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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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尘收拾完了露台的摊子,却并未打算休息,走到书房,坐在了电脑桌边。
常思齐洗漱完,看到书房的灯亮着,好奇地走进去,这个吴尘,每次都催着她睡觉,而他却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忙。
吴尘正在一本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常思齐走近了看,只见他将笔记本分出六大格,然后用铅笔在其中一格涂涂画画,利落干净的线条,三两下就勾勒出了两个人物打斗的简笔画。
常思齐:“画分镜吗?”
吴尘:“嗯。”刚才在露台看着天空,他忽然有了一段关于打戏的灵感。
吴尘还会在图画边上写上几个字,提示这一段的大致情节,同时记下比较好的台词。
“你的字真好看。”常思齐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下巴抵着自己的胳膊,趴在桌上看他创作。
吴尘手中的笔不停:“你的字也不错。”
常思齐抬起脑袋:“啊?你看过我的字?”她毕业之后几乎没怎么写过字,都快忘了笔怎么拿了,吴尘看过的应该只有她在一些合同文件上的签名而已。
吴尘:“嗯。”
常思齐有些小得意:“我小时候得过硬笔书法一等奖的哦。”她也从桌上拿起一支铅笔,在吴尘笔记本的一个角落写起了“吴尘”两个字,写完了还顺手将“吴”字上半部分的“口”给用笔涂黑了。
她小时候也爱写他的名字,就像其他女孩子追星一样,把偶像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一遍又一遍,因为这个名字的美好联想而少女心泛滥,只不过常思齐习惯性地把这名字里的“口”字给涂黑。
吴尘:“是么。”
常思齐见他这么淡淡的反应,有点受挫,反正她感到得意的那些小骄傲在吴尘面前都不算什么了吧,就像她原本想炫一炫自己的书法,可看到吴尘在那笔记本分镜上寥寥几笔记录镜头要点的好看字迹,就瞬间打消了所有卖弄的念头。
“你需要咖啡吗,我去给你磨?”常思齐觉得他工作辛苦,总想帮点什么忙。
吴尘:“不用了,晚上会睡不着。”
常思齐:“那热牛奶呢?”未等他开口,她便自作主张,“牛奶有助于睡眠,我这就去泡。”她说着便走出了书房,吴尘终于从笔记本中抬起头来,看她离开书房,又低头看着笔记本上被她写了“吴尘”两个字的角落,皱了皱眉,拿来橡皮,擦掉了这两个字。
他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字迹呢?很早很早,她就见过她的字,也听过她的名字。
那一年,高二刚开学没多久,吴尘班里的男生就热烈谈论着某个初一女生。
“听说这一届初一新生里有个特别漂亮的。”
“还能漂亮到哪里去?不就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吗?”
“这次的真漂亮,是混血儿!那皮肤白的呀,像刚剥开的鸡蛋,眼睛跟我们也不太一样,特别大,双眼皮特别好看。”
“你省省吧,反正你追不到。”
……
中学时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纪,男孩们除了英超、NBA和网络游戏,最爱聊的就是校花、班花了。
吴尘想不听到都难。
篮球场上,他将球传给队友,坑爹队友却一脸痴迷地看着不远处角落里安静坐着观赛的女生,队友被吴尘传来的篮球砸得头晕目眩,却依旧挪不开痴迷的目光,朝着那女生傻笑。
吴尘不由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见到一个皮肤很白、五官特别立体的女孩,果然是混血儿的模样,而且吴尘无意间与那女孩四目相接,看到她冲自己甜甜一笑。
吴尘有些扫兴地走到一旁,拿起自己的校服外套,走出了球场,任凭那个队友怎么道歉,他都不肯再打了,毕竟这个坑逼队友心思根本没放在球场上。
吴尘第二次注意到她,是在老师办公室里。
他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帮忙批改低年级学生的作业,有个女生忽然气冲冲地跑到办公室里,质问老师为何要冤枉叶观杰。
“没错,叶观杰没礼貌,上课睡觉,不做作业,逃课……”这个平日里看着一脸文静的女孩,此时愤怒得小脸都红彤彤的,眼圈也红红的,“可是,这不是老师冤枉他的理由!”
原本正批改作业的吴尘也不由抬头看她,就见她将一枚勋章一把摔在老师面前,表情哀伤:“原来所谓的德育老师,也不过如此。”
她走后,办公室里的老师开始议论她。
“常思齐怎么搞的?怎么跟叶观杰这样的学生玩在一起?”
“没听她说吗?那是她弟弟。”
“亲弟弟?”
“不是,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生活在同一个家里。”
“常思齐”这个名字总是会出现在吴尘的耳边,而“叶观杰”这个名字,他是第一次听到。
学校举办了新生硬笔书法大赛,获奖作品被张贴在宣传栏上。
吴尘无意间走过,顺道看了看上面的作品,一等奖的几个作品的确不错,都有几分功底在里头,都是初一新生,写的字却一点也不稚嫩,其中有一幅作品,忽然就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楷体字,一笔一划骨力遒劲,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而作品下方张贴着“常思齐”三个字。
这倒是挺让他意外,一个女生的字,居然没有丝毫文弱秀美之气,挥毫之间,尽是丰腴雄浑。
他丝毫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一封有着同样笔迹的情书。
跟吴尘玩的好的几个男生总是被小学妹、老学姐以及同年级其他女生央求着偷偷翻看吴尘的抽屉,原因是女生们想知道塞在吴尘抽屉里的情书是否已经被他丢掉,但所有情书都会在抽屉里安静地躺到放学,就消失不见,估计吴尘认为当着众人的面丢弃不太礼貌,所以都是私底下扔的。
吴尘看着那笔力险峻、骨力道健的笔迹,第一次仔细读了情书的内容:开头写了他的名字,然后表示自己注意他很久了,把他在篮球场、实验室、升旗仪式上的种种表现一顿夸,还摘录了诗词的内容——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最后问他能不能做自己的男朋友。
真是很老套呢,老套的开场白,老套的诗词,老套的结尾,吴尘真是没想到一双能写出这么漂亮字迹的手会写出这么老套无聊的内容,他视线下移,看到落款却不是常思齐的名字,而是“辛婷”,吴尘眉头皱了皱,心想,真是非常土气的笔名。
他照例把那封情书随意地往抽屉一丢。
过了一周,那个拜托常思齐帮自己写情书的辛婷同学找吴尘班里的学长趁着吴尘不在翻看了他的抽屉,发现那封情书还静悄悄躺在抽屉里,没有被丢掉,这是破天荒地没有被丢弃的情书,辛婷欣喜若狂,跑到常思齐跟前分享喜悦,顺便道了谢。
不久前,她看到班里的同学常思齐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作品还被张贴在宣传栏上,向来害羞内向的辛婷鼓足勇气央求好脾气的常思齐帮忙用这一手漂亮的字写一封情书。
常思齐藏着自己的心事,照着那位女生念的对白,小心翼翼地写下一笔一划,她看着眼前这个从来独来独往,内向到孤僻的女孩,听着她直白地倾诉衷肠,暗叹她勇敢起来居然可以这么无所畏惧,又觉得自己真是非常胆小怯弱。
或许是觉得这样的字迹丢了可惜,吴尘一直让那封信躺在抽屉。
吴尘再次跟她接触,便是在升旗仪式上,那时候,他就站在她身后,仔细研究着她握着红旗一角的手,这拿着红旗都微微发抖的手,居然写出了那样苍劲的字迹,而她,面对台下几千名师生,好像很紧张,差点当众摔倒,他拉了她一把,避免了她出丑。
他看着这个比自己小了五岁的初一新生伸手拉着旗杆上的绳索,一张小脸上稚气未脱,忽然想到她写的那句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心想,现在的小丫头都这么早熟吗?
直到那个名叫辛婷的女生亲自来到吴尘面前,一脸下定决心的模样,当面对他表露心意,请求他跟自己交往,吴尘才知道原来“辛婷”不是笔名。
那女生是怀着破釜沉舟的心来告白的,她选择了篮球场这样一个人群众多的地方,喊住了吴尘,话刚说完,吴尘用一句轻描淡写的“对不起”拒绝了她,走之前,还转身劝了她一句:“好好读书。”
在几十双观望的视线中,辛婷强忍着眼泪,装作没事人般离开了。
但是闲言碎语从此没有断绝过,冷嘲热讽与难听的话语传遍了校园,那个从小内向孤僻的女生,用了此生从未有过的勇气写了情书,当着吴尘的面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没料到迎来了如此铺天盖地的流言,幼小的孩子实在没法面对,便独自一人走到了校园后山,从十多米高的断层处跳了下去……
好在后山断层底下的泥土松软,那孩子被抢救回来了。
随后,常思齐就听说吴尘学长因为受到这件事情影响,心理负担很重,转学了,她左右打听他转到了哪所学校,别人告诉她,吴尘去美国留学了。
正是因为常思齐见证了吴尘被那位女生吓跑的全过程,所以她至今都用一种观看蝴蝶般小心翼翼的心态跟吴尘相处。
吴尘很受不了女生的麻烦,最讨厌非理性的女人,就连对粉丝的态度都不冷不热,但常思齐明白,那是因为他有阴影。
常思齐回到书房,把那杯牛奶摆在吴尘跟前,想看看他的分镜画得怎么样了,却发现他本子上依旧只有第一格画着两个打斗的小人,而她之前写的“吴尘”两个字被他用橡皮擦掉了,她有些愧疚地吐了吐舌头:“刚才在你笔记本上乱涂乱画了……”
吴尘却好似在发呆,没听到她的话。
原来在构思创作啊……常思齐识趣地起身,打算离开,吴尘叫住了她:“思齐,你以前有没有帮别人写过信?”
常思齐回头:“啊?写信?”想了想,“写过啊,互联网还没现在这么普及的时候,我还写信交过笔友呢,是不是很幼稚?”
吴尘:“不,我说的是,替别人写信。”
常思齐:“替别人写?嗯,也有的,那时候,我们班女生的情书都是我帮忙写的……”她说到这儿,有些羞涩,“如果情书也算是信的话。”
吴尘有些讶然,原来她是写情书专业户?
吴尘:“你……帮很多人写过情书?”
常思齐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又走到他身边,坐回椅子上,脑袋搁在椅背上:“不是我吹……我帮同学们写的情书,听说被遗弃率是最低的,同学们都觉得我是红娘转世,全排着队让我帮忙写信,他们念,我写……”常思齐越说越兴奋,她记得自己第一次帮的那个姑娘叫辛婷,信是写给吴尘的,而吴尘过了一周还没丢弃那封信,于是找她写信的人纷至沓来。
“说起这事儿,还得感谢……”她差点脱口而出——还得感谢你没丢了我写的信,可一想起那个叫辛婷的姑娘跳下后山,逼走了吴尘,她的话戛然而止,这可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便话锋一转,“还得感谢我小学硬笔书法的老师,让我学会了一手挺好看的字。”
常思齐:“我们学校受欢迎的那批男生,人手一封常思齐版的情书呢!”事实上,常思齐老好人的性格,让很多不熟悉的别班姑娘都来拜托她,到最后,学校的男生们都以拥有校花常思齐的情书为荣,虽然没有一封是她本人在告白,但大多数收到信的男生都把信珍藏起来,毕竟写信的人字好人美,甚至有姑娘不为告白,纯粹拜托常思齐写信,把信当做圣诞礼物送给男孩子,满足了男孩的虚荣心,毕竟,到了后来,常思齐版情书已经成为男生受欢迎的标志。
吴尘看着常思齐脸上又露出了骄傲的小表情,实在没料到自己转学后,她还有这样的“光荣事迹”。
吴尘:“不嫌烦吗?”在吴尘的观念里,作为学生,就该努力完成学业任务,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常思齐眼睛亮亮的:“怎么会呢?看着姑娘们拿着我写的信告白成功,然后成双成对,那成就感跟考试拿了高分是一样一样的呢。”
吴尘:“然后他们一个个都沉浸在早恋中,无心学习,你就成了那个成绩特别优异的?”
常思齐:“……”
看着常思齐无语的表情,吴尘的脸上带了笑意。
常思齐:“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吴尘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以后可不能这样鼓励自己的孩子早恋。”说完,转过身,回到了手头的分镜工作上。
常思齐已经像吃了蜜糖一样,心里甜得不像话,仿若神魂颠倒般向吴尘道了声“晚安”,刚想起身,又坐回椅子:“对了,你刚才问我有没有写过信,然后呢?”
吴尘已经很肯定,那时候的那封信的确是她替人写的了,便说:“没什么,快去睡觉。”
常思齐念念不舍地离开了书房。
吴尘收拾完了露台的摊子,却并未打算休息,走到书房,坐在了电脑桌边。
常思齐洗漱完,看到书房的灯亮着,好奇地走进去,这个吴尘,每次都催着她睡觉,而他却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忙。
吴尘正在一本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常思齐走近了看,只见他将笔记本分出六大格,然后用铅笔在其中一格涂涂画画,利落干净的线条,三两下就勾勒出了两个人物打斗的简笔画。
常思齐:“画分镜吗?”
吴尘:“嗯。”刚才在露台看着天空,他忽然有了一段关于打戏的灵感。
吴尘还会在图画边上写上几个字,提示这一段的大致情节,同时记下比较好的台词。
“你的字真好看。”常思齐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下巴抵着自己的胳膊,趴在桌上看他创作。
吴尘手中的笔不停:“你的字也不错。”
常思齐抬起脑袋:“啊?你看过我的字?”她毕业之后几乎没怎么写过字,都快忘了笔怎么拿了,吴尘看过的应该只有她在一些合同文件上的签名而已。
吴尘:“嗯。”
常思齐有些小得意:“我小时候得过硬笔书法一等奖的哦。”她也从桌上拿起一支铅笔,在吴尘笔记本的一个角落写起了“吴尘”两个字,写完了还顺手将“吴”字上半部分的“口”给用笔涂黑了。
她小时候也爱写他的名字,就像其他女孩子追星一样,把偶像的名字写在笔记本上,一遍又一遍,因为这个名字的美好联想而少女心泛滥,只不过常思齐习惯性地把这名字里的“口”字给涂黑。
吴尘:“是么。”
常思齐见他这么淡淡的反应,有点受挫,反正她感到得意的那些小骄傲在吴尘面前都不算什么了吧,就像她原本想炫一炫自己的书法,可看到吴尘在那笔记本分镜上寥寥几笔记录镜头要点的好看字迹,就瞬间打消了所有卖弄的念头。
“你需要咖啡吗,我去给你磨?”常思齐觉得他工作辛苦,总想帮点什么忙。
吴尘:“不用了,晚上会睡不着。”
常思齐:“那热牛奶呢?”未等他开口,她便自作主张,“牛奶有助于睡眠,我这就去泡。”她说着便走出了书房,吴尘终于从笔记本中抬起头来,看她离开书房,又低头看着笔记本上被她写了“吴尘”两个字的角落,皱了皱眉,拿来橡皮,擦掉了这两个字。
他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字迹呢?很早很早,她就见过她的字,也听过她的名字。
那一年,高二刚开学没多久,吴尘班里的男生就热烈谈论着某个初一女生。
“听说这一届初一新生里有个特别漂亮的。”
“还能漂亮到哪里去?不就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吗?”
“这次的真漂亮,是混血儿!那皮肤白的呀,像刚剥开的鸡蛋,眼睛跟我们也不太一样,特别大,双眼皮特别好看。”
“你省省吧,反正你追不到。”
……
中学时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年纪,男孩们除了英超、NBA和网络游戏,最爱聊的就是校花、班花了。
吴尘想不听到都难。
篮球场上,他将球传给队友,坑爹队友却一脸痴迷地看着不远处角落里安静坐着观赛的女生,队友被吴尘传来的篮球砸得头晕目眩,却依旧挪不开痴迷的目光,朝着那女生傻笑。
吴尘不由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见到一个皮肤很白、五官特别立体的女孩,果然是混血儿的模样,而且吴尘无意间与那女孩四目相接,看到她冲自己甜甜一笑。
吴尘有些扫兴地走到一旁,拿起自己的校服外套,走出了球场,任凭那个队友怎么道歉,他都不肯再打了,毕竟这个坑逼队友心思根本没放在球场上。
吴尘第二次注意到她,是在老师办公室里。
他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帮忙批改低年级学生的作业,有个女生忽然气冲冲地跑到办公室里,质问老师为何要冤枉叶观杰。
“没错,叶观杰没礼貌,上课睡觉,不做作业,逃课……”这个平日里看着一脸文静的女孩,此时愤怒得小脸都红彤彤的,眼圈也红红的,“可是,这不是老师冤枉他的理由!”
原本正批改作业的吴尘也不由抬头看她,就见她将一枚勋章一把摔在老师面前,表情哀伤:“原来所谓的德育老师,也不过如此。”
她走后,办公室里的老师开始议论她。
“常思齐怎么搞的?怎么跟叶观杰这样的学生玩在一起?”
“没听她说吗?那是她弟弟。”
“亲弟弟?”
“不是,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生活在同一个家里。”
“常思齐”这个名字总是会出现在吴尘的耳边,而“叶观杰”这个名字,他是第一次听到。
学校举办了新生硬笔书法大赛,获奖作品被张贴在宣传栏上。
吴尘无意间走过,顺道看了看上面的作品,一等奖的几个作品的确不错,都有几分功底在里头,都是初一新生,写的字却一点也不稚嫩,其中有一幅作品,忽然就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楷体字,一笔一划骨力遒劲,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而作品下方张贴着“常思齐”三个字。
这倒是挺让他意外,一个女生的字,居然没有丝毫文弱秀美之气,挥毫之间,尽是丰腴雄浑。
他丝毫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一封有着同样笔迹的情书。
跟吴尘玩的好的几个男生总是被小学妹、老学姐以及同年级其他女生央求着偷偷翻看吴尘的抽屉,原因是女生们想知道塞在吴尘抽屉里的情书是否已经被他丢掉,但所有情书都会在抽屉里安静地躺到放学,就消失不见,估计吴尘认为当着众人的面丢弃不太礼貌,所以都是私底下扔的。
吴尘看着那笔力险峻、骨力道健的笔迹,第一次仔细读了情书的内容:开头写了他的名字,然后表示自己注意他很久了,把他在篮球场、实验室、升旗仪式上的种种表现一顿夸,还摘录了诗词的内容——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最后问他能不能做自己的男朋友。
真是很老套呢,老套的开场白,老套的诗词,老套的结尾,吴尘真是没想到一双能写出这么漂亮字迹的手会写出这么老套无聊的内容,他视线下移,看到落款却不是常思齐的名字,而是“辛婷”,吴尘眉头皱了皱,心想,真是非常土气的笔名。
他照例把那封情书随意地往抽屉一丢。
过了一周,那个拜托常思齐帮自己写情书的辛婷同学找吴尘班里的学长趁着吴尘不在翻看了他的抽屉,发现那封情书还静悄悄躺在抽屉里,没有被丢掉,这是破天荒地没有被丢弃的情书,辛婷欣喜若狂,跑到常思齐跟前分享喜悦,顺便道了谢。
不久前,她看到班里的同学常思齐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作品还被张贴在宣传栏上,向来害羞内向的辛婷鼓足勇气央求好脾气的常思齐帮忙用这一手漂亮的字写一封情书。
常思齐藏着自己的心事,照着那位女生念的对白,小心翼翼地写下一笔一划,她看着眼前这个从来独来独往,内向到孤僻的女孩,听着她直白地倾诉衷肠,暗叹她勇敢起来居然可以这么无所畏惧,又觉得自己真是非常胆小怯弱。
或许是觉得这样的字迹丢了可惜,吴尘一直让那封信躺在抽屉。
吴尘再次跟她接触,便是在升旗仪式上,那时候,他就站在她身后,仔细研究着她握着红旗一角的手,这拿着红旗都微微发抖的手,居然写出了那样苍劲的字迹,而她,面对台下几千名师生,好像很紧张,差点当众摔倒,他拉了她一把,避免了她出丑。
他看着这个比自己小了五岁的初一新生伸手拉着旗杆上的绳索,一张小脸上稚气未脱,忽然想到她写的那句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心想,现在的小丫头都这么早熟吗?
直到那个名叫辛婷的女生亲自来到吴尘面前,一脸下定决心的模样,当面对他表露心意,请求他跟自己交往,吴尘才知道原来“辛婷”不是笔名。
那女生是怀着破釜沉舟的心来告白的,她选择了篮球场这样一个人群众多的地方,喊住了吴尘,话刚说完,吴尘用一句轻描淡写的“对不起”拒绝了她,走之前,还转身劝了她一句:“好好读书。”
在几十双观望的视线中,辛婷强忍着眼泪,装作没事人般离开了。
但是闲言碎语从此没有断绝过,冷嘲热讽与难听的话语传遍了校园,那个从小内向孤僻的女生,用了此生从未有过的勇气写了情书,当着吴尘的面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没料到迎来了如此铺天盖地的流言,幼小的孩子实在没法面对,便独自一人走到了校园后山,从十多米高的断层处跳了下去……
好在后山断层底下的泥土松软,那孩子被抢救回来了。
随后,常思齐就听说吴尘学长因为受到这件事情影响,心理负担很重,转学了,她左右打听他转到了哪所学校,别人告诉她,吴尘去美国留学了。
正是因为常思齐见证了吴尘被那位女生吓跑的全过程,所以她至今都用一种观看蝴蝶般小心翼翼的心态跟吴尘相处。
吴尘很受不了女生的麻烦,最讨厌非理性的女人,就连对粉丝的态度都不冷不热,但常思齐明白,那是因为他有阴影。
常思齐回到书房,把那杯牛奶摆在吴尘跟前,想看看他的分镜画得怎么样了,却发现他本子上依旧只有第一格画着两个打斗的小人,而她之前写的“吴尘”两个字被他用橡皮擦掉了,她有些愧疚地吐了吐舌头:“刚才在你笔记本上乱涂乱画了……”
吴尘却好似在发呆,没听到她的话。
原来在构思创作啊……常思齐识趣地起身,打算离开,吴尘叫住了她:“思齐,你以前有没有帮别人写过信?”
常思齐回头:“啊?写信?”想了想,“写过啊,互联网还没现在这么普及的时候,我还写信交过笔友呢,是不是很幼稚?”
吴尘:“不,我说的是,替别人写信。”
常思齐:“替别人写?嗯,也有的,那时候,我们班女生的情书都是我帮忙写的……”她说到这儿,有些羞涩,“如果情书也算是信的话。”
吴尘有些讶然,原来她是写情书专业户?
吴尘:“你……帮很多人写过情书?”
常思齐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又走到他身边,坐回椅子上,脑袋搁在椅背上:“不是我吹……我帮同学们写的情书,听说被遗弃率是最低的,同学们都觉得我是红娘转世,全排着队让我帮忙写信,他们念,我写……”常思齐越说越兴奋,她记得自己第一次帮的那个姑娘叫辛婷,信是写给吴尘的,而吴尘过了一周还没丢弃那封信,于是找她写信的人纷至沓来。
“说起这事儿,还得感谢……”她差点脱口而出——还得感谢你没丢了我写的信,可一想起那个叫辛婷的姑娘跳下后山,逼走了吴尘,她的话戛然而止,这可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便话锋一转,“还得感谢我小学硬笔书法的老师,让我学会了一手挺好看的字。”
常思齐:“我们学校受欢迎的那批男生,人手一封常思齐版的情书呢!”事实上,常思齐老好人的性格,让很多不熟悉的别班姑娘都来拜托她,到最后,学校的男生们都以拥有校花常思齐的情书为荣,虽然没有一封是她本人在告白,但大多数收到信的男生都把信珍藏起来,毕竟写信的人字好人美,甚至有姑娘不为告白,纯粹拜托常思齐写信,把信当做圣诞礼物送给男孩子,满足了男孩的虚荣心,毕竟,到了后来,常思齐版情书已经成为男生受欢迎的标志。
吴尘看着常思齐脸上又露出了骄傲的小表情,实在没料到自己转学后,她还有这样的“光荣事迹”。
吴尘:“不嫌烦吗?”在吴尘的观念里,作为学生,就该努力完成学业任务,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常思齐眼睛亮亮的:“怎么会呢?看着姑娘们拿着我写的信告白成功,然后成双成对,那成就感跟考试拿了高分是一样一样的呢。”
吴尘:“然后他们一个个都沉浸在早恋中,无心学习,你就成了那个成绩特别优异的?”
常思齐:“……”
看着常思齐无语的表情,吴尘的脸上带了笑意。
常思齐:“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吴尘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以后可不能这样鼓励自己的孩子早恋。”说完,转过身,回到了手头的分镜工作上。
常思齐已经像吃了蜜糖一样,心里甜得不像话,仿若神魂颠倒般向吴尘道了声“晚安”,刚想起身,又坐回椅子:“对了,你刚才问我有没有写过信,然后呢?”
吴尘已经很肯定,那时候的那封信的确是她替人写的了,便说:“没什么,快去睡觉。”
常思齐念念不舍地离开了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