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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惊雷声声化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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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早的,太阳还未露出几分薄面,就给厚厚的云层隐了去。

    四下狂风呼啸,乌云压顶,伴着电闪雷鸣向小屋压近。

    “轰!”

    第一道雷劈了下来,惊醒了熟睡中的孟忧,这怕是天劫要来了。

    虽未同处几日,但这少年总是爱将孟忧搂在怀里,睡觉时也安安静静,不曾翻身,许是怕压着这小小的身躯。

    屋顶开始有淅淅沥沥的小雨落下,孟忧细听这小雨声,犹如嘈嘈杂杂的细语,仿若是在提醒她,该面对了。

    孟忧蹑手蹑脚的跳出晔夕的怀抱,不能再连累他了,义无反顾的从窗口跳出,往荒无人烟的地方跑去。

    这雷声极大,和正常的雷声不一样,轰隆隆从远方追赶着孟忧而来,不过片刻之间,就带来了倾盆大雨。

    孟忧撒开腿的跑着,直觉上应该避开这天雷,因为这天雷来得着实不是时候!

    她还没有练出历劫的灵力,也没有承受天雷的能力,若是真这么硬撑着去被劈上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换做以前的人身,死是不会死,毕竟她是不死的谪仙,可现在她的灵体禁锢在这么一只柔弱的兔子身上,不变成烤兔那才叫奇怪!

    可她不想死……

    她之前梦寐以求的死去,现在这个机会就放在眼前,对她来说却是一文不值。

    她还想再在凌虚幻境多待一会儿,还想在这里。

    虽然这里气候严酷,虽然这里环境恶劣,虽然这里有吃人不吐骨头的巨兽,虽然这里是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残酷战场,可她还想待在这里。

    她还想待在这里闻着那股奇异的墨香,还想听那个少年在她耳边念叨“我其实挺文静内敛的……”,还想着尝一尝那个少年自我陶醉的厨艺……

    她越想越害怕,黑暗中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寻着一棵树的树洞,磕磕绊绊的钻了进去。

    雷声越来越近,终于一声巨响,第一道正式的天雷给劈了下来。

    惊天动地,带来明了一片空地的华光,树洞被劈开,孟忧被天雷击出树洞,倒在一片雨水之中。

    孟忧哇哇吐了两口鲜血,耳畔又继续响起轰隆隆的雷声,她瞪大了眼睛,朦胧间能看清一道光气势汹汹的冲她而来。

    然而就在那片刻间,一个紫色的身影同时扑了过来。

    一瞬间,铺天盖地华美的紫色席卷而来,那衣衫在空中张开,恍若大朵大朵的鸢尾花,瞬间迷住了她本就模糊的视线,让她再看不清其他。

    华光在紫衣华服背面炸开,晔夕面色一白,却仍是紧紧的抱着她,将她护了个满怀,打算掉头就跑。她赶忙开口,“不能跑!只能受着的!”

    晔夕抱着她顿了顿,只能找了个空处,蹲下身去,细心的用华服为她遮挡雨水,自己则是闭上了眼,一遍又一遍的念着,“阿青,阿青……”

    天雷一道一道的接着劈下,他抱着怀里的兔子,越抱越紧,面色越发的难看起来。

    孟忧不敢出声,只能在他怀里蜷缩着,视线越来越清晰,能看清少年华服上细微的兔子绒毛。

    那雷足足劈了大半夜,等最后一道惊雷劈完之后,晔夕睁开了眼,清晨的第一束阳光也正好照射在晔夕的怀里,孟忧在他怀里,慢慢舒展开了身子。

    他就这么定定看着,看着她在华光之间,如何退下绒毛,长出了人的面孔,人的四肢,最后成为一个清秀佳人,静静坐在他怀中。

    “我方才睡梦中隐约听见你在唤我,我睁开眼,雷声轰鸣,你不在我身边,我怕极了……我就跑出来寻你,一路上都看不到你,我快害怕的疯掉了……”

    他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肢,一手抚上了她的面容,声音里还满是颤意,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他定定望着她明亮的眸子,许久,又是眉开眼笑来,“还好,你还在。”

    说着,他双手将她抱进了怀里,下巴放在了她的劲间处,松了口气,终于舒展开了眉头。

    孟忧任由他抱着,不发一言。此时此刻,她竟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脑中全是方才朦胧的画面。

    少年一身紫衣华服飞奔而来,她只需一眼就能识得这个少年就是晔夕,他与她想象中的晔夕一般无二,皆是如朗月清风般明净动人,可这容颜又好似在哪里见过,但仔细想想,这里是幻境,什么都有可能被幻化出来,孟忧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抱着她,受着那一道道华光,一声未吭,紧紧的抱着她。他的面色早已是惨白之色,眉头也皱得极紧,似乎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他却是一声一声唤着“阿青”,他的怀抱如此温暖,他的面容如此镇定,让她竟生出一种,她可以在他身后躲上一辈子的错觉来。

    可这毕竟是错觉,也一定是错觉。没有谁能陪她一直走到最后,没有谁愿意陪她这个怪物一直走下去,她不能再任由自己一次一次被欺骗,被抛弃,最后遍体凌伤的独自一人。

    孟忧轻轻将晔夕推开,“晔夕,我要走了。”

    晔夕恍若没有听见,只是愣愣的盯着孟忧的胸前呆呆的说道:“阿青,你怎么被劈出两个包来了?会不会死掉啊?你死了可怎么办?不行,我不能让你死。”然后,在孟忧惊恐的眼神下,晔夕拔出了佩刀,万分痛苦的说道:“要不,我们先把它割了吧?”

    孟忧一巴掌就招呼了过去,“割你个头啊!”这算是孟忧好修养当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败笔。

    这一巴掌说重也不重,说轻却也不轻,就这一巴掌将因为受了天雷过分虚弱的晔夕给扇晕了过去。

    孟忧一面骂骂咧咧的扒着晔夕的外衣给自己穿上,一面认命的背起昏迷不醒的晔夕。

    晔夕表面看似清瘦,却也是个有分量的,他的个头高出孟忧许多,孟忧只得将他的手搭在肩上,任由他的长腿拖在地上,半托半背,给搬回了小屋。

    孟忧一路上不停地埋怨自己,真会瞎想的,刚才那冲动一定是脑子被雷劈坏了,才会有了想躲在他身后的想法,像这么一个不打就作死的少年,自己怎么会有那种感动呢?幸好,他们跑出来的路也没多远,用不了一会儿,就回到了小屋。

    孟忧丝毫不怜惜的把晔夕往榻上粗鲁一丢,喘着粗气给自己倒杯水喝。

    提起茶壶,却发现里头已经空了,只好又认命的去外面打水。

    背着剑出门才取了水,她就在几近干涸的小河边遇到了一只长得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正低头饮水。

    孟忧一眼便认了出来,这是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

    那狰从饮了几口溪水,侧过头来,看向孟忧,死死的盯上了她背上的那柄长剑,显然是认出了这把剑的来历。

    它识得那柄长剑,那是屠杀它的同胞,割去皮毛,砍下头颅的剑,那把剑的主人是西地人主,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仗着力大无穷,就横行在这西地荒蛮之地。

    还时不时开个什么会,喜欢捕捉一大群巨兽去他的地盘上,与他闲聊!这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比杀了他们还要恐怖。

    其他几地的领主都是干净利落就给吞了,他倒好,吞之前还要谈谈心,未得到回应,便摇头叹气,提剑杀了。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的头颅被砍下来点燃尸油做了灯笼,毛皮则被剥下来用来做毯子,肉也是或腌制,或暴晒,或烤了,总之没有一处不受到他的侮辱。

    可偏偏他又是个极难的对付的,死在他手里的神兽不计其数。今日正好碰见了,看他也没什么厉害的,不如传闻中那般冷血残酷,不若试上一番。

    孟忧看着那狰越来越不友善的眼神,只得将水背起,表情讪讪,“不好意思啊,多有得罪,还请海涵!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把破剑,若是你愿意的话,我也不是不可以不把这剑交给你。只是,这剑身破损得这么严重,还望您勿要见怪!”

    狰丝毫不为所动,孟忧只得把背上的长剑一解,双手一捧,“拿去。”

    狰却是放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呲着牙齿发出正欲攻击的声音。

    孟忧暗中将剑利落一抽,剑光凌厉而去,腾空挥剑,长剑猛地没入狰碧绿的眼中,顿时自狰的眼珠子里喷射出绿色的汁液来,臭气熏天。

    那一切来得太快,等狰反应过来的时候,眼上已是剧痛。它嚎叫着一甩头,孟忧就借着力直接拉着剑飞了出去,在地面上滚了一个跟斗后,转身就跑。

    狰疼得发了狂,跟在孟忧身后不停地喷吐着火球。一个接着一个,不让孟忧有一丝空闲时间,左闪右躲,孟忧被追赶着跑到了西地的尽头。

    此处并不似晔夕的住处一般温婉宁静,这里不见河流,却能听到百川呼啸奔腾之声,地下似乎藏了千军万马,孟忧一步一步退着,背抵上了一处爬满了青苔的墙壁。

    她握紧了剑,不能躲,无处可躲,不能退,无处可退。

    想起幼时被大皇兄以剑逼至一个墙角时,大皇兄说过,“来了就要面对,不管是千军万马还是单枪匹马,不能躲,不能退,这是身为我们孟家皇族的职责。遇事要沉着冷静,一眼洞察敌人的弱点强项,攻弱守强,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无坚不摧的!”

    那个人用剑指向她,“所以,无论遇到何种悲痛,何种绝望,切勿轻言放弃,”

    他望向远处,叹了一口气,“因为,这世上有那么多生灵正等待着你坠落下去的那一瞬,好替代你的位置,对你所放弃的,正求之不得,望而不能。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吾等当需谨记,不能躲,不能退,这是职责所在。”

    皇兄……

    孟忧咬紧牙关,这么多年,竟差点忘记你的教导,差点忘了,我不是泼皮道士,我是一个皇族中人,不能躲,不能退,既然来了,就只能一战。孟忧堪堪躲过一个火球,以微弱的术法一挡,又一个火球在空中炸开。那狰越来越近了,孟忧银牙一咬,提着剑杀了过去。

    不能躲,不能退……

    孟忧一向是个不怕死的,这么想着皇兄的教导,更是有了冲劲儿,以至于虽然狰的体型极大,却也占不到多少便宜。

    孟忧架着术法,在狰的身上上蹿下跳,虽是再怎么用力刺,但终是体力有限,孟忧刚恢复人身还没多久,自然是不能跟这些终日在荒蛮之地奔跑的巨兽相比。

    和对方过招还没几下,孟忧就被狰的一条尾巴给击中了,她被扫了好远,重重摔在地上,溅起厚厚的泥土,合着腥甜的血味儿,孟忧几欲作呕。

    剑被甩飞,横插入长满青苔的墙壁,孟忧感受到狰正慢慢走来,一步一步,大地震颤,不需多余的招数了,只用一脚,孟忧定会被踩得稀巴烂,连同她那些扰人的信仰,一同会被深深陷进泥里面去。

    她想再抬头瞧瞧这片天,可仰头望去,她愣住了,原本湛蓝的天空变得血红。

    不是因为天变红了,而是因为她的双眸已经被染了血,透过血再看那碧蓝如洗的天空,便就成了一片红一片蓝。

    这样熟悉的天空啊,回想起那日,万人举着利器哭喊着奔来,冲破宫墙,将她钉在那颗再熟悉不过的柱子上,一刀一刀,生生剐去她最后的希望,大雨倾盆而下,鲜血混着雨水,汇聚成了千万条小溪。

    那日,她也这般抬头望向天空,天边似被火烧一般,红得煞是闹心。

    压抑了许久的情绪涌上心头来,带了一种不着痕迹却又极具毁灭性的绝望。她懒懒躺在那里,感觉对方沉重的爪子猛地踩在她身上,骨骼碎裂的声音在她耳边传开,一口闷血从口中喷出,她突然听到有人的惊喝之声。

    “畜生!还不快快住手!”

    她艰难的侧过身去看,来人跌跌撞撞,脚步踉跄,薄唇紧抿着,明明已是濒临极限,却还是强撑着走来,从她身边拔起插在一旁的银剑走了过去。

    狰明显是看出了来人才是正主,怯怯的退下了那只踩在孟忧身上的脚掌。

    他往前一步,狰就忌惮的往后退一步。

    晔夕冷哼一声,手中长剑猛地飞脱而出,长剑瞬间绽出巨大的华光,华光一道一道化为利刃,瞬间扎满了狰身上每一寸地方,将它死死钉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