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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作者:要离刺荆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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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一个偏僻的小山坡,陈明拿着粟苗进入空间中,在小溪的旁边,小心翼翼的将满载希望的五颗粟苗种了下去。

    这个空间果然神奇,粟苗才种下去不久,陈明就看到几缕水线从小溪中自动飞出,落入粟苗周围,比现代化最尖端自动喷灌技术还要顶尖!

    而且,空间似乎知道粟苗的生长需要多少水分似的。

    陈明发现,飞出来的水线很少很少,刚刚够把粟苗嫩芽打湿。

    打小就是在农村长大的陈明小时候见过长辈们种植粟,不过那时候大家都叫它小米了。

    粟是中国传统作物中最能忍耐最极端的土地与干旱的庄稼,它们甚至能在盐碱地中茁壮生长,因此粟对于水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够满足正常的生长就可以了。

    不过,粟的缺点也很明显,产量太低!

    即使是经过现代杂交改良后的粟,产量也远低于小麦,更别说与恐怖的超级杂交稻媲美!

    “唉,我倒是想种小麦,但是去那里找麦种?”陈明看着娇嫩翠绿的粟苗,叹了口气。

    此时的关中,甚至整个中国北方的广大群众,传统上的主食一直就是粟米。从张恒的记忆中,陈明知道在二十多年前,大儒董仲舒就曾经上书朝廷,极力主张推广小麦,引经据典,写了一篇文采横溢的文章。

    文章倒是被人广为传唱,甚至成了诸多年轻学子争相传抄的经典。

    只是那个建议嘛……几乎没人关注……

    原因很简单,这涉及到了自周以来的传统。小麦,向来被人们认为是杂食,是最底层的贫民出于实在没办法在吃不起粟米的时候,才不得不食用的粮食。

    一般来说,家里来了客人,若是饭食中端上高粱饭,那么说明来的是亲密无间的好友,血脉相连的亲人,并且还得是主人生辰或者逢年过节的喜庆日子。

    平常时节,一般是粟米饭应付了。

    倘若来了客人用小麦饭招待……那……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这位客人,主人非常不喜欢,这是在婉转的告诉客人,您哪吃完这顿,赶紧滚吧,我这不欢迎您!

    “不过,这年头的小麦饭确实是难以下咽!”陈明想起了张恒记忆中在游学途中见到的河间贫民食用的小麦饭,稠稠密密的,里面还有很多粗糙的麦皮,吃到嘴中就好像咬了一口糠,确实是口感极差,不是饿到极点,再不吃就要饿死的人,绝对不会用那种饭食充饥。

    所以,现在的大汉北方,但凡是好一点的土地,就不会种小麦,而在土质差的,灌溉不足的土地上,小麦的产量又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直接导致现如今很多地方都没有麦种出售,其中就包括了南陵。

    “技术落后害死人啊!”陈明想起好好的小麦,上等的白面原料被人那么胡乱煮食,心就有点疼:“看我搞个磨子出来击碎一切对于小麦的污蔑!”

    想起白花花的馒头,热乎乎的大个肉包子,陈明就开始有些流口水了。

    算算时间,再过几天南陵集就要开张了,或许到那里能够找到麦种,顺便买几头牲畜回来吧!

    陈明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心里美滋滋的。

    恩,有了牲畜,不仅可以拉磨磨面,还可以深耕土地,拉运粮食,大大提高依附自己的佃农的工作效率,减轻他们的负担,让他们更死心塌地的为张家的美好前景卖命。

    然后,买更多的土地,盖更大的房子,三妻四妾,美女如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恩,回家去问问嫂嫂,看看家中还有多少积蓄……”虽然感觉家里可能不会有太多的存款了,毕竟这才刚春播下去,去年秋收卖掉的粮食得来的钱财,到现在应该已经花掉不少了。

    毕竟种子,农具这是一笔大支出,而为了给张恒治病,估摸也花掉了不少。

    但作为堂堂的地主家庭,怎么着,也有点应急的储备吧?

    便出了空间,四下看了看,确定没人发现自己躲在这山坡下后,便哼着小曲回家去了。

    纳尼?才一千多五铢钱?

    回家之后,陈明就火急火燎的找到嫂嫂,询问家中现在还有多少存款。

    结果……

    陈明完全无法想象,家里竟然已经窘迫到这般地境。

    也是,之前的张恒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从小到大就没怎么担心过衣食住行,典型的无知少年,从学馆回来后就经常出去游学。

    整个家的大大小小事情都是嫂嫂在打点。

    “难怪那时候……”陈明想起了醒来的时候听到嫂嫂与官府中人的对话:“我早该想到,家中用度全靠地租支撑,如今粟米不过五十钱一石,这样一算这个家岁入不过区区几万钱,这几万钱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而之前‘张恒’又隔三差五的出去游学……”

    “游学,游学,游你妈!”陈明在心里爆了粗口:“游学看似体面,实则是个吃钱的老虎,出门在外,什么东西不要钱啊?想想嫂嫂深夜都在忙着赶制衣裳,那双手都被针扎了不知道多少针,张恒你个2B还不明白吗?若是家中宽裕,那个女子会忍得那样的疼痛,出点钱去集市上买几件衣服不是更好?”

    这粗口爆完,陈明才醒悟过来。

    方才那是潜藏在意识深处的张恒的感情,在意识到他曾经的幼稚与无知之后的爆发。

    “你安心去吧,嫂嫂跟柔娘我会好好照顾的,从今往后,我绝对不会让嫂嫂再吃半分苦,我发誓!”陈明在心中默默的道。

    随即,陈明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心中消散了。

    那是张恒残存的灵魂吗?

    陈明猜测。

    “好吧,从现在起,过去的陈明没有了,现在我是张恒!”陈明,不,张恒深吸一口气。

    “叔叔可是有什么急事需要用钱?”嫂嫂却不知道张恒身上现在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她挽起袖子,露出光滑白净的玉臂,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从手腕上取下一个金手镯道:“叔叔若是急用便将此物拿去变卖了吧!”

    张恒见了那镯子,立刻摇头:“这怎么可以?这是嫂嫂的陪嫁物,我张恒乃堂堂大丈夫,怎可如此?”

    嫂嫂忽然低低抽噎起来:“对不起,嫂嫂没用……”

    “嫂嫂……”张恒急了:“您怎么这么说呢?在恒的心中,嫂嫂是这个世上最好的女子,最伟大的女子……嫂嫂含辛茹苦,支撑着这个家,没有嫂嫂您,就没有张恒!”

    张恒非常郑重的看这美丽的嫂嫂,大声的道:“自从这次病好了之后,张恒就一直在想,该怎么报答嫂嫂呢?张恒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那就是张恒要让嫂嫂做这个世上最幸福快乐的女子,嫂嫂要天上的星星,张恒就架个梯子给嫂嫂摘下来,嫂嫂要天上的月亮,张恒就拿个网兜把它网下来,若违此誓张恒愿受天打雷轰!”

    嫂嫂好像被吓坏了,看着涨红了脸的张恒,她的俏脸也刷的一下,滚烫滚烫的,火辣辣的烧的厉害。

    张恒的话语,就像连绵不绝的海浪,在她心中不断回响。

    “叔叔是长大了吗?”嫂嫂心中想道:“他方才话中的意思好像是……那怎么可以?”

    嫂嫂只觉心中如小鹿乱撞,寡居两年来,尚是首次有男子的身影进了她的芳心,那个男人却是她的叔叔。

    这让嫂嫂在道德感觉非常非常的……令她面红耳燥。

    虽然汉人习俗,自古就是鼓励寡妇再嫁,寡居的嫂嫂嫁与叔叔为妻的也不在少数。

    但是,嫂嫂觉得,这种事情只是想一想,便是天大的罪过。

    叔叔……叔叔……可是读书人啊,将来要举孝廉,做茂才,当大官的!

    张恒却是没有想到,那些言论在他看来不过是一个本份的弟弟对嫂嫂的誓言。可在这个时代,如此露骨和豪放的言论,除了表示赤裸裸的爱意外,别无它途。

    虽然说,张恒对美丽的嫂嫂,早就心存窥欲之意。

    “嫂嫂旦请放心,钱财之事,张恒自有解决之法!”是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不成?作为穿越者,知道那么多这个时代人所不知道的事情和科学理论,什么香水肥皂营销大法,哪一个不是成本低利润高的赚钱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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