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我把秋风切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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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秋风切几斤
交代清楚一切之后,林修一行人与寒江城城主道别,转身踏入风雨江湖中。
现在回归宗门尚早,林修想借此机会,多闯荡闯荡江湖,积累经验,于是和林风他们约好再次见面的时间,便独自一人离开。
至于去哪儿,林修并没有目标,都说处处是江湖,那就走到哪里是哪里吧。
春去秋来,海棠花开。
这个曾经过着安逸生活的十六岁少年,通过半年的历练,试过颠沛流离,看遍人间疾苦,正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变强大的不仅仅是他的内心,还有他的武功。
每天不间断的练功,使他的修为大大增加,如今也算是淬骨境高手了。
不知长得眉清目秀是不是一种错,总是有几个不开眼的“绿林好汉”看他一副好欺负的样子,就想乘火打劫。
要说林修的功力,轻而易举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可是奈何他生性太过善良,行走江湖半年来,深知人间疾苦,倒不忍心伤害他们,每每都是打发他们一些金币,趁机溜走。
可是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一次路过一个小村子时,又有几个恶霸看林修文弱书生一个,把他团团围住,想打他的主意。
林修看这村子破败不堪,倒有些心疼他们,想送给他们一些金币,救济救济他们,却不想这些人看他这么爽快就拿出钱来,不是见好就收,而是蹬鼻子上脸,将他围得更紧,想要更多的钱。
只见那些壮汉面相丑恶,如此贪婪,恶言相逼,作势要强行搜身,推搡之中,林修觉得实在是欺人太甚,忍不住想要动手了。
突然这时冒出个胖子,及时把林修拉到一边,转身又去跟那群如狼似虎的强盗们交涉,一炷香的功夫之后,他们竟然收了手,满意地转身离去。
“感谢这位兄台出手相救,请问兄台高姓大名?”林修赶紧上前,感激不尽。
“我叫金鑫,叫我首富就好了”
“首富?为何叫首富?”
“哈哈哈,没看到我的名字是四个金吗,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天下首富的,哈哈哈”
林修似乎看到了头顶上一群乌鸦嘎嘎地飞过,但还是十分客气地说,
“鄙人姓林,出来闯荡江湖,不料遇到强盗欺凌,感谢首富救命之恩,不知该如何相报”
“不用客气,既然不知道如何相报,那你闯荡江湖就带上我吧,虽然我没有什么钱,但是关键时刻我还是能够救你一命”
“……”
于是首富就赖上了林修,吃他的喝他的,看林修出手大方,似是个有钱的主儿,竟鼓吹他买了辆牛车做代步工具,免得两人走路,行走江湖,也不能苦了自己呀。
可是半个多月相处下来,林修发现这胖子真是,什么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都做尽了,一旦被别人发现就赶紧躲进牛车里,只让林修坐在外面,别人追上来,看这车前坐的是眉清目秀的公子,自然不会怀疑是他偷了东西,也不会怀疑那个杀千刀的贼会跟他有什么关系,赶紧加快速度追小偷去了。
待到那群人渐渐远去,林修便拍了拍牛车,那胖子便一边钻出来,一边骂骂咧咧道“这帮狗娘养的,不就是偷了他们几只鸡吗,至于追我这么远吗,老子跑得累死了,就是把这几只鸡都吃了也补不回来!”似乎他偷了别人的东西还有理了,反而数落那些庄稼汉子的不是。林修皱皱眉头,也不知该说什么。
然而时间一长,林修慢慢发现首富也只是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而且从来不会去偷贫苦人家的东西,能让他盯上的人家,都不会因为那一点东西而打大动筋骨的人们。幸好只是这样,要不然林修真的忍不住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了,就算帮了他忙也不行。
但是,说真的,首富特别的好色。
一路上总是跟林修灌输“金山银山,不如自家婆娘胸前的大山”这样的思想,还有什么“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林修不过才十六,从来没有人跟他讲过儿女情长、风花雪月的故事,他也很少有接触到女性的机会,如今被首富用一种及其戏谑又充满渴望的方式讲出来,他感到非常害羞,但是其实内心深处,还是也想亲眼体会……
他们一直就这样在江湖中飘荡,路过一个个村庄,每每看到年轻漂亮的姑娘在河边洗衣服,首富就会拉着林修偷偷地凑到旁边草丛里去看,要是不小心被发现,身手敏捷的首富就会马上趴到地上,只留林修还在旁边。
林修或许应该庆幸上天给了他这幅好皮囊,那些姑娘看是个俊巧少年,从开始的生气变成了害羞,红着脸啐了几口,还有些开放点的,还会故意做出一些风骚的姿势,反倒弄得林修不好意思了。
若是首富这个满脸横肉的油脸,那些姑娘应该会一盆一盆的水直接泼过来吧,唉,他恨苍天无眼呐,恨爹娘没给自己一个好皮囊。
一天首富又在跟林修大谈天下的美女了,他吹嘘着说,你这一生啊,必须得去看看荆州城苏府的苏小姐,她年纪貌美,真是美若天仙啊,每天苏府门口都有许多人等着苏小姐出门看看她的样子,听说她笑起来的样子能把冰都暖化,都说她是什么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啊。
“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吗”,林修不敢相信天底下会有这样美丽的女子。
“那要不我们去荆州看看?反正到处飘,去哪里都一样,你说是不是?”
“好,那就去荆州吧”
已是初冬的季节了,冷风像藏着刀,刮着脸都生疼生疼的,虽说看着首富这大胖子,皮糙肉厚的,应该不怕冷,但现在他也被冻得缩着脖子,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倒是林修穿的略显单薄,依旧是一袭玄色单衣。
“本来以为这小子细皮嫩肉的,肯定不像我这么能抗冻,没想到穿这么少都不觉得冷,老天真是不公平呐。”首富小声嘀咕着。
可是有谁知道曾经在怀宁城的时候,林峰赤膊在后上瀑布下呆了数月之久,那时正是寒冬,每天都在刺骨的寒水中练功,如今就这一点冷风,自然不能奈他何。
首富实在是冻得受不住了,缩在牛车里说:“等到前面那个村头,我得弄点棉衣穿穿,这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说不定还没到荆州,我就冻死了”
林修依旧站在牛车前面,若不是那飘扬的头发和翻腾欲飞的衣襟,才不会想到此时正是北风呼啸呢。
“喂,你一点都不冷的吗,还是冻傻了呀”首富愤愤地说。
“首富啊,听说秋风最能杀膘啊”
胖子听到这话不高兴了,赶紧起身凑到林修旁边,想猛捶他几下,没想到风光电掣间,林修反手抓住首富的肩膀,轻轻往路边一抛,就像一个大型炮弹砸了出去,却稳稳当当地落到的路旁的草垛上。
“真是好险,差点命就没了,下次不敢再偷袭他了”,首富慌忙从草垛上爬起来,身下的草垛被砸了个大坑,他知道这是林修给他的一个小小的警告,要是来真的,才不会把他丢在草垛上呢,直接都在路边的泥地上,瞬间就会脑浆飞溅,一命呜呼了,再也没有机会去一睹那苏姑娘的芳容了。
看的出林修的马车速度缓慢,是在等着首富跟上,首富马上整整衣衫,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本来身上的衣服就是乱糟糟的不忍直视了,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
夜幕降临,星星低垂,又是一个寒冷多风的夜晚,他们找到一个破庙,打算今晚在此将就着过一夜。
林修出门打了只野兔,首富也找到一些柴禾,接下来就全靠首富的了,肯定是以前风餐露宿惯了,造就了首富这一副好手艺,无论是什么荒山野岭,穷乡僻舍,他都能找到一些新奇古怪的吃的,像什么蝗虫啊,菜花蛇啊,都拿过来烤着吃。
一开始林修是嫌弃的,不过后来耐不住肚子太饿,没有其他吃的,而且每每烤后的香味实在是诱人,便也开始吃了,到现在越吃越上瘾,完全不顾及到底什么奇怪野味了。
这次运气好,打到一只野兔,哈哈,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
在破庙前架好火架,生好火,把已经剥好皮的野兔放在火上烤,两个人围坐在火堆前,眼睛都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渐渐焦黄的野兔,淡黄色的油脂慢慢溢出来,偶尔滴了几滴掉进火里,“刺啦”一声,火堆突然一声爆响,这是在暗示着他们马上就要烤好了,香味愈来愈浓烈。
林修在旁边咽了咽口水,对首富这个手艺着实佩服,想到要不是首富,不知道自己现在吃的会是什么。
首富实在等不及了,不顾烫,马上把插着烤兔的棍子取出来,取出随身携带的盐巴,小心地撒到烤兔上,美美地闻了下,刚准备朝着肉最多的地方咬下去,突然想到林修白天对他的“惩罚”,深知他武功深厚,只是不跟自己一般见识,给了台阶下,此时可不能亏待了他,可不能自己先吃,必须得递个兔子腿让他先吃表示感谢吧。
想毕撕下大大的兔腿给林修,“林兄弟,小弟知道白天是你手下留情,下次我自然是不敢得罪你了,这个兔腿是最好吃的部分,你先吃,表示我的感谢”
“谢了,你也不必想太多,白天是我太冲动,不该对你如此”
热烈的火光映射在两个人的脸上,浓郁的香气萦绕在空气中,他们大嚼着兔肉,相视然后大笑起来。
林修又抬头看看深蓝色的天,真是个好夜晚,明天又是个崭新的开始,不知又会遇到什么,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都要勇敢地接受,一定要让自己开心。
可是,父亲、母亲,还有柳芸,你们还好吗?甚是想念啊,我很好,请你们也一定要照顾自己,我一定会变得更强大,有能力去保护你们。
林修想着这些,加快速度吃完了兔肉,找了点茅草把手掌擦干净,取出了望江剑,对满嘴满手都是油的首富说:“我吃饱了,剩下的你都吃掉吧,我去旁边练剑,你别靠过来,伤了你可不怪我”。
胖子嘴里一边嚼着兔肉,一边小鸡啄米般地点了点头。
废话,就算林修不说,首富也不会靠近的呀,白天已经领略到了,他才不会往刀口上撞呢。
林修走到旁边的空地上,确定四下除了首富,再无其他人,他拔出望江剑,剑身在那半轮明月的照射下,闪着明晃晃的白光,看着就让人心头一紧。
林修脚作梅花步,不紧不慢,手持望江剑,忘我地练了起来。
刀光剑影中,首富看得云里雾里,是他看错了吗,一切都很安静,不知那股剑力到底使在了哪里。
直到一片树叶突然飘落,恰巧一阵风吹过,突然无数树叶飘落,随风而舞,不是直接就掉到地上,而是以球形的姿势稳定地旋转着,林修,正好处于球体的中心,手中的剑仍在不紧不慢地挥舞着。
首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像是突然发生了奇迹,这一切,都是林修轻轻挥舞几下剑,就能够完成的吗?
他喃喃道:“这他娘的,活生生地把秋风切了几斤呐”。
我把秋风切几斤
交代清楚一切之后,林修一行人与寒江城城主道别,转身踏入风雨江湖中。
现在回归宗门尚早,林修想借此机会,多闯荡闯荡江湖,积累经验,于是和林风他们约好再次见面的时间,便独自一人离开。
至于去哪儿,林修并没有目标,都说处处是江湖,那就走到哪里是哪里吧。
春去秋来,海棠花开。
这个曾经过着安逸生活的十六岁少年,通过半年的历练,试过颠沛流离,看遍人间疾苦,正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变强大的不仅仅是他的内心,还有他的武功。
每天不间断的练功,使他的修为大大增加,如今也算是淬骨境高手了。
不知长得眉清目秀是不是一种错,总是有几个不开眼的“绿林好汉”看他一副好欺负的样子,就想乘火打劫。
要说林修的功力,轻而易举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可是奈何他生性太过善良,行走江湖半年来,深知人间疾苦,倒不忍心伤害他们,每每都是打发他们一些金币,趁机溜走。
可是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一次路过一个小村子时,又有几个恶霸看林修文弱书生一个,把他团团围住,想打他的主意。
林修看这村子破败不堪,倒有些心疼他们,想送给他们一些金币,救济救济他们,却不想这些人看他这么爽快就拿出钱来,不是见好就收,而是蹬鼻子上脸,将他围得更紧,想要更多的钱。
只见那些壮汉面相丑恶,如此贪婪,恶言相逼,作势要强行搜身,推搡之中,林修觉得实在是欺人太甚,忍不住想要动手了。
突然这时冒出个胖子,及时把林修拉到一边,转身又去跟那群如狼似虎的强盗们交涉,一炷香的功夫之后,他们竟然收了手,满意地转身离去。
“感谢这位兄台出手相救,请问兄台高姓大名?”林修赶紧上前,感激不尽。
“我叫金鑫,叫我首富就好了”
“首富?为何叫首富?”
“哈哈哈,没看到我的名字是四个金吗,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天下首富的,哈哈哈”
林修似乎看到了头顶上一群乌鸦嘎嘎地飞过,但还是十分客气地说,
“鄙人姓林,出来闯荡江湖,不料遇到强盗欺凌,感谢首富救命之恩,不知该如何相报”
“不用客气,既然不知道如何相报,那你闯荡江湖就带上我吧,虽然我没有什么钱,但是关键时刻我还是能够救你一命”
“……”
于是首富就赖上了林修,吃他的喝他的,看林修出手大方,似是个有钱的主儿,竟鼓吹他买了辆牛车做代步工具,免得两人走路,行走江湖,也不能苦了自己呀。
可是半个多月相处下来,林修发现这胖子真是,什么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都做尽了,一旦被别人发现就赶紧躲进牛车里,只让林修坐在外面,别人追上来,看这车前坐的是眉清目秀的公子,自然不会怀疑是他偷了东西,也不会怀疑那个杀千刀的贼会跟他有什么关系,赶紧加快速度追小偷去了。
待到那群人渐渐远去,林修便拍了拍牛车,那胖子便一边钻出来,一边骂骂咧咧道“这帮狗娘养的,不就是偷了他们几只鸡吗,至于追我这么远吗,老子跑得累死了,就是把这几只鸡都吃了也补不回来!”似乎他偷了别人的东西还有理了,反而数落那些庄稼汉子的不是。林修皱皱眉头,也不知该说什么。
然而时间一长,林修慢慢发现首富也只是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而且从来不会去偷贫苦人家的东西,能让他盯上的人家,都不会因为那一点东西而打大动筋骨的人们。幸好只是这样,要不然林修真的忍不住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了,就算帮了他忙也不行。
但是,说真的,首富特别的好色。
一路上总是跟林修灌输“金山银山,不如自家婆娘胸前的大山”这样的思想,还有什么“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林修不过才十六,从来没有人跟他讲过儿女情长、风花雪月的故事,他也很少有接触到女性的机会,如今被首富用一种及其戏谑又充满渴望的方式讲出来,他感到非常害羞,但是其实内心深处,还是也想亲眼体会……
他们一直就这样在江湖中飘荡,路过一个个村庄,每每看到年轻漂亮的姑娘在河边洗衣服,首富就会拉着林修偷偷地凑到旁边草丛里去看,要是不小心被发现,身手敏捷的首富就会马上趴到地上,只留林修还在旁边。
林修或许应该庆幸上天给了他这幅好皮囊,那些姑娘看是个俊巧少年,从开始的生气变成了害羞,红着脸啐了几口,还有些开放点的,还会故意做出一些风骚的姿势,反倒弄得林修不好意思了。
若是首富这个满脸横肉的油脸,那些姑娘应该会一盆一盆的水直接泼过来吧,唉,他恨苍天无眼呐,恨爹娘没给自己一个好皮囊。
一天首富又在跟林修大谈天下的美女了,他吹嘘着说,你这一生啊,必须得去看看荆州城苏府的苏小姐,她年纪貌美,真是美若天仙啊,每天苏府门口都有许多人等着苏小姐出门看看她的样子,听说她笑起来的样子能把冰都暖化,都说她是什么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啊。
“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吗”,林修不敢相信天底下会有这样美丽的女子。
“那要不我们去荆州看看?反正到处飘,去哪里都一样,你说是不是?”
“好,那就去荆州吧”
已是初冬的季节了,冷风像藏着刀,刮着脸都生疼生疼的,虽说看着首富这大胖子,皮糙肉厚的,应该不怕冷,但现在他也被冻得缩着脖子,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倒是林修穿的略显单薄,依旧是一袭玄色单衣。
“本来以为这小子细皮嫩肉的,肯定不像我这么能抗冻,没想到穿这么少都不觉得冷,老天真是不公平呐。”首富小声嘀咕着。
可是有谁知道曾经在怀宁城的时候,林峰赤膊在后上瀑布下呆了数月之久,那时正是寒冬,每天都在刺骨的寒水中练功,如今就这一点冷风,自然不能奈他何。
首富实在是冻得受不住了,缩在牛车里说:“等到前面那个村头,我得弄点棉衣穿穿,这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说不定还没到荆州,我就冻死了”
林修依旧站在牛车前面,若不是那飘扬的头发和翻腾欲飞的衣襟,才不会想到此时正是北风呼啸呢。
“喂,你一点都不冷的吗,还是冻傻了呀”首富愤愤地说。
“首富啊,听说秋风最能杀膘啊”
胖子听到这话不高兴了,赶紧起身凑到林修旁边,想猛捶他几下,没想到风光电掣间,林修反手抓住首富的肩膀,轻轻往路边一抛,就像一个大型炮弹砸了出去,却稳稳当当地落到的路旁的草垛上。
“真是好险,差点命就没了,下次不敢再偷袭他了”,首富慌忙从草垛上爬起来,身下的草垛被砸了个大坑,他知道这是林修给他的一个小小的警告,要是来真的,才不会把他丢在草垛上呢,直接都在路边的泥地上,瞬间就会脑浆飞溅,一命呜呼了,再也没有机会去一睹那苏姑娘的芳容了。
看的出林修的马车速度缓慢,是在等着首富跟上,首富马上整整衣衫,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本来身上的衣服就是乱糟糟的不忍直视了,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
夜幕降临,星星低垂,又是一个寒冷多风的夜晚,他们找到一个破庙,打算今晚在此将就着过一夜。
林修出门打了只野兔,首富也找到一些柴禾,接下来就全靠首富的了,肯定是以前风餐露宿惯了,造就了首富这一副好手艺,无论是什么荒山野岭,穷乡僻舍,他都能找到一些新奇古怪的吃的,像什么蝗虫啊,菜花蛇啊,都拿过来烤着吃。
一开始林修是嫌弃的,不过后来耐不住肚子太饿,没有其他吃的,而且每每烤后的香味实在是诱人,便也开始吃了,到现在越吃越上瘾,完全不顾及到底什么奇怪野味了。
这次运气好,打到一只野兔,哈哈,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
在破庙前架好火架,生好火,把已经剥好皮的野兔放在火上烤,两个人围坐在火堆前,眼睛都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渐渐焦黄的野兔,淡黄色的油脂慢慢溢出来,偶尔滴了几滴掉进火里,“刺啦”一声,火堆突然一声爆响,这是在暗示着他们马上就要烤好了,香味愈来愈浓烈。
林修在旁边咽了咽口水,对首富这个手艺着实佩服,想到要不是首富,不知道自己现在吃的会是什么。
首富实在等不及了,不顾烫,马上把插着烤兔的棍子取出来,取出随身携带的盐巴,小心地撒到烤兔上,美美地闻了下,刚准备朝着肉最多的地方咬下去,突然想到林修白天对他的“惩罚”,深知他武功深厚,只是不跟自己一般见识,给了台阶下,此时可不能亏待了他,可不能自己先吃,必须得递个兔子腿让他先吃表示感谢吧。
想毕撕下大大的兔腿给林修,“林兄弟,小弟知道白天是你手下留情,下次我自然是不敢得罪你了,这个兔腿是最好吃的部分,你先吃,表示我的感谢”
“谢了,你也不必想太多,白天是我太冲动,不该对你如此”
热烈的火光映射在两个人的脸上,浓郁的香气萦绕在空气中,他们大嚼着兔肉,相视然后大笑起来。
林修又抬头看看深蓝色的天,真是个好夜晚,明天又是个崭新的开始,不知又会遇到什么,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都要勇敢地接受,一定要让自己开心。
可是,父亲、母亲,还有柳芸,你们还好吗?甚是想念啊,我很好,请你们也一定要照顾自己,我一定会变得更强大,有能力去保护你们。
林修想着这些,加快速度吃完了兔肉,找了点茅草把手掌擦干净,取出了望江剑,对满嘴满手都是油的首富说:“我吃饱了,剩下的你都吃掉吧,我去旁边练剑,你别靠过来,伤了你可不怪我”。
胖子嘴里一边嚼着兔肉,一边小鸡啄米般地点了点头。
废话,就算林修不说,首富也不会靠近的呀,白天已经领略到了,他才不会往刀口上撞呢。
林修走到旁边的空地上,确定四下除了首富,再无其他人,他拔出望江剑,剑身在那半轮明月的照射下,闪着明晃晃的白光,看着就让人心头一紧。
林修脚作梅花步,不紧不慢,手持望江剑,忘我地练了起来。
刀光剑影中,首富看得云里雾里,是他看错了吗,一切都很安静,不知那股剑力到底使在了哪里。
直到一片树叶突然飘落,恰巧一阵风吹过,突然无数树叶飘落,随风而舞,不是直接就掉到地上,而是以球形的姿势稳定地旋转着,林修,正好处于球体的中心,手中的剑仍在不紧不慢地挥舞着。
首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像是突然发生了奇迹,这一切,都是林修轻轻挥舞几下剑,就能够完成的吗?
他喃喃道:“这他娘的,活生生地把秋风切了几斤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