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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雨临将至 情尤埋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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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召目送那名叫余丹的孩子越走越远,见他绕过前方打斗场面,竟是直接走回那一队匈奴人当中去了。元召愣了愣神儿,莫非他竟然是匈奴人家的子弟?

    他正在犹疑间,忽听背后小胖子马小奇的声音说道:“哇哇!元哥儿,好漂亮的刀子啊,从哪儿来的?是刚才跟你聊天的那孩子送你的吗?”

    元召回头看看,却是两个孩子从瞌睡中醒来了。他一手握了手柄,缓缓拔出半截刀身,一缕光照其上,流韵闪动,真是一把宝刀利刃。

    他刀还鞘中,随手扔给马小奇,说道:“呐,既然喜欢,就送给你了。”

    小胖子喜出望外,稀世珍宝般抱在怀中,他从小也跟着马七和几个叔叔学了几招粗浅本领,再说了男孩子自是喜欢舞刀弄棒的,天生就是宝贝这些东西的。

    他又上下摩挲端详一番,也知道这是一把宝刃,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推脱着要还给元召,元召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好好收起来,不必再说。小胖子这些日子跟元召相处日久,慢慢知道这元哥儿最是做事大方了,从来不主动要什么东西的,性子疏脱的很。因此心下满怀感激,复转欢喜,把弄着匕首,爱惜的不行。

    站在他俩人身后的锦衣小公子刘琚看的清楚,他自小见多了宝物,自是识得这把匕首的价值,见元召随手就送人,有些羡慕他们之间的友情,小小心灵又对元召的大气很是敬佩。

    他想了想,撩起衣服下摆,从内里摘下一块美玉来,来到元召近前,扯扯他袖子,说道:“小哥哥,我也享用了你的美味,这个就算是我付出的酬劳吧。”

    元召不由失笑说到:“你小孩儿家的,跟着凑什么热闹啊?不要你的。”

    哪知这孩子却十分执拗,很是认真的说到:“我……我不常有机会出来的,今天玩的好开心,就算是留个纪念好了。”

    说完,眼角似要委屈的有泪珠出来了。

    元召见他如此,连忙安慰他几句,接过那块玉佩来,入手温润,确实是块上品美玉。那小刘琚见他收下,复转高兴起来,又絮絮叨叨的问这问那起来。

    元召一面敷衍答应着他,一面抬头想去看看灵芝这会儿在干什么,忽听那边众人齐声惊呼,原来打斗的公孙敖与苍火两人战罢多时,仍是不分胜负,都渐渐有些焦躁起来。抽招换式一个擦身之际,那苍火使一招“回首刀”,返步跟身,弯刀刀尖直奔公孙敖后心扎来。这边卫青众人和王恢等都看的清楚,其势却已救助不及,大惊齐呼小心!但见好个公孙敖,耳目聪明,身轻灵活,前行之际听身后风声知道不妙,右臂用力握剑后撩,同时身体猛向前冲,那苍火刀尖堪堪擦过剑身,在公孙敖左肩头划了一道。两人招式已老,分别跃开,公孙敖用手摸摸伤处,没有大碍,见对面苍火在对自己得意冷笑,心下大怒!唰的一声把划破的单衣扯掉,光了膀子,露出一身腱子肉,把剑一顿就要上前与苍火不死不休的拼命。

    正在此际,蓦然一阵大风平地而起,一霎时吹的飞沙走石,草木扬灰,众人都蒙了头脸,睁不开眼了。

    待的风过之后,西北天际已是乌云密布,眼看一场骤雨将至。

    也力胡诸人常年草原生活,最是会观云望气识天气的,怕天气突变对小王子余丹有什么好歹,连忙喚回那苍火,又对对面众人大声叫到:“今日领教了,你等中原武艺不过尔尔,不是我草原勇士的对手,如若不服气,可来长安城内安远馆驿再行比教。哈哈哈!”

    言讫,十几条大汉齐齐上马,暗中夹护了小王子绝尘而且了。

    公孙敖气的大骂,无奈那帮匈奴人来去如电,追之不及了。只好寻了自己衣服穿了,悻悻而归。

    卫青连忙查看他伤势,见不打紧,才放下心来。

    王恢众人却是过来道谢援手之恩,几个文士更是大赞公孙敖是汉家健儿,夸奖有加。这小伙儿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卫青连忙代他寒暄几句,众人免不了又一起大骂匈奴人一番。双方也不是很熟,不便互相探听对方身份,见天气不好,各自告辞,自去收拾自家东西去了。

    卫青又与苏红云赵远等道了叨扰,然后也告辞而去,那小公子刘琚却是依依不舍的样子,走了老远还从人群中挥手与元召致意。

    苏夫人见外人都走了,连忙喚回元召灵芝小胖子三个孩子,赵远宋九早已把带来东西收拾停当,一行人循原路返回,来到停驻马车处,苏红云领了三个孩子上车,宋九驾驭,赵远依旧骑了那匹大青马,启程赶路,走不多远拐上大路,却是转而往北去,原来苏红云见大雨将至,今日怕是赶不回长安城了,遂吩咐宋九往离此不远的青郊外酒楼方向而去,打算就此在那儿暂歇。

    大道之旁郁郁葱葱的树木掩映中,斜飞一角木楼踪影,浓郁的酒香随秋风飘出很远。

    今日客满,出外踏秋的行人许多在此歇脚,店伙小二楼上楼下的穿梭送酒送菜,熙熙攘攘声音不绝於耳,夹杂着猜拳行令的叫喝。

    木质楼梯被脚步踩踏的嘎吱嘎吱响,二楼走廊尽头抱手胸前斜倚栏杆的女子心头感到一阵焦躁烦闷。

    她本是出身富豪之家心性豁达的女子,从小过得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十七岁那年嫁人,虽然没有多少恩爱,也算平静安稳。谁知道造化弄人,不到两年,那人夭寿,鸳鸯离散。她只得回到自己本家寄住,从此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直到遇到那个男子,自以为遇到了知音知己,毅然决然的跟他走了这一条路。五年以后的今天再回头看,到底值不值得呢……?

    她叹了口气。这次他离家又快一年了吧,去钻营他所谓的仕途,可是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想要一份平淡相守的日子而已啊!刚才听到那个包厢内的几个读书人在谈论什么重阳节后朝廷要举行艺苑词林选材,谈论到了他的名字,他回长安了吗?那为什么不来家里看看自己?难道做官就那么重要吗!

    如此想着,心底的怨气又升腾起来,她也无心打理酒楼的事了,又吩咐了店伙几句,自去后院弹琴排遣尤怨去了。

    此时天边乌云翻滚,黑压压云层越来越近,朔风紧起,距离这处青郊外酒楼五六里外的绵延树丛中,一群黑衣劲装的汉子沉默的埋伏在此,刀剑暗掩身下,有的背后还背了铁弓羽箭。

    为首两人罩了面罩,看不清本来面目,静静盘腿不语,只偶尔睁眼对视一下,听听离近处大道之上远方的动静,然后继续闭目养神。

    同一时刻,长安城郊某处秘密庄园之内,布满明哨暗哨的后院,大厅内环座七八个江湖气息很浓的大汉,高矮胖瘦不一。一个满面虬髯的中年男子却不就座,负手慢慢来回走动着,面色带了焦虑。

    余人互相小声议论着,过得片刻,上首一人咳嗽一声,站起身来,看此人打扮,却似读书人模样,只是眼角眉梢带了煞气,开口说话尖锐似是夜枭鸣叫:“林帮主,无需再多虑了!此事如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了。此时正是天赐良机啊!”

    中年男子停下脚步,看看这人,叹口气:“唉!朱由啊,道理我何尝不知呢,只是此事太过重大,前段时日接到那封密信,只道是伺机杀几个人而已,就答应了下来,谁知道是这么棘手的活啊!此次一个不慎,就万劫不复了。”

    那叫朱由的却并不在意,眼珠转了转,嘿嘿一笑:“不用担心,后路已安排的妥妥的,万无一失。此次出动的皆是帮中精锐 ,都是挑选以一当十的死士,就凭那帮酒囊饭袋的侍卫,哼!收拾起来如杀鸡宰鹅尔。”

    中年男子欲要再言,朱由眼底飘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不屑之意,抬高声音转身面向其余众人说道:“何况……就算万一有个闪失,嘿嘿,不是还有匈奴人兜着吗?这次一石三鸟,不管成与不成,正是我等绝佳的立功时机啊!哈哈哈……。”

    那七八个江湖汉子正是帮中的几个堂主,平日除了暗中遵从帮主号令外,就是信服这诡计多端的朱由了,反而对那身为副帮主的中年男子林八方不太放在心上。听闻朱由如此说,齐齐点头称是。

    林八方也眼睛一亮,他虽然平日看不上这自称帮中军师的朱由,却也不得不服在某些事情上此人揣摩拿捏之准。只要手脚做的干净,此事不管成败,确实有利无弊。

    “好!”

    林八方把大手一挥:“既然帮主他老人家把此事交给我等全权处理,那我们就要做的漂亮彻底!皇子皇孙又怎样?大事若成,诸位荣华富贵指日可待!吩咐下去,接应人等不可懈怠,一旦事成,务必不留蛛丝马迹!”

    众人一起起立躬身大喝应诺,回头纷纷安排准备去了。

    又一阵疾风掠过马前,扬起的沙尘差点把赵远的眼睛迷了,不等他说什么,豆大的雨点开始一颗两颗的噼噼啪啪落下来。

    宋九轮起马鞭抽了一记脆响,马车加快速度跑起来,赵远抖了抖缰绳,在马肚子上用脚点了两下,超过马车头前开路。

    雨点打在车篷之上,叮咚作响,车厢内小胖子和灵芝正昏昏欲睡,蓦然惊醒,朦胧之间,却见坐在车厢最后帘边的元召随着垂帘的闪动似乎发现了什么,扭头朝道左树丛中看了一眼,又飞快的收回了目光,脸上似有沉思之状。

    灵芝也没在意,只是略显惊奇的问:“元哥儿,是下雨了吗?”

    元召点点头。

    苏红云撩开一边的布帘,问了宋九几句,隐约听得宋九说就快到了,边说边把马车赶得飞快,赵远的身影就在前面随着大青马的马背起伏。

    元召暗暗一笑,他刚才在瞥眼之间,发现了道旁树丛间刀光闪影,立即习惯性的提高了警惕,好在马车瞬间而过,没有什么异状发生,应该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吧?如此那就无需操心了!

    他双臂抱在胸前,又闭上双眼打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