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时间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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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完这些,我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历史之所以称其为历史,任何后人都可以拿来评说,各抒己见;可又无可奈何的是,无论你跟对方辩论得如何面红耳赤,拿出多少你认为就能够拍板定论的依据,可是却没有一位公正严明的“法官”能给你们的辩论决断出个孰是孰非。
很显然,没有人能够从人类历史的开端活到现在,更别提一丝不苟公正严明地活到现在。还是美国畅销书作家丹·布朗有句话说的妙,“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来谱写的……历史的本质就是一家之言。”
无论我们怎样沿着那些蛛丝马迹探幽访微,总不能及真相的万分之一,可奇怪的是,我们好像又都乐此不疲地被历史戏谑着!这种自讨苦吃的怪毛病,真不知道是源自于我们的好奇心,还是征服欲?
象雄国和古格王朝的历史终于告一段落,尽管其中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比如说,那位设计了移魂梯和“通天大道”的班伽高人究竟是谁?他的这种绝世手艺在当今世界上还有没有传人?苗苗他们是死是活?死是因为什么而死?活又是如何得活,现在生活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引导一米七五通过暗门的究竟是谁?是人还是动物?最后小林他们又是如何逃出生天的?那个独立的封闭空间是怎么回事,在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空间吗?日记中被一米七五的爷爷故意撕掉的内容里写的是什么,他又为何不给人看?再入古格遗址,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何那片遗址至今还未被世人所知晓……这些问题,我想现在可能都没有答案了,未来说不定会被某群不知道天高地头的臭小子,误入遗址而揭晓也说不定。
不过现在话说回来,一米七五废了这么多口舌和心力来跟我们讲他的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目的就是想告诫我跟师弟,在面对这第二层棺椁上的机关的时候,务必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说句不吉利的,万一到时候出了什么差池,可没有第二个小林来救我们。
一米七五每每说到伤心处,总是忍不住呜咽起来,可见也是个性情中人。我跟师弟对待性情中人非常自来熟,一下子好像我们之间的那股隔阂嗖地就消失了。听罢,师弟跟着一米七五叹了口气,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安慰了他几句,问道:“孙大哥,这么多年了,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再回去找找?”
一米七五苦笑着摇了摇头:“想有什么用,脚挪不开啊!我这前脚刚想回去,陈叔后脚就给我指派了任务……我是日也想,夜也想,就想再回到那个地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就不相信,那么多的人,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说着,一米七五从贴身衣服里掏出来一个旧得颜色都快掉没了的红袖章,贴在脸上“苗苗……苗苗啊”地叫着,看着着实叫人心疼。
我下定决心似的拍拍一米七五的肩膀,承诺道:“孙大哥,你放心,等哥几个这边事儿办完,我陪你走一趟,咱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掘地三尺,也帮你把苗苗找出来!”师弟也说道:“我也去!要我说,咱到时候背箱炸药,直接把那移魂梯给炸了,看谁还能困得住咱爷仨儿!”
一米七五终于止住了哭声,脸颊蹭着那袖章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又收回衣服里面。我们三人这一番折腾体力消耗了不少,这会儿肚子都有些打鼓了,干脆跳下去,又抓了几只蛤蟆烤来吃。解决完“温饱问题”之后,如何“创新求发展”的问题,又搬到眼前来了。
一米七五抹了抹下巴,盯着那夜明珠分析道:“如果秦人的这种机关也是只有三次试误机会的话,先前阿远救你的时候,已经触发了一次,只不过当时环境太混乱,我们谁也没有注意到。再加上,阿远手快用掉了一次,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就只剩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心立刻咯噔了一下,没想到我们现在的处境竟然如此之险,一旦我们第三次还是试不出答案,那后果……我真是连想都不敢想,所以我们必须一击制胜。可是要一击制胜谈何容易,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摸不着北,这简直就是比大海捞针还难嘛。
一米七五大概看出了我跟师弟的忧虑,为了鼓舞士气,他拍着我们的肩膀说道:“阿远,小张,事到如今,知难而退肯定不是咱们兄弟的做派,这以后要是传出去,咱也不用再在道上混了,直接滚回家看娃子去吧!是个男人,就得迎难而上,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出来!咱现在还远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猛虎出不出得了牢笼还是得看咱们。再说了,这老话说得好,容易得手的都不算好东西,咱这一趟费了这么大的力,他娘的,连实打实的棺材都给躺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里头的千年血玉是极品中的极品啊,这一本买卖少说也得够咱兄弟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吧?你们想想看,这买卖到底值不值?”
听一米七五这么一说,我倒真有点激动了,倒不是因为这价值连城的买卖,而是他的那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虽然他的出发点是利益,可是这句话却实实在在地给了我醒头一棒。
我这人有个怪毛病,就是做什么事情之前总是爱想东想西的,把要做的这件事儿先在脑子里演练一遍,演着演着,就会觉得这件事儿其实特别没有意思,不做也罢;或者是发觉过程中的一两处截口是我自身的能力根本达不到的,即便是开始做了,到了中间的这个截口也是要半途而废的,所以还不如当初就别开始。
这个毛病说好听点儿,叫“三思而后行”,说实在点儿,就叫“知难而退”外加上“懒癌晚期”。这是病,我得治。师弟有句话倒是给我对症下药了,还他娘的拽了句洋文,他说:“意义这个事儿吧,压根你就别去想,越想越发现真他娘的没啥意义,去做就好了!justdoit!”
我这一跑神儿的功夫,师弟已经跟一米七五勾肩搭背地胡侃开了,句句不离千年血玉,得手之后如何如何销赃,如何如何分成,如何如何鸡生蛋蛋生鸡,挣他个金山银山百八十亿,再如何如何花他个昏天暗地,斗转星移。
我看这俩人儿算是王八绿豆看对眼儿了,一点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一想到下一顿还得吃那懒蛤蟆肉,得!他俩现在就是葫芦娃心连心,我他娘的也得把他们分开喽。
就在这时,那棺盖上的一颗夜明珠忽然闪了一下,速度非常之快,而且一纵即逝,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我看花了眼,因为接下来,一米七五就严肃地说道:“糟糕,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整理完这些,我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历史之所以称其为历史,任何后人都可以拿来评说,各抒己见;可又无可奈何的是,无论你跟对方辩论得如何面红耳赤,拿出多少你认为就能够拍板定论的依据,可是却没有一位公正严明的“法官”能给你们的辩论决断出个孰是孰非。
很显然,没有人能够从人类历史的开端活到现在,更别提一丝不苟公正严明地活到现在。还是美国畅销书作家丹·布朗有句话说的妙,“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来谱写的……历史的本质就是一家之言。”
无论我们怎样沿着那些蛛丝马迹探幽访微,总不能及真相的万分之一,可奇怪的是,我们好像又都乐此不疲地被历史戏谑着!这种自讨苦吃的怪毛病,真不知道是源自于我们的好奇心,还是征服欲?
象雄国和古格王朝的历史终于告一段落,尽管其中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比如说,那位设计了移魂梯和“通天大道”的班伽高人究竟是谁?他的这种绝世手艺在当今世界上还有没有传人?苗苗他们是死是活?死是因为什么而死?活又是如何得活,现在生活在哪个国家哪个地方?引导一米七五通过暗门的究竟是谁?是人还是动物?最后小林他们又是如何逃出生天的?那个独立的封闭空间是怎么回事,在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空间吗?日记中被一米七五的爷爷故意撕掉的内容里写的是什么,他又为何不给人看?再入古格遗址,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为何那片遗址至今还未被世人所知晓……这些问题,我想现在可能都没有答案了,未来说不定会被某群不知道天高地头的臭小子,误入遗址而揭晓也说不定。
不过现在话说回来,一米七五废了这么多口舌和心力来跟我们讲他的这段不堪回首的经历,目的就是想告诫我跟师弟,在面对这第二层棺椁上的机关的时候,务必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说句不吉利的,万一到时候出了什么差池,可没有第二个小林来救我们。
一米七五每每说到伤心处,总是忍不住呜咽起来,可见也是个性情中人。我跟师弟对待性情中人非常自来熟,一下子好像我们之间的那股隔阂嗖地就消失了。听罢,师弟跟着一米七五叹了口气,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安慰了他几句,问道:“孙大哥,这么多年了,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再回去找找?”
一米七五苦笑着摇了摇头:“想有什么用,脚挪不开啊!我这前脚刚想回去,陈叔后脚就给我指派了任务……我是日也想,夜也想,就想再回到那个地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就不相信,那么多的人,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说着,一米七五从贴身衣服里掏出来一个旧得颜色都快掉没了的红袖章,贴在脸上“苗苗……苗苗啊”地叫着,看着着实叫人心疼。
我下定决心似的拍拍一米七五的肩膀,承诺道:“孙大哥,你放心,等哥几个这边事儿办完,我陪你走一趟,咱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掘地三尺,也帮你把苗苗找出来!”师弟也说道:“我也去!要我说,咱到时候背箱炸药,直接把那移魂梯给炸了,看谁还能困得住咱爷仨儿!”
一米七五终于止住了哭声,脸颊蹭着那袖章半天,才小心翼翼地又收回衣服里面。我们三人这一番折腾体力消耗了不少,这会儿肚子都有些打鼓了,干脆跳下去,又抓了几只蛤蟆烤来吃。解决完“温饱问题”之后,如何“创新求发展”的问题,又搬到眼前来了。
一米七五抹了抹下巴,盯着那夜明珠分析道:“如果秦人的这种机关也是只有三次试误机会的话,先前阿远救你的时候,已经触发了一次,只不过当时环境太混乱,我们谁也没有注意到。再加上,阿远手快用掉了一次,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就只剩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心立刻咯噔了一下,没想到我们现在的处境竟然如此之险,一旦我们第三次还是试不出答案,那后果……我真是连想都不敢想,所以我们必须一击制胜。可是要一击制胜谈何容易,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摸不着北,这简直就是比大海捞针还难嘛。
一米七五大概看出了我跟师弟的忧虑,为了鼓舞士气,他拍着我们的肩膀说道:“阿远,小张,事到如今,知难而退肯定不是咱们兄弟的做派,这以后要是传出去,咱也不用再在道上混了,直接滚回家看娃子去吧!是个男人,就得迎难而上,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出来!咱现在还远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猛虎出不出得了牢笼还是得看咱们。再说了,这老话说得好,容易得手的都不算好东西,咱这一趟费了这么大的力,他娘的,连实打实的棺材都给躺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里头的千年血玉是极品中的极品啊,这一本买卖少说也得够咱兄弟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吧?你们想想看,这买卖到底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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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有个怪毛病,就是做什么事情之前总是爱想东想西的,把要做的这件事儿先在脑子里演练一遍,演着演着,就会觉得这件事儿其实特别没有意思,不做也罢;或者是发觉过程中的一两处截口是我自身的能力根本达不到的,即便是开始做了,到了中间的这个截口也是要半途而废的,所以还不如当初就别开始。
这个毛病说好听点儿,叫“三思而后行”,说实在点儿,就叫“知难而退”外加上“懒癌晚期”。这是病,我得治。师弟有句话倒是给我对症下药了,还他娘的拽了句洋文,他说:“意义这个事儿吧,压根你就别去想,越想越发现真他娘的没啥意义,去做就好了!justdoit!”
我这一跑神儿的功夫,师弟已经跟一米七五勾肩搭背地胡侃开了,句句不离千年血玉,得手之后如何如何销赃,如何如何分成,如何如何鸡生蛋蛋生鸡,挣他个金山银山百八十亿,再如何如何花他个昏天暗地,斗转星移。
我看这俩人儿算是王八绿豆看对眼儿了,一点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一想到下一顿还得吃那懒蛤蟆肉,得!他俩现在就是葫芦娃心连心,我他娘的也得把他们分开喽。
就在这时,那棺盖上的一颗夜明珠忽然闪了一下,速度非常之快,而且一纵即逝,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我看花了眼,因为接下来,一米七五就严肃地说道:“糟糕,我们的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