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三章 唐顺和议 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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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献策领了李自成之令,遂又立即再度乘船南下。北风吹送,船去如飞,数日后,便顺利到达南京城,随即受到了李啸的接见。
宋献策立即告诉李啸,说现在李自成已同意割让汉中与河南中南部,希望两国能尽快达成协议。
听完宋献策的话语,李啸十分高兴,若不顾及颜面,简直就想猛击一掌。
哼,李自成这厮,估计肯定是跟臣下大闹了一番,最终还是不得不同意自已的意见。
毕竟,这厮比自已更需要时间来恢复生气休养生息。在这个前提下,自已所提出的条件,李自成捏着鼻子也只能认了。
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就近乎空手套白狼地得到了汉中与河南中南部,实是一件十分令人惬意之事。
于是,李啸传令,准允唐军与大顺进行和平谈判,并派陈子龙为全权代表,与宋献策一齐在南京城中洽谈谈判事宜。
经过两天的仔细斟酌与具体商量,最终唐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款为:
1、大顺放弃汉中与河南中部南部,交给唐军治理管辖。两国在川陕之处,从此以秦岭为界。在河南,南阳府、汝宁府、归德府三处地界,划归唐军,而在开封府地界,则以登封、新郑、尉氏、杞县为界,南属唐军,北属大顺。
2、两国签定协定并交接领土后,从此息兵罢战,并设立几个关榷点,互相通商往来。
3、两国达成此项协定,最短停战和平时间为两年。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后确认生效。
协议签定后,宋献策一脸欢喜地返回京城,便急不可待地向李自成禀报协议达成的消息。
李自成得到禀报,虽不作声色,心下滋味,却是难以言表。
这般割地求和,倒是比当日宋辽澶渊之盟,只怕还要惨些。
毕竟,宋朝当初没有割机让那么多的土地,也没只与辽国达成两年的和平期限,而是延续了足足一百年的和平。
李自成近乎直觉地想到,万一和平期限结束,那唐军该会立刻翻脸前来进攻吧。
更可悲的是,若唐军无赖,不待协议结束,便就此撕破协议,向大顺发动进攻,那自已也只能无奈应战,而没有任何办法来阻止吧。
饶是如此,这份并不踏实的协议,却也是李自成想要改变现状,而必须采取的唯一选择。
两年时间,也许不到两年,大顺若无起色与变化,那将来的可怕后果,李自成已不敢想象。
最后,这位大顺皇帝,在一声悠悠长叹,在协议书上加盖龙玺,正式确认。
有了唐顺两位最高统治者的确认,接下来的交接事宜,顿是十分顺利。
汉中以及河南中南部的大顺官员以及残余驻守兵马,在前来接收的唐军兵马面前,有如丧气的斗败公鸡,灰溜溜地全部撤走离开。各地的交接都是十分顺利,连半点摩擦都没有发生。
唐军顺利接收汉中与河南中南部,顺军便按先前规划,布防于秦岭北边,和河南划定的两军交接线处,与唐军两边对峙,倒是极有默契地保持了平静的局面。
唐顺双方至此,都获得了极其想要的和平。
在大顺国中,李自成采纳牛金星等人的意见,开始裁汰军中老弱,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大力编练新兵,以备将来之战。
与此同时,他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拓殖荒地以增加粮食产量,强制成年男女婚配以增加人口数量。
李自成亦下令,要学唐军的火器建军模式,开始组织国中技术人员,开始进行军械研究。准备也要与唐军一样,在火器方面大力研发,全面提升军队的火器作战能力,争取不至于落后唐军太多,最好能达到与唐军形成勉强的火器力量平衡。
而在唐军这边,诸如调派新任命的朝廷官员,安置新得地区的百姓,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加紧整编训练新编的两镇兵马的工作,皆已是有条不紊的进行。
而除了这些之外,李啸决定,还是按原计划,下达了对整个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工作。
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始于明朝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简而言之,改土归流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改为政府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
改土归流,自明代中叶以后便逐步开始。它是在土官与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个矛盾,唐、宋以来就长期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土官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
与此同时,土官又日益与朝廷闹对立,反对朝廷对它的管辖。这种有损于国家统一的行为,明王朝自然是不能容忍的。于是“改土归流“是势在必行。
而明朝的做法,其实是比较缓和的。如遇到土官绝嗣、土官之间互相仇杀或叛乱被平定、土官犯罪革职等.当地的土司制度即被废除,改由流官接任。
饶是如此,由于明王朝的举措,基本是与土司利益为对立面,故各地多有叛乱。其中,最大规模的便是乌蒙土司的叛乱,当然,最终亦被朝廷顺利镇压。
借鉴到明王朝的相关经验,李啸决定,在西南地区开始的改土归流工作,要根据土司具体情况,分成三大部份,分别对待并开展。
由于西南地域广阔,土司众多,李啸并没有急于求成的对所有的土司,来个一刀切的粗暴推进,而是首先将土司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势力较小,兵马薄弱,但却与唐军关系较好,甚至在唐军征战西南,加入唐军或辅助唐军作战的当地土司。对于这部分土司,李啸决定,暂不对他们进行改土分流工作,而是继续保持原状。希望以这种方式,让这些土司继续维持与自已的友好关系。
这部份的土司改土归流工作,李啸打算最后进行,甚至在统一全国之后,再进行亦无不可。
第二部分,则是势力一般,兵马不多,与唐军关系也一般,在唐军攻伐西南时,采取中立态度的当地土司。李啸给他们限了一年的时间,准允他们逐步改进,让他们最终同意进行改土归流,让朝廷派驻官员,来代替一直实施的土司制度。
而第三部分,则是势力较大,兵马也多,但是却与唐军关系不佳,曾站于唐军对立面,后来却被迫臣服的当地大土司。对于这些土司,李啸决定首先拿他们开刀,要他们立刻整改,改土归流,不可违抗,以达到擒贼先擒王的效果。
于是,在李啸的密令下,西南各地的唐军各镇兵马,赶在朝廷召令前,悄悄来到了那些可能反叛的大土司之处驻扎安顿。
宋献策领了李自成之令,遂又立即再度乘船南下。北风吹送,船去如飞,数日后,便顺利到达南京城,随即受到了李啸的接见。
宋献策立即告诉李啸,说现在李自成已同意割让汉中与河南中南部,希望两国能尽快达成协议。
听完宋献策的话语,李啸十分高兴,若不顾及颜面,简直就想猛击一掌。
哼,李自成这厮,估计肯定是跟臣下大闹了一番,最终还是不得不同意自已的意见。
毕竟,这厮比自已更需要时间来恢复生气休养生息。在这个前提下,自已所提出的条件,李自成捏着鼻子也只能认了。
这样不费一兵一卒,就近乎空手套白狼地得到了汉中与河南中南部,实是一件十分令人惬意之事。
于是,李啸传令,准允唐军与大顺进行和平谈判,并派陈子龙为全权代表,与宋献策一齐在南京城中洽谈谈判事宜。
经过两天的仔细斟酌与具体商量,最终唐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具体条款为:
1、大顺放弃汉中与河南中部南部,交给唐军治理管辖。两国在川陕之处,从此以秦岭为界。在河南,南阳府、汝宁府、归德府三处地界,划归唐军,而在开封府地界,则以登封、新郑、尉氏、杞县为界,南属唐军,北属大顺。
2、两国签定协定并交接领土后,从此息兵罢战,并设立几个关榷点,互相通商往来。
3、两国达成此项协定,最短停战和平时间为两年。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后确认生效。
协议签定后,宋献策一脸欢喜地返回京城,便急不可待地向李自成禀报协议达成的消息。
李自成得到禀报,虽不作声色,心下滋味,却是难以言表。
这般割地求和,倒是比当日宋辽澶渊之盟,只怕还要惨些。
毕竟,宋朝当初没有割机让那么多的土地,也没只与辽国达成两年的和平期限,而是延续了足足一百年的和平。
李自成近乎直觉地想到,万一和平期限结束,那唐军该会立刻翻脸前来进攻吧。
更可悲的是,若唐军无赖,不待协议结束,便就此撕破协议,向大顺发动进攻,那自已也只能无奈应战,而没有任何办法来阻止吧。
饶是如此,这份并不踏实的协议,却也是李自成想要改变现状,而必须采取的唯一选择。
两年时间,也许不到两年,大顺若无起色与变化,那将来的可怕后果,李自成已不敢想象。
最后,这位大顺皇帝,在一声悠悠长叹,在协议书上加盖龙玺,正式确认。
有了唐顺两位最高统治者的确认,接下来的交接事宜,顿是十分顺利。
汉中以及河南中南部的大顺官员以及残余驻守兵马,在前来接收的唐军兵马面前,有如丧气的斗败公鸡,灰溜溜地全部撤走离开。各地的交接都是十分顺利,连半点摩擦都没有发生。
唐军顺利接收汉中与河南中南部,顺军便按先前规划,布防于秦岭北边,和河南划定的两军交接线处,与唐军两边对峙,倒是极有默契地保持了平静的局面。
唐顺双方至此,都获得了极其想要的和平。
在大顺国中,李自成采纳牛金星等人的意见,开始裁汰军中老弱,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大力编练新兵,以备将来之战。
与此同时,他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拓殖荒地以增加粮食产量,强制成年男女婚配以增加人口数量。
李自成亦下令,要学唐军的火器建军模式,开始组织国中技术人员,开始进行军械研究。准备也要与唐军一样,在火器方面大力研发,全面提升军队的火器作战能力,争取不至于落后唐军太多,最好能达到与唐军形成勉强的火器力量平衡。
而在唐军这边,诸如调派新任命的朝廷官员,安置新得地区的百姓,恢复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加紧整编训练新编的两镇兵马的工作,皆已是有条不紊的进行。
而除了这些之外,李啸决定,还是按原计划,下达了对整个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工作。
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始于明朝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简而言之,改土归流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改为政府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
改土归流,自明代中叶以后便逐步开始。它是在土官与封建王朝的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个矛盾,唐、宋以来就长期存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土官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
与此同时,土官又日益与朝廷闹对立,反对朝廷对它的管辖。这种有损于国家统一的行为,明王朝自然是不能容忍的。于是“改土归流“是势在必行。
而明朝的做法,其实是比较缓和的。如遇到土官绝嗣、土官之间互相仇杀或叛乱被平定、土官犯罪革职等.当地的土司制度即被废除,改由流官接任。
饶是如此,由于明王朝的举措,基本是与土司利益为对立面,故各地多有叛乱。其中,最大规模的便是乌蒙土司的叛乱,当然,最终亦被朝廷顺利镇压。
借鉴到明王朝的相关经验,李啸决定,在西南地区开始的改土归流工作,要根据土司具体情况,分成三大部份,分别对待并开展。
由于西南地域广阔,土司众多,李啸并没有急于求成的对所有的土司,来个一刀切的粗暴推进,而是首先将土司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势力较小,兵马薄弱,但却与唐军关系较好,甚至在唐军征战西南,加入唐军或辅助唐军作战的当地土司。对于这部分土司,李啸决定,暂不对他们进行改土分流工作,而是继续保持原状。希望以这种方式,让这些土司继续维持与自已的友好关系。
这部份的土司改土归流工作,李啸打算最后进行,甚至在统一全国之后,再进行亦无不可。
第二部分,则是势力一般,兵马不多,与唐军关系也一般,在唐军攻伐西南时,采取中立态度的当地土司。李啸给他们限了一年的时间,准允他们逐步改进,让他们最终同意进行改土归流,让朝廷派驻官员,来代替一直实施的土司制度。
而第三部分,则是势力较大,兵马也多,但是却与唐军关系不佳,曾站于唐军对立面,后来却被迫臣服的当地大土司。对于这些土司,李啸决定首先拿他们开刀,要他们立刻整改,改土归流,不可违抗,以达到擒贼先擒王的效果。
于是,在李啸的密令下,西南各地的唐军各镇兵马,赶在朝廷召令前,悄悄来到了那些可能反叛的大土司之处驻扎安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