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你不喜欢唐琼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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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说要对金铃肚子里的孩子负责,那将来是不是要说对你的爱情负责了,温医生,我来,只是想让你想清楚再结婚。”
她的噪音舒适清晰,继续说,“因为就算你们结婚了,也都是彼此在将就,这样的婚姻经不起半点风吹草动,结了婚再离婚,对于你们男人来说或许成为不了败笔,但对于女人来说,名声会不太好,尤其是你们之间还有孩子。”
以席北琛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白净的侧脸,从她坐在那里讲话开始,他的视线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
温谦难得露出严肃的神情,“你说的这些,我会考虑。”
宋茉歌拉开椅子站了起来,“好的,温医生,那我就不打扰你工作了。”
话音刚落,腰就被身后的男人揽住,席北琛淡淡地道,“如果你还是决定跟金铃结婚,日子往后挪,不要跟我撞期,妨碍到我的婚礼。”
温医生真想翻白眼。
瞧他那副小样,好像要举办婚礼是件多么得意的事儿。
全世界就他要办婚礼啊!
“席公子,你跟宋小姐在一起那么久了,多学习学习她的美德,不要心胸那么狭隘,很容易惹人厌的。”
“你么,我无所谓。”
末了,席北琛带着宋茉歌转身就要走。
温谦喊道,“宋小姐。”
她回头看他,眼神询问他。
“是她让你来跟说的,还是你自己来跟我说?”
“我自己。”
“好的。”
离开温谦的办公室,席北琛低头看着被他圈在怀里的女人,“别人要不要结婚你就这么操心,怎么不见你对自己的婚礼上心?”
宋茉歌仰起脑袋看他,“你不是一直在准备,还有什么需要我准备么?”
她真的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没有做好,这场婚礼里里外外,事无巨细,都是他在忙活,虽然他也没表现出来多兴奋,却一直都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所有事项。
“该准备的我都准备好了,婚礼的场地你要先去看下吗?”
“我还是先别去了。”
他拧了下眉,“怎么?”
“留点神秘感不是很好?”
席北琛抬手摸着她触感极软的脸蛋,“我还以为你是懒得去看。”
宋茉歌张开了唇刚想说话就被他抬起下巴,唇舌覆盖而下,有些急切有些粗暴,又深又重,让她生出一种会被他吞下去的错觉。
这里是医院,这样不分场合,肆无忌惮地亲吻。
如此亲密,如此遥远。
意识到会有医生护士经过,她把自己的脸挣扎了出来,绯红的容颜呼吸急促,恼怒地瞪着他。
颀长的男人俯身抱住了她,淡淡哑哑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宋茉歌的身体忽的一僵,他这样承诺,是因为刚刚她对温医生说的那些话吗?
闭了闭眼,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就明白无论怎么样,他都不会跟她离婚,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这样坚持,却不是因为多爱……
把宋茉歌送回去后,席北琛一边开车一边戴上蓝牙耳机,“在哪?”
“在家喝酒。”
“我过去。”
等席北琛到的时候沈南倾已经独自喝了半瓶红酒。
“大白天你自己在家喝什么酒?”
“我心烦。”
席北琛放下车钥匙,顺便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随口道,“上次你不是见到万甄甄了。”
坐在沙发里的男人姿势慵懒,手执着酒杯,“嗯,她说我再不跟她解约,她下次就直接从雪山跳下去。”
席北琛挑高了眉梢一分,“她敢跳?”
杯中的红色液体轻轻摇曳,颜色妖冶至极,他的噪音低沉,“不知道她敢不敢,只知道我不敢赌。”
万甄甄的性格向来张扬肆意,没有她不敢做的事,只有她想不想做的事。
“所以你跟她解约了?”
“没。”沈南倾想起她冷艳又无情的脸蛋,“我跟她说等她回国再说。”
席北琛抿了一口红酒,双腿交叠,优雅又散漫,淡淡地问道,“既然那么舍不得她,当初又何必要订婚,还是你对她对你的感情太有把握,所以这次打你措手不及。”
“说起来,都怪宋茉歌,本来她是不知道的。”
在那之前,万甄甄从来没有在国外拍过戏,也没有跟沈南倾分开那么长时间过,离开的日子里,她自然是让宋茉歌帮忙盯着他的。
就算她不说,宋茉歌也会主动盯着闺蜜的男人,以沈南倾的地位,订婚就算不轰动也不能密不透风。
知道,是迟早的事而已。
席北琛不满地睨着他,“你自己犯渣,别扯到我女人身上。”
就算茉歌没有说,万甄甄也迟早会知道的。
沈南倾扬了扬唇角,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看你这个样,真打算继续跟她过下去。”
“下个星期举办婚礼。”
“北琛,我怎么看到你越陷越深了,本来你不是不打算办婚礼,现在不仅要举办婚礼,还想着跟她长久生活下去,你不喜欢唐琼宓了?”
席北琛不咸不淡地瞥着他,“茉歌说万甄甄会在婚礼前回来,与其担心我,不如担心担心她回来又要怎么跟你闹,如果你还不准备对她放手的话。”
沈南倾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眸色漫漫,眯起来的话稍显冷峻,“你说,我要是真跟她解约了,是不是就没有借口再纠缠她了?”
万甄甄可以说是沈南倾一手捧上来的,按道理来说,她擅自毁约,并且罢演,给ST带来了不少损失,后续带来的麻烦也不是赔钱那么简单。
但沈南倾都一一给她善后了。
席北琛的薄唇吐出两个字,“大概。”
“你来找我什么事?”
“我缺一个伴郎。”
男人间的友谊不像女人那么矫情,虽然他们像亲兄弟一样一起长大,也并没有说过将来各自结婚的时候要给对方当伴郎这种话。
很多时候都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当伴郎这种又累又不讨好的活儿明显也不符合沈南倾的做派,“我看起来像是喜欢当伴郎么?”
“你现在说要对金铃肚子里的孩子负责,那将来是不是要说对你的爱情负责了,温医生,我来,只是想让你想清楚再结婚。”
她的噪音舒适清晰,继续说,“因为就算你们结婚了,也都是彼此在将就,这样的婚姻经不起半点风吹草动,结了婚再离婚,对于你们男人来说或许成为不了败笔,但对于女人来说,名声会不太好,尤其是你们之间还有孩子。”
以席北琛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白净的侧脸,从她坐在那里讲话开始,他的视线就没有从她身上移开。
温谦难得露出严肃的神情,“你说的这些,我会考虑。”
宋茉歌拉开椅子站了起来,“好的,温医生,那我就不打扰你工作了。”
话音刚落,腰就被身后的男人揽住,席北琛淡淡地道,“如果你还是决定跟金铃结婚,日子往后挪,不要跟我撞期,妨碍到我的婚礼。”
温医生真想翻白眼。
瞧他那副小样,好像要举办婚礼是件多么得意的事儿。
全世界就他要办婚礼啊!
“席公子,你跟宋小姐在一起那么久了,多学习学习她的美德,不要心胸那么狭隘,很容易惹人厌的。”
“你么,我无所谓。”
末了,席北琛带着宋茉歌转身就要走。
温谦喊道,“宋小姐。”
她回头看他,眼神询问他。
“是她让你来跟说的,还是你自己来跟我说?”
“我自己。”
“好的。”
离开温谦的办公室,席北琛低头看着被他圈在怀里的女人,“别人要不要结婚你就这么操心,怎么不见你对自己的婚礼上心?”
宋茉歌仰起脑袋看他,“你不是一直在准备,还有什么需要我准备么?”
她真的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没有做好,这场婚礼里里外外,事无巨细,都是他在忙活,虽然他也没表现出来多兴奋,却一直都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所有事项。
“该准备的我都准备好了,婚礼的场地你要先去看下吗?”
“我还是先别去了。”
他拧了下眉,“怎么?”
“留点神秘感不是很好?”
席北琛抬手摸着她触感极软的脸蛋,“我还以为你是懒得去看。”
宋茉歌张开了唇刚想说话就被他抬起下巴,唇舌覆盖而下,有些急切有些粗暴,又深又重,让她生出一种会被他吞下去的错觉。
这里是医院,这样不分场合,肆无忌惮地亲吻。
如此亲密,如此遥远。
意识到会有医生护士经过,她把自己的脸挣扎了出来,绯红的容颜呼吸急促,恼怒地瞪着他。
颀长的男人俯身抱住了她,淡淡哑哑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宋茉歌的身体忽的一僵,他这样承诺,是因为刚刚她对温医生说的那些话吗?
闭了闭眼,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就明白无论怎么样,他都不会跟她离婚,但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这样坚持,却不是因为多爱……
把宋茉歌送回去后,席北琛一边开车一边戴上蓝牙耳机,“在哪?”
“在家喝酒。”
“我过去。”
等席北琛到的时候沈南倾已经独自喝了半瓶红酒。
“大白天你自己在家喝什么酒?”
“我心烦。”
席北琛放下车钥匙,顺便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随口道,“上次你不是见到万甄甄了。”
坐在沙发里的男人姿势慵懒,手执着酒杯,“嗯,她说我再不跟她解约,她下次就直接从雪山跳下去。”
席北琛挑高了眉梢一分,“她敢跳?”
杯中的红色液体轻轻摇曳,颜色妖冶至极,他的噪音低沉,“不知道她敢不敢,只知道我不敢赌。”
万甄甄的性格向来张扬肆意,没有她不敢做的事,只有她想不想做的事。
“所以你跟她解约了?”
“没。”沈南倾想起她冷艳又无情的脸蛋,“我跟她说等她回国再说。”
席北琛抿了一口红酒,双腿交叠,优雅又散漫,淡淡地问道,“既然那么舍不得她,当初又何必要订婚,还是你对她对你的感情太有把握,所以这次打你措手不及。”
“说起来,都怪宋茉歌,本来她是不知道的。”
在那之前,万甄甄从来没有在国外拍过戏,也没有跟沈南倾分开那么长时间过,离开的日子里,她自然是让宋茉歌帮忙盯着他的。
就算她不说,宋茉歌也会主动盯着闺蜜的男人,以沈南倾的地位,订婚就算不轰动也不能密不透风。
知道,是迟早的事而已。
席北琛不满地睨着他,“你自己犯渣,别扯到我女人身上。”
就算茉歌没有说,万甄甄也迟早会知道的。
沈南倾扬了扬唇角,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看你这个样,真打算继续跟她过下去。”
“下个星期举办婚礼。”
“北琛,我怎么看到你越陷越深了,本来你不是不打算办婚礼,现在不仅要举办婚礼,还想着跟她长久生活下去,你不喜欢唐琼宓了?”
席北琛不咸不淡地瞥着他,“茉歌说万甄甄会在婚礼前回来,与其担心我,不如担心担心她回来又要怎么跟你闹,如果你还不准备对她放手的话。”
沈南倾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眸色漫漫,眯起来的话稍显冷峻,“你说,我要是真跟她解约了,是不是就没有借口再纠缠她了?”
万甄甄可以说是沈南倾一手捧上来的,按道理来说,她擅自毁约,并且罢演,给ST带来了不少损失,后续带来的麻烦也不是赔钱那么简单。
但沈南倾都一一给她善后了。
席北琛的薄唇吐出两个字,“大概。”
“你来找我什么事?”
“我缺一个伴郎。”
男人间的友谊不像女人那么矫情,虽然他们像亲兄弟一样一起长大,也并没有说过将来各自结婚的时候要给对方当伴郎这种话。
很多时候都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当伴郎这种又累又不讨好的活儿明显也不符合沈南倾的做派,“我看起来像是喜欢当伴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