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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这名字我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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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真是和平的一天呢。”

    林隐躺在床上,端起杯子,舒服的喝了一口热茶。

    此时距离他出发的日子已经过了三天,林隐也已经来到了两军交战的边境。其实,林隐之前所处的地方按地理位置来说,也能算是两军交战的边境,不过由于那里过于偏僻,与主战场相差甚远,所以一般不被他人作为边境来讲,而是称为一个分战场。

    至于为什么要刻意强调边境和分战场的区别。。。

    哒~哒~哒

    门外传来的,由布片遮盖的阵阵马蹄声让林隐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个时候已是接近深夜,更何况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驿站,正规军甚至都没有对这里进行登记,自然也不会在深夜经过这里,也就是说——他们是马贼咯?

    在所谓的边界,躲藏着大量诺亚文明正在抓捕或者已经放弃了抓捕的通缉犯,他们大都有着不俗的实力,在这个诺亚文明的势力触及不到的地方,自然是活的风生水起。当然,他们也不敢触怒诺亚文明的正规军,平时也不过就是抢抢商旅而已,这种没有登记在正规军地图上的小驿站就是他们的最爱。

    甚至有可能,这种驿站就是他们找人开的,然后定期抢一波。

    林隐在之前的几天里都没有遇见这种人,本以为能有个好运气。结果在这个马上就要越过边境的节骨眼上,竟然真的遇到了所谓的马贼——当然,他们自称游侠。

    “里面的人都给我听着,把钱,铠甲,能量块都交出来,我们就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们心狠手辣了。”

    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男子目露凶光,挥舞着手中铠甲的光刃,大吼声通过扩音器传到了驿站之中,顿时激起了一片恐慌的尖叫。

    能量块是诺亚文明军方早在100年前就已经淘汰的供能技术,现在,则是由士兵铠甲内存在的低级智能生命进行供能,效率高,作战时间长。但这些智能生命却具有识别主人的功能,主人死亡后,要到高级军官处解锁方能使用。于是,能量块这种供能技术在民间仍然十分普遍。

    同样的道理,这些马贼使用的武装也大都是能量块供能的铠甲,即使缴获了新式铠甲也无法使用。而他们骑马而不是搭乘科技用品的原因,也是害怕被诺亚文明的高级智能发现,甚至控制,然后被一网打尽。

    驿站内的一些商旅看来对这种情况已经见惯了,虽然脸上都是一脸苦涩,但却并没有反抗的意思,而是带着护卫走了出来,把女人则是留在了驿站之内。而看到这些非富即贵(边境商人一般都是土豪,而由于诺亚文明的战场条例,他们却携带不了太强的护卫,以防叛乱)的商人都如此做了,剩下的人也都哆哆嗦嗦的走了出来,林隐自然也不例外。

    “遇到我狂刀,算你们运气好,把东西留下,你们就可以走了。”

    看来成功抢劫商旅这种事情让脸上留着刀疤的男子很是高兴,虽然表情仍是透露着一股凶气,但眼中却不由得露出了得意与贪婪的神情,活像一个数钱的守财奴。

    然而就在这时,一句丝毫没有压低声音的问话让狂刀的脸上瞬间蒙上了一层阴霾。

    “狂刀是谁,我怎么没听说过?”

    “是谁?”

    狂刀循声望去,只见一个面目平凡的男子正面对着一名中年男子,而中年男子已经被吓的瘫在了地上,只是呢喃着‘完了,完了’之类的话语。

    “是我啊,我不知道你是谁,所以问一下,有什么不对吗?”

    林隐平静的回答道。

    “现在你知道了吗?”

    狂刀将一把宽刃大刀从腰间的刀鞘中缓缓抽出,一股仿佛经历过千军万马厮杀的血腥之气骤然涌出,让旁边的几个商人不由得吐了出来。

    然而对林隐没有卵用。

    “又没有人回答我,我怎么会知道。”

    林隐面色不变,再次说道。

    “好胆色。”

    狂刀双眼一眯,内心多了一抹警惕。然后,他目光在人群中只一扫,最后落在了那个早就瘫在地上的中年男人身上,远远的把刀指向了他。

    “你,告诉他,我是谁。”

    原本就已经瘫在了地上的男人顿时被吓得尿了裤子,神智都有些不清醒了。

    然后,他破口大骂。

    “tmd名字叫狂刀的通缉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就不能说个更有辨识度的名字吗?哪怕是末日狂刀也好啊,你不是狂拽酷炫吊炸天吗,拽刀,酷刀,炫刀哪个不好,非要选个这么没有辨识度的名字,我怎么猜?”

    说完这段话后,好像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中年男子一楞,然后终于——吓晕了过去。

    而此时狂刀的脸色已经跟黑炭相差不大了。

    林隐也没有预料到,这个看起来怂的不要不要的中年男人竟然能说出如此精妙的一番回答。于是,他面色呆萌(狂刀视角)的转过头来,再次说道“所以我还是不知道你是谁,要不还是让你自己告诉我吧。”

    “你自己留着问阎王爷吧!”

    狂刀面色愈加阴沉,双腿一夹马腹,直接挥舞着大刀冲了上来。要是在下属面前被林隐这样羞辱还没有回应的话,狂刀知道自己立刻就会失去手下的效忠,在边境可没有什么信誉之说,只有实力至上的丛林法则。

    不过狂刀的心里自然也是有着算计。要知道林隐此时也是没有穿铠甲的,而且手中更是没有武器,他先天就占了优势,再加上马匹的冲击力,胜算极大。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仿佛雷霆般的大吼传来,顿时震的在场众人头晕耳鸣,狂刀甚至连握在手中的刀也差点掉了下来。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现在是什么情况,连忙再次握紧刀柄,一刀超林隐砍了下去。

    “贼子,住手!”

    雷霆般的大吼再次传来,却掩盖不住其中的焦急,狂刀此次更是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大刀直落而下。

    然后——狂刀就被自己的刀砍去了脑袋,鲜血从无头尸体中疯狂的向上喷射。

    “原来砍头之后人的血液真的能喷好几米高啊。”

    这是用手将刀推了回去,用刀背将狂刀枭首的林隐此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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