就不要说呢。”
“不是,我赌气,离家出走,一个人出去旅游,爬山的时候,不小心跌落,就落到了这儿,是陶成的女儿和她的丫环救了我,然后陶菀死了,我就顶替了!”陶菀故作轻松的说道,心里却很是难受,她那天干嘛要和嫂子赌气,嫂子不也是为了她好吗,不想让她一天到晚趴在电脑上,不想让她挑食……
楚风温柔地望着心情忧郁地陶菀,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是和你哥哥嫂子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