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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九章 “你好,我是小绵。”

作者:发情的野猪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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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大厅内没有风,可是白河却有些凌乱,真空上阵被人三堂会审,这种心情是何等我卧槽!

    到了这时,他总算是回过神来了,敢情刚才不是在做梦,而是圣后真的刷了一道“系统公告”让自己去上京见驾。

    “慢着!”

    愚人节是不是华夏首创这个先不管,但此时此刻,白河是坚决不做愚人的。这时他见二小姐又要伸手来拧,便连忙大喝了一声,然后接着道:“晴儿,各位,我觉得你们会不会是紧张过头了?就算是圣后指名要见我,那也不能说明是我闯了祸啊,也有可能是好事呢?”

    咦?

    此言一出,厅内顿时一静。

    二小姐缩回手指,奇道:“就你这死性子,还能做出什么好事来,值得圣后亲自点名要你去见驾?”

    “嗯嗯,二小姐言之有理!”诸位管事纷纷点头,深以为然。

    也难怪他们会有这样的想法,皆因这姑爷虽说是开了窍懂了点事,可是他的性格也实在是太劣了点。

    远的就先不说了,比如指使李元芳剥人光猪之类的(白河泪流满面:那真不是我指使的……),咱就说近的。

    你看,自大管家玲珑回府至今,已经有大半个月了,她一回府就立马召开家族议事大会……呸,那压根就是给姑爷擦屁股的填坑大会,随后整个林府上下就为了给他填坑而忙到脚不沾地,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可是这个姑爷倒好,大袖子一甩,直接来一句“能者多劳”就假装自己不存在了。每天不是遛狗就是撩妹,偶尔有空了就跟那孟神机搞搞创作,对于府里的事一概不理。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大家还可以用“创作需要灵感”来安慰自己。可是偏偏……

    那本《凡人修仙传》吼,这货明明手里已经有上百万字存稿了,却偏偏任由大伙催到肝肠寸断了,金陵百姓也盼到脖子都长了,他却愣是不肯透露半个字。

    最令人发指的是,他连自己人都还没照顾,就先送了二十万字存稿给狄仁杰……哪怕是自家姑爷,也不得不恨到牙痒啊!

    “你们……”

    见众人的表情,白河简直哭笑不得,颇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天地良心,咱为了丰富大周子民的业余生活,不惜牺牲大量的脑细胞写了一本小说出来,还要每天都忍受你们催稿,合着到头来就落得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

    这时,忽然一个声音幽幽响起:“……如果非要说白大哥做了什么事情值得圣后亲自指明的话,我想应该有一件。”

    艾玛!

    好人啊!

    白河感动得热泪盈眶,闹了半天,终于有人给咱说句好话了,转头一看,却发现是玲珑。

    “多谢妹子仗义执言!”

    对于这个林府中颇有传奇色彩的大管家,他还是认识的——没办法,林府再大,也就只有这么大而已,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又是专门为自己的酒厂赶回来的,想见不上也难。

    “是什么?”大管家开口,分量自然非同小可,众人闻言连忙问道。

    “大周酒厂,富可敌国的钱财。”玲珑缓缓道,说着忽然有些哀怨的看了白河一眼。

    只有亲自接管过酒厂的人,才知道那“白酒”的潜能有多大,而身为善舞气域的拥有者,天下间最懂得做生意的人,连圣后也不惜抛出橄榄枝以“宰相”之位招徕,玲珑更是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这一点。

    如果朝廷不加以遏制,任由大周酒厂这样发展下去,那么不出十年,天底下最有钱的地方就不再是大周国库了,而是白河的金库。

    不过玲珑哀怨的是:酒厂的发展方针策略,白大哥早已经订好了,只要兰蜀黍自己不作死,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会走歪的。自己千里迢迢跑回来,还真的只是给他擦擦屁股而已了,压根就帮不上什么大忙。

    “大管家言之有理。”

    这时听玲珑如此这般的解释了一番,众人都纷纷点头——除了这个,貌似也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了。

    说来也是有点搞笑。

    从圣后发出“系统公告”至今,一通闹腾,其实也不过是十来分钟左右而已,林府各位高层能立刻敢来前厅聚集就已经很难得了,哪还有时间去仔细想那么多?大家都想着姑爷那恶劣的性格,于是就下意识地往不好的那一边去想了……

    “哎,虽然早已料到会有这一天,可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既然如此,那就把股份都让给朝廷吧……还好这段时间来咱已经赚了不少,晴儿也成功破境了,这波不亏!”

    听完玲珑的解释,白河也是有点唏嘘。

    钱是众妙之门,也是万恶之源,身为统治者,只要不是脑子进了水都知道该怎么做,何况是英明神武的圣后?

    既然如今找出了原因,那么接下来就很好办了。

    众人商议一番,很快就得出了结论:酒厂股份该让就让,不属于自己的就绝对不要。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由于圣后说的是“速来”神都,于是打点一番之后,白河便当日立即起程。

    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或者说,只要是脑筋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到,圣后要见白河的原因,居然是为了一本小说……

    ……

    见圣后是大事,当然不可能两手空空去见的了,于是林府便为其精心准备了未婚妻二小姐一枚。

    有这个小宗师大高手一路相护,只要白河自己不作死跑去惹一些不该惹的人,安全方面是绝对不成问题的了。再说人家毕竟是小俩口,此行就权当是提前度蜜月吧。

    然后因为要快,所以一切从简。

    白酒带上几坛,小说带上几本,晚晴笔带上几支……总之所有能为姑爷脸上贴金的东西全都带上几份——万一能在圣后面前露个脸,那可真是天大的光荣了啊!

    出发之前,织娘回到无缝布庄,以最快的速度亲自为白河量身织造了足足十套号称“上得朝堂、下得厨房”的装备。

    她说:“既然要见圣后,那就要穿得体体面面的。圣后宽容,或许不会怪罪于你,但是满朝文武百官面前,可不能丢了咱们林府的脸。”

    铁叔送来一把吹毛断发的宝剑,说:“这是给二小姐用的,名曰渊虹。万一遇到凶险,姑爷你就……算了,你还是有多远跑多远吧,有机会就去当地江湖巡查部喊救命可以了。”

    “死贱人,知道你要出远门了,这把千机弩你就拿去防身吧。”

    小七送来一把一看就是精心改良过的千机弩,三十连发,威力足以比拟白河前世在电视剧里见过的沙漠之鹰,而且无后坐力,可以折叠,还自带准星,十分高端。

    另外还有专用的弩箭一筒,足有上百支。

    “贤侄啊,老朽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这十万两银票你就拿去当零花钱吧,一路上记得要吃好喝好,别亏待了自己。”兰蜀黍财大气粗。

    小流氓来送别道:“老白,你就安心上路吧,你的酒厂……”

    “我去你丫的!”还没说完就被白河飞起了一脚,“什么叫安心上路?你丫的是在咒我死呢?”

    “少爷,此去神都路途遥远,圆儿不能伺候在你身边,你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千万别冷着、别饿着,不要与人争强斗气……”

    “白大哥啊,话说你出发之前,能不能先把你那小说的手稿给我留一份?”高老三如此道。

    “不能……”

    一出金陵城不远,前方忽然传来雷鸣般的马蹄声,随后便远远见到一支“林”字旗数十骑兵的簇拥下渐行渐近。

    “卑职林笑棠,奉大小姐之命,前来送姑爷一程!”

    林笑棠,很中性的名字,但她其实是个妹纸,大小姐麾下最精锐的百战红缨三十六骑之首就是她。而她带来的骑兵,也正好是三十六之数。

    车辚辚,风萧萧,姑爷剑弩别在腰。百战红缨千里送,尘埃不见……好吧,由于走的是官道,所以实在没经过什么桥。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到了金领地界,三十六骑也不能再继续前行了,否则就属于非法调动,有造反之嫌。

    “卑职就送到这里了,姑爷,二小姐,前路漫漫,珍重!”林笑棠如此说道。

    “林将军请回,多谢了!”白河拱手道。

    “告辞!”

    于是就这样,在一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日子里,白河带着娇妻以及一大包乱七八糟的行李,坐上狗车渐渐远去。

    “汪汪汪……”

    ……

    ……

    事实证明,“安全起见”云云,其实都是多余的想法。

    白河要上京面圣,林家的人固然着急,可是沿路上的官员们却比他们更急:在圣后发出“系统公告”之前,他们或许还不知道白河是谁,可是在圣后发出公告之后,白河这个名字就一下子进入了他们的视野,然后一打听:卧槽!是个特能惹事的贱人!

    “那就赶紧打发他走人吧,可千万别再咱的地界上闹出什么幺蛾子才好,要不然圣后怪罪下来,谁也担待不起!”

    “万幸的是,金陵到洛阳也不远……”

    于是,很壮观的一幕出现了。

    白河与二小姐的狗车每到一地,都会有当地的骑兵出面护送,或是数百,或是数十,不一而足,当入了夜要歇息了,又把他们当大爷似的伺候着,然后换下一地,搞得就跟接力跑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别提多顺利了。

    金陵,也就是后世南京,而神都就是洛阳,两地之间全程约七百四十二点五公里,虽说的确是“千里”之遥,但是以三滚以及它麾下七大猛犬的脚力,实在是折腾不了多久。

    因此,自金陵出发后第三天傍晚,神都那望不见首尾的雄伟城墙已经映入二人的眼帘。

    “壮哉!”

    看着那大气磅礴的城墙,白河忍不住惊叹出声。

    神都作为天下第一雄城,自然不是浪得虚名的。他知道神都很大,但是万万没想到居然会大到这个程度。

    自从圣后迁都之后,这座雄城赛鲁班公输七也有份参与建设、或者说是改建的。

    赛鲁班的手笔白河自然是见过的,区区一间酒厂她也能整出个八阵图来,让人不得不说一声大气外加佩服万分。可是如今见了神都,他发现自己终究还是低估小七那大周版天山童姥了。

    只见城墙高达百米,长宽不见首尾,而为了方便神都百姓出行,神都竟是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开了四九三十六个城洞。可即便如此,白河依然见到城门处排起看长达数里的长龙。

    只见车水马龙,人流比肩接踵,端的是繁华无比,这还是黄昏,要是放在白日,更是不可想象。

    金陵也算是不夜之城了,可是与眼前的神都一比,总感觉有点上不得台面。

    他伸手摸了一下城墙,熟悉的触感传来,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果然朱雀泥。

    那硬逾精钢的朱雀泥!

    ——这一整座城墙都是用朱雀泥砌成的。

    再透过宽高均有十丈的城洞向内望去,白河只见到一条宽敞的百米跑道,另一头的出口在眼中只有下铁锅般的大小,不禁再一次惊叹出声:先不提圣后那天下无敌的神雷,光是这座城的本身,就已经足够让外族绝望了吧?

    “嘿……看他那傻样,也不知道哪来的乡巴佬,怕是第一次来神都吧?”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嘲弄。

    话音未落,忽然传来“吱”的一声轻响。

    “凤、凤鸣!”那人应该是神都常客,顿时很有经验的惊呼了一声。

    那凤鸣并不是穿云裂石那般的高昂,但是很悠扬,而且不绝于耳,如同封闭的密室内响起的洞箫。

    抬头一看,神都的天空已经变得一片赤红,如同火烧一般的红。

    “吱——”

    凤鸣再起,一道红影从天而降,直扑白河二人而来。

    “那是……凤凰?还是朱雀?”

    仅是惊鸿一瞥,可白河却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只见那道红影,鸡头、鸟羽、孔雀尾,通体赤炎缭绕,像极了华夏神话中的神兽。

    “呛”的一声,二小姐拔剑出鞘,下意识的上前一步护住了他,而周围密集的人流,包括守城的官兵,却忽然齐刷刷的后退了一步,然后拱手行礼:“参见朱雀大人!”

    说时迟那时快,白河只感到眼前一花,那影子就已经到了眼前。

    热浪扑面而来,就在白河以为自己就要化为灰烬的时候,下一瞬间,忽然红光消失,那团火焰落地化成一个身穿宫装的小萝莉。

    “你好,我是小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