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这不乖的媳妇就只能做花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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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凉城潜到了白云边的十楼外。
幸好这楼外面是有檐牙的,否则她还真的没地方站稳了。
小狐狸从她怀里跳了出来,蹑手蹑脚的衔了一小块红薯果肉,一跃便跃到了桌子上。
无声无息。
小狐狸扒拉了两下,便把口中的红薯肉放到了茶盏里。默了默,又晃了两下,这才心满意足的跃了出来,再次跳到了花凉城怀里。
花凉城:……
这小狐狸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真是,能让她抱着就绝对不下来走路!
也是懒得跟这小狐狸置气,花凉城胡乱揉了揉小狐狸的耳朵,便是纵身一跃,踩着月色不见了踪影。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人踩着一路的槐花走过。
花凉城从白云边纵身一跃便跃到了对面,打更人好像听到了什么,好奇的回头去看看,却也什么都没看到,不由的晃了晃脑袋。
“哎哟,真是又喝多了……”
夜色里。
夜日暮正站在白云边最高一楼的檐角上看着这一切,依旧是黑衣覆身,黑纱覆面。偶尔几缕清风撩起面纱,可以看到下面的那张脸上无悲无喜。
花凉城终于停在了一颗槐树上。
摸了摸口袋,里面的确分文都没了。不由的叹了叹,目光却微微一冷。
当真让她在那里乖乖的等着风兰卿?
怎么可能!
她从来就讨厌被任何人束缚,之所以去救他也不过是担心事情闹大了后,风兰卿会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到时就连她也肯定受到牵连!
她不是圣人,亦不喜和人一起。
猛兽总是一个人,牛羊才成群结队。
小狐狸从怀里探出头,欢快的跳了下去。正巧,送茶去的伙计看到了蜷缩在回廊处的小狐狸,惊讶的道:“噫,小狐狸你怎么又来到这了?”
刚抬起头,就看到花凉城正斜倚在树干上,皎洁的月色下,可以大致看清树干上的红衣女子……
还有这只小狐狸。
伙计开心的道:“哎,姑娘,你回来了啊?”
花凉城懒懒伸了个懒腰。
“嗯,给我烧一桶热水送到我房里。对了,我的房间你没给别人吧?”
“哪能呢。”伙计挠了挠脑袋,“您都出了半年的钱呢,小的哪敢把您的房子让给别人。”
“嗯。”花凉城睁开眼,跳了下来。脚尖沾地,霓裳才落到地面。她万分愁苦的揉了揉垂落在耳边的头发,把窝在地上的小狐狸抱起来。
“去吧,还记得我要什么东西吧。”
“得嘞,一桶热水和花瓣,另外一壶美酒。姑娘您请好,我等下就给您送进去!”
“嗯。”
花瓣撒了一层。
花凉城慢慢褪下衣服,一点一点沉入水里。
温热的水漫上跑了一天已然有些酸痛的身体,花凉城不由的长叹一口气。
手边放置着驿站独有的琼花酿。
琼花酿由北王朝独有的槐花酿制,是由这掌柜的亲手所制,泡在荒野极地里冰雪所化的水所酿。
三年才成。
轻轻一口,甜腻的香带着绵骨的柔滑入腹腔。
窗台的花突然被风吹的动了一下。
花凉城微微眯着的眼突然睁开,闪过一丝算计的光。
手臂轻点水面,脚尖轻旋踩着花瓣而起,顺手揽了放置在屏风上的衣服,几下旋转就已经穿好了坐在窗口。
随手抓了抓头发,花凉城赤着脚去端放置在桶边的酒,突然感觉到一阵疾风!
嘴角依旧带着笑,手紧握了酒杯,微微一用力酒杯便无声的碎开,花凉城握了碎片便朝着身后扔去!
来人面前似乎有一团迷雾散开,碎片没入了雾色消失无踪,银色月光倾洒下来,可以大致的看到坐在窗口的那人。
看轮廓和身形是一个少年。
颇有一些清瘦。
花凉城头疼的扶额,怎么又是他啊。
来人手一挥,迷雾便悄无声息的散开。
话音带了几分好笑:“媳妇啊,你怎么这样粗鲁?”
花凉城深深叹气:“你这小孩子……着实是不懂礼貌!我正在洗澡你就闯进来……信不信我会挖了你的眼睛!”
“别叫我小孩子。”少年轻轻站起身,脸上依旧挂着笑。“我叫沈聂。你要么叫我相公要么叫我沈聂。”
沈聂?
花凉城一怔。
脱口而出:“那你可认得沈洛?”
沈聂脸色一变,却又粲然一笑,“我不认得。”
花凉城敏捷异常,瞬间就读到了沈聂话中的迟疑和脸色的骤变。
轻笑:“嗯,那你找我可是有事?”
沈聂从怀里掏出一只碎了的茶盏,笑了,“这个东西里的水被人下了药,我来找凶手的,你是凶手么。”
花凉城翻了个白眼。
“那药是谁的药就是谁下的咯,我又没有那药,你冤枉我做什么?”
沈聂手心握紧,片刻又只留了粉末迎风而散。他扬起脸,笑得天真:“不是我媳妇就好,否则这不乖的媳妇我就只能让她做花肥了。”
花凉城一怔。
花肥?
脑子瞬间就记起了她被那些人带走是四周的闲言碎语——
“是啊,这一去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吧……”
“前几天阿尻家的女儿就是这样被抓走的……”
“造孽啊。”
白云边的老大就是沈聂。
想必抓走那些人也是他下得令。
可是抓走了人也不见归还,那些人最后又去了哪儿呢。
白云边表面很大,而且可能下面还错综复杂的有一张巨大的网。
人的确来了,可的确没能再走出来。再加上沈聂是皇姓,又能建起十层的楼。小小年纪又如此大的信息网和秘密,实在是心里城府到了一定城府!
那么,那些姑娘就一定成为了沈聂口中的花肥。
二十一世纪时她曾经看过这样一部电影:
男主喜欢各种花,所以就养了许多株花,可是后来花会败会死。他做了许多努力可依旧是不起作用。正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不小心把手上的血洒在了花上,奇迹发生了,花非但没有枯萎反而开的更加艳丽了!后来他又发现妙龄少女的血更能养花,所以就处处勾搭少女,然后杀掉她们只为养自己的花。
的确爬那白云边的十楼路上是有几株不合时宜的花……
不会这沈聂就是这么一个变态吧?
花凉城猛然一僵。
花凉城潜到了白云边的十楼外。
幸好这楼外面是有檐牙的,否则她还真的没地方站稳了。
小狐狸从她怀里跳了出来,蹑手蹑脚的衔了一小块红薯果肉,一跃便跃到了桌子上。
无声无息。
小狐狸扒拉了两下,便把口中的红薯肉放到了茶盏里。默了默,又晃了两下,这才心满意足的跃了出来,再次跳到了花凉城怀里。
花凉城:……
这小狐狸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真是,能让她抱着就绝对不下来走路!
也是懒得跟这小狐狸置气,花凉城胡乱揉了揉小狐狸的耳朵,便是纵身一跃,踩着月色不见了踪影。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打更人踩着一路的槐花走过。
花凉城从白云边纵身一跃便跃到了对面,打更人好像听到了什么,好奇的回头去看看,却也什么都没看到,不由的晃了晃脑袋。
“哎哟,真是又喝多了……”
夜色里。
夜日暮正站在白云边最高一楼的檐角上看着这一切,依旧是黑衣覆身,黑纱覆面。偶尔几缕清风撩起面纱,可以看到下面的那张脸上无悲无喜。
花凉城终于停在了一颗槐树上。
摸了摸口袋,里面的确分文都没了。不由的叹了叹,目光却微微一冷。
当真让她在那里乖乖的等着风兰卿?
怎么可能!
她从来就讨厌被任何人束缚,之所以去救他也不过是担心事情闹大了后,风兰卿会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到时就连她也肯定受到牵连!
她不是圣人,亦不喜和人一起。
猛兽总是一个人,牛羊才成群结队。
小狐狸从怀里探出头,欢快的跳了下去。正巧,送茶去的伙计看到了蜷缩在回廊处的小狐狸,惊讶的道:“噫,小狐狸你怎么又来到这了?”
刚抬起头,就看到花凉城正斜倚在树干上,皎洁的月色下,可以大致看清树干上的红衣女子……
还有这只小狐狸。
伙计开心的道:“哎,姑娘,你回来了啊?”
花凉城懒懒伸了个懒腰。
“嗯,给我烧一桶热水送到我房里。对了,我的房间你没给别人吧?”
“哪能呢。”伙计挠了挠脑袋,“您都出了半年的钱呢,小的哪敢把您的房子让给别人。”
“嗯。”花凉城睁开眼,跳了下来。脚尖沾地,霓裳才落到地面。她万分愁苦的揉了揉垂落在耳边的头发,把窝在地上的小狐狸抱起来。
“去吧,还记得我要什么东西吧。”
“得嘞,一桶热水和花瓣,另外一壶美酒。姑娘您请好,我等下就给您送进去!”
“嗯。”
花瓣撒了一层。
花凉城慢慢褪下衣服,一点一点沉入水里。
温热的水漫上跑了一天已然有些酸痛的身体,花凉城不由的长叹一口气。
手边放置着驿站独有的琼花酿。
琼花酿由北王朝独有的槐花酿制,是由这掌柜的亲手所制,泡在荒野极地里冰雪所化的水所酿。
三年才成。
轻轻一口,甜腻的香带着绵骨的柔滑入腹腔。
窗台的花突然被风吹的动了一下。
花凉城微微眯着的眼突然睁开,闪过一丝算计的光。
手臂轻点水面,脚尖轻旋踩着花瓣而起,顺手揽了放置在屏风上的衣服,几下旋转就已经穿好了坐在窗口。
随手抓了抓头发,花凉城赤着脚去端放置在桶边的酒,突然感觉到一阵疾风!
嘴角依旧带着笑,手紧握了酒杯,微微一用力酒杯便无声的碎开,花凉城握了碎片便朝着身后扔去!
来人面前似乎有一团迷雾散开,碎片没入了雾色消失无踪,银色月光倾洒下来,可以大致的看到坐在窗口的那人。
看轮廓和身形是一个少年。
颇有一些清瘦。
花凉城头疼的扶额,怎么又是他啊。
来人手一挥,迷雾便悄无声息的散开。
话音带了几分好笑:“媳妇啊,你怎么这样粗鲁?”
花凉城深深叹气:“你这小孩子……着实是不懂礼貌!我正在洗澡你就闯进来……信不信我会挖了你的眼睛!”
“别叫我小孩子。”少年轻轻站起身,脸上依旧挂着笑。“我叫沈聂。你要么叫我相公要么叫我沈聂。”
沈聂?
花凉城一怔。
脱口而出:“那你可认得沈洛?”
沈聂脸色一变,却又粲然一笑,“我不认得。”
花凉城敏捷异常,瞬间就读到了沈聂话中的迟疑和脸色的骤变。
轻笑:“嗯,那你找我可是有事?”
沈聂从怀里掏出一只碎了的茶盏,笑了,“这个东西里的水被人下了药,我来找凶手的,你是凶手么。”
花凉城翻了个白眼。
“那药是谁的药就是谁下的咯,我又没有那药,你冤枉我做什么?”
沈聂手心握紧,片刻又只留了粉末迎风而散。他扬起脸,笑得天真:“不是我媳妇就好,否则这不乖的媳妇我就只能让她做花肥了。”
花凉城一怔。
花肥?
脑子瞬间就记起了她被那些人带走是四周的闲言碎语——
“是啊,这一去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吧……”
“前几天阿尻家的女儿就是这样被抓走的……”
“造孽啊。”
白云边的老大就是沈聂。
想必抓走那些人也是他下得令。
可是抓走了人也不见归还,那些人最后又去了哪儿呢。
白云边表面很大,而且可能下面还错综复杂的有一张巨大的网。
人的确来了,可的确没能再走出来。再加上沈聂是皇姓,又能建起十层的楼。小小年纪又如此大的信息网和秘密,实在是心里城府到了一定城府!
那么,那些姑娘就一定成为了沈聂口中的花肥。
二十一世纪时她曾经看过这样一部电影:
男主喜欢各种花,所以就养了许多株花,可是后来花会败会死。他做了许多努力可依旧是不起作用。正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不小心把手上的血洒在了花上,奇迹发生了,花非但没有枯萎反而开的更加艳丽了!后来他又发现妙龄少女的血更能养花,所以就处处勾搭少女,然后杀掉她们只为养自己的花。
的确爬那白云边的十楼路上是有几株不合时宜的花……
不会这沈聂就是这么一个变态吧?
花凉城猛然一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