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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远交近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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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持起来一个听话的,慕容氏也会老实一点。”司马季一打眼看着杨馨道。

    “所以夫君盯上了那些林中人么?”杨馨一听就明白了司马季的意思,低声道,“让他们来牵制慕容氏么?”

    “越是对我们抱着学习态度的势力,其实越难对付。原来的高句丽人是如此,南征期间的林邑人也是如此,这其实和战斗力没有关系。”司马季活动了一下脖子,深沉的道,“能打的不一定能活,能活的早晚能打。眼前这些不同的胡人,越是落后越好对付,吸收勿吉部落肯定比吸收鲜卑部落容易的多。”

    真给这些部落时间,早晚都会难缠,就比如中国和北方势力对抗了太长时间,导致南方小国一直在韬光养晦,隋唐之后历代中原王朝南下都站不住脚,因为早在几百上千年的时间中,人家都已经把该学会的都学会了。

    司马季向来不觉得匈奴是多强的对手,只有一点匈奴不错,那就是它是一个统一的部落实体,至于其他的么?所谓几十万控弦之士和一般的牧民没什么区别。没有生产力只知道抢劫,因为抢劫积累起来的力量,汉朝真的正面应对迟早会拖死匈奴。

    不过鲜卑已经有一点不一样了,鲜卑六部大部分的部落还是不生产,但类似慕容氏这种已经开始静心学习,北方的这些势力迟早都会进入到学习的阶段。所以隋唐之前那些所谓数十万控弦之士就是数十万牧民,隋唐之后说的就不是牧民了,那是真正的军队。

    指望北方部落永远像是匈奴骨头磨箭头、皮甲当盔甲肯定不行。幸运的是鲜卑现在是分裂的,以后分而治之并不是不可以。晋代是一个少见的朝代,中国历史很有意思,沿着长城一线,你分裂我就分裂,你统一我就统一。

    战国时期七国混战,匈奴在北方也在东征西讨,等到汉朝建立,匈奴也差不多成了实体。隋唐应对突厥和后来的回纥、宋朝面对辽金。晋朝算是赶上了好时候,自己本身勉强出现了后遗症巨大的统一,北方鲜卑六部还在分裂。

    司马季有点怕自己参与八王之乱的时候,一个不留神,这些鲜卑部落开始兼并。事实历史也是这么发展的,中原一片战火,鲜卑也在自相残杀,大概几十年后慕容氏摆平了东部鲜卑,便开始集合大军南下了,那时候中国北方早不在晋朝手中。

    现在对勿吉部落来说,他们至少比晋朝低上两个层次,鲜卑算是比晋朝在文明程度上地上一个层次,勿吉部落肯定容易吸收。鲜卑人心中可能还有点民族意识,勿吉人不敢说一定没有,但因为文明太低一时间可能意识不到,等到意识到的时候说不定语言都忘了。

    “就算是几十个部落都有一万人,也不过几十万人,况且他们根本没有。”司马季微微一笑,史书当中记载的什么一声令下控弦之士数十万,都是记录蒙古高原的势力,东北这边么,辽金决战的时候,完颜阿骨打倾巢出动才不过两万人。

    “馨儿马上让人给张达李山去送信,要不我去一趟吧。”杨馨说着就要起身。

    “坐下!大冬天的去做什么?”司马季眼睛一瞪道,“冬季不要去北方,你是弘农人,根本不知道冬天当地的情况,别给自己找事做。”

    杨馨闻言立刻坐下,心中还是很甜蜜的,司马季一看也没必要再科普零度湿冷和零下三十度的干冷有啥区别了,区别很简单,后者会死。好处就是严寒磨练意志,他相信一旦把勿吉人收为己用,就是一把尖刀。

    在其他人眼中,司马季和杨馨不过是谈情说爱,不敢距离太远也不敢靠的太近。起身携手从凉亭里出来,司马季对着护卫问道,“你觉得能不能推广的开?”

    “殿下,这种重弓需要练习的时间不短,只要勤加练习的话,也是可以推广开的。”护卫低头抱拳,一五一十的说着自己的想法。

    其实这就是难度很大的婉转说法,司马季也能听明白,中原人对弓箭手的需求是军阵作战,要弓箭手射的远、同时还要射的快,进行大规模的覆盖。这是中原王朝大军集结之后需要的效果,清弓这种越近越好,一旦命中非死即残,其实比较适合骑兵。

    如果步兵使用这种弓箭,面对覆盖过来的箭雨其实是十分吃亏的,所以使用这种弓箭的步兵身上盔甲必须要坚固,快速顶过箭雨覆盖,所以最好是骑马,清弓后来被定义成骑马重步兵的最佳利器绝对有道理。

    而且清弓射箭的时候震动很大,非常容易射不准,只有真正常年累月练习的人才能适应。

    也是因为清弓这种特性,练习上手的难度比中国历史的各种弓箭都要大,但要真的练好了,绝对是大杀器,萨儿浒战役中,杜松被女真重箭流矢一箭射穿头盔,就算是明朝头盔质量差,相信也不会体现在一个总兵的身上。

    要说晋朝各种山川大泽当中,肯定有不少猎户可以用这种重弓箭,可司马季总不能一个一个上门去找,还不如直接整编勿吉人。

    “没关系,军中战弓有军中战弓的好处,这种重弓其实不练也罢。”司马季脸上闪过一丝奇怪的笑意,让旁边的杨馨摸不到头脑。

    其实没什么,他就是想到了后世韩国人拼命要证明自己和女真、蒙古是亲戚。燕王暂且相信这种说法,现在准备带着你们的亲戚上门做客。

    “对了,给我把这种重弓制造出来一批,找经验丰富的工匠,我要把这种重弓抵近射箭的能力最大程度上的挖掘出来。”司马季觉得晋代重弓肯定还有潜力可挖,制造好了留用来武装勿吉人,以后慕容氏要是和自己分不清大小王,他就用这种重弓把慕容氏的重骑射成刺猬。

    从现在开始对三韩的战争准备已经开始了,司马季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好在现在的海运已经初步纯熟,渤海这种内海正是最佳的场所。

    粮草的准备是必须但不是唯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幽州采买部这个时候再次派上用场,派出商队沿着辽西走廊进入平州,渡过鸭绿江一直进入到三韩境内,司马季不指望一次就把三韩虚实摸清楚,但也要弄明白个七七八八。

    再有就是让两个护卫头子征召勿吉人,派人在扶余国的护送之下,进入勿吉部落的领地,挑选精壮男子组建雇佣兵,司马季在信中表示一定要雨露均沾,避免从单独一个部落当中征召大量的人员,至于待遇么?一想到燕王府堆积如山的布匹,丝毫不觉得这是问题。

    接连用不同的身份写信,司马季便在燕王府当中静等着消息,杨馨却好像发现了什么,面带疑惑的问道,“好像夫君上次攻取高句丽,就和勿吉人的穿着差不多,听说勿吉人也带狗皮帽子。”

    “因为那边只能这么穿!”司马季有些无奈的道,这可是解放前东北土匪的标配装扮。他要是穿着朝服去,夏天还好说,冬天西伯利亚寒流南下,能让你体会到什么叫自由翱翔,牵根绳栓腰上都能放风筝。

    这一天东夷校尉府何龙带着莫名其妙的神色进入蓟城,他不是过来抱大腿的,虽然也带着一卷卷布帛作为礼物,可上面都是大大小小拓下的马蹄印,也不知道司马季到底是什么目的,进入王府就见到燕王,身在马蹄子的作战半径之外围着这匹马上下打量。

    “来了,看看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没有?”何龙进入蓟城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汇报,司马季一点都不意外的指着马蹄子开口道。

    “没什么不同,啊?”何龙仔细一看这匹马的马蹄子上套了一圈铁,疑惑道,“这……”

    “这什么?这是马蹄铁。大晋养马毕竟不如草原容易,这每次出征马匹路上就死一半,这太浪费了。”司马季本身不想把马蹄铁这么容易仿制的东西拿出来,但现在已经不得不拿出来了,就朝鲜半岛那种多山地形,对马匹的伤害比深入大漠都要大,大漠好歹还是平地。

    没有马蹄铁的保护,一匹马能跑多远呢?平均来说如果不换马跑的话,能从蓟城跑到范阳国,比这个距离再远,马蹄就可能会出现破损。这还是在平原上的距离,要是平州军全体出动翻山越岭的进攻三韩,等他回来的时候平州军已经没有骑兵了,全部要走回来。

    “大将军竟然能想到这点,真是佩服。”何龙一听之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每次出征战马多有损失,本将也是心疼啊,现在有了此物,是好事一桩。”

    不用司马季多说,何龙就能理解马蹄铁的好处,就如同理解为何人要穿鞋一般简单。

    ‘让你随便找一百匹成年马的马蹄印拓下,赶紧拿出来吧。’司马季也不废话,直接渗透讨要,然后交到了身边内宦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