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道尽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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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Dreams》的音乐在礼堂云绕。
来宾如云。
我穿梭在这人群里,想要寻找顾北辰的身影。
“林鹿。”穿着一袭红裙的温嘉欣叫住了我:“你怎么这么晚?婚礼快开始了,快去换衣服。”
我看向她:“你看见胖子没?”
“他好像还没到。”
“哦。”心底有些小失落和惆怅。
“走吧,阿乐在等你。”
婚礼进行曲在礼堂响起,我换了一身淡粉色的长裙,坐在新娘宾客这一方,而对面的新郎宾客,除了宫赤司,我并没有看见顾北辰。
按理来说,他应该比我先到啊?他不是比我先走的吗?
一身洁白婚纱的童乐乐在童叔叔的挽着下,微笑着,朝着纪默缓缓走来。
此刻的童乐乐没有平日里的那种阳光,多了一分淡雅静好,就像那放在阳光的书页与一盏清茶。
童叔叔对纪默说:“阿默,乐乐在我们的手心里长大,你以后要把她放在手心上宠着,不然,我随时都会把她领回家的。”
“知道了,爸。”纪默迫不及待要伸手去牵童乐乐的手。
童叔叔有些不舍地将童乐乐的手放在了纪默的手心里,这头,童阿姨在我旁边低声哭了起来。
在司仪的提问下,童乐乐和纪默笑容满面地回了一声我“我愿意”过后,互相交换戒指,亲吻。
我看着他们,从校服到婚纱,从稚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从猜疑走向坚定。
着实不易啊。
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是要在一起,不管吵得厉害,依旧会原谅对方,回到对方的身边,我想,这句话的写照就是童乐乐和纪默之间的历程吧。
拍照的时候,顾北辰才风尘仆仆地赶来。
穿着黑色西装的顾北辰身姿修长挺拔,面容清冷的他难得与纪默还有宫赤司笑着说话。
我紧张万分且心跳如麻地盯紧他。
“鹿鹿,你也说句话啊。”乐乐在旁边提醒我。
“顾。”我对着顾北辰张了张口。
他却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只好闭嘴。
“鹿鹿,你怎么了?不像你的风格啊。”温嘉欣也过来劝我。
我扯出笑容:“都过去了。”
年轻的我,有的是一身的孤勇,有的是家人撑着,有的是年轻的资本,如今,生活把我勇气给磨灭了,愧疚也让我开不了口。
婚礼拍照的时候,顾北辰到一边接电话去了,恰好我也有电话来,我们都没有参与拍照。
拍照的流程结束,大家都坐车前往酒店赴喜宴。
宴会上,童乐乐和纪默轮番表演,童乐乐会跳舞,跳了场街舞,曾经她在江北一中学的。纪默唱了首歌,宫赤司在旁边弹吉他,其余时候,主持人在游戏助兴。
饭席上,我故意坐在了顾北辰的身边,我一坐下,他立即就把手上的烟给掐灭了。
不过他从没看我一眼,而是笑着看表演,仿佛于他而言,我是个陌生人。
没关系。
我对自己说。
以前都是顾北辰给我夹菜,现在轮到我来给他夹菜吧。
我在他的碗里夹了满满的荤菜,只字不发地看着他的那张侧脸:“胖子,你瘦了,多吃点肉。”
他斜睨了我一眼,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我笑。
只要你肯吃,就算让我站在一边也没关系。
纪默和童乐乐来敬酒。
顾北辰拿起一瓶白酒:“祝,百年好合。”
话落,他仰头喝了起来。
纪默看向我,用眼神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倒是低声劝说:“胖子,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我允许你喝酒,但不能喝多。”
纪默是新郎,还要招待贵宾,没办法喝太多酒,他只陪着顾北辰喝了一杯。
他脸红脖子粗地喝了一大口,就把酒瓶放下,像个生着闷气的孩子,还是没跟我说半个字。
宫赤司拿起一瓶红酒,给顾北辰的杯子倒满,嘶哑着嗓子:“顾胖,来,难得见你,今晚不醉不归。”
顾北辰瞥了我一眼,拿起酒杯,一口饮尽,许是喝得太快,他咳嗽起来,将口中的红酒吐回杯子里。
我皱眉,想拿走他手中的酒杯,他却硬是将那酒喝光。
“来,再喝。”宫赤司又给他倒满。
我与温嘉欣对望,露出一丝苦笑。
宴席还没结束,他们两个人就喝倒了。
纪默让人将他们两个抬上了酒店上边的房间,我也跟着去。
顾北辰醉醺醺地奔去厕所,吐的昏天暗地,我看他瘫软在厕所地上,便桶上除了污秽物外,就是刺眼的鲜血。
我沉下心,淡然镇静地扶他到床上,替他脱了鞋袜,解开了领带和衬衫的纽扣,热了毛巾,给他擦了擦脸,让酒店服务员拿来了解酒药,喂他吃下。
我坐在床边,替他掖了下被子,看着他那张略有些苍白的俊脸,笑了起来:“胖子,我还是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看着可爱。”
顾北辰拧眉,转身,背对着我。
我爬上、床,从他的身后抱住了他,将脸紧贴他的后背,轻声说:“以前你总说,让我乖一点,现在,你乖一点,接下来,你好好睡一觉,醒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时,他翻身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颤。
多久,他没这样抱过我了?没这样用宠溺的语气唤我了?
不一会,门铃响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头看他,他正熟睡着,我才放心,准备从他的怀抱中抽身出来。
倏地,顾北辰猛然抱紧我,嘴里呢喃:“哪儿都不准去,我不会放开你的。”
“乖,我只是上个厕所。”我低头在他的额头小啄一口。
他才放松了手臂的力度。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门外,厉色的夏蝉看了我一眼,直接越过我,进了房间。
她身后跟着两名健硕的黑衣保镖。
“他喝酒,还抽烟了?”夏蝉额头皱了起来。
我点头。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夏蝉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办法救他对不对?”
“暂时还没找到,他身上的血细胞开始坏死,红细胞的复制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系统没有细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这种血液病还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点类似坏血症。”
“我只要救他的方法。”
夏蝉轻轻地抚着顾北辰的额头,像个母亲一样:“救他,只能换血。”
“换血?怎么换?”我心急地问。
“小辰的血型是万能O型血,虽然这种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内的细胞不混合,开始稀释,定期给他输血只能延长他几日寿命,试了几次治疗,我们发现拥有免疫抗体的RH阳性血型可以进行溶血,但是他现在全身的血液几乎坏死,可是这种稀有血型难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医院,买下了这些库存血液,甚至找人给他输血,可,只能支撑他度过了这六年,现在血库没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给他抽血了,必须隔三个月后,可是三个月后,怕是凶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欢悦地应道。
“但是。”夏蝉有些为难看向我:“小辰不让我动你。”
“夏姐,我很健康,你尽管抽我身上的血,多少都没问题的。”我内心无比的高兴。
顾北辰,我也有可以帮助你的时候了,终于。
“你想根治,还是,让他继续这样靠输血苟延残喘?”
“当然是根治啊。”
夏蝉看向我,神情凝重:“那就只能把你们两个人的血互换,之前找的人都不肯这么做,因为不是沾亲带故的,我知道你会答应的,最怕的是,小辰会接受不了。”
我不解:“互换是什么意思?”
“以命换命,如果成功,他身上流着的就是你的血,而你,则会被坏死的血细胞感染死去。如果不成功,你们两个都会在换血途中死掉,或者,你们两个以后都要靠输血过活,就跟吸血鬼一样。”
“成功几率是多少?”
“千分之六十九吧。”
“换,我换。”我欣然答应。
听闻,人的一生大约会遇到2920万人,但相知的几率不足百万分之四十九,我和顾北辰能够相知,所以这千分之五十九,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确定?”
“确定。”我看向熟睡的顾北辰,笑道:“夏姐,要是我没能醒过来,等他好了,你告诉他,我只是不爱他了,去找另一个爱自己的人去了,也别告诉我家人,这件事,我们两个暗中进行就好。”
“可是,医院会给你登记死亡证明。”
“葬礼也别告诉他,他好了,应该会回美国,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笑着,心里抽痛。
“林鹿。”夏蝉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谢谢你。”
“没关系。”我努力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童乐乐的婚礼结束后,就在他们去巴厘岛度蜜月前,我去送了他们。
“鹿鹿,我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童乐乐牵着我的双手。
“你是暂时不适应当纪默的妻子,过个几年,我看,你要来找我哭诉了。”
“不是。”她握紧我的双手:“我感觉,我现在不能走,好像,这样一走,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愣,旋即抿嘴一笑:“怎么可能呢?快点去吧,纪默在等你。”
“鹿鹿,你跟北辰也快点和好吧,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六年都没来找你,但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还有你,在你去树下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在打电话,可他的眼神就在你身上,你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你的仇也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呢?你们再拖下去,我很担心,你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童乐乐急促地说服着我。
我轻抱了她:“我会的,你放心。”
下午,温嘉欣打算回香港,我追到机场。
她看着我:“怎么?想跟我一起去香港?”
“嘉欣,我打听到,赤司也是今天的航班,他应该也在这个机场里。”
“林鹿,这样挺好,你还是......”
“仓央嘉措曾说一句话,世间除了生死,哪桩不是闲事?嘉欣,听我一句劝,你们两个人现下不愁金钱名利,你爱的是赤司,又不是赤司他爸,没必要看他爸的眼色,你的父亲兄弟也不是赤司的父亲兄弟,你们相爱,与他人何干?在这世上,你们还活着,能有什么阻挡你们在一起?别等到了生死相隔,才来后悔。”我担忧地凝望着她。
温嘉欣挑了挑唇角,叹然:“我不是害怕相爱,我害怕的是婚姻,你知道,我爸妈的事情,我不相信这世上还有爱情,与其最后闹个不愉快的离婚,不如给对方给点美好的回忆。”
她抱了抱我,反过来劝我:“林鹿,我看出顾北辰还是喜欢你,你别来劝我,你应该去追回顾北辰。”
“嗯,我会追的,你也要去追赤司啊,快点去。”我一把抢走她手上的机票,将她推开。
“林鹿。”
“去吧。”
.......
告别了童乐乐,挥别了温嘉欣,这两个生命中最好的好朋友。
我给姜夏天打了个电话:“夏天,浮生孤儿院的负责人,我转让给你了,浮生的孩子就交托给你了。”
刚挂了姜夏天的电话,秦深的短信恰好发过来“林鹿,顾北辰离开你六年,我一直在你身后等了你足足六年,但你的眼神从来就没有在我这里停留,恐怕你现在都不知道,童乐乐的婚礼,我也在吧?你的眼里只有顾北辰,哪怕他离开了你六年。林鹿,我离开江北了,去北京总部任职,再见。”
我回了他一句话“一路保重,再见。”
接着,我去了路尘网络文化公司,将公司的所有权给了司徒煋。
司徒煋很惊讶地问:“鹿姐,你搞什么?我好像还没过生日吧?”
“我想去旅行,累了,想放松一下,你先替我看着路尘,等我回来了,再跟你要回来。”我面不改色地说谎。
“哦,也对,你从高中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你看看你自己,都瘦成什么样了?赶紧走,去玩你的,路尘就是我的天下啦,哈哈。”
离开路尘后,我给爸妈和林葱发了条短信,叫他们回以前的家吃饭。
随后我回家,发现家里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没变,还挺干净的,看来顾北辰应该是请人来打扫家里。
我出去买了菜,亲自做了一顿饭,由于手术前二十四小时不能进食,我只好骗他们说,我做饭的时候,为了试吃,吃饱了。
他们满面笑容地在我面前吃着我做的饭,一家人乐融融地坐在这个住了二十多年的家里吃饭,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了。
我的一生,也很满足了,有爱我的人,也有我爱的人,不愁吃穿,梦想也实现了。
大抵老天爷也觉得,我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
清晨,我起早,在家里的后院葬了米卢的骨灰后,穿着昔日江北一中的校服,裹着顾北辰曾经给我买的白色大衣,独自一个人走在雪路上。
今日,天气甚好,没有下雪,地上的雪很厚,未结成冰。
一路朝着江北市中心医院走去,看着那挂着白雪的枯枝,看着那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那湛蓝的天空。
我不停地回想起,我的一生。
孤寂的童年,无忧的高一高二两年,奔波了六年。
我与顾北辰恋爱了两年,分开了六年,八年的时光,把我这一生都给照亮了。
走到了半路,夏蝉让人开车接我过去医院。
我在医院里,看见顾北辰穿着病服,神色黯然地坐在病床上,我的心脏就像被人用刀捅的血肉模糊一般痛不欲生。
脑海里还倒映着微胖的他跳起来投篮的活力四射的样子,那经常勾着唇角来挑弄我的样子,这么衰弱的样子,真不适合他。
“我已经告诉他,他只需要像往常那样麻醉输血就行,待会你跟着那个护士去换衣服。”夏蝉说。
“好。”我朝顾北辰看多了两眼,才跟护士离去。
我换了病服,躺在病床上,有两个护士推着我到了手术室。
我侧头,瞄着已经被麻醉了的顾北辰。
“林鹿,我要给你打麻醉了。”夏蝉戴着口罩,举着针筒,对我说。
“好。”我淡笑,望着近在眼前的顾北辰。
我以为,六年的时间,至少我会能够做到在你面前镇定从容,可我还是会怦然心动,还是会紧张,还是会高兴,还是会忍不住地将自己的心思写在了脸上。
胖子,谢谢你,替我实现了,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我这一生啊,至少听过你说喜欢我,就足够了。
夏蝉给我打了麻醉后,我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视线有些模糊,想睡了。
我伸手,主动握住了顾北辰的手,看着熟睡安详的他,扬起明媚的弧度:“胖子,晚安。”
眼皮实在太沉重了。
顾北辰,我要睡了,真的好想好想,自己能够在醒来之时,睁眼便瞧见安然的你,熟睡在我旁侧。
如果,你醒来没看见我,那就忘了我吧。
愿你遇见像我这样爱你的人,给你温暖,能够分担你的愁苦,给你快乐,与你一起分享喜怒哀乐,然后,小吵小闹地过完一生。
很庆幸,在我流浪街头的时候,遇见你,走近你,走进你的心里,现在,我要从你的心里走出来了。
你啊,一定要白头,否则,我会伤心的。
上方的手术灯太亮了,亮的我只好闭上了眼,我的手实在没力气了,只好放开了你的手。
顾北辰,原谅我,没陪你白头。
至少我们曾在雪夜里漫步,道尽情话,白了头。
我爱你,胖子。
《Sweet\Dreams》的音乐在礼堂云绕。
来宾如云。
我穿梭在这人群里,想要寻找顾北辰的身影。
“林鹿。”穿着一袭红裙的温嘉欣叫住了我:“你怎么这么晚?婚礼快开始了,快去换衣服。”
我看向她:“你看见胖子没?”
“他好像还没到。”
“哦。”心底有些小失落和惆怅。
“走吧,阿乐在等你。”
婚礼进行曲在礼堂响起,我换了一身淡粉色的长裙,坐在新娘宾客这一方,而对面的新郎宾客,除了宫赤司,我并没有看见顾北辰。
按理来说,他应该比我先到啊?他不是比我先走的吗?
一身洁白婚纱的童乐乐在童叔叔的挽着下,微笑着,朝着纪默缓缓走来。
此刻的童乐乐没有平日里的那种阳光,多了一分淡雅静好,就像那放在阳光的书页与一盏清茶。
童叔叔对纪默说:“阿默,乐乐在我们的手心里长大,你以后要把她放在手心上宠着,不然,我随时都会把她领回家的。”
“知道了,爸。”纪默迫不及待要伸手去牵童乐乐的手。
童叔叔有些不舍地将童乐乐的手放在了纪默的手心里,这头,童阿姨在我旁边低声哭了起来。
在司仪的提问下,童乐乐和纪默笑容满面地回了一声我“我愿意”过后,互相交换戒指,亲吻。
我看着他们,从校服到婚纱,从稚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从猜疑走向坚定。
着实不易啊。
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是要在一起,不管吵得厉害,依旧会原谅对方,回到对方的身边,我想,这句话的写照就是童乐乐和纪默之间的历程吧。
拍照的时候,顾北辰才风尘仆仆地赶来。
穿着黑色西装的顾北辰身姿修长挺拔,面容清冷的他难得与纪默还有宫赤司笑着说话。
我紧张万分且心跳如麻地盯紧他。
“鹿鹿,你也说句话啊。”乐乐在旁边提醒我。
“顾。”我对着顾北辰张了张口。
他却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只好闭嘴。
“鹿鹿,你怎么了?不像你的风格啊。”温嘉欣也过来劝我。
我扯出笑容:“都过去了。”
年轻的我,有的是一身的孤勇,有的是家人撑着,有的是年轻的资本,如今,生活把我勇气给磨灭了,愧疚也让我开不了口。
婚礼拍照的时候,顾北辰到一边接电话去了,恰好我也有电话来,我们都没有参与拍照。
拍照的流程结束,大家都坐车前往酒店赴喜宴。
宴会上,童乐乐和纪默轮番表演,童乐乐会跳舞,跳了场街舞,曾经她在江北一中学的。纪默唱了首歌,宫赤司在旁边弹吉他,其余时候,主持人在游戏助兴。
饭席上,我故意坐在了顾北辰的身边,我一坐下,他立即就把手上的烟给掐灭了。
不过他从没看我一眼,而是笑着看表演,仿佛于他而言,我是个陌生人。
没关系。
我对自己说。
以前都是顾北辰给我夹菜,现在轮到我来给他夹菜吧。
我在他的碗里夹了满满的荤菜,只字不发地看着他的那张侧脸:“胖子,你瘦了,多吃点肉。”
他斜睨了我一眼,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我笑。
只要你肯吃,就算让我站在一边也没关系。
纪默和童乐乐来敬酒。
顾北辰拿起一瓶白酒:“祝,百年好合。”
话落,他仰头喝了起来。
纪默看向我,用眼神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倒是低声劝说:“胖子,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我允许你喝酒,但不能喝多。”
纪默是新郎,还要招待贵宾,没办法喝太多酒,他只陪着顾北辰喝了一杯。
他脸红脖子粗地喝了一大口,就把酒瓶放下,像个生着闷气的孩子,还是没跟我说半个字。
宫赤司拿起一瓶红酒,给顾北辰的杯子倒满,嘶哑着嗓子:“顾胖,来,难得见你,今晚不醉不归。”
顾北辰瞥了我一眼,拿起酒杯,一口饮尽,许是喝得太快,他咳嗽起来,将口中的红酒吐回杯子里。
我皱眉,想拿走他手中的酒杯,他却硬是将那酒喝光。
“来,再喝。”宫赤司又给他倒满。
我与温嘉欣对望,露出一丝苦笑。
宴席还没结束,他们两个人就喝倒了。
纪默让人将他们两个抬上了酒店上边的房间,我也跟着去。
顾北辰醉醺醺地奔去厕所,吐的昏天暗地,我看他瘫软在厕所地上,便桶上除了污秽物外,就是刺眼的鲜血。
我沉下心,淡然镇静地扶他到床上,替他脱了鞋袜,解开了领带和衬衫的纽扣,热了毛巾,给他擦了擦脸,让酒店服务员拿来了解酒药,喂他吃下。
我坐在床边,替他掖了下被子,看着他那张略有些苍白的俊脸,笑了起来:“胖子,我还是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看着可爱。”
顾北辰拧眉,转身,背对着我。
我爬上、床,从他的身后抱住了他,将脸紧贴他的后背,轻声说:“以前你总说,让我乖一点,现在,你乖一点,接下来,你好好睡一觉,醒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时,他翻身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颤。
多久,他没这样抱过我了?没这样用宠溺的语气唤我了?
不一会,门铃响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头看他,他正熟睡着,我才放心,准备从他的怀抱中抽身出来。
倏地,顾北辰猛然抱紧我,嘴里呢喃:“哪儿都不准去,我不会放开你的。”
“乖,我只是上个厕所。”我低头在他的额头小啄一口。
他才放松了手臂的力度。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门外,厉色的夏蝉看了我一眼,直接越过我,进了房间。
她身后跟着两名健硕的黑衣保镖。
“他喝酒,还抽烟了?”夏蝉额头皱了起来。
我点头。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夏蝉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办法救他对不对?”
“暂时还没找到,他身上的血细胞开始坏死,红细胞的复制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系统没有细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这种血液病还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点类似坏血症。”
“我只要救他的方法。”
夏蝉轻轻地抚着顾北辰的额头,像个母亲一样:“救他,只能换血。”
“换血?怎么换?”我心急地问。
“小辰的血型是万能O型血,虽然这种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内的细胞不混合,开始稀释,定期给他输血只能延长他几日寿命,试了几次治疗,我们发现拥有免疫抗体的RH阳性血型可以进行溶血,但是他现在全身的血液几乎坏死,可是这种稀有血型难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医院,买下了这些库存血液,甚至找人给他输血,可,只能支撑他度过了这六年,现在血库没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给他抽血了,必须隔三个月后,可是三个月后,怕是凶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欢悦地应道。
“但是。”夏蝉有些为难看向我:“小辰不让我动你。”
“夏姐,我很健康,你尽管抽我身上的血,多少都没问题的。”我内心无比的高兴。
顾北辰,我也有可以帮助你的时候了,终于。
“你想根治,还是,让他继续这样靠输血苟延残喘?”
“当然是根治啊。”
夏蝉看向我,神情凝重:“那就只能把你们两个人的血互换,之前找的人都不肯这么做,因为不是沾亲带故的,我知道你会答应的,最怕的是,小辰会接受不了。”
我不解:“互换是什么意思?”
“以命换命,如果成功,他身上流着的就是你的血,而你,则会被坏死的血细胞感染死去。如果不成功,你们两个都会在换血途中死掉,或者,你们两个以后都要靠输血过活,就跟吸血鬼一样。”
“成功几率是多少?”
“千分之六十九吧。”
“换,我换。”我欣然答应。
听闻,人的一生大约会遇到2920万人,但相知的几率不足百万分之四十九,我和顾北辰能够相知,所以这千分之五十九,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确定?”
“确定。”我看向熟睡的顾北辰,笑道:“夏姐,要是我没能醒过来,等他好了,你告诉他,我只是不爱他了,去找另一个爱自己的人去了,也别告诉我家人,这件事,我们两个暗中进行就好。”
“可是,医院会给你登记死亡证明。”
“葬礼也别告诉他,他好了,应该会回美国,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笑着,心里抽痛。
“林鹿。”夏蝉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谢谢你。”
“没关系。”我努力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童乐乐的婚礼结束后,就在他们去巴厘岛度蜜月前,我去送了他们。
“鹿鹿,我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童乐乐牵着我的双手。
“你是暂时不适应当纪默的妻子,过个几年,我看,你要来找我哭诉了。”
“不是。”她握紧我的双手:“我感觉,我现在不能走,好像,这样一走,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愣,旋即抿嘴一笑:“怎么可能呢?快点去吧,纪默在等你。”
“鹿鹿,你跟北辰也快点和好吧,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六年都没来找你,但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还有你,在你去树下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在打电话,可他的眼神就在你身上,你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你的仇也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呢?你们再拖下去,我很担心,你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童乐乐急促地说服着我。
我轻抱了她:“我会的,你放心。”
下午,温嘉欣打算回香港,我追到机场。
她看着我:“怎么?想跟我一起去香港?”
“嘉欣,我打听到,赤司也是今天的航班,他应该也在这个机场里。”
“林鹿,这样挺好,你还是......”
“仓央嘉措曾说一句话,世间除了生死,哪桩不是闲事?嘉欣,听我一句劝,你们两个人现下不愁金钱名利,你爱的是赤司,又不是赤司他爸,没必要看他爸的眼色,你的父亲兄弟也不是赤司的父亲兄弟,你们相爱,与他人何干?在这世上,你们还活着,能有什么阻挡你们在一起?别等到了生死相隔,才来后悔。”我担忧地凝望着她。
温嘉欣挑了挑唇角,叹然:“我不是害怕相爱,我害怕的是婚姻,你知道,我爸妈的事情,我不相信这世上还有爱情,与其最后闹个不愉快的离婚,不如给对方给点美好的回忆。”
她抱了抱我,反过来劝我:“林鹿,我看出顾北辰还是喜欢你,你别来劝我,你应该去追回顾北辰。”
“嗯,我会追的,你也要去追赤司啊,快点去。”我一把抢走她手上的机票,将她推开。
“林鹿。”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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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童乐乐,挥别了温嘉欣,这两个生命中最好的好朋友。
我给姜夏天打了个电话:“夏天,浮生孤儿院的负责人,我转让给你了,浮生的孩子就交托给你了。”
刚挂了姜夏天的电话,秦深的短信恰好发过来“林鹿,顾北辰离开你六年,我一直在你身后等了你足足六年,但你的眼神从来就没有在我这里停留,恐怕你现在都不知道,童乐乐的婚礼,我也在吧?你的眼里只有顾北辰,哪怕他离开了你六年。林鹿,我离开江北了,去北京总部任职,再见。”
我回了他一句话“一路保重,再见。”
接着,我去了路尘网络文化公司,将公司的所有权给了司徒煋。
司徒煋很惊讶地问:“鹿姐,你搞什么?我好像还没过生日吧?”
“我想去旅行,累了,想放松一下,你先替我看着路尘,等我回来了,再跟你要回来。”我面不改色地说谎。
“哦,也对,你从高中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你看看你自己,都瘦成什么样了?赶紧走,去玩你的,路尘就是我的天下啦,哈哈。”
离开路尘后,我给爸妈和林葱发了条短信,叫他们回以前的家吃饭。
随后我回家,发现家里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没变,还挺干净的,看来顾北辰应该是请人来打扫家里。
我出去买了菜,亲自做了一顿饭,由于手术前二十四小时不能进食,我只好骗他们说,我做饭的时候,为了试吃,吃饱了。
他们满面笑容地在我面前吃着我做的饭,一家人乐融融地坐在这个住了二十多年的家里吃饭,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了。
我的一生,也很满足了,有爱我的人,也有我爱的人,不愁吃穿,梦想也实现了。
大抵老天爷也觉得,我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
清晨,我起早,在家里的后院葬了米卢的骨灰后,穿着昔日江北一中的校服,裹着顾北辰曾经给我买的白色大衣,独自一个人走在雪路上。
今日,天气甚好,没有下雪,地上的雪很厚,未结成冰。
一路朝着江北市中心医院走去,看着那挂着白雪的枯枝,看着那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那湛蓝的天空。
我不停地回想起,我的一生。
孤寂的童年,无忧的高一高二两年,奔波了六年。
我与顾北辰恋爱了两年,分开了六年,八年的时光,把我这一生都给照亮了。
走到了半路,夏蝉让人开车接我过去医院。
我在医院里,看见顾北辰穿着病服,神色黯然地坐在病床上,我的心脏就像被人用刀捅的血肉模糊一般痛不欲生。
脑海里还倒映着微胖的他跳起来投篮的活力四射的样子,那经常勾着唇角来挑弄我的样子,这么衰弱的样子,真不适合他。
“我已经告诉他,他只需要像往常那样麻醉输血就行,待会你跟着那个护士去换衣服。”夏蝉说。
“好。”我朝顾北辰看多了两眼,才跟护士离去。
我换了病服,躺在病床上,有两个护士推着我到了手术室。
我侧头,瞄着已经被麻醉了的顾北辰。
“林鹿,我要给你打麻醉了。”夏蝉戴着口罩,举着针筒,对我说。
“好。”我淡笑,望着近在眼前的顾北辰。
我以为,六年的时间,至少我会能够做到在你面前镇定从容,可我还是会怦然心动,还是会紧张,还是会高兴,还是会忍不住地将自己的心思写在了脸上。
胖子,谢谢你,替我实现了,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我这一生啊,至少听过你说喜欢我,就足够了。
夏蝉给我打了麻醉后,我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视线有些模糊,想睡了。
我伸手,主动握住了顾北辰的手,看着熟睡安详的他,扬起明媚的弧度:“胖子,晚安。”
眼皮实在太沉重了。
顾北辰,我要睡了,真的好想好想,自己能够在醒来之时,睁眼便瞧见安然的你,熟睡在我旁侧。
如果,你醒来没看见我,那就忘了我吧。
愿你遇见像我这样爱你的人,给你温暖,能够分担你的愁苦,给你快乐,与你一起分享喜怒哀乐,然后,小吵小闹地过完一生。
很庆幸,在我流浪街头的时候,遇见你,走近你,走进你的心里,现在,我要从你的心里走出来了。
你啊,一定要白头,否则,我会伤心的。
上方的手术灯太亮了,亮的我只好闭上了眼,我的手实在没力气了,只好放开了你的手。
顾北辰,原谅我,没陪你白头。
至少我们曾在雪夜里漫步,道尽情话,白了头。
我爱你,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