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四)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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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也回过味来,冲过来一把拉住她哥:“行了行了,还嫌这事儿闹得不够丢人啊?”
她哥这才想起自己妹妹是干警察的,悄声跟妹妹讨饶:“莎莎,帮帮我,这婊子什么都干得出来。”
金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骂道:“才知道?早干嘛去了?你跟人家鬼混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今天?”
骂归骂,还是悄声问了一句:“你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真是你的?”
毕竟这事儿若是闹大了,就是对簿公堂,金莎作为警察,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渣男表情有点尴尬,还是回答:“应该,是的吧。”
“应该?”金莎真想给她哥一拳,这都什么人啊?
“最后一次跟她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金莎是处理过强奸案的,对立案程序也算是一清二楚。
“上周,在我给她买的那个房子里。”这会儿渣男也意识到事情不妙了,对于妹妹的问题只能老实作答。
金莎没好气地又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是暗自松了口气。
像这种受害人自述的枪击案,警方如果要立案是需要两大要素的,第一是留存犯罪嫌疑人暴力行为有关的各种物证。因为孙晓是自愿跟她哥发生关系的,两人是地下情侣的关系,所以,暴力的证据,存在的可能性极少。
第二,及时报案,保留案发现场。因为一旦报警后,警方的法医会进行相应的检查与提取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以必须是及时的报警,可是,他们最后一次发生关系都已经是在几天之前了,应该不可能还有现场,告强奸是肯定没戏,顶多就是她哥是有夫之妇跟对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方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她哥已婚,告她哥重婚什么的。
能不能成立,那又是另外一说了。
总之,强奸罪名应该是够不上,顶多也就是孙晓索要精神赔偿费、青春损失费什么的,民事赔偿,给钱的事儿。
虽然金莎心里都明白,可她却没有立刻告诉她哥,对她哥的风流成性,她也早就受够了,既然这事儿可大可小,就给他个深刻教训再说呗,总要狠狠治他一治。
金莎决定袖手旁观了。
孙晓一口咬定要告渣男强奸,吴煜并不想搀和这些破事,他深深地看了金莎一眼,从金莎的表情里看出金莎似乎并不需要自己帮忙,便建议孙晓直接打110报警,直接跟110警察说去。
孙晓原本还想拖着吴煜不放,要吴煜给她做见证,实际上是怕吴煜一走,渣男和他老婆一家会对自己不利,被吴煜冷冷的目光扫过,也不敢再伸手拉扯吴煜的衣服了。
只能苦苦哀求:“吴警官,你帮帮我,帮帮我,看在咱们也算是相识一场。之前是我嘴欠,是我不经大脑思考说错了话,我向你老婆赔礼道歉行么?“
见吴煜冷着一张脸压根不搭理她,她知道是自己之前那番话得罪了吴煜老婆,又看向林珊珊,转而向林珊珊哀求道:“姐姐,之前是我不对,是我冲动说错了话,你原谅我好不好,念在我年纪小,能不能不要再跟我一般计较了?”
她虽然嘴里说着道歉的话,面上的表情却是一分悔意都没有,分明只是想利用吴煜夫妻给她撑腰罢了。
这是多大的脸,把人都当傻子呢?
林珊珊却并不打算如她所愿,继续再当傻子了,她冷着脸回:“年纪小?你早就过了十八岁了,早就不是小孩子了,装什么嫩。更何况你那根本就不是冲动,你就是故意的,你自己不痛快也见不得别人好过,我没说错吧?所以,我不接受你的道歉,也不打算原谅你。”
“你自求多福吧,别成天把人都当傻子。”说完,她拉着吴煜就要上楼。
这时,孙晓才真的着急了,她害怕还没等到110警察来,渣男就能把她手撕了。她冲上去又想拉住林珊珊,却被吴煜一把格开。
吴煜表情阴鹜地横了她一眼,揽着林珊珊径直离开了。
似乎是被吴煜那个表情给吓到了,直到两人走远了,孙晓才回过神来,这时就看见那个曾经对她千疼百爱的男人正用厌憎的目光看着她。
她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了,却又不甘心就这样灰溜溜出局,便壮着胆子说道:“两百万,你要是一次性给我两百万,我就去把孩子打了,从今往后咱们再无瓜葛。”
渣男一听差点被气乐了,都这个时候了,这个蠢女人竟然还想从自己这里再捞一笔钱,这是真当他蠢呢?还是他脸上写着提款机三个字?
那对极品最后怎么撕逼林珊珊不得而知,但是用脚趾头都知道,孙晓肯定不会是最后的赢家,要知道,当男人翻脸无情起来,是比仇人还要心狠手辣的。
林珊珊半点都不同情她,人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自己选择了那条歪路,就不要怪命运不公。
人在做天在看,欠的债总有一天是要还的。
只是想起自己和金莎的烦恼,还是有些不得劲。
她自嘲地对吴煜说道:“我现在觉得自己好傻,之前看她哭得可怜还想帮她一把,甚至都在想,如果她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我也可以收养那个孩子,没想到是这种人,还好她暴露得早。”
吴煜斜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咱们又不是不能生,干嘛收养别人的孩子?再说了,不是你生的,我才没兴趣帮别人养。”
林珊珊语塞了半晌,回了一句:“那万一我真的不能生呢?”
吴煜又看了她一眼,想都不想直接回:“就咱们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林珊珊惊讶地看着他,似乎明白了吴煜话里的另外一层涵义,他只想和她生儿育女,只想养她的孩子。
她最重要的身份是他的妻子,是和他共度一生的人,其次才是他孩子的母亲。
和那些娶老婆只是为了传宗接代的男人不同,他娶她是因为爱她,想和她过一辈子,孩子只是他们爱的结晶,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而不是结婚的根本目的。
她突然从身后抱住吴煜,将头抵在他的背上,动情地说道:“吴煜,我觉得嫁给你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
吴煜的背脊僵硬了一下,反手拍拍她的小脑袋,将她拉到身前。
“你不需要有任何的心里负担,不管你能不能生,想不想生,那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不用强求,也不用有任何的压力,我爱的人是你,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也是你,你才是最重要的。”他这么说着,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与她目光相对:“听明白了么?”
林珊珊点点头,什么都没有再说,她想,那就一切顺其自然吧。
金莎也回过味来,冲过来一把拉住她哥:“行了行了,还嫌这事儿闹得不够丢人啊?”
她哥这才想起自己妹妹是干警察的,悄声跟妹妹讨饶:“莎莎,帮帮我,这婊子什么都干得出来。”
金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骂道:“才知道?早干嘛去了?你跟人家鬼混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会有今天?”
骂归骂,还是悄声问了一句:“你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真是你的?”
毕竟这事儿若是闹大了,就是对簿公堂,金莎作为警察,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渣男表情有点尴尬,还是回答:“应该,是的吧。”
“应该?”金莎真想给她哥一拳,这都什么人啊?
“最后一次跟她发生关系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金莎是处理过强奸案的,对立案程序也算是一清二楚。
“上周,在我给她买的那个房子里。”这会儿渣男也意识到事情不妙了,对于妹妹的问题只能老实作答。
金莎没好气地又瞪了他一眼,心里却是暗自松了口气。
像这种受害人自述的枪击案,警方如果要立案是需要两大要素的,第一是留存犯罪嫌疑人暴力行为有关的各种物证。因为孙晓是自愿跟她哥发生关系的,两人是地下情侣的关系,所以,暴力的证据,存在的可能性极少。
第二,及时报案,保留案发现场。因为一旦报警后,警方的法医会进行相应的检查与提取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以必须是及时的报警,可是,他们最后一次发生关系都已经是在几天之前了,应该不可能还有现场,告强奸是肯定没戏,顶多就是她哥是有夫之妇跟对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对方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她哥已婚,告她哥重婚什么的。
能不能成立,那又是另外一说了。
总之,强奸罪名应该是够不上,顶多也就是孙晓索要精神赔偿费、青春损失费什么的,民事赔偿,给钱的事儿。
虽然金莎心里都明白,可她却没有立刻告诉她哥,对她哥的风流成性,她也早就受够了,既然这事儿可大可小,就给他个深刻教训再说呗,总要狠狠治他一治。
金莎决定袖手旁观了。
孙晓一口咬定要告渣男强奸,吴煜并不想搀和这些破事,他深深地看了金莎一眼,从金莎的表情里看出金莎似乎并不需要自己帮忙,便建议孙晓直接打110报警,直接跟110警察说去。
孙晓原本还想拖着吴煜不放,要吴煜给她做见证,实际上是怕吴煜一走,渣男和他老婆一家会对自己不利,被吴煜冷冷的目光扫过,也不敢再伸手拉扯吴煜的衣服了。
只能苦苦哀求:“吴警官,你帮帮我,帮帮我,看在咱们也算是相识一场。之前是我嘴欠,是我不经大脑思考说错了话,我向你老婆赔礼道歉行么?“
见吴煜冷着一张脸压根不搭理她,她知道是自己之前那番话得罪了吴煜老婆,又看向林珊珊,转而向林珊珊哀求道:“姐姐,之前是我不对,是我冲动说错了话,你原谅我好不好,念在我年纪小,能不能不要再跟我一般计较了?”
她虽然嘴里说着道歉的话,面上的表情却是一分悔意都没有,分明只是想利用吴煜夫妻给她撑腰罢了。
这是多大的脸,把人都当傻子呢?
林珊珊却并不打算如她所愿,继续再当傻子了,她冷着脸回:“年纪小?你早就过了十八岁了,早就不是小孩子了,装什么嫩。更何况你那根本就不是冲动,你就是故意的,你自己不痛快也见不得别人好过,我没说错吧?所以,我不接受你的道歉,也不打算原谅你。”
“你自求多福吧,别成天把人都当傻子。”说完,她拉着吴煜就要上楼。
这时,孙晓才真的着急了,她害怕还没等到110警察来,渣男就能把她手撕了。她冲上去又想拉住林珊珊,却被吴煜一把格开。
吴煜表情阴鹜地横了她一眼,揽着林珊珊径直离开了。
似乎是被吴煜那个表情给吓到了,直到两人走远了,孙晓才回过神来,这时就看见那个曾经对她千疼百爱的男人正用厌憎的目光看着她。
她知道自己没有回头路了,却又不甘心就这样灰溜溜出局,便壮着胆子说道:“两百万,你要是一次性给我两百万,我就去把孩子打了,从今往后咱们再无瓜葛。”
渣男一听差点被气乐了,都这个时候了,这个蠢女人竟然还想从自己这里再捞一笔钱,这是真当他蠢呢?还是他脸上写着提款机三个字?
那对极品最后怎么撕逼林珊珊不得而知,但是用脚趾头都知道,孙晓肯定不会是最后的赢家,要知道,当男人翻脸无情起来,是比仇人还要心狠手辣的。
林珊珊半点都不同情她,人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自己选择了那条歪路,就不要怪命运不公。
人在做天在看,欠的债总有一天是要还的。
只是想起自己和金莎的烦恼,还是有些不得劲。
她自嘲地对吴煜说道:“我现在觉得自己好傻,之前看她哭得可怜还想帮她一把,甚至都在想,如果她执意要把孩子生下来,我也可以收养那个孩子,没想到是这种人,还好她暴露得早。”
吴煜斜了她一眼,不以为然:“咱们又不是不能生,干嘛收养别人的孩子?再说了,不是你生的,我才没兴趣帮别人养。”
林珊珊语塞了半晌,回了一句:“那万一我真的不能生呢?”
吴煜又看了她一眼,想都不想直接回:“就咱们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林珊珊惊讶地看着他,似乎明白了吴煜话里的另外一层涵义,他只想和她生儿育女,只想养她的孩子。
她最重要的身份是他的妻子,是和他共度一生的人,其次才是他孩子的母亲。
和那些娶老婆只是为了传宗接代的男人不同,他娶她是因为爱她,想和她过一辈子,孩子只是他们爱的结晶,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而不是结婚的根本目的。
她突然从身后抱住吴煜,将头抵在他的背上,动情地说道:“吴煜,我觉得嫁给你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
吴煜的背脊僵硬了一下,反手拍拍她的小脑袋,将她拉到身前。
“你不需要有任何的心里负担,不管你能不能生,想不想生,那都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不用强求,也不用有任何的压力,我爱的人是你,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也是你,你才是最重要的。”他这么说着,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与她目光相对:“听明白了么?”
林珊珊点点头,什么都没有再说,她想,那就一切顺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