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光屁股的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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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分钟后,这只鸟又飞了回来,不断地的在中盘旋。
“叶云,从这里往西面大概二十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小村落,那里好像有人家。”
“好的灵儿,你呆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弄几件衣服。”
叶云说着,双臂用力,在靠近湖边的地方挖起淤泥来。
时间不大,叶云用挖出来的淤泥给金灵儿磊了一个很像爱斯基摩人的冰屋那样建筑。他把怀中的女人抱了进去。
“灵儿,在这里乖乖的等我,天黑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的。”
叶云说着,朝着火山湖的西部就跑了过去。
一边跑着叶云一边感受着自己的身体。这具身体跟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身体的强度。
虽然叶云没有穿鞋,但是他的脚踩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什么枯枝碎石之类的对他的脚没有任何的伤害。
而树林里各种各样干枯的树枝和藤蔓也没有对他的身体皮肤造成任何的伤害。他想起一部电影叫少林铜人,他现在就是那种铜皮铁骨的赶脚。
而且云感觉到自己的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有很长足的进步。他猛的踏出一步,身体就能向外飞出十多米远,这可比金灵儿的轻功还要快的多。
在山林里他竟然感觉到了开着跑车风驰电掣般的感觉。叶云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眼前出现了一个小村庄。在华国东北地区,现在这个季节还没有开始春耕。那些农民们闲来无事都聚在几户人家之中打麻将来消磨时间。
叶云悄悄的靠近村庄,摸进了一家看起来很富有的人家。
这家人都在前面的屋子里面打麻将。整个后院静悄悄的。
叶云一蹬腿就跳过了围墙。围墙下面趴着一条大狗,叶云并不知道这里有狗,他越过围墙之前,落地的时候正好落在狗的身旁。
大狗张嘴就要叫,叶云丝毫不客气,一把掐住狗的脖子用力一拧,大狗来不及发出一丝惨叫,就挂了。
叶云进了这户人家的后屋。打开了他们家的衣柜。先找了一套男人的衣服勉强套在身上。然后他又找出一大堆女人的衣服。用一张床单包好,背在身上。
他还从鞋柜里找到了一双女人穿的新鞋,一并都扔到了那个床单里面。
另外,他还去厨房拿了一把刀子。还有一个打火机。
做完这些事情,叶云背着这包衣服,另一只手攥着那只死狗。大步流星的跑回了火山湖那里。
等到这家主人到了晚上出来做饭的时候,发现家里失窃了。丢失了很多件衣服,连家里看门的狗都丢失了。
有一个村民反映,他下午看到一个皮肤古铜色,赤身裸体的七尺大汉曾经围着失窃的这户人家打转。他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不过就在他揉了揉眼睛之后,那个裸体大汉就不知哪里去了。
这件事在村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整个村庄都被翻了个底朝天,但是没人知道这事谁做的。
一个星期之后,这家人再次被别人光顾了。只不过这一次,在他家的客厅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五捆华币,足够买几百件叶云拿走的那些衣物了。
这家的主人喜笑颜开,逢人就说他家是被山神眷顾了。真不清楚如果他知道了他所谓的那个山神是个没穿衣服,光着屁股的家伙,他会怎么想。
叶云回到了火山湖,把衣服扔给了金灵儿。这些衣服虽然有些土,但是难以掩盖金灵儿的美丽。
而金灵儿看到叶云的打扮,噗嗤一声笑了。
原来叶云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他现在的身高很高,还有一身的肌肉。那个男主人的大衣穿在叶云的身上,就像一件童装。
就算连内裤叶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只好拿着一条床单围在腰间。
叶云尴尬地笑了笑,他拎着手中的大狗尸体说道“灵儿你饿坏了吧,咱们现在就开始做饭吧,这是咱们的晚餐。”
金灵儿让叶云去寻找柴火,而她自己亲自操刀,把那只大狗的身体给解剖了。
看着金灵儿娴熟的刀功,叶云有些吃惊。一个17岁的女孩子竟然能把这些事情做的如此熟练,可见她的经历非常与众不同。
叶云知道对于金灵儿来说,作为一个杀手之外,对于刀的运用和对于人体的理解有很高的要求。
但是叶云不知道的是,金灵儿的义父金建威可是个老饕,他经常在农神架打来野味,回来之后直接就抛给自己的义女,让金灵儿帮她把这些东西做成美味。
吃晚饭的时候,叶云彻底的被金灵儿的手艺所震惊了。金灵儿也非常高兴。她深深的知道,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必须抓住他的胃。
自己做饭的手艺能够得到叶云的认可,这是一件令她非常高兴的事情。
当天晚上,两人相拥着睡在一起。他们聊天聊到很晚。金灵儿把自己从小到大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告诉给叶云,叶云也向金灵儿讲述了自己的复杂经历。
金灵儿这才明白眼前的男人为什么能够这么吸引自己,他的经历太丰富了。
对于男人来说,无论是经历的故事还是磨难都是他宝贵的财富。只有有故事的男人才会有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是那种富二代们所没有的,他们经历的那些东西也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从金灵儿那里叶云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既然她现在已经不是杀手了,也就没有任何的义务替雇主保密了。
金灵儿告诉叶云是来自京城的叶家通过金建威来雇佣自己来杀害叶云。
但是金灵儿对于叶家知道的并不多。不过对于叶云来说这就足够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就算幕后黑手不是这个叶家,但起码也跟他们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
第二天一早,金灵儿又叫来了那只令叶云痛恨无比的雪松鸟。金灵儿给这只鸟起名叫灵灵,这个名字,也让叶云腹诽不已。
“只有我们家灵儿才可以用这样可爱的名字。这只臭鸟,凭什么叫灵灵。”
而且就在前一天,做完饭时杀狗的时候。灵儿从狗的肚子里掏出一块狗宝。
狗宝是狗胃里的结石。一般的狗宝呈圆球形或椭圆形,大小不一,一般直径1.5~5厘米。
传统中医认为具有降逆风、开郁结、解毒之功能。主治胸肋胀满、食道癌、胃癌、反胃、疔疮等,是多种良药的重要原料。狗宝为我国传统中医药材,自古与牛黄、马宝并誉为"三宝"。
这条大狗肚子里的狗宝还不小,叶云想把这个东西交给唐怀瑟医生。想必医生看到这么大一块狗宝会很高兴。
结果这只臭鸟从天而降。叼着狗宝就飞走了,然后站在树顶上当着叶云的面把狗宝吞了下去。
金灵儿好一顿劝,叶云才同意放过这只可恶的鸟。
金灵儿再次做出几个手势,雪松鸟飞了出去。半个小时之后,它飞了回来,并带来了消息。从这里往西南大概30里的地方有一个小镇。那里有公路通汽车。
叶云背起了金灵儿,飞速的向那个城镇里前进,虽然今天他背着一个人,但是叶云的速度丝毫没有减慢。在前方学松鸟的带路之下,叶云只用了四十多分钟时间就到了那个城镇。
趴在叶云那宽厚的背上,金灵儿感觉到非常幸福,在这里,他感到了一阵的安心,就像小时候,义父总是保护她一样的感觉。
十多分钟后,这只鸟又飞了回来,不断地的在中盘旋。
“叶云,从这里往西面大概二十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小村落,那里好像有人家。”
“好的灵儿,你呆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弄几件衣服。”
叶云说着,双臂用力,在靠近湖边的地方挖起淤泥来。
时间不大,叶云用挖出来的淤泥给金灵儿磊了一个很像爱斯基摩人的冰屋那样建筑。他把怀中的女人抱了进去。
“灵儿,在这里乖乖的等我,天黑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的。”
叶云说着,朝着火山湖的西部就跑了过去。
一边跑着叶云一边感受着自己的身体。这具身体跟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身体的强度。
虽然叶云没有穿鞋,但是他的脚踩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什么枯枝碎石之类的对他的脚没有任何的伤害。
而树林里各种各样干枯的树枝和藤蔓也没有对他的身体皮肤造成任何的伤害。他想起一部电影叫少林铜人,他现在就是那种铜皮铁骨的赶脚。
而且云感觉到自己的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有很长足的进步。他猛的踏出一步,身体就能向外飞出十多米远,这可比金灵儿的轻功还要快的多。
在山林里他竟然感觉到了开着跑车风驰电掣般的感觉。叶云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眼前出现了一个小村庄。在华国东北地区,现在这个季节还没有开始春耕。那些农民们闲来无事都聚在几户人家之中打麻将来消磨时间。
叶云悄悄的靠近村庄,摸进了一家看起来很富有的人家。
这家人都在前面的屋子里面打麻将。整个后院静悄悄的。
叶云一蹬腿就跳过了围墙。围墙下面趴着一条大狗,叶云并不知道这里有狗,他越过围墙之前,落地的时候正好落在狗的身旁。
大狗张嘴就要叫,叶云丝毫不客气,一把掐住狗的脖子用力一拧,大狗来不及发出一丝惨叫,就挂了。
叶云进了这户人家的后屋。打开了他们家的衣柜。先找了一套男人的衣服勉强套在身上。然后他又找出一大堆女人的衣服。用一张床单包好,背在身上。
他还从鞋柜里找到了一双女人穿的新鞋,一并都扔到了那个床单里面。
另外,他还去厨房拿了一把刀子。还有一个打火机。
做完这些事情,叶云背着这包衣服,另一只手攥着那只死狗。大步流星的跑回了火山湖那里。
等到这家主人到了晚上出来做饭的时候,发现家里失窃了。丢失了很多件衣服,连家里看门的狗都丢失了。
有一个村民反映,他下午看到一个皮肤古铜色,赤身裸体的七尺大汉曾经围着失窃的这户人家打转。他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不过就在他揉了揉眼睛之后,那个裸体大汉就不知哪里去了。
这件事在村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整个村庄都被翻了个底朝天,但是没人知道这事谁做的。
一个星期之后,这家人再次被别人光顾了。只不过这一次,在他家的客厅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五捆华币,足够买几百件叶云拿走的那些衣物了。
这家的主人喜笑颜开,逢人就说他家是被山神眷顾了。真不清楚如果他知道了他所谓的那个山神是个没穿衣服,光着屁股的家伙,他会怎么想。
叶云回到了火山湖,把衣服扔给了金灵儿。这些衣服虽然有些土,但是难以掩盖金灵儿的美丽。
而金灵儿看到叶云的打扮,噗嗤一声笑了。
原来叶云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他现在的身高很高,还有一身的肌肉。那个男主人的大衣穿在叶云的身上,就像一件童装。
就算连内裤叶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只好拿着一条床单围在腰间。
叶云尴尬地笑了笑,他拎着手中的大狗尸体说道“灵儿你饿坏了吧,咱们现在就开始做饭吧,这是咱们的晚餐。”
金灵儿让叶云去寻找柴火,而她自己亲自操刀,把那只大狗的身体给解剖了。
看着金灵儿娴熟的刀功,叶云有些吃惊。一个17岁的女孩子竟然能把这些事情做的如此熟练,可见她的经历非常与众不同。
叶云知道对于金灵儿来说,作为一个杀手之外,对于刀的运用和对于人体的理解有很高的要求。
但是叶云不知道的是,金灵儿的义父金建威可是个老饕,他经常在农神架打来野味,回来之后直接就抛给自己的义女,让金灵儿帮她把这些东西做成美味。
吃晚饭的时候,叶云彻底的被金灵儿的手艺所震惊了。金灵儿也非常高兴。她深深的知道,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必须抓住他的胃。
自己做饭的手艺能够得到叶云的认可,这是一件令她非常高兴的事情。
当天晚上,两人相拥着睡在一起。他们聊天聊到很晚。金灵儿把自己从小到大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告诉给叶云,叶云也向金灵儿讲述了自己的复杂经历。
金灵儿这才明白眼前的男人为什么能够这么吸引自己,他的经历太丰富了。
对于男人来说,无论是经历的故事还是磨难都是他宝贵的财富。只有有故事的男人才会有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是那种富二代们所没有的,他们经历的那些东西也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从金灵儿那里叶云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既然她现在已经不是杀手了,也就没有任何的义务替雇主保密了。
金灵儿告诉叶云是来自京城的叶家通过金建威来雇佣自己来杀害叶云。
但是金灵儿对于叶家知道的并不多。不过对于叶云来说这就足够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就算幕后黑手不是这个叶家,但起码也跟他们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
第二天一早,金灵儿又叫来了那只令叶云痛恨无比的雪松鸟。金灵儿给这只鸟起名叫灵灵,这个名字,也让叶云腹诽不已。
“只有我们家灵儿才可以用这样可爱的名字。这只臭鸟,凭什么叫灵灵。”
而且就在前一天,做完饭时杀狗的时候。灵儿从狗的肚子里掏出一块狗宝。
狗宝是狗胃里的结石。一般的狗宝呈圆球形或椭圆形,大小不一,一般直径1.5~5厘米。
传统中医认为具有降逆风、开郁结、解毒之功能。主治胸肋胀满、食道癌、胃癌、反胃、疔疮等,是多种良药的重要原料。狗宝为我国传统中医药材,自古与牛黄、马宝并誉为"三宝"。
这条大狗肚子里的狗宝还不小,叶云想把这个东西交给唐怀瑟医生。想必医生看到这么大一块狗宝会很高兴。
结果这只臭鸟从天而降。叼着狗宝就飞走了,然后站在树顶上当着叶云的面把狗宝吞了下去。
金灵儿好一顿劝,叶云才同意放过这只可恶的鸟。
金灵儿再次做出几个手势,雪松鸟飞了出去。半个小时之后,它飞了回来,并带来了消息。从这里往西南大概30里的地方有一个小镇。那里有公路通汽车。
叶云背起了金灵儿,飞速的向那个城镇里前进,虽然今天他背着一个人,但是叶云的速度丝毫没有减慢。在前方学松鸟的带路之下,叶云只用了四十多分钟时间就到了那个城镇。
趴在叶云那宽厚的背上,金灵儿感觉到非常幸福,在这里,他感到了一阵的安心,就像小时候,义父总是保护她一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