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婚散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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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毛小子说的没错,师哥的手札中确实记载了驱鬼术与养鬼术。
只是驱鬼术并不适用眼前的情况,而且驱鬼术的难度要比养鬼术高上许多,远不是现在的我能够施展的。别说驱鬼术了,就是养鬼术我是否能够施展,还未可知。
但事已至此,由不得我多想了,这小鬼虽然没有重量,但却压得我走不动道,或者说不是压迫,而是灵魂上的牵绊,让我寸步难行。
想到这,我咬破右手中指,鲜血涌出,然后透过小鬼的身体,一下点在了她的额头上。
用专业的术语讲,这叫“封鬼门”。
养鬼术是通俗的叫法,实际上这门法术叫养灵法,和泰国的古曼童茅山的养小鬼异曲同工,只是比前两者更加的厉害,毕竟这是阴山派最拿手的法术,自然非前两者可比。
想要养鬼,就要先学会抓鬼,猛鬼厉鬼是很难抓的,但这小鬼显然没达到那种恐怖的水平,所以用鬼门被封,她一下被定住了身形,只是一个劲儿的抖动,犹如筛糠。
看到这,我知道成功了一半,按理说剩下的一半功课很简单了,无非是把小鬼撞进一个法器里进行制炼(也叫供养),之后通过特殊的咒语、喂食等手段使其拥有比同类鬼魂更强的灵性。
但现在大半夜的,我去哪里找法器?
有人会问,没有法器就无法收容这个小鬼了吗?
非也。
我所遇到的窘况,祖师爷怎么会想不到呢?
针对这种情况,祖师爷发明了一名灵符,名为缚魂符。符如其名,收押鬼魂用的,只是这种灵符最多只能收纳鬼魂七日。
我不敢多想,慌忙的从黄毛小子的包里拿出了画符所用的工具,然后按照自己的记忆,摒神静气的画了起来。
连着画了三张都没有成功,直到第四张才成功,只是这第四张算是一张半废符。
何为半废符?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一半的效力。
因此,这张符只能封住小鬼三天的时间。
三天就三天吧,我再次结八门印,喝了个“呼”字,小鬼直接飘进了黄符中。
处理了这小鬼,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亮后,阿水招呼我们吃饭,然后带着我俩去了十三里坳的坟地,在那里找到了小花的坟墓。
我们让阿水离开,在十三里坳一个废弃的义庄里举行了招魂仪式,招到了小花的魂,问她是否愿意和于绍军结阴婚。
当然,招魂是个技术活,我可来不了,是黄毛小子做的。
小花已经六十来岁的鬼了,提到于绍军,却是一副羞答答的表情,说活着的时候受了一辈子罪,现在想开了,如果能在投胎之前和于绍军过一段二人世界,不枉此生。
得到了她的肯定,我们又召唤出了于绍军,这货见到小花自然是一番琼瑶剧的情景,之后不出意料的答应了我们。
虽然答应了我们,但这个家伙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和我们比试一下。
我问为什么,他的回答让我蛋碎----不为什么,就是看你们不爽。
好吧,鬼就是鬼,果然不是人类的思维可以衡量的,没办法,为了纪文琪,我只能答应,接着和于绍军展开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请允许我吹牛逼一下)。
最终,我使了一张杀鬼符,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
……
将于绍军的手骨埋葬在了小花的坟边,烧毁了冥婚契约,没过多久,纪母便打来了电话,说纪文琪竟然退烧了。
我心里一松,这件事总算了结了。
黄毛小子开着车子重新返回海棠派出所,找到了老赵,交给了他一张黄符,说只要他佩戴在身上,便能时来运转,下半辈子享清福。
老赵连连道谢,说以后有用得着他的地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往河阳镇开的时候,我冲黄毛小子问,黑哥,你那符真的管用吗?
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他随便画的一张符,根本没有符胆。
黄毛小子说,我观其面相,其劫难均在前半生,后半生坦途一片,给他灵符,只是为了让其心安,这叫心理疗法。
黄毛小子说的一本正经,我却觉得他是扯淡,道分为山医命相卜五术,很那有能够兼修其中两项的,正所谓杂而不精,便是这个道理。
黄毛小子修的一看便知是山术,怎么可能兼顾相术呢?
只是,两年之后,我再见到老赵的时候,这老小子不仅摇身一变成为了老板,而且还娶了媳妇,那婆娘为他生了个儿子,尽享天伦之乐。
那时我才知道,黄毛小子所言非虚。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回到河阳,黄毛小子免不了去照顾一下小粉屋中的“贫困人民”,反正老孙家给了我俩一人五千,再加上纪母给他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的了。
我则联系了贩子,让他给我弄点血。
肋部有一块因为活动不畅,出现了淤血的情况,非常的严重,急需换血。
贩子问我要鲜血还是冻血。
所谓鲜血,就是采集的,不足三月的全血,而冻血,则是在冷库中放置一年左右的血浆。
我问他两者的价格,他说两者相差五倍不止。
于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冻血,反正放我身上都是一样用,只要血型匹配就ok了。
即便如此,我依然花费了足足三千块,让我一阵肉疼。
在河阳待了半个月,把所有钱挥霍一空之后,黄毛小子走了,他说要去投奔一个朋友。
我让他赶紧滚蛋,这货把我的钱都榨干了,再这么下去,我飞得去卖不可。
我去了宁戒寺取回自己的七星剑,并将小鬼置于其中。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学习的正轨,这个时候距离高考还有宝贵的一年半,凌雪索性住在了学校办公室,连宿舍都不回了,我没想到这姐们这么拼。
在积极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我还研究了一下阴山派的各种法门与术法。
通天太师密语自然不必说,那是我保命的东西,可以说是略有小成了。六字真言也粗浅的领悟了一些,能够简单的用于实践了。至于养鬼术,却终究不得法门,只能简单的和小鬼沟通,最多就是让她帮我那份报纸,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问过腊肠哥,他说我还是不得法门,至于具体的,他也说不清,毕竟他没养过鬼。
后来给师哥发了个微信,几天后他倒是给我回了,说小鬼需要鲜血加食物喂养,鲜血自然是主人的鲜血,而食物,参照养小孩的方法就行,一开始是米粥鸡蛋之类的,慢慢的转为和自己一样。
于是,从那以后,每天吃饭我都会多打一份放在旁边。有一次我打了鸡腿,胖子说我浪费,才吃了一口他便吐了,问我为啥这鸡腿一点味道都没有,跟嚼树皮似的,我暗笑不已,鬼吃过的东西,能够味道才怪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小鬼一天天的开启灵智,我本以为生活就这样继续呢,却在转年五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宋雯给我打来的电话。
电话接通,我和她臭贫了两句,这姐们话题一转,让我收拾收拾东西,和她去办点事。
我摸了摸鼻子说自己还要上学,她对我说,你那破学上不上的不吃劲,到时候我帮你托关系找个大学上上就行了。
我说真的假的,她说骗你是小狗。
我问她为啥要收拾东西,她说你别管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发呆,其实我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唯一还算值钱的就是七星剑,带上七星剑就等于带上全部了。
见到宋雯,发现她很憔悴,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不过她依然是大美女一枚,吸引人眼球。
我上了车,她一脚油门,车子七拐八拐驶上了高速,我问她去哪,她说:哈城。
我惊讶的说,去哈城做什么?
宋雯告诉我,哈城那边死了好几个人,要我过去帮忙。
我一阵蛋疼,死了人这事确实挺大的,但我去了也狗屁用不管啊,我又不是福尔摩斯。
宋雯说,这案子不是活人做的,所以才找到的我。
我摸了摸鼻子,无辜的说,大姐,中国十三亿人口,有本事的高人嗨了去了,找我做什么啊,我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
她说,经费有限,有本事的人请不到,那些招摇撞骗的找过去等于送死,思来想去,找到了我。
好吧,哥是个便宜货。
我说我去这一趟,你们警方能给多少报酬。
倒不是我势利,而是我每次换血都需要许多银子,没银子等待我的就是变成僵尸。
宋雯说如果案子破了,能给我争取到两万。
我一听,眼睛都直了,说实在的,这两万块钱,够我换一年的血了,如果干下来这一票,可以一直坚持到高中毕业,我能不心动吗?
我说好,这个忙我帮了。
多年以后,回忆起那件事,我才发现自己当时有多傻,两万,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毅然决然的拒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黄毛小子说的没错,师哥的手札中确实记载了驱鬼术与养鬼术。
只是驱鬼术并不适用眼前的情况,而且驱鬼术的难度要比养鬼术高上许多,远不是现在的我能够施展的。别说驱鬼术了,就是养鬼术我是否能够施展,还未可知。
但事已至此,由不得我多想了,这小鬼虽然没有重量,但却压得我走不动道,或者说不是压迫,而是灵魂上的牵绊,让我寸步难行。
想到这,我咬破右手中指,鲜血涌出,然后透过小鬼的身体,一下点在了她的额头上。
用专业的术语讲,这叫“封鬼门”。
养鬼术是通俗的叫法,实际上这门法术叫养灵法,和泰国的古曼童茅山的养小鬼异曲同工,只是比前两者更加的厉害,毕竟这是阴山派最拿手的法术,自然非前两者可比。
想要养鬼,就要先学会抓鬼,猛鬼厉鬼是很难抓的,但这小鬼显然没达到那种恐怖的水平,所以用鬼门被封,她一下被定住了身形,只是一个劲儿的抖动,犹如筛糠。
看到这,我知道成功了一半,按理说剩下的一半功课很简单了,无非是把小鬼撞进一个法器里进行制炼(也叫供养),之后通过特殊的咒语、喂食等手段使其拥有比同类鬼魂更强的灵性。
但现在大半夜的,我去哪里找法器?
有人会问,没有法器就无法收容这个小鬼了吗?
非也。
我所遇到的窘况,祖师爷怎么会想不到呢?
针对这种情况,祖师爷发明了一名灵符,名为缚魂符。符如其名,收押鬼魂用的,只是这种灵符最多只能收纳鬼魂七日。
我不敢多想,慌忙的从黄毛小子的包里拿出了画符所用的工具,然后按照自己的记忆,摒神静气的画了起来。
连着画了三张都没有成功,直到第四张才成功,只是这第四张算是一张半废符。
何为半废符?顾名思义,就是只有一半的效力。
因此,这张符只能封住小鬼三天的时间。
三天就三天吧,我再次结八门印,喝了个“呼”字,小鬼直接飘进了黄符中。
处理了这小鬼,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亮后,阿水招呼我们吃饭,然后带着我俩去了十三里坳的坟地,在那里找到了小花的坟墓。
我们让阿水离开,在十三里坳一个废弃的义庄里举行了招魂仪式,招到了小花的魂,问她是否愿意和于绍军结阴婚。
当然,招魂是个技术活,我可来不了,是黄毛小子做的。
小花已经六十来岁的鬼了,提到于绍军,却是一副羞答答的表情,说活着的时候受了一辈子罪,现在想开了,如果能在投胎之前和于绍军过一段二人世界,不枉此生。
得到了她的肯定,我们又召唤出了于绍军,这货见到小花自然是一番琼瑶剧的情景,之后不出意料的答应了我们。
虽然答应了我们,但这个家伙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和我们比试一下。
我问为什么,他的回答让我蛋碎----不为什么,就是看你们不爽。
好吧,鬼就是鬼,果然不是人类的思维可以衡量的,没办法,为了纪文琪,我只能答应,接着和于绍军展开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请允许我吹牛逼一下)。
最终,我使了一张杀鬼符,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
……
将于绍军的手骨埋葬在了小花的坟边,烧毁了冥婚契约,没过多久,纪母便打来了电话,说纪文琪竟然退烧了。
我心里一松,这件事总算了结了。
黄毛小子开着车子重新返回海棠派出所,找到了老赵,交给了他一张黄符,说只要他佩戴在身上,便能时来运转,下半辈子享清福。
老赵连连道谢,说以后有用得着他的地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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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他随便画的一张符,根本没有符胆。
黄毛小子说,我观其面相,其劫难均在前半生,后半生坦途一片,给他灵符,只是为了让其心安,这叫心理疗法。
黄毛小子说的一本正经,我却觉得他是扯淡,道分为山医命相卜五术,很那有能够兼修其中两项的,正所谓杂而不精,便是这个道理。
黄毛小子修的一看便知是山术,怎么可能兼顾相术呢?
只是,两年之后,我再见到老赵的时候,这老小子不仅摇身一变成为了老板,而且还娶了媳妇,那婆娘为他生了个儿子,尽享天伦之乐。
那时我才知道,黄毛小子所言非虚。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回到河阳,黄毛小子免不了去照顾一下小粉屋中的“贫困人民”,反正老孙家给了我俩一人五千,再加上纪母给他的钱,足够他挥霍一阵的了。
我则联系了贩子,让他给我弄点血。
肋部有一块因为活动不畅,出现了淤血的情况,非常的严重,急需换血。
贩子问我要鲜血还是冻血。
所谓鲜血,就是采集的,不足三月的全血,而冻血,则是在冷库中放置一年左右的血浆。
我问他两者的价格,他说两者相差五倍不止。
于是,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冻血,反正放我身上都是一样用,只要血型匹配就ok了。
即便如此,我依然花费了足足三千块,让我一阵肉疼。
在河阳待了半个月,把所有钱挥霍一空之后,黄毛小子走了,他说要去投奔一个朋友。
我让他赶紧滚蛋,这货把我的钱都榨干了,再这么下去,我飞得去卖不可。
我去了宁戒寺取回自己的七星剑,并将小鬼置于其中。之后,我重新回到了学习的正轨,这个时候距离高考还有宝贵的一年半,凌雪索性住在了学校办公室,连宿舍都不回了,我没想到这姐们这么拼。
在积极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我还研究了一下阴山派的各种法门与术法。
通天太师密语自然不必说,那是我保命的东西,可以说是略有小成了。六字真言也粗浅的领悟了一些,能够简单的用于实践了。至于养鬼术,却终究不得法门,只能简单的和小鬼沟通,最多就是让她帮我那份报纸,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问过腊肠哥,他说我还是不得法门,至于具体的,他也说不清,毕竟他没养过鬼。
后来给师哥发了个微信,几天后他倒是给我回了,说小鬼需要鲜血加食物喂养,鲜血自然是主人的鲜血,而食物,参照养小孩的方法就行,一开始是米粥鸡蛋之类的,慢慢的转为和自己一样。
于是,从那以后,每天吃饭我都会多打一份放在旁边。有一次我打了鸡腿,胖子说我浪费,才吃了一口他便吐了,问我为啥这鸡腿一点味道都没有,跟嚼树皮似的,我暗笑不已,鬼吃过的东西,能够味道才怪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小鬼一天天的开启灵智,我本以为生活就这样继续呢,却在转年五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宋雯给我打来的电话。
电话接通,我和她臭贫了两句,这姐们话题一转,让我收拾收拾东西,和她去办点事。
我摸了摸鼻子说自己还要上学,她对我说,你那破学上不上的不吃劲,到时候我帮你托关系找个大学上上就行了。
我说真的假的,她说骗你是小狗。
我问她为啥要收拾东西,她说你别管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发呆,其实我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唯一还算值钱的就是七星剑,带上七星剑就等于带上全部了。
见到宋雯,发现她很憔悴,整个人都瘦了一圈,不过她依然是大美女一枚,吸引人眼球。
我上了车,她一脚油门,车子七拐八拐驶上了高速,我问她去哪,她说:哈城。
我惊讶的说,去哈城做什么?
宋雯告诉我,哈城那边死了好几个人,要我过去帮忙。
我一阵蛋疼,死了人这事确实挺大的,但我去了也狗屁用不管啊,我又不是福尔摩斯。
宋雯说,这案子不是活人做的,所以才找到的我。
我摸了摸鼻子,无辜的说,大姐,中国十三亿人口,有本事的高人嗨了去了,找我做什么啊,我这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
她说,经费有限,有本事的人请不到,那些招摇撞骗的找过去等于送死,思来想去,找到了我。
好吧,哥是个便宜货。
我说我去这一趟,你们警方能给多少报酬。
倒不是我势利,而是我每次换血都需要许多银子,没银子等待我的就是变成僵尸。
宋雯说如果案子破了,能给我争取到两万。
我一听,眼睛都直了,说实在的,这两万块钱,够我换一年的血了,如果干下来这一票,可以一直坚持到高中毕业,我能不心动吗?
我说好,这个忙我帮了。
多年以后,回忆起那件事,我才发现自己当时有多傻,两万,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毅然决然的拒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