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闺房酒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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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当然有。
整个大燕皇朝除了天香客栈以外,每家客栈都会有酒,龙门客栈自然也有酒,而且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同时也是寻常人家喝不到的好酒。
江湖中人爱喝酒,但说到真正爱酒懂酒的人并不算多,真正爱酒的人喝的不是酒,而是其中的性情。
北刀爱酒,爱的是酒的愁;少林颠和尚爱酒,爱的是酒的伤,而崆峒派莫七爱酒,爱的是它的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他们都是伤心人。
金缕衣不伤心,她爱酒但更惜酒,只有惜酒的人才懂得品酒,才不会喝醉,喝醉的人一般都是伤心人。
同样因为金缕衣爱她的酒,所以她的酒都会用一个机关大箱子锁住,而且每天都会更换机关的种类,没有人知道她的机关到底有多少种。
因为她不单是个美得不像话的掌柜,还是人称天下第一机关师的掌柜。
天下间除了皇宫大内,龙门客栈是被江湖中人所公认的酒最好最多的地方,就在金缕衣的闺房,她的机关大箱子里。
她的闺房不是皇宫大内,所以很遭不要命的酒鬼惦记,尽管她的酒被无数机关保护着。
一些酒,比如莫名眼前这坛百年鹤年贡酒,这样的酒,天下间只有皇宫大内和龙门客栈有,而且一定不会多。
任何一个爱喝酒的人碰到这样的酒,都不会无动于衷。
任何一个酒鬼碰到这样的好酒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喝到。
从来没有人能从这里偷到酒,因为这里是龙门客栈,是金缕衣的闺房。
所以莫名很苦恼。
掌柜叫他来取酒,他今天也没有偷喝的心情,但是酒还是没了一半,他来的时候就没了一半。
这世间能破解天下第一机关师设计的机关的人不是没有,莫名就是其中一个,他能破解是因为他了解他们掌柜。
而现在又有一个同样很了解他们掌柜的人来了。
所以现在莫名很苦恼。
女人很大方也很小气,买东西的时候很大方,对珍爱的东西很小气。
金缕衣很小气,起码对她的酒。
机关大箱子里面的酒,摆放得非常整齐,唯独莫名要来取的鹤年贡酒被拿了出来。
在金缕衣闺房的桌子上,一个杯子,一壶酒,一个酒坛。
酒坛摆得很好,酒壶也一样,桌子上和地上没有任何酒渍,也没有脂粉体香。
喝酒的人似乎离开得很匆忙,而且应该是刚走,因为杯子里面的酒没有喝完且还在晃动。
偷酒的人不是酒鬼而是爱酒之人,莫名这样想着,拿起酒壶摇了摇,里面传出水流晃动时悦耳的声响,他喜欢这样的声音。
低头又看了看那杯没喝完的酒,酒香扑鼻,莫名突然想喝酒了。
女人和男人不同,这是从掌柜那里听来的。
女人很爱自己,任何女人只要有条件都会打扮自己,女为悦己者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能进来龙门客栈偷酒喝,而且还偷到了的人,会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吗?显然不是。
所以这是一个爱酒的男人。
莫名是男人,还会破解金缕衣的机关,而且也是爱酒的人,所以他很苦恼。
当金总管进来的时候,莫名正在喝酒,喝那壶被倒出来没有喝完的百年鹤年,而且是坐在金缕衣床上喝的酒。
见到金总管,莫名还专门为他准备了一杯酒。
可惜金总管没喝,因为他从不喝酒,自从上次他喝酒误事之后。
“你喝了掌柜的酒?”金总管的脸上看不出喜怒。
“嗯,不喝浪费,酒非常好,是百年的鹤年贡酒。”
“你应该知道掌柜最恨别人喝她的酒,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嗯,我知道。”
“那你还喝?”
“不喝浪费。”
莫名回答得很简单,也很随意,一如他和他们掌柜说话一样随意,而为什么要简单?因为他要喝酒,再不喝等下就没得喝了。
金总管眼睛盯着莫名看了许久,莫名也喝了许久,还是在他们掌柜的床上喝着酒。
“小姐的床很舒服吧?”金总管突然这样问。
每当他和别人说话时带有“小姐”二字的时候,任何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非常生气。
金总管这人不常生气,但每当生气的时候,有些事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唉,是很舒服,而且很香。”
“哦,既然舒服,那为什么要叹气?”金总管开始迈动脚步,向莫名走去。
莫名并没有动作,还是在床上喝着他的酒,但全身精气神都已经提到了极致,任何人若敢小觑一个江湖中人,那么那个人离死已经不远了。
莫名是一名小厮,龙门客栈的小厮,所以他也算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一般都会武功。
自从踏足这个江湖,为了能活得更久更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所以他的武功并不弱,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金总管,一个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人物。
“我在叹息这么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有命享受!”莫名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才说。
“不错,没有这个命又何必一定要去享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金总管意有所指。”小姐有两样东西不能动!”
“一样是酒,还有一样是什么?”莫名好奇地问。
“一样是酒,一样是小姐的床,任何想上小姐床的人都要先问过我的手。”
金总管的手真的很干净,也很白,白得曾经让金缕衣嫉妒,但就是这一双很白的手,一夜之间屠尽雁门关外游荡的八百一十二骑黑衣马贼。
黑衣是一个组织,遍布整个神州,可以是马贼,也可以是商旅,更可以是官员,而且绝对是很大的官员。
自那一夜后,黑衣的人就没有进过龙门镇附近百里之内,只因为金总管的这双手!
莫名看着金总管的手不说话,脸上神情变得有些落寞,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轻声自嘲说:“其实你可以不用提醒我的。”
说完一拳捶在了金缕衣的床上。
金缕衣的床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雕刻而成,防蛀驱蚊,用特殊工艺淬炼,坚硬无比,不过此刻却被莫名看似不怎么用力的一拳给直接打穿,打到了床底,打在一个感觉是肉体的东西上面。
床下竟然有人!
莫名和金总管竟然早就知道!
以此同时,金总管也动了,脚没动,是他的手动了,那双白得像死人的手。像似抚摸情人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拂过床沿。
承受莫名刚劲有力的一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床底,受到金总管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慰却马上爆发出一股强烈气劲,气劲瞬间将金缕衣的床震得粉碎,木屑满屋激射,穿透木窗瓦檐,飞出了房外,也飞出了一个粗犷大汉。
金总管停了下来,没有再出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莫名的手腕被对方抓在了手里,虽然他有点讨厌莫名,但还是停了下来。
“幽冥幻手?什么时候幽都的冷如霜冷大护法成了一个太监,还给皇帝老儿当了看门狗?”
说话的人身材魁梧,满脸的络腮胡子,眼睛如铜铃般鼓圆,皮肤和金总管的手恰好相反,很黑,连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这样的人通常应该是个酒鬼才是,莫名想到了猛张飞,他一定很嫉妒金总管的手。
“黑衣!荡芒山的钱魁?”他知道来人是黑衣的人,但没想到荡芒山上以侠盗著称的钱魁,也是黑衣。
钱魁咧嘴一笑,露出黑红色的牙齿:“不错,正是钱某,二十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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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当然有。
整个大燕皇朝除了天香客栈以外,每家客栈都会有酒,龙门客栈自然也有酒,而且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同时也是寻常人家喝不到的好酒。
江湖中人爱喝酒,但说到真正爱酒懂酒的人并不算多,真正爱酒的人喝的不是酒,而是其中的性情。
北刀爱酒,爱的是酒的愁;少林颠和尚爱酒,爱的是酒的伤,而崆峒派莫七爱酒,爱的是它的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他们都是伤心人。
金缕衣不伤心,她爱酒但更惜酒,只有惜酒的人才懂得品酒,才不会喝醉,喝醉的人一般都是伤心人。
同样因为金缕衣爱她的酒,所以她的酒都会用一个机关大箱子锁住,而且每天都会更换机关的种类,没有人知道她的机关到底有多少种。
因为她不单是个美得不像话的掌柜,还是人称天下第一机关师的掌柜。
天下间除了皇宫大内,龙门客栈是被江湖中人所公认的酒最好最多的地方,就在金缕衣的闺房,她的机关大箱子里。
她的闺房不是皇宫大内,所以很遭不要命的酒鬼惦记,尽管她的酒被无数机关保护着。
一些酒,比如莫名眼前这坛百年鹤年贡酒,这样的酒,天下间只有皇宫大内和龙门客栈有,而且一定不会多。
任何一个爱喝酒的人碰到这样的酒,都不会无动于衷。
任何一个酒鬼碰到这样的好酒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喝到。
从来没有人能从这里偷到酒,因为这里是龙门客栈,是金缕衣的闺房。
所以莫名很苦恼。
掌柜叫他来取酒,他今天也没有偷喝的心情,但是酒还是没了一半,他来的时候就没了一半。
这世间能破解天下第一机关师设计的机关的人不是没有,莫名就是其中一个,他能破解是因为他了解他们掌柜。
而现在又有一个同样很了解他们掌柜的人来了。
所以现在莫名很苦恼。
女人很大方也很小气,买东西的时候很大方,对珍爱的东西很小气。
金缕衣很小气,起码对她的酒。
机关大箱子里面的酒,摆放得非常整齐,唯独莫名要来取的鹤年贡酒被拿了出来。
在金缕衣闺房的桌子上,一个杯子,一壶酒,一个酒坛。
酒坛摆得很好,酒壶也一样,桌子上和地上没有任何酒渍,也没有脂粉体香。
喝酒的人似乎离开得很匆忙,而且应该是刚走,因为杯子里面的酒没有喝完且还在晃动。
偷酒的人不是酒鬼而是爱酒之人,莫名这样想着,拿起酒壶摇了摇,里面传出水流晃动时悦耳的声响,他喜欢这样的声音。
低头又看了看那杯没喝完的酒,酒香扑鼻,莫名突然想喝酒了。
女人和男人不同,这是从掌柜那里听来的。
女人很爱自己,任何女人只要有条件都会打扮自己,女为悦己者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能进来龙门客栈偷酒喝,而且还偷到了的人,会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吗?显然不是。
所以这是一个爱酒的男人。
莫名是男人,还会破解金缕衣的机关,而且也是爱酒的人,所以他很苦恼。
当金总管进来的时候,莫名正在喝酒,喝那壶被倒出来没有喝完的百年鹤年,而且是坐在金缕衣床上喝的酒。
见到金总管,莫名还专门为他准备了一杯酒。
可惜金总管没喝,因为他从不喝酒,自从上次他喝酒误事之后。
“你喝了掌柜的酒?”金总管的脸上看不出喜怒。
“嗯,不喝浪费,酒非常好,是百年的鹤年贡酒。”
“你应该知道掌柜最恨别人喝她的酒,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嗯,我知道。”
“那你还喝?”
“不喝浪费。”
莫名回答得很简单,也很随意,一如他和他们掌柜说话一样随意,而为什么要简单?因为他要喝酒,再不喝等下就没得喝了。
金总管眼睛盯着莫名看了许久,莫名也喝了许久,还是在他们掌柜的床上喝着酒。
“小姐的床很舒服吧?”金总管突然这样问。
每当他和别人说话时带有“小姐”二字的时候,任何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非常生气。
金总管这人不常生气,但每当生气的时候,有些事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唉,是很舒服,而且很香。”
“哦,既然舒服,那为什么要叹气?”金总管开始迈动脚步,向莫名走去。
莫名并没有动作,还是在床上喝着他的酒,但全身精气神都已经提到了极致,任何人若敢小觑一个江湖中人,那么那个人离死已经不远了。
莫名是一名小厮,龙门客栈的小厮,所以他也算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一般都会武功。
自从踏足这个江湖,为了能活得更久更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所以他的武功并不弱,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金总管,一个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人物。
“我在叹息这么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有命享受!”莫名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才说。
“不错,没有这个命又何必一定要去享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金总管意有所指。”小姐有两样东西不能动!”
“一样是酒,还有一样是什么?”莫名好奇地问。
“一样是酒,一样是小姐的床,任何想上小姐床的人都要先问过我的手。”
金总管的手真的很干净,也很白,白得曾经让金缕衣嫉妒,但就是这一双很白的手,一夜之间屠尽雁门关外游荡的八百一十二骑黑衣马贼。
黑衣是一个组织,遍布整个神州,可以是马贼,也可以是商旅,更可以是官员,而且绝对是很大的官员。
自那一夜后,黑衣的人就没有进过龙门镇附近百里之内,只因为金总管的这双手!
莫名看着金总管的手不说话,脸上神情变得有些落寞,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轻声自嘲说:“其实你可以不用提醒我的。”
说完一拳捶在了金缕衣的床上。
金缕衣的床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雕刻而成,防蛀驱蚊,用特殊工艺淬炼,坚硬无比,不过此刻却被莫名看似不怎么用力的一拳给直接打穿,打到了床底,打在一个感觉是肉体的东西上面。
床下竟然有人!
莫名和金总管竟然早就知道!
以此同时,金总管也动了,脚没动,是他的手动了,那双白得像死人的手。像似抚摸情人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拂过床沿。
承受莫名刚劲有力的一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床底,受到金总管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慰却马上爆发出一股强烈气劲,气劲瞬间将金缕衣的床震得粉碎,木屑满屋激射,穿透木窗瓦檐,飞出了房外,也飞出了一个粗犷大汉。
金总管停了下来,没有再出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莫名的手腕被对方抓在了手里,虽然他有点讨厌莫名,但还是停了下来。
“幽冥幻手?什么时候幽都的冷如霜冷大护法成了一个太监,还给皇帝老儿当了看门狗?”
说话的人身材魁梧,满脸的络腮胡子,眼睛如铜铃般鼓圆,皮肤和金总管的手恰好相反,很黑,连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这样的人通常应该是个酒鬼才是,莫名想到了猛张飞,他一定很嫉妒金总管的手。
“黑衣!荡芒山的钱魁?”他知道来人是黑衣的人,但没想到荡芒山上以侠盗著称的钱魁,也是黑衣。
钱魁咧嘴一笑,露出黑红色的牙齿:“不错,正是钱某,二十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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