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小闫不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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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后,吴端家中。
冯笑香抱着笔记本电脑,一会儿看看闫思弦,一会儿又看看吴端。
吴端率先开口道:“金屋藏娇的感觉怎么样?”
“麻烦。”闫思弦的回答十分精炼,“倒是你找来的两个女警,靠谱吗?”
“我带出来的人,当然靠谱,不过……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如果事情真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有人采用了一些极端手法,对当年亚圣书院的加害者发起了报复,当年的事势必要重新调查,如果真是那样,无论张雅兰跟案件有没有关系,她迟早得出来见见阳光。”
“我没意见,你公事公办吧,”闫思弦耸耸肩,转向冯笑香道:“真是巧了,咱们三个算是在亚圣书院认识的,谁知道七年后凑到一起,又是为了同一件事儿。
我记得,当年吴队可是把笑笑当成小男孩儿来着。”
冯笑香抽抽鼻子,以示不满。
吴端赶紧转移话题道:“别扯那些没用的,今天叫你来,主要是笑笑的调查有了发现,笑笑你说说吧。”
冯笑香低头看着平板电脑道:“从数据来看,你们的推测是对的,只是太片面了。
有个人——或者说这些人——的报复对象可不仅仅是亚圣书院的校长、教官。”
“还有谁?”闫思弦问道。
冯笑香将平板电脑递给闫思弦,“看这个。
徐龙,就是当年将杜珍珠的女儿樊庄庄骗进传销组织的人,因为他,樊庄庄坠楼丧命,可他只被判了四年三个月……”
冯笑香沉默了一下,似乎是等待着两人对刑期的评价。却没想到,吴端和闫思弦都没开口。
过了一会儿,吴端才反应过来,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习惯了只管抓人,不对法院判决做任何评价。”
闫思弦笑道:“怎么?怕得罪兄弟单位?”
“没空关注而已。”吴端一本正经地继续道:“樊庄庄的案宗我看过,量刑比较少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第一,虽然他们有虐待行为,但没有证据证明樊庄庄是被推下楼的,如果是被推下去的,那是故意杀人,如果是自己坠楼,那是虐待和拘禁致人死亡,在量刑上有本质区别;
第二,三名嫌疑人的口供中,都提到了‘发现樊庄庄翻越窗户时,伸手施救’,且三人描述的施救细节,可以相互印证,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第三,这个徐龙本身也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只是后来表现好,被吸纳进组织,变成了组织成员,这中间有一个从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身份转变。
有这三点原因,我不觉得对徐龙的量刑有失偏颇。况且,传销组织的头目还没抓到,说来说去被判刑的三个不过是小喽喽。”
“有人可不这么想,”闫思弦道:“徐龙出狱后的第三天,就被一个疯子砍死了。跟胡志明情况不同,砍死他的疯子到现在都没抓到。”
吴端也凑上前来,看着平板电脑上的资料,“徐龙是在深夜遇袭——出狱后,有几个狐朋狗友给他接风,晚上喝完酒,跟朋友一块儿回住处,走在一条小巷子里,突然蹿出来个疯子,冲徐龙颈部、胸部捅了几刀,徐龙当场死亡。”
“遇袭的事儿暂且不说,我有一点不太明白,”闫思弦道:“这家伙为了保全自己,把女朋友都骗进传销组织了,人性这么差,还有朋友?”
“不好说啊,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吴端道:“不过,朋友只是这哥们儿自己说的,也不嫌臊得慌,他当时可是丢下徐龙自己跑路了。
从笔录来看,疯子冲出来行凶的时候,他掉头就跑,事后又怕惹事上身,连个110都没打,还是警察找上门去,他才说明了当晚的情况……
对了,之所以知道行凶的是个疯子,一来是对方蓬头垢面,行凶的时候又吼又叫,根本不在意是否会惊动周围的住户——这跟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可不相符——走访调查,也的确有周围的住户反应当晚听到了喊叫声。
二来,据徐龙这位朋友反应,那几天他在家附近见过一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当时没留意,可事后回想起来,越想越觉得当晚行凶的就是那个流浪汉。
一些居民也表示见过那个流浪汉,不过……案发之后,流浪汉就失踪了,再没人见过他,片区分局也组织警力进行过调查跟进。
可是,因为凶手精神不正常,本身就不按常理出牌,查无可查,再加上受害人有个前科,有那么点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意思,案子最终也没能侦破……”
闫思弦插嘴道:“这是好事,凶手是流浪汉,还有精神问题,对警察来说,想随便找个人顶罪,来提高破案率,太容易了,没这么干,就是进步。”
“你今天怎么老是话中有话?”吴端道,“对我国法制建设不满意?”
“不不不,我是为法制建设进步由衷感到高兴。”
“少废话!”
“赞扬两句,抱一抱祖国大腿也不行?吴队管这么宽啊?”
“言多必失,容易封书知道吗?到时候你亲妈也救不了你。”
闫思弦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我错了,请求组织原谅。”
“咳咳……”冯笑香伸手在平板电脑上划了一下,切换页面后,她道:“类似这样的疯子伤人案件,搁在五年前,好几年都发生不了一起,可是最近5年来,每年都有至少两起类似案件发生,多的时候——比如去年,就发生了四起。
五年来,此类案件总共发生了16起。”
“有什么规律吗?”
“但凡被抓住的,在精神鉴定时,CT扫描全部发现了大脑器质性病变——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大多都有中枢神经系统方面的器质性病变,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这些人全部脱罪,无一例外。
还有三名没被抓住的精神病,情况就不清楚了。
还有一个共同点,这些被害者都有那种’受到的惩罚过轻,或者并未受到法律惩罚’的前科,显然,他们是被人报复了。
但是,我要说的是,这16起案件在我的所有发现中,不过是冰山一角,我接下来要跟你们讲的……呃……你们最好有个心理准备……”
入夜后,吴端家中。
冯笑香抱着笔记本电脑,一会儿看看闫思弦,一会儿又看看吴端。
吴端率先开口道:“金屋藏娇的感觉怎么样?”
“麻烦。”闫思弦的回答十分精炼,“倒是你找来的两个女警,靠谱吗?”
“我带出来的人,当然靠谱,不过……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如果事情真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有人采用了一些极端手法,对当年亚圣书院的加害者发起了报复,当年的事势必要重新调查,如果真是那样,无论张雅兰跟案件有没有关系,她迟早得出来见见阳光。”
“我没意见,你公事公办吧,”闫思弦耸耸肩,转向冯笑香道:“真是巧了,咱们三个算是在亚圣书院认识的,谁知道七年后凑到一起,又是为了同一件事儿。
我记得,当年吴队可是把笑笑当成小男孩儿来着。”
冯笑香抽抽鼻子,以示不满。
吴端赶紧转移话题道:“别扯那些没用的,今天叫你来,主要是笑笑的调查有了发现,笑笑你说说吧。”
冯笑香低头看着平板电脑道:“从数据来看,你们的推测是对的,只是太片面了。
有个人——或者说这些人——的报复对象可不仅仅是亚圣书院的校长、教官。”
“还有谁?”闫思弦问道。
冯笑香将平板电脑递给闫思弦,“看这个。
徐龙,就是当年将杜珍珠的女儿樊庄庄骗进传销组织的人,因为他,樊庄庄坠楼丧命,可他只被判了四年三个月……”
冯笑香沉默了一下,似乎是等待着两人对刑期的评价。却没想到,吴端和闫思弦都没开口。
过了一会儿,吴端才反应过来,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习惯了只管抓人,不对法院判决做任何评价。”
闫思弦笑道:“怎么?怕得罪兄弟单位?”
“没空关注而已。”吴端一本正经地继续道:“樊庄庄的案宗我看过,量刑比较少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第一,虽然他们有虐待行为,但没有证据证明樊庄庄是被推下楼的,如果是被推下去的,那是故意杀人,如果是自己坠楼,那是虐待和拘禁致人死亡,在量刑上有本质区别;
第二,三名嫌疑人的口供中,都提到了‘发现樊庄庄翻越窗户时,伸手施救’,且三人描述的施救细节,可以相互印证,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第三,这个徐龙本身也是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只是后来表现好,被吸纳进组织,变成了组织成员,这中间有一个从受害者到施害者的身份转变。
有这三点原因,我不觉得对徐龙的量刑有失偏颇。况且,传销组织的头目还没抓到,说来说去被判刑的三个不过是小喽喽。”
“有人可不这么想,”闫思弦道:“徐龙出狱后的第三天,就被一个疯子砍死了。跟胡志明情况不同,砍死他的疯子到现在都没抓到。”
吴端也凑上前来,看着平板电脑上的资料,“徐龙是在深夜遇袭——出狱后,有几个狐朋狗友给他接风,晚上喝完酒,跟朋友一块儿回住处,走在一条小巷子里,突然蹿出来个疯子,冲徐龙颈部、胸部捅了几刀,徐龙当场死亡。”
“遇袭的事儿暂且不说,我有一点不太明白,”闫思弦道:“这家伙为了保全自己,把女朋友都骗进传销组织了,人性这么差,还有朋友?”
“不好说啊,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吴端道:“不过,朋友只是这哥们儿自己说的,也不嫌臊得慌,他当时可是丢下徐龙自己跑路了。
从笔录来看,疯子冲出来行凶的时候,他掉头就跑,事后又怕惹事上身,连个110都没打,还是警察找上门去,他才说明了当晚的情况……
对了,之所以知道行凶的是个疯子,一来是对方蓬头垢面,行凶的时候又吼又叫,根本不在意是否会惊动周围的住户——这跟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可不相符——走访调查,也的确有周围的住户反应当晚听到了喊叫声。
二来,据徐龙这位朋友反应,那几天他在家附近见过一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当时没留意,可事后回想起来,越想越觉得当晚行凶的就是那个流浪汉。
一些居民也表示见过那个流浪汉,不过……案发之后,流浪汉就失踪了,再没人见过他,片区分局也组织警力进行过调查跟进。
可是,因为凶手精神不正常,本身就不按常理出牌,查无可查,再加上受害人有个前科,有那么点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意思,案子最终也没能侦破……”
闫思弦插嘴道:“这是好事,凶手是流浪汉,还有精神问题,对警察来说,想随便找个人顶罪,来提高破案率,太容易了,没这么干,就是进步。”
“你今天怎么老是话中有话?”吴端道,“对我国法制建设不满意?”
“不不不,我是为法制建设进步由衷感到高兴。”
“少废话!”
“赞扬两句,抱一抱祖国大腿也不行?吴队管这么宽啊?”
“言多必失,容易封书知道吗?到时候你亲妈也救不了你。”
闫思弦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我错了,请求组织原谅。”
“咳咳……”冯笑香伸手在平板电脑上划了一下,切换页面后,她道:“类似这样的疯子伤人案件,搁在五年前,好几年都发生不了一起,可是最近5年来,每年都有至少两起类似案件发生,多的时候——比如去年,就发生了四起。
五年来,此类案件总共发生了16起。”
“有什么规律吗?”
“但凡被抓住的,在精神鉴定时,CT扫描全部发现了大脑器质性病变——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大多都有中枢神经系统方面的器质性病变,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这些人全部脱罪,无一例外。
还有三名没被抓住的精神病,情况就不清楚了。
还有一个共同点,这些被害者都有那种’受到的惩罚过轻,或者并未受到法律惩罚’的前科,显然,他们是被人报复了。
但是,我要说的是,这16起案件在我的所有发现中,不过是冰山一角,我接下来要跟你们讲的……呃……你们最好有个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