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时瑾色诱笙笙,锦禹的c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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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窗外已经快天黑,阁楼里的灯突然亮起,她回头,看见时瑾朝她走来,他的脸与记忆里少年的容颜重叠。
“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开灯?”
她张开手,抱住他。
时瑾摸摸她的脸:“怎么了?”
她摇摇头:“在想以前的事。”
在庆幸着,那具棺材没有用到。
她踮起脚,把脸靠在时瑾肩上,轻声在耳边对他絮絮叨叨:“你不在的这八年,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识了繁华与热闹,却总觉得索然无味,觉得活着就只是活着,因为没有死,所以才活着,当时不明白,现在才懂了。”
时瑾问她:“什么?”
她说:“在我十六岁那年遇见了你,那么深刻之后,再经历什么就都不觉得精彩了,你不在,所以,活着就那样,寡淡又无味。”
莫冰以前总说,她两袖清风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淡,离空门,也就一束长发的距离。现在才大彻大悟,原来,她所有的浓墨重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全给了时瑾了。
“如果八年后,你没出现,”她想,“大概,我这辈子就这么走马观花,不谈感情。”
他不出现,她走出半生,与烟酒为伴,轻描淡写,余生如此。
“怎么会不出现呢?”时瑾把头歪向她,亲了亲她的脸,“我谋划了八年,想了无数个把你弄到手的方法。”
怎么会不出现,他又没死。
姜九笙笑着问:“都有什么方法?”
时瑾似认真思考了,说:“能色诱最好,若不行,能骗则骗,不能骗,”在她脸上轻轻咬了一口,“强取豪夺。”
要是,她不动情,他大概真的会强抢。
姜九笙忍俊不禁:“我比较喜欢色诱。”毕竟,时瑾这张脸,对她色诱的话,她定会束手投降。
时瑾低低笑了一声:“嗯,我现在再试试。”
然后,他开始解衬衫的扣子。
她也不躲,大大方方地看他。
食色,当真性也。
事后,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她有点累,没动,时瑾让她眯一会儿,起了身。
她半梦半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瑾来叫她:“起来吃饭?”
“嗯。”
她揉了揉眼睛,伸出一只手,去捞扔在床下椅子上的衣服,露出一条细细的胳膊,上面有几个暧昧的痕迹,她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又把手缩回去。
时瑾便笑着把衣服递给她,也不转过身去,看她红着脸躲在被子里穿衣服,可他这么看着,她手便不听使唤了,内衣怎么都扣不好。
他眼神里略带戏谑:“要不要我帮你?”
姜九笙刚想拒绝,他已经弯了腰,把她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手绕到她身后,帮她把内衣扣扣好,指尖很凉,碰到了她后背的皮肤,她哆嗦了两下。
“……”
他怎么可以做的这么顺手?
没有穿她自己的衣服,时瑾直接把自己的衬衫套她身上,分明是故意的!
他满意了,唇角一直带着笑:“我做了海鲜意面,要端进来吃?”
姜九笙摇头,下了床:“为什么是你做?”
时瑾说:“不放心你吃秦家的东西。”
姜九笙没有再问了,安静地吃东西,时瑾安静地看她……光溜溜的腿,他倒明白了,为何男人会喜欢让自己的女人穿自己的衬衫。
等回了江北,他要多买点衬衫,让她家笙笙穿,一个月不带重样。
手机响,时瑾让她先吃饭,去一旁接了,只讲了几分钟便回来了。
姜九笙问他:“是有事吗?”
“先吃饭。”他把她面前的杯子拿走,“吃饭的时候不要喝太多水。”
她越来越觉得,时瑾不止是男朋友,还是家长。
等她吃完了,时瑾把盘子收了,扔在水池里,让下人洗,他牵着出了小楼,在秋海棠旁的石椅上小坐。
时瑾才告诉她刚才那通电话的内容:“笙笙,我要去一趟T国。”
姜九笙立马猜到了:“是不是锦禹的事情?”
他点头:“嗯,找到确切的位置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她征询他的意见,自然是想去,但时瑾有他的打算和主张,她会优先考虑他的看法。
时瑾摇头:“锦禹的位置临近金三角,那一带很乱,带你去我会不放心,会分心。”
姜九笙想了想:“那我在家等你。”
“嗯。”时瑾说,“我明天先送你回江北,秦家与温家这几天在筹备婚礼,你不用理会,温诗好那里我让人盯着了,有什么事打我电话,或者找肖坤生,应该要去一周左右,不过,我会尽快赶回来。”
他还没走,她就开始担心了,嘱咐他:“慢一点回来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小心,不要受伤了。”
“好。”
时瑾是第二天晚上的飞机,把姜九笙送回御景银湾后,直接从江北转机了。
时瑾才刚坐上飞机不到一天,秦明立就收到消息了。
秘书杨辉晚上十一点来电话:“二少。”
秦明立只裹了件浴巾,刚从浴室出来:“什么事?”
陈易桥去给他拿了浴袍,帮他换上。
杨辉在电话里说:“刚刚得到消息,六少秘密出国了。”
秦明立坐在沙发上,摸到烟盒,动作顿了一下:“他一个人?”
杨辉说不是:“除了秦中,还带了一队私人雇佣兵。”
这架势,不寻常。
秦明立问:“去哪?”他咬着一根烟,身边的女人也不打扰她听电话,拿了打火机帮他点燃。
杨辉立马回话:“T国。”
秦明立手指夹着烟,断了的尾指光秃秃的:“具体位置有没有确认?”
“临金三角的一个小镇。”
那可是毒窟啊,难怪时瑾带了一队雇佣兵。这个时候,他去哪里做什么?又是打得什么算盘?
秦明立眯着眼思忖了片刻,眼里愈发耐人寻味,抽了口烟:“把这个消息放出去。”
他不管时瑾打着什么算盘,他只要他有去无回。
相邻金三角的热带雨林里,分布了大大小小的镇子,还有几片占地不大的水域,东南方向坐落了一个小岛。
岛上,有一栋两层的平楼,除此之外,放眼望去,全是林木,热带雨林的气候,这季节,十分炎热。
楼梯口,男人坐在地上打盹,然后被人用脚踢了踢:“阿洛。”
阿洛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十分年轻,只是,生得特别高,站起来像根竹竿,被喊醒,他立马站起来:“修哥。”
那唤作修哥的男人,光着膀子,横了他一眼:“让你看着人你就在这偷懒,要是人跑了,看你怎么交代。”
阿洛嘿嘿一笑:“这里是荒岛,还能跑去哪里。”
修哥骂了他两句粗话,就去敲了二楼房间的门,里面没反应。
“小少爷。”
“小少爷?”
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回应,修哥脸色顿时变了,打开门,没见房间里有人,窗户却是开着的。
修哥心道不好,跑到窗户前往下看了看,果然绑着一条由床单拼接成的‘绳子’,他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人给跑了。”
阿洛大惊失色,立马跑进去翻了柜子和床底,一拍脑门:“妈的,真跑了。”
修哥冷静了一下,立马说:“先去岛上找找。”
岛上除了做饭的婆子,看守姜家小少爷的一共三个人,不过几百平大的小岛,三人很快就找了一圈,却没见着人。
这小岛四周环水,那小少年还能游走不成。
修哥一想,不对:“应该是藏在船上了。”
今下午有船来过,因为交通不便,岛上与世隔绝,每三天会有船来送一次食物和水,一次只停留半个小时,下午两点,船刚来过。
肯定是藏船上了!
修哥立马吩咐阿洛:“你联系阿明,让他不要停船,先把人送回来再说。”说完,赶紧给温家打了个电话,“夫人,小少爷他跑了。”
电话那头,温书华脸色瞬间变了:“怎么回事?”
修哥解释:“乔医生天天过来,说小少爷现在的精神状态不会出房门,我们以为,”以为人被弄得自闭了就会老实了。
而且才十几岁的孩子,谁想到会那么狡猾,居然把人都唬住了,没准自闭与社交恐惧都是装的,就是等他们哥儿几个放松警惕了,找机会就逃。
温书华在电话那边大发脾气:“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去找!”
“是。”
修哥刚挂了电话,阿洛火急火燎地就说:“修哥,阿明的电话打不通。”
“怎么回事?”
怎么一出事,哪都不对劲。
“不知道,船上的通讯也被断了,根本联系不上。”阿洛心急,直抓头发,“不会出什么事吧?”
修哥也六神无主了。
这个岛,再往北四千米就是金三角,那边有几个镇,都是种罂粟花的地方,要是出事,那就是大事。
确实,出事了。
阿明的船被劫了,劫船的是七八个肤色黝黑的男人,他们说当地的语言,不像亚洲人,也不像黑人,只是一个个凶神恶煞,身上带着刀。
船上除了开船的阿明,还有一个水手是阿明的弟弟,截船的那伙人在搜刮财物的时候,找到了藏在船舱里的姜锦禹。
比起阿明两兄弟,姜锦禹显然看起来更像一头肥羊,穿着看起来就不菲,劫匪头子是个年轻男人,瘦瘦矮矮的,光着膀子,身上都是纹身,不知道他说了什么,神色很凶恶,说完,直接去抢姜锦禹手上的手表。
这时,忽然传来少女的声音。
“Tai!”
男人动作停了,扭过头去。
三四米外,一条小船划过来,划船的是两个健壮的黑人,船头上坐着一个少女,看上去约摸十六七岁,少女编了满头的小辫子,发尾打了结,坠了许多五颜六色珠子,额前碎发一点都不留,露出光洁的额头,秀气的眉毛下嵌了一双大大的眼睛,瞳孔是浅浅的棕色,与男人们穿的粗布衣裳不一样,她穿着质地很好的黑色裙子,背了一个缎面刺绣的小包,腰间绑着珠串的腰带,裙子刚刚过膝,露出一双纤细白皙的小腿。
除了那双眼睛,少女的模样倒像养在江南水乡里的姑娘,漂亮又干净。
等船靠近了,少女从船头站起来,怒冲冲地瞪着那个叫‘Tai’的男人:“你又在打劫!”
少女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
姜锦禹抬头,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少女摇晃的黑色裙摆,还有珠子串的腰带,再往上,是一张圆圆的包子脸,不过巴掌大小,娇俏可爱的长相,偏生长了一双杏眼,眼尾上挑,三分张扬,七分桀骜。
少女正看着他,目光对上了。
姜锦禹挪开眼,低了头。
船上的那劫匪显然是畏惧少女的,连忙点头哈腰,用蹩脚的英文说:“Chuge小姐,我这不是手头有点紧嘛,家里老爹病了,弄点钱给他买药吃。”
少女把玩着腰上的珠子,说:“你把东西还给人家,药,我给。”
Tai打哈哈,连忙陪笑:“我哪敢麻烦Chuge小姐。”
少女哼了一声,直接从缎面锦绣的小包里掏出了一把小巧的枪,动作利索地在手里转了半圈,枪口指着Tai:“那我就崩了你!”
少女脸很圆,眼睛也很圆,很可爱的长相,只是,她单手握枪,气场十足,整个人都透着张狂。
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窗外已经快天黑,阁楼里的灯突然亮起,她回头,看见时瑾朝她走来,他的脸与记忆里少年的容颜重叠。
“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开灯?”
她张开手,抱住他。
时瑾摸摸她的脸:“怎么了?”
她摇摇头:“在想以前的事。”
在庆幸着,那具棺材没有用到。
她踮起脚,把脸靠在时瑾肩上,轻声在耳边对他絮絮叨叨:“你不在的这八年,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识了繁华与热闹,却总觉得索然无味,觉得活着就只是活着,因为没有死,所以才活着,当时不明白,现在才懂了。”
时瑾问她:“什么?”
她说:“在我十六岁那年遇见了你,那么深刻之后,再经历什么就都不觉得精彩了,你不在,所以,活着就那样,寡淡又无味。”
莫冰以前总说,她两袖清风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淡,离空门,也就一束长发的距离。现在才大彻大悟,原来,她所有的浓墨重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全给了时瑾了。
“如果八年后,你没出现,”她想,“大概,我这辈子就这么走马观花,不谈感情。”
他不出现,她走出半生,与烟酒为伴,轻描淡写,余生如此。
“怎么会不出现呢?”时瑾把头歪向她,亲了亲她的脸,“我谋划了八年,想了无数个把你弄到手的方法。”
怎么会不出现,他又没死。
姜九笙笑着问:“都有什么方法?”
时瑾似认真思考了,说:“能色诱最好,若不行,能骗则骗,不能骗,”在她脸上轻轻咬了一口,“强取豪夺。”
要是,她不动情,他大概真的会强抢。
姜九笙忍俊不禁:“我比较喜欢色诱。”毕竟,时瑾这张脸,对她色诱的话,她定会束手投降。
时瑾低低笑了一声:“嗯,我现在再试试。”
然后,他开始解衬衫的扣子。
她也不躲,大大方方地看他。
食色,当真性也。
事后,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她有点累,没动,时瑾让她眯一会儿,起了身。
她半梦半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瑾来叫她:“起来吃饭?”
“嗯。”
她揉了揉眼睛,伸出一只手,去捞扔在床下椅子上的衣服,露出一条细细的胳膊,上面有几个暧昧的痕迹,她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又把手缩回去。
时瑾便笑着把衣服递给她,也不转过身去,看她红着脸躲在被子里穿衣服,可他这么看着,她手便不听使唤了,内衣怎么都扣不好。
他眼神里略带戏谑:“要不要我帮你?”
姜九笙刚想拒绝,他已经弯了腰,把她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手绕到她身后,帮她把内衣扣扣好,指尖很凉,碰到了她后背的皮肤,她哆嗦了两下。
“……”
他怎么可以做的这么顺手?
没有穿她自己的衣服,时瑾直接把自己的衬衫套她身上,分明是故意的!
他满意了,唇角一直带着笑:“我做了海鲜意面,要端进来吃?”
姜九笙摇头,下了床:“为什么是你做?”
时瑾说:“不放心你吃秦家的东西。”
姜九笙没有再问了,安静地吃东西,时瑾安静地看她……光溜溜的腿,他倒明白了,为何男人会喜欢让自己的女人穿自己的衬衫。
等回了江北,他要多买点衬衫,让她家笙笙穿,一个月不带重样。
手机响,时瑾让她先吃饭,去一旁接了,只讲了几分钟便回来了。
姜九笙问他:“是有事吗?”
“先吃饭。”他把她面前的杯子拿走,“吃饭的时候不要喝太多水。”
她越来越觉得,时瑾不止是男朋友,还是家长。
等她吃完了,时瑾把盘子收了,扔在水池里,让下人洗,他牵着出了小楼,在秋海棠旁的石椅上小坐。
时瑾才告诉她刚才那通电话的内容:“笙笙,我要去一趟T国。”
姜九笙立马猜到了:“是不是锦禹的事情?”
他点头:“嗯,找到确切的位置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她征询他的意见,自然是想去,但时瑾有他的打算和主张,她会优先考虑他的看法。
时瑾摇头:“锦禹的位置临近金三角,那一带很乱,带你去我会不放心,会分心。”
姜九笙想了想:“那我在家等你。”
“嗯。”时瑾说,“我明天先送你回江北,秦家与温家这几天在筹备婚礼,你不用理会,温诗好那里我让人盯着了,有什么事打我电话,或者找肖坤生,应该要去一周左右,不过,我会尽快赶回来。”
他还没走,她就开始担心了,嘱咐他:“慢一点回来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小心,不要受伤了。”
“好。”
时瑾是第二天晚上的飞机,把姜九笙送回御景银湾后,直接从江北转机了。
时瑾才刚坐上飞机不到一天,秦明立就收到消息了。
秘书杨辉晚上十一点来电话:“二少。”
秦明立只裹了件浴巾,刚从浴室出来:“什么事?”
陈易桥去给他拿了浴袍,帮他换上。
杨辉在电话里说:“刚刚得到消息,六少秘密出国了。”
秦明立坐在沙发上,摸到烟盒,动作顿了一下:“他一个人?”
杨辉说不是:“除了秦中,还带了一队私人雇佣兵。”
这架势,不寻常。
秦明立问:“去哪?”他咬着一根烟,身边的女人也不打扰她听电话,拿了打火机帮他点燃。
杨辉立马回话:“T国。”
秦明立手指夹着烟,断了的尾指光秃秃的:“具体位置有没有确认?”
“临金三角的一个小镇。”
那可是毒窟啊,难怪时瑾带了一队雇佣兵。这个时候,他去哪里做什么?又是打得什么算盘?
秦明立眯着眼思忖了片刻,眼里愈发耐人寻味,抽了口烟:“把这个消息放出去。”
他不管时瑾打着什么算盘,他只要他有去无回。
相邻金三角的热带雨林里,分布了大大小小的镇子,还有几片占地不大的水域,东南方向坐落了一个小岛。
岛上,有一栋两层的平楼,除此之外,放眼望去,全是林木,热带雨林的气候,这季节,十分炎热。
楼梯口,男人坐在地上打盹,然后被人用脚踢了踢:“阿洛。”
阿洛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十分年轻,只是,生得特别高,站起来像根竹竿,被喊醒,他立马站起来:“修哥。”
那唤作修哥的男人,光着膀子,横了他一眼:“让你看着人你就在这偷懒,要是人跑了,看你怎么交代。”
阿洛嘿嘿一笑:“这里是荒岛,还能跑去哪里。”
修哥骂了他两句粗话,就去敲了二楼房间的门,里面没反应。
“小少爷。”
“小少爷?”
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回应,修哥脸色顿时变了,打开门,没见房间里有人,窗户却是开着的。
修哥心道不好,跑到窗户前往下看了看,果然绑着一条由床单拼接成的‘绳子’,他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人给跑了。”
阿洛大惊失色,立马跑进去翻了柜子和床底,一拍脑门:“妈的,真跑了。”
修哥冷静了一下,立马说:“先去岛上找找。”
岛上除了做饭的婆子,看守姜家小少爷的一共三个人,不过几百平大的小岛,三人很快就找了一圈,却没见着人。
这小岛四周环水,那小少年还能游走不成。
修哥一想,不对:“应该是藏在船上了。”
今下午有船来过,因为交通不便,岛上与世隔绝,每三天会有船来送一次食物和水,一次只停留半个小时,下午两点,船刚来过。
肯定是藏船上了!
修哥立马吩咐阿洛:“你联系阿明,让他不要停船,先把人送回来再说。”说完,赶紧给温家打了个电话,“夫人,小少爷他跑了。”
电话那头,温书华脸色瞬间变了:“怎么回事?”
修哥解释:“乔医生天天过来,说小少爷现在的精神状态不会出房门,我们以为,”以为人被弄得自闭了就会老实了。
而且才十几岁的孩子,谁想到会那么狡猾,居然把人都唬住了,没准自闭与社交恐惧都是装的,就是等他们哥儿几个放松警惕了,找机会就逃。
温书华在电话那边大发脾气:“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去找!”
“是。”
修哥刚挂了电话,阿洛火急火燎地就说:“修哥,阿明的电话打不通。”
“怎么回事?”
怎么一出事,哪都不对劲。
“不知道,船上的通讯也被断了,根本联系不上。”阿洛心急,直抓头发,“不会出什么事吧?”
修哥也六神无主了。
这个岛,再往北四千米就是金三角,那边有几个镇,都是种罂粟花的地方,要是出事,那就是大事。
确实,出事了。
阿明的船被劫了,劫船的是七八个肤色黝黑的男人,他们说当地的语言,不像亚洲人,也不像黑人,只是一个个凶神恶煞,身上带着刀。
船上除了开船的阿明,还有一个水手是阿明的弟弟,截船的那伙人在搜刮财物的时候,找到了藏在船舱里的姜锦禹。
比起阿明两兄弟,姜锦禹显然看起来更像一头肥羊,穿着看起来就不菲,劫匪头子是个年轻男人,瘦瘦矮矮的,光着膀子,身上都是纹身,不知道他说了什么,神色很凶恶,说完,直接去抢姜锦禹手上的手表。
这时,忽然传来少女的声音。
“Tai!”
男人动作停了,扭过头去。
三四米外,一条小船划过来,划船的是两个健壮的黑人,船头上坐着一个少女,看上去约摸十六七岁,少女编了满头的小辫子,发尾打了结,坠了许多五颜六色珠子,额前碎发一点都不留,露出光洁的额头,秀气的眉毛下嵌了一双大大的眼睛,瞳孔是浅浅的棕色,与男人们穿的粗布衣裳不一样,她穿着质地很好的黑色裙子,背了一个缎面刺绣的小包,腰间绑着珠串的腰带,裙子刚刚过膝,露出一双纤细白皙的小腿。
除了那双眼睛,少女的模样倒像养在江南水乡里的姑娘,漂亮又干净。
等船靠近了,少女从船头站起来,怒冲冲地瞪着那个叫‘Tai’的男人:“你又在打劫!”
少女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
姜锦禹抬头,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少女摇晃的黑色裙摆,还有珠子串的腰带,再往上,是一张圆圆的包子脸,不过巴掌大小,娇俏可爱的长相,偏生长了一双杏眼,眼尾上挑,三分张扬,七分桀骜。
少女正看着他,目光对上了。
姜锦禹挪开眼,低了头。
船上的那劫匪显然是畏惧少女的,连忙点头哈腰,用蹩脚的英文说:“Chuge小姐,我这不是手头有点紧嘛,家里老爹病了,弄点钱给他买药吃。”
少女把玩着腰上的珠子,说:“你把东西还给人家,药,我给。”
Tai打哈哈,连忙陪笑:“我哪敢麻烦Chuge小姐。”
少女哼了一声,直接从缎面锦绣的小包里掏出了一把小巧的枪,动作利索地在手里转了半圈,枪口指着Tai:“那我就崩了你!”
少女脸很圆,眼睛也很圆,很可爱的长相,只是,她单手握枪,气场十足,整个人都透着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