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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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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轩一行人还是被媒体现了,倒不是说他们张扬,而是和所住的酒店有关。★

    陈常乐给他们安排的是五星级酒店,这种等级的酒店在香江有不少,平时没什么,可现在香江记者云集,每家五星级酒店门前基本上都有记者蹲守。

    这帮记者关注的重点是香江回归,葛尤被逮到只能说是赶巧了,林子轩正好站在一旁。

    香江的娱乐业达,娱乐记者更多,也就是所谓的狗仔队。

    他们为了得到独家新闻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香江明星和狗仔队之间的恩怨数不清。

    葛尤虽说是内地演员,却顶着戛纳影帝的头衔,在港台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林子轩一直从事幕后工作,不被人熟知,可禁不住记者的打探,这才知道林子轩是内地电影公司的老板,还是金马奖最佳编剧的获得者。

    这大小是条新闻,被当地的媒体报道了出来。

    报纸上葛尤和林子轩从酒店出来,照片旁还有解说:内地影帝来港,疑为参加庆典。

    现在报纸的头版,媒体的头条都是和香江回归相关的报道,政治人物成为了舞台的主角,娱乐明星只能是陪衬。

    在娱乐版面,报道最多的是回归庆典,讨论哪些歌星将会上场。

    对香江的演艺界来说,这同样是一场盛大的活动。

    在这种背景下,关于葛尤的报道只能算是一条小新闻,没想到也被人注意到了,这说明香江真的不大,任何消息都传的很快。

    比如闻隽就找上门来,认为林子轩过来应该先联系他,让他尽一回地主之谊。

    还有个让林子轩意想不到的人物,那就是宝岛的电影人徐立公,他刚好也在香江。

    说起来,林子轩和徐立公没见过面,双方通过中间人或者信件往来,《卧虎藏龙》的剧本就是林子轩寄给了徐立公,然后徐立公再转交给李桉。

    李桉接到剧本后翻译成英文,解释给老外听,同时还找熟悉的编剧做出修改。

    一个剧本的完善需要不少的时间,尤其是这种带有文艺倾向的片子,但李桉心里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整个故事的架构完整了。

    他觉得这个项目可以进入实际操作的阶段了。

    想要操作一个电影项目需要几个条件,在确定了剧本,也就是要拍什么之后,先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其次是团队,第三是拍摄地点。

    李桉信任有过长期合作的徐立公,就请徐立公来处理电影的前期事宜。

    在给徐立公的电话里,他大致确定了一些内容。

    这部片的投资至少要八百万美元以上,现在可以开始找投资了,拍摄的时候需要香江的制作团队,尤其是武行这一块。

    李桉善于拍文戏,对于武戏虽然有想法,但还是找专业的武行来才能实现他的想象。

    毕竟香江的武行在业内都有知名度,他们有丰富的经验。

    在拍摄地点上,如果在宝岛拍,能够节省资金,到内地拍的话场景会更好,花费却高。

    徐立公要做的就是和内地的林子轩联系,商讨双方采取哪种合作方式,还要寻找合适的香江制作团队加入,这会是一个不小的电影项目。

    李桉要到明年下半年才有空闲,他们有一年的时间来筹备这件事。

    徐立公来香江是想寻找投资人,共同承担风险,这是李桉第一次拍武侠片,还是这么大的投资,成败未定,能够拉到投资总是好的。

    在融资方面,内地和港台的电影人心态不同。

    内地的影视公司往往喜欢自己投资,不愿意其他资本介入,一个是在拍片的过程中掌握话语权的问题,还有就是一种吃独食的心态。

    总觉得其他资本的介入就是把利润分摊了出去。

    这是在片子能够赚钱的情况下,他们不怎么考虑片子赔本的时候有人承担了亏损。

    在海外的电影投资中,更多的是采取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方式。

    他们先考虑的不是这个片子赚钱了大家分多少,而是赔钱的时候怎么少赔一点,把风险降到最低,这才是好莱坞电影公司的生存之道。

    徐立公看到林子轩在香江的消息,就给酒店打了电话。

    两人在酒店碰面,讨论了《卧虎藏龙》这个项目,双方存在着不小的分歧。

    徐立公仍然坚持购买原著小说的改编权,而且是关于《卧虎藏龙》这个系列武侠小说的所有电影版权,想把版权握在自己手里。

    为此给出了一百万改编费的高价,因为李桉和他谈了一个三部曲的计划。

    如果《卧虎藏龙》获得了成功,李桉还想拍摄前传,也就是李慕白和俞秀莲的故事。

    这两人之间的故事更符合李桉心目中文人武侠的意境。

    所以,徐立公才会如此的坚持,没有版权在手,即便《卧虎藏龙》取得成功,那也相当于给他人做嫁衣,自己没有任何的好处。

    这一点林子轩当然不会答应。

    关于投资额度,林子轩觉得八百万美元可以接受,他能拿出三百万美元,但片中的主演要用内地演员,影片要在内地拍摄。

    三百万美元相当于好梦公司的全部家底了,只是不用一下子拿出来。

    林子轩不会这么孤注一掷,等拍片的时候恐怕要到九八年底了,相信那时候好梦公司能够拿出这么多的资金,甚至可能会更多。

    在演员和拍摄地点的选择上,他们同样意见不一。

    徐立公倾向于使用港台演员,因为港台的演员更有知名度,林子轩则认为港台演员的片酬太高,演技一般,性价比过低。

    林子轩对港台演员的高片酬不以为然,如非必要,他不愿意使用港台演员。

    徐立公想把拍摄地点放到宝岛,那里是他的地盘,可以动用大量的资源,节省成本。

    林子轩坚持在大6拍摄,大6的风光景致和历史底蕴不是宝岛能比的。

    这次的交谈除了大家都有意拍这部片子外,没有取得任何的共识,或者说是不欢而散。

    林子轩清楚这只是一次试探,如果他太好说话,对方肯定会得寸进尺。

    谈判就是一个互相妥协的过程,有的地方妥协没关系,但在关键的地方要坚持到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