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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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他们!”
“老大,这女人生得好漂亮啊!杀了岂不可惜?”其人一人邪恶的笑着说道,那双眼睛却始终停留在郑丽琬的身上,目露**之光。
“是啊是啊。”另外一个人附和着。
“没想到这次行动居然还有额外的收获!”貌似为首的大汉哈哈大笑一声,“兄弟们,你们说怎么办?”
“抓住她,然后弟兄们一起快活快活!”
“哈哈哈哈!”一群男人发出一串得意的长笑。
“胆敢调戏我的老婆,找死。”秦风煞气乍现,索性让天罚停下脚步,一把银针已经泼洒了出去。
飞刀胜在杀伤力强大,飞针胜在隐蔽。
当先一人的死亡虽然让骑士抱起了警惕之心,但是人的眼睛部位根本没有任何防护,所有人也只看到秦风的手微微动了一下,雪光下几道光芒闪烁,便有几个人捂着眼睛倒在了地上,根本没人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甚至连站在一旁的郑丽琬也没发现。
这就是唐门暗器的厉害之处!可以从任何角,在最不可思议的情况下发射暗器,杀敌于无形之中。
被射中眼睛的几个人,无一不是双目尽瞎,手指缝里,瞬间便流出了黑白相间,还有鲜血夹杂其中的液体。
两次偷袭,几乎不过一眨眼的时间。
“杀,快,杀了他!小心他的暗器。”直到此刻,为首那人才意识到这个弱不禁风的书生是多么的可怕。但是刚才那种惨变实在吓破了这些人的胆量。这些人实力不高,资质不好,也就是一股群胆,仗着人多欺负人少。秦风风抬手之间就灭掉了五人,他们怎么不害怕?所以虽然严阵以待,可却没一个敢上前来,大家全都把武器挡在面前,生怕秦风再射他们的眼睛。
“没用的废物,给我冲过去,冲到他身边,他的暗器就是摆设,事成之后便有一万两白银等着我们!”黑脸大汉一边吼着,一边高举手上大刀,刀身和他本人的身上,瞬间流转起一股土黄色的光芒,他的双脚在地面上一踏,便出现两个巨大的深坑,显然是黑脸大汉调动了自己罡心的能量。
“晚了!”
秦风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嘲笑。
“噌”地一声轻响,秦风的左手上多出了二十四柄寒光熠熠的飞刀,飞刀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秦风手腕一翻,将内力灌入进飞刀中,身体摆出一个弧,左手朝前一甩,借助摆动的力道,二十四柄飞刀刷地飞了出去。
一众骑士哇哇大叫,拼命的挥舞着武器护在身前,一些人更是拔马欲逃。
然而,正在此际,空中的那蓬飞刀竟尔撞到了一块儿,于空中或直击、或盘旋、或相互撞击,如一朵奇特的花朵,四下飞散,直的、歪的、横的、竖的应有尽有。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原来只是一个花架子。”
严阵以待的骑士们见此,一个个开怀大笑,便是郑丽琬也惊讶的看着神色冷漠的秦风。
而此时,秦风声音讥讽道:“死吧!”
一瞬间,如山岳崩塌一般的杀机从天而降!压得人大气都无法喘上一口。
站在秦风身后的郑丽琬一双美眸在剧烈地抖动着,这杀机!这杀气!宛若实质一般浓郁,竟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滞了。
郑丽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这凛冽无比的杀气中,竟然还带有一股让人胆战心惊的森冷气息,这股气息就仿佛是死神的召唤。
仿佛印证了秦风的话一般,二十四把飞刀突然秩序谨然,宛如每枚暗器上均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后有一高手遥相助推一般,蓦然,二十四把飞刀以肉眼难见的速度,从不同的角度刺向马上的一众骑士。
顿时,数十匹战马上,空无一人,空气中洋溢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还有几个被秦风射瞎眼睛没有死掉的黑衣人在不断哀嚎。
“我的天!”郑丽琬喃喃自语着,刚才她在秦风身边护卫着秦风的安全,并没有看到秦风是如何出手的。但是,飞刀出手后的种种异常反应她却是看在眼里的!
神乎其技已不如形容这等暗器手法。
他是怎么做到的?竟尔打破常规的同时操控着二十多把飞刀,要快就快,要慢就慢,而且,中招者还都是平均分配,一人一刀,不多亦不少。
郑丽琬想不明白,木木的盯着眼前的惨景,
“自不量力!”秦风拍了拍手,笑着对萌呆了的郑丽琬道:“夫人,打完收工。”
直到此刻,郑丽琬才羞愧无比地发现,自己竟然一人都没有伤着。一颗心脏剧烈跳动起来!纵然她的武艺高出秦风不少,可此刻也不禁为秦风的杀人速度感到惊悚,感到自卑。
“难道,你一直让着我?”郑丽琬迟疑地问道,这段时间,两人可没少打架,可每一次秦风都狼狈至极,故而,潜意识里,她宁愿相信秦风平时表现出来的实力是伪装的是让着自己。
“杀人有很多种方法。直来直去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种。”秦风高深莫测地说道。
“谁教你的?你到底还有什么我所不知道的?”郑丽琬忍不住问道,先是神出鬼没的毒术,现在又有这惊艳的一招暗器手法。她以为自己很了解秦风了,可现在才发现只是冰山一角。
“想不想学?我教你!”秦风顽皮的对郑丽琬眨眨眼睛,微微一笑。
郑丽琬猛点头:“想啊!”
“改天教你。”秦风策马走到两个突厥人的面前,问道:“贺逻鹘,突利可汗的长子?”
“恩人,你……你……你你莫非……是……天神……”年轻小的突厥人结结巴巴的问道。
胡人对于鬼神,极其迷信,秦风那鬼神一样的控刀术,在他看来根本不是人力可以办到的,惊骇的说话都结巴了起来。
秦风见这孩子吓呆了,不由得笑了起来,又问了一遍。
“恩人,我就是贺逻鹘,这是我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加逻鹘目光下垂,突然目光一凝,他无意间看清了秦风的坐骑。
那钢筋铸就的肌肉,那充满着爆炸力的身子,如雪一样的鬃毛,梦幻般的美感,无不让人惊叹,沉醉。
“叔叔,是天马!真的有人降服了天马。”贺逻鹘发了惊呼。
接着,叔侄二人做出让秦风与郑丽琬意想不到的动作,两人不约而同的滚下马背,竟然跪下来膜拜。
马是突厥人最忠实的朋友,在突厥部落中,存在最多的莫过于马的传说与神话。
神马、天马
在他们眼中是天上的神灵幻化,只有最优秀的勇者才有资格拥有的神驹。
阿史那结社率满目骇然,当初,他可没有吃天罚的亏,为了驯服天罚,他可是足足躺在床上半个多月呢。
而天罚似乎认得这个败将,灯笼似得眼珠中竟然充满了不屑之意。一边的郑丽琬见天罚流露出来那人性的一面,差点笑出声来。
“你们不得我大唐陛下的同意,怎么孤身前来我大唐境地?莫非当我大唐还是任人可欺的隋朝么?”秦风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厉喝。
“不,不,不!恩人误会了。我贺逻鹘与叔父奉你汗之命求见大唐皇帝陛下,有要事相商。”贺逻鹘在秦风那令人窒息的威势下,汗水涔涔的解释道:“本来还有三百多族人,可一路上被颉利那贼子阻挡,他们已经全部罹难了。”
见秦风点头,便拱拱手续道:“若非叔叔是突厥第一勇士,我们根本不可能到得了这儿。恩人能够驯服天马,想必大唐的将军,恳请将军带我们去找大唐皇帝陛下!将军可否告之姓名,贺逻鹘将牢记在心,他日有机会,必将报答。”
秦风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我叫秦风!”
一直没说话的阿史那结社率蓦然问道:“将军姓秦,与大唐战神秦琼是何关系?”
秦风笑道:“秦琼是我父亲!”
阿史那结社率动容,失声道:“你父亲竟是秦琼秦大将军?”
他曾听人说过,唐朝军队中有名勇烈过人的大将军,号称大唐战神,他叫秦琼,一生未尝败绩,是天下有名的悍将,此次非要与贺逻鹘南下,就是因为他心高气傲想以突厥第一勇士之能,碾压大唐第一勇将,可是见识到了秦风惊艳的剑法与暗器手法,又见到天罚那乖乖听话的模样后,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秦风作为战神之子都这么厉害,都具有降服天马的惊人能耐,去找人家父亲比试,不是找抽么?顿时,挑战秦琼的念头也跑得无影无踪。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或许折服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阿史那结社率向贺逻鹘嘀里咕噜的说了一串突厥话,贺逻鹘解开衣服,一件皮袄的夹层里拿了一柄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郑重的递给秦风:“秦将军,作为草原狼神的子孙,做不到有恩必还,将会受到狼神的唾弃,无颜生存于世。贪婪的颉利杀光了我的族人,抢走了我们的财富。唯一剩下的就是叔叔这柄象征着突厥第一勇士的金刀,还请秦将军收下。”
秦风一怔,他没想到这两个突厥人如此豪爽,如此贵重之物却所送就送,不眨一下眼睛也无半点虚伪做作,实在是难得。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再说你们是我大唐贵客,在我大唐境内,每个大唐人都有义务与责任保证贵客的安全。”
贺逻鹘斩钉截铁的说道:“这把金刀在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而这把刀只有强者才有资格佩带,我们不如将军勇悍,送给将军正好符合它的含义。”
秦风知道北方人豪迈率直,拒绝反而不美,便笑着接过了金刀,他大概的估算了一下,这把短刀至少有五斤重,是黄金打造,真够土豪的。他将金刀佩带在腰间,又微微一笑,拿出两把寒光四射的飞刀,分别递给他们道:“我们汉人讲究礼尚往来,我这两把飞刀是镔铁打造,价值远不如你们的金刀,但是,它们对我的意义非同寻常,这个就送给你们吧。”
阿史那结社率、贺逻鹘一点都不笑,他们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寒光四射的小飞刀,神色庄严肃穆,朋友的礼物在突厥人眼里,是很神圣的东西,其价值不在于物件的本身,在于存在的意义。(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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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女人生得好漂亮啊!杀了岂不可惜?”其人一人邪恶的笑着说道,那双眼睛却始终停留在郑丽琬的身上,目露**之光。
“是啊是啊。”另外一个人附和着。
“没想到这次行动居然还有额外的收获!”貌似为首的大汉哈哈大笑一声,“兄弟们,你们说怎么办?”
“抓住她,然后弟兄们一起快活快活!”
“哈哈哈哈!”一群男人发出一串得意的长笑。
“胆敢调戏我的老婆,找死。”秦风煞气乍现,索性让天罚停下脚步,一把银针已经泼洒了出去。
飞刀胜在杀伤力强大,飞针胜在隐蔽。
当先一人的死亡虽然让骑士抱起了警惕之心,但是人的眼睛部位根本没有任何防护,所有人也只看到秦风的手微微动了一下,雪光下几道光芒闪烁,便有几个人捂着眼睛倒在了地上,根本没人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甚至连站在一旁的郑丽琬也没发现。
这就是唐门暗器的厉害之处!可以从任何角,在最不可思议的情况下发射暗器,杀敌于无形之中。
被射中眼睛的几个人,无一不是双目尽瞎,手指缝里,瞬间便流出了黑白相间,还有鲜血夹杂其中的液体。
两次偷袭,几乎不过一眨眼的时间。
“杀,快,杀了他!小心他的暗器。”直到此刻,为首那人才意识到这个弱不禁风的书生是多么的可怕。但是刚才那种惨变实在吓破了这些人的胆量。这些人实力不高,资质不好,也就是一股群胆,仗着人多欺负人少。秦风风抬手之间就灭掉了五人,他们怎么不害怕?所以虽然严阵以待,可却没一个敢上前来,大家全都把武器挡在面前,生怕秦风再射他们的眼睛。
“没用的废物,给我冲过去,冲到他身边,他的暗器就是摆设,事成之后便有一万两白银等着我们!”黑脸大汉一边吼着,一边高举手上大刀,刀身和他本人的身上,瞬间流转起一股土黄色的光芒,他的双脚在地面上一踏,便出现两个巨大的深坑,显然是黑脸大汉调动了自己罡心的能量。
“晚了!”
秦风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嘲笑。
“噌”地一声轻响,秦风的左手上多出了二十四柄寒光熠熠的飞刀,飞刀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秦风手腕一翻,将内力灌入进飞刀中,身体摆出一个弧,左手朝前一甩,借助摆动的力道,二十四柄飞刀刷地飞了出去。
一众骑士哇哇大叫,拼命的挥舞着武器护在身前,一些人更是拔马欲逃。
然而,正在此际,空中的那蓬飞刀竟尔撞到了一块儿,于空中或直击、或盘旋、或相互撞击,如一朵奇特的花朵,四下飞散,直的、歪的、横的、竖的应有尽有。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原来只是一个花架子。”
严阵以待的骑士们见此,一个个开怀大笑,便是郑丽琬也惊讶的看着神色冷漠的秦风。
而此时,秦风声音讥讽道:“死吧!”
一瞬间,如山岳崩塌一般的杀机从天而降!压得人大气都无法喘上一口。
站在秦风身后的郑丽琬一双美眸在剧烈地抖动着,这杀机!这杀气!宛若实质一般浓郁,竟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滞了。
郑丽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这凛冽无比的杀气中,竟然还带有一股让人胆战心惊的森冷气息,这股气息就仿佛是死神的召唤。
仿佛印证了秦风的话一般,二十四把飞刀突然秩序谨然,宛如每枚暗器上均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后有一高手遥相助推一般,蓦然,二十四把飞刀以肉眼难见的速度,从不同的角度刺向马上的一众骑士。
顿时,数十匹战马上,空无一人,空气中洋溢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还有几个被秦风射瞎眼睛没有死掉的黑衣人在不断哀嚎。
“我的天!”郑丽琬喃喃自语着,刚才她在秦风身边护卫着秦风的安全,并没有看到秦风是如何出手的。但是,飞刀出手后的种种异常反应她却是看在眼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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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琬想不明白,木木的盯着眼前的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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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教你的?你到底还有什么我所不知道的?”郑丽琬忍不住问道,先是神出鬼没的毒术,现在又有这惊艳的一招暗器手法。她以为自己很了解秦风了,可现在才发现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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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教你。”秦风策马走到两个突厥人的面前,问道:“贺逻鹘,突利可汗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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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见这孩子吓呆了,不由得笑了起来,又问了一遍。
“恩人,我就是贺逻鹘,这是我叔叔阿史那结社率。”加逻鹘目光下垂,突然目光一凝,他无意间看清了秦风的坐骑。
那钢筋铸就的肌肉,那充满着爆炸力的身子,如雪一样的鬃毛,梦幻般的美感,无不让人惊叹,沉醉。
“叔叔,是天马!真的有人降服了天马。”贺逻鹘发了惊呼。
接着,叔侄二人做出让秦风与郑丽琬意想不到的动作,两人不约而同的滚下马背,竟然跪下来膜拜。
马是突厥人最忠实的朋友,在突厥部落中,存在最多的莫过于马的传说与神话。
神马、天马
在他们眼中是天上的神灵幻化,只有最优秀的勇者才有资格拥有的神驹。
阿史那结社率满目骇然,当初,他可没有吃天罚的亏,为了驯服天罚,他可是足足躺在床上半个多月呢。
而天罚似乎认得这个败将,灯笼似得眼珠中竟然充满了不屑之意。一边的郑丽琬见天罚流露出来那人性的一面,差点笑出声来。
“你们不得我大唐陛下的同意,怎么孤身前来我大唐境地?莫非当我大唐还是任人可欺的隋朝么?”秦风骑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厉喝。
“不,不,不!恩人误会了。我贺逻鹘与叔父奉你汗之命求见大唐皇帝陛下,有要事相商。”贺逻鹘在秦风那令人窒息的威势下,汗水涔涔的解释道:“本来还有三百多族人,可一路上被颉利那贼子阻挡,他们已经全部罹难了。”
见秦风点头,便拱拱手续道:“若非叔叔是突厥第一勇士,我们根本不可能到得了这儿。恩人能够驯服天马,想必大唐的将军,恳请将军带我们去找大唐皇帝陛下!将军可否告之姓名,贺逻鹘将牢记在心,他日有机会,必将报答。”
秦风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我叫秦风!”
一直没说话的阿史那结社率蓦然问道:“将军姓秦,与大唐战神秦琼是何关系?”
秦风笑道:“秦琼是我父亲!”
阿史那结社率动容,失声道:“你父亲竟是秦琼秦大将军?”
他曾听人说过,唐朝军队中有名勇烈过人的大将军,号称大唐战神,他叫秦琼,一生未尝败绩,是天下有名的悍将,此次非要与贺逻鹘南下,就是因为他心高气傲想以突厥第一勇士之能,碾压大唐第一勇将,可是见识到了秦风惊艳的剑法与暗器手法,又见到天罚那乖乖听话的模样后,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感。
秦风作为战神之子都这么厉害,都具有降服天马的惊人能耐,去找人家父亲比试,不是找抽么?顿时,挑战秦琼的念头也跑得无影无踪。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或许折服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阿史那结社率向贺逻鹘嘀里咕噜的说了一串突厥话,贺逻鹘解开衣服,一件皮袄的夹层里拿了一柄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郑重的递给秦风:“秦将军,作为草原狼神的子孙,做不到有恩必还,将会受到狼神的唾弃,无颜生存于世。贪婪的颉利杀光了我的族人,抢走了我们的财富。唯一剩下的就是叔叔这柄象征着突厥第一勇士的金刀,还请秦将军收下。”
秦风一怔,他没想到这两个突厥人如此豪爽,如此贵重之物却所送就送,不眨一下眼睛也无半点虚伪做作,实在是难得。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再说你们是我大唐贵客,在我大唐境内,每个大唐人都有义务与责任保证贵客的安全。”
贺逻鹘斩钉截铁的说道:“这把金刀在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而这把刀只有强者才有资格佩带,我们不如将军勇悍,送给将军正好符合它的含义。”
秦风知道北方人豪迈率直,拒绝反而不美,便笑着接过了金刀,他大概的估算了一下,这把短刀至少有五斤重,是黄金打造,真够土豪的。他将金刀佩带在腰间,又微微一笑,拿出两把寒光四射的飞刀,分别递给他们道:“我们汉人讲究礼尚往来,我这两把飞刀是镔铁打造,价值远不如你们的金刀,但是,它们对我的意义非同寻常,这个就送给你们吧。”
阿史那结社率、贺逻鹘一点都不笑,他们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寒光四射的小飞刀,神色庄严肃穆,朋友的礼物在突厥人眼里,是很神圣的东西,其价值不在于物件的本身,在于存在的意义。(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