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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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几乎是逃一般回到公寓的,洗澡的时候,水流冲过陈易冬抚过的那块肌肤时,仿佛都还能感受到那种战栗的感觉,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触碰到那里,又像是触到电一般地极快移开。
她咬了咬唇,顾清欢,你是太久没男人了吗?表现地这么饥渴干什么?
清欢有些恼怒地用沐浴乳冲洗着身体,足足洗了半个小时,然后才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收拾好东西后下楼开车去上班。
到了公司后才发现今天到的时间比原来还要早一些,但是办公室里的灯已经亮着了,参加朗沐这个案子的员工差不多都到齐了,正在努力赶着这个项目的进度,清欢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上次的拓展效果不错,自己离开的这两天,大家都没有松懈下来。
看见她上班后,叶珊就跟着她走进了办公室,“温迪,朗沐那边的方案基本都通过了,现在就剩下要说服千叶那边同意朗沐的报价,还有启达那边剩余的百分之五的股份归属问题了。”
清欢点点头,沉吟了一下,又上下打量了叶珊一眼,忽然开口:“要不和千叶那边沟通的事情你去进行吧。”
叶珊怔了一下,“我吗?”
“怎么?没信心?”清欢挑了挑眉问。
“不,不是,我只是觉得有些突然,毕竟我还没有正式跟过项目……”叶珊愣了愣说。
“那正好这次后就有了,你负责去和那边对接一下。”清欢挥了挥手说。
叶珊眼里闪过一丝光亮来,应了一声后,就转身离开了。
她刚离开,清欢就接到弗兰克的电话,“中午一起吃个饭。”
“没时间。”清欢懒洋洋地回答。
“我马上要回国了,作为这么多年的朋友,你难道都不给我送个行?”弗兰克在电话那端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语气说着。
“你要走?”清欢怔了一下。
“对啊,明早的飞机,如果你不陪我吃这顿午饭,我可就不走了……”弗兰克有些无赖地说。
清欢扶了扶额,有些搞不懂弗兰克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想了一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中午的时候,弗兰克就在清欢公司附近的一家中餐厅订了包间,餐厅装修得很雅致,在一栋商业楼上,清欢走进去的时候不由有些惊讶,弗兰克对周围餐厅的了解情况完全超过了她。
到了小包间,一整面墙都是玻璃,可以俯瞰整个S市的景色。此时是午后,阳光覆盖大地,一望无际的楼宇沐浴其中。清欢有点被这胜景震慑到了,走进窗边,手也按在玻璃上,凝神往外看。
“是不是很美?”弗兰克摇晃着红酒杯,有些得意地说。
“确实很美……”清欢喃喃地说。
弗兰克走到她身后,一只手按在旁边的墙上,另一只手也按在玻璃上。再往前一步,就能把她抱在怀里。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的香水味,他不由闭眼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到底是几个意思?”清欢很快从眼前的美景中回过神来,转头皱眉看了他一眼,“上次要你放弃朗沐你死活都不肯,这次又是怎么想通的?”
一刻短暂的美好被打破,弗兰克轻声叹了口气,转过身来走到桌子旁坐下,摊了摊手,“我要回国并不代表NE会放弃朗沐的项目。”
“什么意思?”清欢拧着眉,有些不解地问他。
“没什么,我要离开NE基金了。”弗兰克看似不经意地开口。
“你要离开NE了?为什么?”清欢十分得惊讶,“NE可是你一手打造起来的,你舍得放弃?”
“人总要学会取舍,我有更重要的东西不想放弃,只得放弃它了。”弗兰克笑了笑,叹息了一声说。
“还有什么东西会比NE更重要?”
“当然有,比如说,你。”弗兰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温迪,我知道你对朗沐的事情势在必得,如果我继续下去,一定会和你站在敌对的那一面,相信我,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我又不能因为私人感情做罔顾公司利益的事情,这太不专业了,权衡之下,只好选择离开了。”
对于弗兰克深情的告白,清欢没有任何反应,拿起筷子夹菜吃了一口,才说:“没想到你这只老狐狸居然会栽到戴维的手里……”
“温迪,你怎么能这样看我,我有那么糟糕吗?”弗兰克不满地嚷嚷了起来,“戴维那种人怎么可能是我对手,我只是不屑于和他计较而已。”
“看来这次你的跟头栽的不轻,”清欢头也不抬,放下筷子叹了口气,“那你后面怎么打算的?”
弗兰克忽然闷了起来,娴熟地用筷子夹菜,没有说话。
这时清欢的手机响了。她看一眼对面的弗兰克,走到窗边才接起。
弗兰克低头吃着东西,眼睛却一直盯着她。
“喂,”清欢轻声说。
“喂,”陈易冬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传了过来,“吃饭了吗?”
“正和一个朋友在吃。”清欢唇角勾着一抹微笑说,“你呢?”
他笑了:“我也正在吃,跟一群投资经理。不太好吃。晚上你有没有时间?我来接你吃饭。”
“今晚不行,我要加班。”清欢想了一下说,“改天吧。”
“好,那改天。”
“好。”
“清欢,我想你了……”他说。
清欢静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她一回头,就看到弗兰克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看着自己。
“看我干什么?”清欢坐下来继续吃东西。
“你在和谁讲电话呢?笑得那么温柔。”弗兰克看了她一眼后说。
“一个朋友。”
“朋友?”弗兰克放下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是那个人吧?”
“和你有什么关系?”清欢眉眼不抬。
弗兰克沉默了一会儿,才端着红酒杯喝了一口,“温迪,我原以为你那么聪明一个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的。”
清欢用餐巾擦拭了一下嘴角,然后才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弗兰克的眉毛拧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忽然将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然后站起身来,语气生硬地开口:“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就不顾清欢的诧异莫名,径直离开了。
弗兰克离开后,清欢一个人坐在包间里,望着面前一大桌的菜,又愣了一会儿后,才继续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将碗里的菜都吃了,才叫服务员进来买单。
晚上加完班回到家里,苏静依然没有在家,清欢换了衣服后就揉着酸痛的后颈准备洗澡,这时手机消息提示音却突然响了一下,她拿过一看,是陈易冬发来的信息,问她加完班了吗?要不要一起吃夜宵。
清欢本来想拒绝的,但是手指在屏幕上停顿了一下,还是打了一个好字。
下楼时已经看见他的那辆阿斯顿马丁停在街边了,拉开门进去时就听见他问:“想吃点什么?”
“随便吧,都可以。”清欢不是很在意地说。
陈易冬想了想,就发动汽车朝前开去,最后他们来到一个很深的巷子,一排排的店铺都关门了,只有一家的灯是亮着的,清欢走近一看,却是家卖小龙虾的,生意看起来很好,不大的店铺里坐满了人,大家都就着啤酒剥着龙虾,互相聊天聊得兴高采烈。
老板见又来了客人,急忙迎了出来,在店外又给临时加了张桌子,清欢和陈易冬就这么相对着坐在了街边。
点菜的时候,清欢看着菜单问:“你想吃些什么?”
“你喜欢吃的我都可以,你安排吧……”陈易冬笑了笑说。
清欢愣了一下,此刻的情景忽然让她想起原来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要夜宵的时候才能在一起吃饭,本来刚开始时是他带着她去吃各种好吃的东西,但是后来发现她总是喜欢一些街边的小吃店里的东西,他就开始收集各种街边网红小吃店,每次到吃夜宵的时候就带着她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刚开始时他的胃还有些不习惯这些吃的,也是清欢点什么菜自己就吃什么,吃完回去后总是拉肚子,好长一段时间后,才渐渐适应过来。
此时回忆起当时的事情,让清欢心里涌起一股又酸又胀的感觉,眼眶不知不觉竟有些红了。
对面的人见了后就叹息了一声,伸手轻轻地抚摸她耳边的碎发,他的手指修长而柔软,清欢被他摸得又痒又麻,两人谁也不说话。
吃完夜宵后,又一道回了公寓,清欢上楼后,就洗了澡上床睡了,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自己在做梦,梦中男人的手指,干燥而微凉,他的脸,他的黑发,他低沉的笑声,他怀里的温暖都让清欢感觉到心底迸发出的深深爱意,是如此强烈,强烈到要淹没过她的整个身体。那是一种放纵而无法阻挡的情绪,比与他重逢后的每一刻,都要真实。
朦朦胧胧,却锥心刻骨。
然后,不知是何时的瞬间,身体冷却下去了,心也冷却下去。她抬起头,就看见一个身影,在晨雾中远去。离开了她,毫无留恋。
她追着他的步伐,追不上。尽管看不到他的脸,听不到他的任何话语,可是清欢却清晰感觉到他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冷酷和决绝。
某种尖锐的、似曾相识的刺痛,一下子扎进她心里。她感觉到自己的双眼已充满泪水……然后猛然惊醒。
清欢几乎是逃一般回到公寓的,洗澡的时候,水流冲过陈易冬抚过的那块肌肤时,仿佛都还能感受到那种战栗的感觉,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触碰到那里,又像是触到电一般地极快移开。
她咬了咬唇,顾清欢,你是太久没男人了吗?表现地这么饥渴干什么?
清欢有些恼怒地用沐浴乳冲洗着身体,足足洗了半个小时,然后才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收拾好东西后下楼开车去上班。
到了公司后才发现今天到的时间比原来还要早一些,但是办公室里的灯已经亮着了,参加朗沐这个案子的员工差不多都到齐了,正在努力赶着这个项目的进度,清欢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上次的拓展效果不错,自己离开的这两天,大家都没有松懈下来。
看见她上班后,叶珊就跟着她走进了办公室,“温迪,朗沐那边的方案基本都通过了,现在就剩下要说服千叶那边同意朗沐的报价,还有启达那边剩余的百分之五的股份归属问题了。”
清欢点点头,沉吟了一下,又上下打量了叶珊一眼,忽然开口:“要不和千叶那边沟通的事情你去进行吧。”
叶珊怔了一下,“我吗?”
“怎么?没信心?”清欢挑了挑眉问。
“不,不是,我只是觉得有些突然,毕竟我还没有正式跟过项目……”叶珊愣了愣说。
“那正好这次后就有了,你负责去和那边对接一下。”清欢挥了挥手说。
叶珊眼里闪过一丝光亮来,应了一声后,就转身离开了。
她刚离开,清欢就接到弗兰克的电话,“中午一起吃个饭。”
“没时间。”清欢懒洋洋地回答。
“我马上要回国了,作为这么多年的朋友,你难道都不给我送个行?”弗兰克在电话那端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语气说着。
“你要走?”清欢怔了一下。
“对啊,明早的飞机,如果你不陪我吃这顿午饭,我可就不走了……”弗兰克有些无赖地说。
清欢扶了扶额,有些搞不懂弗兰克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想了一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中午的时候,弗兰克就在清欢公司附近的一家中餐厅订了包间,餐厅装修得很雅致,在一栋商业楼上,清欢走进去的时候不由有些惊讶,弗兰克对周围餐厅的了解情况完全超过了她。
到了小包间,一整面墙都是玻璃,可以俯瞰整个S市的景色。此时是午后,阳光覆盖大地,一望无际的楼宇沐浴其中。清欢有点被这胜景震慑到了,走进窗边,手也按在玻璃上,凝神往外看。
“是不是很美?”弗兰克摇晃着红酒杯,有些得意地说。
“确实很美……”清欢喃喃地说。
弗兰克走到她身后,一只手按在旁边的墙上,另一只手也按在玻璃上。再往前一步,就能把她抱在怀里。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的香水味,他不由闭眼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到底是几个意思?”清欢很快从眼前的美景中回过神来,转头皱眉看了他一眼,“上次要你放弃朗沐你死活都不肯,这次又是怎么想通的?”
一刻短暂的美好被打破,弗兰克轻声叹了口气,转过身来走到桌子旁坐下,摊了摊手,“我要回国并不代表NE会放弃朗沐的项目。”
“什么意思?”清欢拧着眉,有些不解地问他。
“没什么,我要离开NE基金了。”弗兰克看似不经意地开口。
“你要离开NE了?为什么?”清欢十分得惊讶,“NE可是你一手打造起来的,你舍得放弃?”
“人总要学会取舍,我有更重要的东西不想放弃,只得放弃它了。”弗兰克笑了笑,叹息了一声说。
“还有什么东西会比NE更重要?”
“当然有,比如说,你。”弗兰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温迪,我知道你对朗沐的事情势在必得,如果我继续下去,一定会和你站在敌对的那一面,相信我,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我又不能因为私人感情做罔顾公司利益的事情,这太不专业了,权衡之下,只好选择离开了。”
对于弗兰克深情的告白,清欢没有任何反应,拿起筷子夹菜吃了一口,才说:“没想到你这只老狐狸居然会栽到戴维的手里……”
“温迪,你怎么能这样看我,我有那么糟糕吗?”弗兰克不满地嚷嚷了起来,“戴维那种人怎么可能是我对手,我只是不屑于和他计较而已。”
“看来这次你的跟头栽的不轻,”清欢头也不抬,放下筷子叹了口气,“那你后面怎么打算的?”
弗兰克忽然闷了起来,娴熟地用筷子夹菜,没有说话。
这时清欢的手机响了。她看一眼对面的弗兰克,走到窗边才接起。
弗兰克低头吃着东西,眼睛却一直盯着她。
“喂,”清欢轻声说。
“喂,”陈易冬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传了过来,“吃饭了吗?”
“正和一个朋友在吃。”清欢唇角勾着一抹微笑说,“你呢?”
他笑了:“我也正在吃,跟一群投资经理。不太好吃。晚上你有没有时间?我来接你吃饭。”
“今晚不行,我要加班。”清欢想了一下说,“改天吧。”
“好,那改天。”
“好。”
“清欢,我想你了……”他说。
清欢静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地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她一回头,就看到弗兰克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看着自己。
“看我干什么?”清欢坐下来继续吃东西。
“你在和谁讲电话呢?笑得那么温柔。”弗兰克看了她一眼后说。
“一个朋友。”
“朋友?”弗兰克放下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是那个人吧?”
“和你有什么关系?”清欢眉眼不抬。
弗兰克沉默了一会儿,才端着红酒杯喝了一口,“温迪,我原以为你那么聪明一个人,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的。”
清欢用餐巾擦拭了一下嘴角,然后才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弗兰克的眉毛拧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忽然将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然后站起身来,语气生硬地开口:“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就不顾清欢的诧异莫名,径直离开了。
弗兰克离开后,清欢一个人坐在包间里,望着面前一大桌的菜,又愣了一会儿后,才继续低着头一口一口地将碗里的菜都吃了,才叫服务员进来买单。
晚上加完班回到家里,苏静依然没有在家,清欢换了衣服后就揉着酸痛的后颈准备洗澡,这时手机消息提示音却突然响了一下,她拿过一看,是陈易冬发来的信息,问她加完班了吗?要不要一起吃夜宵。
清欢本来想拒绝的,但是手指在屏幕上停顿了一下,还是打了一个好字。
下楼时已经看见他的那辆阿斯顿马丁停在街边了,拉开门进去时就听见他问:“想吃点什么?”
“随便吧,都可以。”清欢不是很在意地说。
陈易冬想了想,就发动汽车朝前开去,最后他们来到一个很深的巷子,一排排的店铺都关门了,只有一家的灯是亮着的,清欢走近一看,却是家卖小龙虾的,生意看起来很好,不大的店铺里坐满了人,大家都就着啤酒剥着龙虾,互相聊天聊得兴高采烈。
老板见又来了客人,急忙迎了出来,在店外又给临时加了张桌子,清欢和陈易冬就这么相对着坐在了街边。
点菜的时候,清欢看着菜单问:“你想吃些什么?”
“你喜欢吃的我都可以,你安排吧……”陈易冬笑了笑说。
清欢愣了一下,此刻的情景忽然让她想起原来两个人还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要夜宵的时候才能在一起吃饭,本来刚开始时是他带着她去吃各种好吃的东西,但是后来发现她总是喜欢一些街边的小吃店里的东西,他就开始收集各种街边网红小吃店,每次到吃夜宵的时候就带着她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刚开始时他的胃还有些不习惯这些吃的,也是清欢点什么菜自己就吃什么,吃完回去后总是拉肚子,好长一段时间后,才渐渐适应过来。
此时回忆起当时的事情,让清欢心里涌起一股又酸又胀的感觉,眼眶不知不觉竟有些红了。
对面的人见了后就叹息了一声,伸手轻轻地抚摸她耳边的碎发,他的手指修长而柔软,清欢被他摸得又痒又麻,两人谁也不说话。
吃完夜宵后,又一道回了公寓,清欢上楼后,就洗了澡上床睡了,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自己在做梦,梦中男人的手指,干燥而微凉,他的脸,他的黑发,他低沉的笑声,他怀里的温暖都让清欢感觉到心底迸发出的深深爱意,是如此强烈,强烈到要淹没过她的整个身体。那是一种放纵而无法阻挡的情绪,比与他重逢后的每一刻,都要真实。
朦朦胧胧,却锥心刻骨。
然后,不知是何时的瞬间,身体冷却下去了,心也冷却下去。她抬起头,就看见一个身影,在晨雾中远去。离开了她,毫无留恋。
她追着他的步伐,追不上。尽管看不到他的脸,听不到他的任何话语,可是清欢却清晰感觉到他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冷酷和决绝。
某种尖锐的、似曾相识的刺痛,一下子扎进她心里。她感觉到自己的双眼已充满泪水……然后猛然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