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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出发寻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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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王要处理朝政,暂时无法前往九子山,章氏宝藏太诱人,他不愿用它去试探徐朗等人,法宗大师临别赠言里曾说过,人心不可试探。他不着急,沈丹遐就更不着急了,何况她还有一事要做,为徐胜再娶一房妻室;因彭昕是被休的,徐胜再娶妻,仍是原配,而非继室。只是徐胜无有功名在身,如今跟着徐朔在打理家中庶务,他的妻子的家世注定不会太好。

    “到底要选个什么样的?三爷,你去问问五爷啊!”沈丹遐和徐胜虽是表兄妹,可男女有别,接触真的不多。

    “给他选个老实的。”徐朗帮沈丹遐轻揉太阳,“头一回没经验,下回给儿子选,你就知道怎么选了。”

    沈丹遐翻了个白眼,一想到自己四十岁不到,就有可能要当祖母,就觉得心塞,幽怨地问道:“你就这么急着当祖父啊?”

    徐朗笑,搂着她,哄她道:“我的老婆是最年轻最貌美的祖母。”

    沈丹遐拉开他的手,回首道:“哪有年轻貌美的祖母。”

    “你就是七老八十了,在我眼中也依然年轻貌美。而且我比你年长那么多岁,以后我的白头发肯定比你多,皱纹也比你多,你可不要嫌弃我。”徐朗低头,凑到她耳边,柔声道。

    “你是老头子,我是老太婆,谁也不嫌弃谁,我们这样相依相伴,你说好不好?”沈丹遐靠在他怀里道。

    “好,再好不过。”徐朗搂紧她道。

    发完牢骚的沈丹遐,继续办正事,和秦氏、小王氏、孙桢娘商量徐胜娶妻一事。秦氏笑道:“我有一个表妹,性情温和,相貌端庄,今年年底就满十五岁,嫁给五弟到也合适。”

    小王氏说了差不多的话,她也有一个表妹,也可以嫁给徐胜。沈丹遐和孙桢娘安静的喝茶,任她们说得天花乱坠,也不发表意见。这两人打得是什么主意,她们很清楚,不管是秦氏的表妹还是小王氏的表妹,都不合适,实在不愿徐胜再娶一个祸害回来。

    接下来的十几天,沈丹遐和孙桢娘各见了六位姑娘,然后交换意见,最后定下了一个老秀才之女吴氏;吴氏家世清白,温柔美貌,读书识字,进退有度,之所以耽误到十九岁还待字闺中,是因为她父亲只知读书,不理庶务,弄得家境败落,她母亲操劳过度,早早亡故,她为了照顾家中弟妹,才拖到现在没有出嫁。

    徐胜和吴氏的年纪都不小了,人选定了下来,立刻走六礼;徐家忙着办喜事,燕王忙着整理朝纲。五个月后,十二月二十日,吴氏进门;沈丹遐提前三天,派人去请徐奎和沈妧妧回来,但徐奎说,他已入道,断了俗亲,不愿再回来沾染红尘。并还说,以后这样的凡尘俗事,不用再告诉他,免得打扰到他清修。

    沈丹遐冷笑了几声,并不多说什么,随了他的意。他不回来,反而好。

    父母不出面,那就只能长兄如父,长嫂如母;这个长兄指得是徐朗,而不是徐肐这个实际上的老大。次日,新人敬茶,徐朗和沈丹遐坐在正位,代替父母,不过毕竟是同辈,徐胜和吴氏不用下跪敬茶。

    忙完徐胜和吴氏的亲事,就该忙过年的事了。过年没多少新意,就是吃吃喝喝,走亲访友。转眼又到暮春三月,曹彩衣生下了燕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觉得他已经掌控住朝堂和后宫,就算他离开锦都几个月,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不过寻宝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别的不论,至少沈丹遐离京,必须有个正当的理由,否则会引起有心人的清楚,而且陶氏也不会放心让沈丹遐远行。

    燕王首先调徐朗去余城都指挥司任正三品都指挥佥事,徐朗从御林军五品正使,一下任何正三品都指挥佥事,引得朝堂百官侧目,他凭什么升官?还一举越过从四品、正四品、从三品,直接做了正三品的官。燕王理由充足,徐朗剿匪立了大功,却被奸细偷袭,险些丧命;朝中不亏待有功之臣,论功行赏,理应给徐朗升官。

    可是剿匪的事已过去一年多了,这个时候再论功行赏,这也太延迟了,而且徐朗的功劳也没大到可以连升四级吧。燕王排除众议,执意要升徐朗的官,在裴国公、英国公、景国公的支持下,反对大臣也只能噤声。

    徐朗要去外放去余城做官,沈丹遐自然可以名正言顺的跟随夫君离京;要出远门,沈丹遐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安置好儿女;没有父母庇护,将他们放在徐家,沈丹遐不放心,将他们送去了沈家,交给陶氏照顾。

    对于不带孩子们同行的原因,沈丹遐给出的理由是,“余城虽富饶,但不及锦都繁华,而且一去就是三年,我怕耽误胖胖和壮壮的学习,在余城只怕也找不到好的先生教导包子他们,不如留他们在锦都,有母亲和大哥看着,我也放心。”

    这话,陶氏是不太相信,但女儿说得话也未尝没有道理,嘱咐她几句,也没再多说什么。

    儿女们安置好了,沈丹遐开始挑选随行人员,寻宝要花多少时间,她不知道,但是外放至少三年,“吏部的任命已下达,最迟四月中旬,我和三爷就要启程前往任上了,你们好好考虑清楚,愿意随行的站左边,愿意留下的站右边。”

    现代,万里之遥,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航程,可在这里,从锦都去余城,山高路远,坐马车至少要二十余天。千里奔波,十分辛苦,沈丹遐不想勉强人,才会让下人们自己决定,四香四莫毫不迟疑的站到了左边。

    福婆子面带愧色地上前行礼道:“余城路途遥远,老奴年老体弱,只怕不能中太太的用,还请太太恕老奴无法随同前往。”

    “妈妈留下来也好,这灵犀院,还请妈妈帮我照看,若不连任,三年后,我和三爷就会回来,我可不想这院子,没人看守。”沈丹遐原本也没打算带四位婆子去,她们年纪大了,怕她们经不起路途的劳累。

    “老奴一定替太太守好院子,太太归来,保证一切如常。”福婆子许下承诺。

    “禄妈妈,寿妈妈,喜妈妈,你们也留下来和福妈妈,一起看守院子。”沈丹遐微微一笑,“留下来的人,仍旧各司其职,月例照旧。”

    此语一出,众人知就算不随行,沈丹遐也不会怪罪,这下很快就站好了位置。留下的和随行的各一半,沈丹遐打发她们下去收拾。

    吏部给徐朗到任的日子,给得很宽松,要他在五月十五赶到余城即可,但徐朗出发的日子,不由他决定,而是燕王指定的。四月初一,徐朗见过燕王,回到家中,问沈丹遐道:“过两日就要出发了,你这边都准备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沈丹遐笑,“我准备了一些在路上打发时间的东西,还有零食什么的。”

    话虽这么说,可沈丹遐总觉得东西没带齐,把几个婢女指挥的团团转,一个包袱二个包袱三个包袱四个包袱五个包袱。沈丹遐看着榻上的包袱又增加了几个,直挠头,这么收拾下去,还得再加一辆马车不可。

    “不用收了,多带些银票好了,缺得东西到余城买也是一样的。”沈丹遐痛下决心,再收拾下去,她非把自己给累死不可。

    四月初三,风和日丽,正好出行。亲友送徐朗和沈丹遐出城,徐朗带着常氏四兄弟以及长随杜安和张平,沈丹遐身边是四香四莫以及两个杜安家的和张平家的。再加上燕王给的护卫,共三十余人,五辆马车,九匹高头大马,浩浩荡荡的出了城门。

    离城十里,徐朗拱手道:“诸位,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诸位请留步。”

    沈氏兄弟、程家兄弟,以及徐家诸人闻言,都露出依依不舍的神情来。

    马车走的是官道,如今太平盛世,也没什么危险,再说了,那十来个护卫虽穿着便服,可看他们那强壮的样子,就知不好惹,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冒犯,不想要命了吗?

    傍晚,进城驿站投宿,徐朗是去赴任,依大丰的律例,这一路上他们都得住驿站的,不会随便住一些客栈之类的,免得扰民。到了驿站,沈丹遐就进屋躺下了。

    古代的马车和现代的汽车是没法比的,官道也没高速公路那么平坦,木制的轮子,更是一点缓冲都没有,颠簸的厉害,沈丹遐虽然不晕车,可也被颠得头昏脑胀的。

    徐朗推门进来时,见莫失在给沈丹遐按摩,挥挥手让莫失下去,他走过去,帮她捶腰,“是不是很辛苦?”

    “还好。”沈丹遐早就知道会很艰苦,要不然怎么会有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的说法。

    “我已让人送热水进来了,一会你泡个澡解解乏,这样能松快些。”徐朗心疼地道。

    “嗯,好。”沈丹遐半眯着眼道。

    说话间,莫离提着热水,莫弃提着一个大木盆进来了,木盆是从家里带来的,不是沈丹遐让带的,是徐朗不怕麻烦给带上的,方便路上使用,他不愿意让沈丹遐用别人用过的木盆泡澡,沈丹遐当然也不愿意,徐朗此举,正合她心意。

    徐朗摸着下巴,“我们一起泡澡,然后一起去吃小镇上那几样小吃怎么样?”

    沈丹遐斜他一眼,道:“你给我出去。”

    徐朗只是和她开玩笑,沈丹遐这么累了,他不打算闹她,乖乖的出去了。沈丹遐泡了澡出来,一身清爽,换了身轻便的衣裳,徐朗也在别的房间里清洗了一番,也换了身干净的衣裳,然后过来找沈丹遐带她出门。

    常氏兄弟和四莫四下散开,混在人群中,暗中保护,四香留在驿站里休息。这虽是个普通的小镇子,却很繁荣,来来往往的行人,操着各地的方言;徐朗见沈丹遐左顾右盼,笑问道:“你在看什么?”

    “这个镇子离锦都不远,这么繁荣热闹应该是借了锦都的光。”沈丹遐笑道。

    “没错,这镇子离锦也就一天的路程,很多去锦都的商人,会留下来歇一晚,免得带着货物赶夜路,一来二去的,这里也就繁荣起来了。”徐朗笑道。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我饿了,想吃东西了。”沈丹遐问道。

    “别着急,转过弯就到。”徐朗把她带去了一个卖馄饨的小摊前,“老板,来两份羊肉馄饨。”

    “好嘞,两位客官先坐下来等等!马上就好!”摊主大声地招呼道。很是热情。

    沈丹遐在小木桌边坐下,问道:“三爷,这家馄饨有什么特别之处吗?”这条小街卖小吃的摊子有七八个之多,种类也各不相同,为何会选这家?

    “先前来办差的时候,从这地方路过,来这家吃过两回,味道还不错,待会儿你尝尝看可合胃口。”徐朗取筷子和勺子,提壶洗清。

    沈丹遐撇撇嘴,道:“你对吃食一向不挑。”这是不相信他的推荐。

    “吃过你就知道了。”徐朗笑道。

    没过多久,两碗馄饨就送了上来,热气腾腾,散发着淡淡葱花的香味,沈丹遐接过徐朗递来汤勺,舀了一个小馄饨,吹了吹,放进嘴里,细细品尝,剁成茸的馅里,有着羊肉特有的香味,却没有那股子膻味。

    “好吃。”沈丹遐又舀了一个,往嘴里送。

    “你慢点吃,没有人和你抢,小心点,别烫着嘴了。”徐朗也开动了。

    “嗯嗯,”沈丹遐点点头,“老板,你这馅又嫩又鲜,用的是羊羔肉吧?”

    “嗳,这位太太真识货。”摊主笑眯了眼,“用得家养的小羊羔子的肉,又鲜又嫩,还没有膻味。”

    “卖吃食就得有良心,老板,你的生意会越来越红火的。”沈丹遐笑赞道。

    “承您贵言。”摊主更高兴了。

    吃完了馄饨,徐朗掏了几枚铜板给老板;老板笑呵呵地道:“两位客官,要是喜欢,以后请常来。”

    “味道这么好,我们一定会再来的。”沈丹遐拉着徐朗继续往前走。

    ------题外话------

    停了两天的电,我两天没码字,今天十一点终于来电了,我还以为我要食言断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