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第 7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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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向氏倒是这段时间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了。
向氏竟然是个极其难得的贤惠媳妇, 针织女红自不在话下, 做起细活来比起刘婶这样的婆子来说,利索的不能再利索, 四喜照着刘婶的份理说好管吃管住, 一个月开300文月钱, 这里能管吃饱穿暖,向氏就觉得是个天上有地下无的好差事的, 一个月稳稳当当有300文月前,喜不自禁, 干活越加卖力。
才一天下来,屋子里给四喜收拾的干干净净的, 向氏以前在家靠揣摩人脸色过生活,又很有眼力架,看见人夫妻亲热之时定不会靠近的, 当天晚上,又是一桶热水给准备好。
四喜本没打算泡澡,可又想到早上的黏腻感,浑身上下散发的汗, 心想还是向氏懂得新婚夫妇之间的情趣,若是刘婶,没有吩咐她是不会主动去做的。
想到这里对向氏的满意又多了几分。
年轻的媳妇更灵范一些,自从她来后院伺候女主人, 刘婶也只管粗活落个清静, 但凡入了夜, 不是主人家摇夜铃,向氏也决计不往主家房中跑,这也合了四喜的心思,夜晚多少个旖旎,有个婆子有事无事在外面晃确实很伤脑筋。
一方面又害怕许家过来闹,毕竟未曾和离,又未曾休妻,人家还是许家的人,万一哪天闹起来,还真不是许家老太太的对手。
这厢刚忙完,许家那边就跟人死了似的,也不找也不闹,却是四喜家出了事了。
***
原来秦氏醒转过来了。
本就是防着秦氏醒来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左右她也是个半死之人,他走之时也有族长的亲判,令他不用管秦氏死活,但是他还是给家里留了炭火跟吃食。
谁知道就是四喜出嫁这日,秦氏在鬼门关里面打了个转,又醒来了,这老货也是命大,醒来以后听说李有胜在县衙里面还谋了份差事,火气蹭蹭蹭一下就起来了,这才休息了两天,拄着拐杖就下了地。
也不知道她前世修过什么功德,或是跟李有胜有什么过节,一想到这件事情浑身上下就不痛快,既然老大也知道自己不是他亲娘,往日的恩情当然一笔勾销,即便是这样,他也不能对这个老娘有任何不当的处置。
本朝最注重孝道,继母亦视作母亲,若是李有胜有任何落人话柄之处让秦氏握在手里,不仅他遭殃,于氏也跟着遭殃。
这不,秦氏醒来第一桩事情就是告李有胜不孝。
***
这事儿干的连李有才都看不下去,长吁短叹好几天,也拦不得他娘,一拦着她就晕,一晕她就要死要活的,老二怕她阴风上脑又躺床上去了,只得由着他。
状子是找隔壁村的人写的,李家人的秀才清楚这老虔婆是什么脾性的人,情愿不赚百文钱的状纸钱,也不愿给她写这个状子。
老太太临走前,穷秀才还挖苦她:“老太太,你不惹人家,安安生生养老就是了,老大跟你无冤无仇的,做人不要做的太绝哎。”
秦氏恨得咬牙切齿,连个穷酸秀才都跟着一起挖苦她,叫她如何不恼,这村妇有个特点,做人得做到死绝,本来她做为继母,轻易弄死一个小孩子不是什么难事,谁知道老族长像盯上她似的,打那女人死了就不放心她,命族里的寡妇抚养老大长大,直到十来岁,老大才算是认祖归宗,孩子都那么大了,想弄死他也难了。
即便如此,秦氏也是想尽了办法刁难这个孩子,谁知道李有胜就是不着她的道。
她框李有胜去钻小寡妇的门拿东西,准备抓他个玷污良家妇女的现行,这孩子却是规规矩矩的站在小寡妇门口,知道避嫌不进人家屋,秦氏带着族人去“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时候,自己闹了个没脸。
她又曾想框李有胜去后山帮她摘野灵芝,她知道后山难走,又有野猪,若是他不去,自己定要去族里告他一个污泥长辈,他若去了,碰上个野猪野狼,或者是在山上采灵芝时跌一跤回不来,这便不关她的事了,谁曾想这孩子命这么大,野灵芝摘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野兔子跟家人一起吃。
老大这人如有神助一般活到十八,去参了军回来,她便再也不好治他了。
谁知道老天爷还是保佑她的,老大媳妇于氏一连生了三个姑娘都没生出来个儿子,治不了老大,还整治不了他媳妇么,她就是要恶心老大一家子人,当初也是她一力主张要给李有胜纳妾,这件事情又被李有胜强压下去了。
这口气憋了这么多年,直到李有胜走后才得纾解一些,孙氏的贪,也是她纵出来的,她便是利用孙氏的贪念,两人沆瀣一气,趁着老大不在的功夫,分了他的家,产了他的财,治死他病恹恹的媳妇,又怎会想到,于氏不死,反倒是倒过来整治了她一回。
这回可是实锤了,大儿子扔下病榻上的老娘,大儿媳妇这辈子没生个儿子,又忤逆她这个婆母,犯了七出之条的两条罪。
须知当朝历法,极其重视孝道,父母有命,儿女即使死也要服从,前朝有一个罗君令,因遭到继母厌弃,在自家门口布了张草席,跪地七天绝食绝水而死,罗家因此挣了个孝义宗族的名声,其弟举孝廉入仕,做到了知府之位。这件事情造成很坏的影响,多少父母为了自己心疼的孩子,勒令不疼爱的孩子惨死,若死的不够惨,是不够表彰出孝道来的。
这本就是陋习,是人父母皆疼爱自己的儿女,好在世人不像罗君令一般愚孝,真正为父母挣功业而舍弃性命的,传到如今也就只有一个罗君令而已。
随着时间推移,世人也不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好赞叹的,况且继母之于继子,怎会有真心,当朝皇帝亦是批判过这种行为,令天下之人知道,守孝道不能如此。
这种事情自然传不到秦氏耳朵里面去,山野乡民,能听到外间几十年前的传说,就当做掌握了天下大事一般。秦氏心中有谋划,若是李有胜做了“孝子”,他的儿,他的孙,受益无穷,哪知道李有胜也不是罗君令那般迂腐之人,框他死他都不肯赴死,还别说令他死了。
***
这不一纸状子投到县衙,大过年的,县令大人也搅得很不安生。
李有胜情况特殊,是上头降下来的县尉,本县两个县尉,一个管县城及周边治安,一个管刑事断案,刚好这管刑事的县尉年老辞官了,县令本是想运作一番,把自己的大舅子抬上来,里外一家亲,办事也方便,谁知道上头凭空派出来这样一个人。
老太太一纸状子刚好合了县令大人的心意,若是李有胜不孝,如何堪当县尉?
县令大人周敞简直要叫上一声好。
毕竟李有胜是有功于朝的,哪怕他再不愿意,也得好好跟他处着,说不定这该死的游击将军,哪天用擒金人的那股子劲头把他的脖子砍下来那就不好看了。
想到这里,周敞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面的头颅他很喜爱,还是不要分家为好。
***
李有胜回来以后大概也知道了秦氏与亲生母亲当年那点子事,本来不想管秦氏了的,奈何于氏劝,本朝崇尚孝道,若是哪天秦氏醒转过来倒打一耙说李有胜不孝,到时候满身长满嘴巴也说不清楚。
于氏毕竟经历过风风雨雨,虽是看着可柔弱的女子,平时倚靠丈夫儿女,关键时刻却能想得周全。
继母也是娘,若没有明显的过错,是不允许继子撕开这层皮,断绝母子关系的。
家里已经是风风雨雨了,若是李有胜摊上个不孝的罪名,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大家不想住一起搬则搬,冬天用的木炭,大人们的吃食,过年过节要吃的肉,全都留好在李家村老屋之中,连老二李有才也挑不出半句岔子来。
其实自打李有胜从王家把雪娟接回来,李有才就念上哥哥的好了,这些年若不是占了老大家的便宜,自己哪有那么多好日子过,所以这趟浑水,连亲儿子都不陪着老太太淌,他借故要看着雪娟,怕她又犯疯魔,死活不肯陪老太太上公堂。
孙氏则不然,她一贯见不得老大家过的比自己好,老大这一家人搬去了镇上,她却要受着个疯女儿瘫婆子,生生要累死,左右老太太也醒来了,用不孝之名告得老大做不了官最好!
所以公堂上只有孙氏陪着秦氏。
四喜赶到公堂时,李有胜还没来,却见秦氏精神抖擞,虽是坐在堂下,这会儿犹如打了鸡血一般,已经满血复活了。
收留向氏倒是这段时间做的最正确的事情了。
向氏竟然是个极其难得的贤惠媳妇, 针织女红自不在话下, 做起细活来比起刘婶这样的婆子来说,利索的不能再利索, 四喜照着刘婶的份理说好管吃管住, 一个月开300文月钱, 这里能管吃饱穿暖,向氏就觉得是个天上有地下无的好差事的, 一个月稳稳当当有300文月前,喜不自禁, 干活越加卖力。
才一天下来,屋子里给四喜收拾的干干净净的, 向氏以前在家靠揣摩人脸色过生活,又很有眼力架,看见人夫妻亲热之时定不会靠近的, 当天晚上,又是一桶热水给准备好。
四喜本没打算泡澡,可又想到早上的黏腻感,浑身上下散发的汗, 心想还是向氏懂得新婚夫妇之间的情趣,若是刘婶,没有吩咐她是不会主动去做的。
想到这里对向氏的满意又多了几分。
年轻的媳妇更灵范一些,自从她来后院伺候女主人, 刘婶也只管粗活落个清静, 但凡入了夜, 不是主人家摇夜铃,向氏也决计不往主家房中跑,这也合了四喜的心思,夜晚多少个旖旎,有个婆子有事无事在外面晃确实很伤脑筋。
一方面又害怕许家过来闹,毕竟未曾和离,又未曾休妻,人家还是许家的人,万一哪天闹起来,还真不是许家老太太的对手。
这厢刚忙完,许家那边就跟人死了似的,也不找也不闹,却是四喜家出了事了。
***
原来秦氏醒转过来了。
本就是防着秦氏醒来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左右她也是个半死之人,他走之时也有族长的亲判,令他不用管秦氏死活,但是他还是给家里留了炭火跟吃食。
谁知道就是四喜出嫁这日,秦氏在鬼门关里面打了个转,又醒来了,这老货也是命大,醒来以后听说李有胜在县衙里面还谋了份差事,火气蹭蹭蹭一下就起来了,这才休息了两天,拄着拐杖就下了地。
也不知道她前世修过什么功德,或是跟李有胜有什么过节,一想到这件事情浑身上下就不痛快,既然老大也知道自己不是他亲娘,往日的恩情当然一笔勾销,即便是这样,他也不能对这个老娘有任何不当的处置。
本朝最注重孝道,继母亦视作母亲,若是李有胜有任何落人话柄之处让秦氏握在手里,不仅他遭殃,于氏也跟着遭殃。
这不,秦氏醒来第一桩事情就是告李有胜不孝。
***
这事儿干的连李有才都看不下去,长吁短叹好几天,也拦不得他娘,一拦着她就晕,一晕她就要死要活的,老二怕她阴风上脑又躺床上去了,只得由着他。
状子是找隔壁村的人写的,李家人的秀才清楚这老虔婆是什么脾性的人,情愿不赚百文钱的状纸钱,也不愿给她写这个状子。
老太太临走前,穷秀才还挖苦她:“老太太,你不惹人家,安安生生养老就是了,老大跟你无冤无仇的,做人不要做的太绝哎。”
秦氏恨得咬牙切齿,连个穷酸秀才都跟着一起挖苦她,叫她如何不恼,这村妇有个特点,做人得做到死绝,本来她做为继母,轻易弄死一个小孩子不是什么难事,谁知道老族长像盯上她似的,打那女人死了就不放心她,命族里的寡妇抚养老大长大,直到十来岁,老大才算是认祖归宗,孩子都那么大了,想弄死他也难了。
即便如此,秦氏也是想尽了办法刁难这个孩子,谁知道李有胜就是不着她的道。
她框李有胜去钻小寡妇的门拿东西,准备抓他个玷污良家妇女的现行,这孩子却是规规矩矩的站在小寡妇门口,知道避嫌不进人家屋,秦氏带着族人去“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时候,自己闹了个没脸。
她又曾想框李有胜去后山帮她摘野灵芝,她知道后山难走,又有野猪,若是他不去,自己定要去族里告他一个污泥长辈,他若去了,碰上个野猪野狼,或者是在山上采灵芝时跌一跤回不来,这便不关她的事了,谁曾想这孩子命这么大,野灵芝摘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野兔子跟家人一起吃。
老大这人如有神助一般活到十八,去参了军回来,她便再也不好治他了。
谁知道老天爷还是保佑她的,老大媳妇于氏一连生了三个姑娘都没生出来个儿子,治不了老大,还整治不了他媳妇么,她就是要恶心老大一家子人,当初也是她一力主张要给李有胜纳妾,这件事情又被李有胜强压下去了。
这口气憋了这么多年,直到李有胜走后才得纾解一些,孙氏的贪,也是她纵出来的,她便是利用孙氏的贪念,两人沆瀣一气,趁着老大不在的功夫,分了他的家,产了他的财,治死他病恹恹的媳妇,又怎会想到,于氏不死,反倒是倒过来整治了她一回。
这回可是实锤了,大儿子扔下病榻上的老娘,大儿媳妇这辈子没生个儿子,又忤逆她这个婆母,犯了七出之条的两条罪。
须知当朝历法,极其重视孝道,父母有命,儿女即使死也要服从,前朝有一个罗君令,因遭到继母厌弃,在自家门口布了张草席,跪地七天绝食绝水而死,罗家因此挣了个孝义宗族的名声,其弟举孝廉入仕,做到了知府之位。这件事情造成很坏的影响,多少父母为了自己心疼的孩子,勒令不疼爱的孩子惨死,若死的不够惨,是不够表彰出孝道来的。
这本就是陋习,是人父母皆疼爱自己的儿女,好在世人不像罗君令一般愚孝,真正为父母挣功业而舍弃性命的,传到如今也就只有一个罗君令而已。
随着时间推移,世人也不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好赞叹的,况且继母之于继子,怎会有真心,当朝皇帝亦是批判过这种行为,令天下之人知道,守孝道不能如此。
这种事情自然传不到秦氏耳朵里面去,山野乡民,能听到外间几十年前的传说,就当做掌握了天下大事一般。秦氏心中有谋划,若是李有胜做了“孝子”,他的儿,他的孙,受益无穷,哪知道李有胜也不是罗君令那般迂腐之人,框他死他都不肯赴死,还别说令他死了。
***
这不一纸状子投到县衙,大过年的,县令大人也搅得很不安生。
李有胜情况特殊,是上头降下来的县尉,本县两个县尉,一个管县城及周边治安,一个管刑事断案,刚好这管刑事的县尉年老辞官了,县令本是想运作一番,把自己的大舅子抬上来,里外一家亲,办事也方便,谁知道上头凭空派出来这样一个人。
老太太一纸状子刚好合了县令大人的心意,若是李有胜不孝,如何堪当县尉?
县令大人周敞简直要叫上一声好。
毕竟李有胜是有功于朝的,哪怕他再不愿意,也得好好跟他处着,说不定这该死的游击将军,哪天用擒金人的那股子劲头把他的脖子砍下来那就不好看了。
想到这里,周敞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脖子上面的头颅他很喜爱,还是不要分家为好。
***
李有胜回来以后大概也知道了秦氏与亲生母亲当年那点子事,本来不想管秦氏了的,奈何于氏劝,本朝崇尚孝道,若是哪天秦氏醒转过来倒打一耙说李有胜不孝,到时候满身长满嘴巴也说不清楚。
于氏毕竟经历过风风雨雨,虽是看着可柔弱的女子,平时倚靠丈夫儿女,关键时刻却能想得周全。
继母也是娘,若没有明显的过错,是不允许继子撕开这层皮,断绝母子关系的。
家里已经是风风雨雨了,若是李有胜摊上个不孝的罪名,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大家不想住一起搬则搬,冬天用的木炭,大人们的吃食,过年过节要吃的肉,全都留好在李家村老屋之中,连老二李有才也挑不出半句岔子来。
其实自打李有胜从王家把雪娟接回来,李有才就念上哥哥的好了,这些年若不是占了老大家的便宜,自己哪有那么多好日子过,所以这趟浑水,连亲儿子都不陪着老太太淌,他借故要看着雪娟,怕她又犯疯魔,死活不肯陪老太太上公堂。
孙氏则不然,她一贯见不得老大家过的比自己好,老大这一家人搬去了镇上,她却要受着个疯女儿瘫婆子,生生要累死,左右老太太也醒来了,用不孝之名告得老大做不了官最好!
所以公堂上只有孙氏陪着秦氏。
四喜赶到公堂时,李有胜还没来,却见秦氏精神抖擞,虽是坐在堂下,这会儿犹如打了鸡血一般,已经满血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