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铭记一生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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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书的戴雨潇,走到书架翻找下一本。
戴雨潇看书的速度在学校里很是出名,一本三百多页的书籍,别人要用几天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看完,而她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别人怀疑她只是走马观花,并没有用心看书,故意拿一本她看过的书考她,里面的情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些人物的经典对话一些优美词句她都能一字不落的背诵出来,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GONE WITH THE WIND》?一本书跃入戴雨潇的眼帘,她惊喜的取下这本书,确认就是她最喜欢的《GONE WITH THE WIND》。
就是这本书,又勾起她对庄语岑的思念。
庄语岑也很喜欢这本书,有一天,他神秘的对戴雨潇说:“亲爱的,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不值钱,但是在我心里很珍贵。你先闭上眼睛。”
戴雨潇听从的闭上双眼,睁开眼的时候,庄语岑拿着一本书呈现在她眼前,满脸温暖得意的笑意。
“《GONE WITH THE WIND》?”戴雨潇惊喜的接过来,“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而且是看起来年代久远的古朴风格?”书籍表面和内页都是厚厚的暗黄的印刷纸,别有一种风味,看起来很古董的感觉。
“你也喜欢?我以为只是我最喜欢的……”庄语岑喜出望外的。
戴雨潇忍不住在他脸颊上印上一个喜出望外的吻,两个人共同珍爱一本书,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吧。
无论是学校里,还是所谓的上流社会里,追求戴雨潇的人甚多,费尽心思讨好她的人林林总总。
有人为了表忠心割破手指写血书给她,更有甚者,一位富家子弟为了追求她,从校门口一直到她的寓室门口都铺满一路的玫瑰花。这件事曾经轰动一时,使得戴雨潇成了风云人物,学校里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戴雨潇。
可是这些人,没有一个人了解戴雨潇的心思,没有一个人能像庄语岑一样轻而易举的就深入她的内心。
她与庄语岑之间,实在有太多的回忆,这些回忆,足以让她铭记一生。
记得那天……
“雨潇,我带了早餐给你,你快下楼……”庄语岑的电话将睡梦里的戴雨潇叫醒。
睡意朦胧的戴雨潇慢悠悠的穿衣,梳洗,也没注意到窗外的情况。等到梳洗完毕下楼,才发现雪白一片,阳光帅气的庄语岑正在在雪地里走来走去,头发上,肩上,手臂上都落满了雪,一走动雪花就从他身上扑簌簌落下。
戴雨潇一阵心疼,嗔怪的拂去庄语岑眉稍的雪粒,“你怎么不在车上等我?”
“我觉得在雪地里等你才别有风味。”庄语岑调侃的,然后从怀中拿出温热的牛奶,“我怕时间太久凉了,就放进衣服里给你温着……”
戴雨潇接过带着庄语岑体温的牛奶,眼泪不争气的流出来,从几岁起就被父亲冷落大妈嫌弃姐姐排斥的她,只被庄语岑如此细腻的关爱着。
“别哭,别哭,别哭啊……这时候流眼泪眼睛会冻到的……”庄语岑安慰着。
从来没听过这样的理论,雪地里流眼泪眼睛会冻到,戴雨潇破涕为笑,扑进庄语岑的怀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校园的草坪上,戴雨潇对庄语岑说:“你说,庄语岑爱戴雨潇。”
庄语岑双手合成喇叭状,诡秘的对戴雨潇说:“听好了啊,我开始了。”
戴雨潇站起来,张着双臂,“你等一下,”然后小孩子似的蹦跳着跑到十几步开外,然后冲着庄语岑招手,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庄语岑开始大喊:“戴雨潇爱庄语岑!”
戴雨潇怀疑自己听错了,双手也合成喇叭状:“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庄语岑声调又提高几分;“戴……雨……潇……爱……庄……语……岑……”
声音回荡在偌大的操场上,引得同学纷纷驻足回首,戴雨潇可是学校里的红人,十年难得一遇的超级校花,她爱庄语岑?庄语岑是何许人也,有这么大的魅力?
戴雨潇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在操场上追打着庄语岑。
走在公园里,烈日炎炎,在散步的戴雨潇和庄语岑倍感干渴,想加快脚步希望尽快到阴凉的地方去。
戴雨潇遥望着有树荫的地方,突然心血来潮的:“语岑,让我来背你!”
“为什么啊,不好吧,你一个小女子,我一个大男人。”庄语岑不明所以的露出为难的神色,惊讶于戴雨潇的突发奇想,虽然这小女子一向好强,不至于好强到体魄上吧。
“快点快点,上次打赌我不是赌输了吗,这次补偿你。”戴雨潇转身,秀气的背朝向庄语岑,催促道。
庄语岑很无奈的俯身,趴在戴雨潇的背上。
戴雨潇使劲弓着身,费力的背着庄语岑往前走,那哪叫背啊,身高一米八几的庄语岑伏在身高一米六的戴雨潇背上,腿脚不得不拖在地上。
戴雨潇闭着眼睛背着庄语岑吃力的往前走:“一,二,三,四……”数到十的时候停下来,天,从路的一边已经走到另一边,分明走出了螃蟹的形状。
戴雨潇累的坐到地上,撒娇的:“我背了你十步,你得背我一百步做为弥补,我走不动了。”
原来是有目的的呀,庄语岑终于看出戴雨潇的用意。
庄语岑背着戴雨潇的时候,戴雨潇也没忘了数数:“一,二,三,四……”
“九十……九十八,九十九,九十九,九十九……”
不知道数了多少个九十九,一直到阴凉的地方,戴雨潇才突的跃下庄语岑的背,大声的:“一百!你解放啦,哈哈哈哈……”
明知戴雨潇耍赖的庄语岑,看着脸颊泛红的小女人姿态十足的她,不由的心动,宠溺的亲吻一下她的脸颊。
自从那之后,只要走路累的时候,戴雨潇都会表态说要背庄语岑十步,这时候庄语岑就会心领神会的主动背起戴雨潇,知道她累了。
这样的心领神会,这样的细微体贴,岂是一般的富家子弟就能做得到的?他们无非就会花很多的钱,变着法的挥金如土讨戴雨潇开心罢了,有谁知道戴雨潇真正想要的,只是这种简单的快乐?他们又有谁能有庄语岑的如此用心?
周末,图书馆里,戴雨潇在静静的看书,看到饥肠辘辘的时候合上书本准备离开,却突然看到对面的庄语岑对着她挤眉弄眼。
“你什么时候来的?”戴雨潇惊讶的问。
“你可真迟钝,我对你做了无数个表情,都两个小时了,你才有反应……”庄语岑嘲笑她。
戴雨潇脸红了,没好意思说是因为饥肠辘辘才抬起头,那样庄语岑岂不是更加嘲笑她的迟钝?
能这样安静的守着她看书,宁可长久的等下去,也不忍心打扰她的人,又能有几个?相爱的两个人,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默默相守。
那些豪门子弟们,又有谁能与她默默相守?他们最盼望的不过是炫耀式的宣扬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那才是他们想要的。
他们想要的,是风华绝代的戴雨潇,又有几个,能乐意接受平日里总是一身休闲清纯打扮的戴雨潇?那样的戴雨潇,和邻家妹妹一般无二。
看完一本书的戴雨潇,走到书架翻找下一本。
戴雨潇看书的速度在学校里很是出名,一本三百多页的书籍,别人要用几天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看完,而她只需要一天的时间。
别人怀疑她只是走马观花,并没有用心看书,故意拿一本她看过的书考她,里面的情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些人物的经典对话一些优美词句她都能一字不落的背诵出来,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
《GONE WITH THE WIND》?一本书跃入戴雨潇的眼帘,她惊喜的取下这本书,确认就是她最喜欢的《GONE WITH THE WIND》。
就是这本书,又勾起她对庄语岑的思念。
庄语岑也很喜欢这本书,有一天,他神秘的对戴雨潇说:“亲爱的,我要送你一件礼物,不值钱,但是在我心里很珍贵。你先闭上眼睛。”
戴雨潇听从的闭上双眼,睁开眼的时候,庄语岑拿着一本书呈现在她眼前,满脸温暖得意的笑意。
“《GONE WITH THE WIND》?”戴雨潇惊喜的接过来,“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而且是看起来年代久远的古朴风格?”书籍表面和内页都是厚厚的暗黄的印刷纸,别有一种风味,看起来很古董的感觉。
“你也喜欢?我以为只是我最喜欢的……”庄语岑喜出望外的。
戴雨潇忍不住在他脸颊上印上一个喜出望外的吻,两个人共同珍爱一本书,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吧。
无论是学校里,还是所谓的上流社会里,追求戴雨潇的人甚多,费尽心思讨好她的人林林总总。
有人为了表忠心割破手指写血书给她,更有甚者,一位富家子弟为了追求她,从校门口一直到她的寓室门口都铺满一路的玫瑰花。这件事曾经轰动一时,使得戴雨潇成了风云人物,学校里的人,没有人不知道戴雨潇。
可是这些人,没有一个人了解戴雨潇的心思,没有一个人能像庄语岑一样轻而易举的就深入她的内心。
她与庄语岑之间,实在有太多的回忆,这些回忆,足以让她铭记一生。
记得那天……
“雨潇,我带了早餐给你,你快下楼……”庄语岑的电话将睡梦里的戴雨潇叫醒。
睡意朦胧的戴雨潇慢悠悠的穿衣,梳洗,也没注意到窗外的情况。等到梳洗完毕下楼,才发现雪白一片,阳光帅气的庄语岑正在在雪地里走来走去,头发上,肩上,手臂上都落满了雪,一走动雪花就从他身上扑簌簌落下。
戴雨潇一阵心疼,嗔怪的拂去庄语岑眉稍的雪粒,“你怎么不在车上等我?”
“我觉得在雪地里等你才别有风味。”庄语岑调侃的,然后从怀中拿出温热的牛奶,“我怕时间太久凉了,就放进衣服里给你温着……”
戴雨潇接过带着庄语岑体温的牛奶,眼泪不争气的流出来,从几岁起就被父亲冷落大妈嫌弃姐姐排斥的她,只被庄语岑如此细腻的关爱着。
“别哭,别哭,别哭啊……这时候流眼泪眼睛会冻到的……”庄语岑安慰着。
从来没听过这样的理论,雪地里流眼泪眼睛会冻到,戴雨潇破涕为笑,扑进庄语岑的怀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校园的草坪上,戴雨潇对庄语岑说:“你说,庄语岑爱戴雨潇。”
庄语岑双手合成喇叭状,诡秘的对戴雨潇说:“听好了啊,我开始了。”
戴雨潇站起来,张着双臂,“你等一下,”然后小孩子似的蹦跳着跑到十几步开外,然后冲着庄语岑招手,示意他可以开始了。
庄语岑开始大喊:“戴雨潇爱庄语岑!”
戴雨潇怀疑自己听错了,双手也合成喇叭状:“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庄语岑声调又提高几分;“戴……雨……潇……爱……庄……语……岑……”
声音回荡在偌大的操场上,引得同学纷纷驻足回首,戴雨潇可是学校里的红人,十年难得一遇的超级校花,她爱庄语岑?庄语岑是何许人也,有这么大的魅力?
戴雨潇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在操场上追打着庄语岑。
走在公园里,烈日炎炎,在散步的戴雨潇和庄语岑倍感干渴,想加快脚步希望尽快到阴凉的地方去。
戴雨潇遥望着有树荫的地方,突然心血来潮的:“语岑,让我来背你!”
“为什么啊,不好吧,你一个小女子,我一个大男人。”庄语岑不明所以的露出为难的神色,惊讶于戴雨潇的突发奇想,虽然这小女子一向好强,不至于好强到体魄上吧。
“快点快点,上次打赌我不是赌输了吗,这次补偿你。”戴雨潇转身,秀气的背朝向庄语岑,催促道。
庄语岑很无奈的俯身,趴在戴雨潇的背上。
戴雨潇使劲弓着身,费力的背着庄语岑往前走,那哪叫背啊,身高一米八几的庄语岑伏在身高一米六的戴雨潇背上,腿脚不得不拖在地上。
戴雨潇闭着眼睛背着庄语岑吃力的往前走:“一,二,三,四……”数到十的时候停下来,天,从路的一边已经走到另一边,分明走出了螃蟹的形状。
戴雨潇累的坐到地上,撒娇的:“我背了你十步,你得背我一百步做为弥补,我走不动了。”
原来是有目的的呀,庄语岑终于看出戴雨潇的用意。
庄语岑背着戴雨潇的时候,戴雨潇也没忘了数数:“一,二,三,四……”
“九十……九十八,九十九,九十九,九十九……”
不知道数了多少个九十九,一直到阴凉的地方,戴雨潇才突的跃下庄语岑的背,大声的:“一百!你解放啦,哈哈哈哈……”
明知戴雨潇耍赖的庄语岑,看着脸颊泛红的小女人姿态十足的她,不由的心动,宠溺的亲吻一下她的脸颊。
自从那之后,只要走路累的时候,戴雨潇都会表态说要背庄语岑十步,这时候庄语岑就会心领神会的主动背起戴雨潇,知道她累了。
这样的心领神会,这样的细微体贴,岂是一般的富家子弟就能做得到的?他们无非就会花很多的钱,变着法的挥金如土讨戴雨潇开心罢了,有谁知道戴雨潇真正想要的,只是这种简单的快乐?他们又有谁能有庄语岑的如此用心?
周末,图书馆里,戴雨潇在静静的看书,看到饥肠辘辘的时候合上书本准备离开,却突然看到对面的庄语岑对着她挤眉弄眼。
“你什么时候来的?”戴雨潇惊讶的问。
“你可真迟钝,我对你做了无数个表情,都两个小时了,你才有反应……”庄语岑嘲笑她。
戴雨潇脸红了,没好意思说是因为饥肠辘辘才抬起头,那样庄语岑岂不是更加嘲笑她的迟钝?
能这样安静的守着她看书,宁可长久的等下去,也不忍心打扰她的人,又能有几个?相爱的两个人,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默默相守。
那些豪门子弟们,又有谁能与她默默相守?他们最盼望的不过是炫耀式的宣扬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那才是他们想要的。
他们想要的,是风华绝代的戴雨潇,又有几个,能乐意接受平日里总是一身休闲清纯打扮的戴雨潇?那样的戴雨潇,和邻家妹妹一般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