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 正当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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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大娘子站在凉亭里,背负着双手,一只手里还拿着团扇。
凉亭四周摆了几十盆盛开的秋菊,凉风中夹杂着阵阵菊香,还有淡淡的桂花清甜,如能醒目提神的良药,让人从心底清明起来。
霍大娘子抬起头来,透过凉亭的飞檐看向蔚蓝的天空。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只有几只鸽子掠过,留下一串咕咕的叫声。
“大娘子,宋五公子已经从九爷院子里出来了,这会儿已经走了。”
绿云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霍大娘子缓缓转过身来:“就这样走了?”
绿云道:“失魂落魄的,出门时还被门槛绊了一下,王立家的和他说话,他也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霍大娘子没有再问,从亭内的石桌上拿起帐本,继续看了起来。
宋申从那天之后,便没有在双井胡同出现,经过永济寺捐款的事后,霍九爷在京城里名声大震,她对那个从七品的官身虽然诸般鄙视,可是霍家也与其他商户不同了,她的身边很快便聚集了一堆新的朋友,这些人大多都是和她一样的商户子弟,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两个花钱捐来的功名,但是还是比不上她这御赐的官身。
转眼便到了重阳,霍柔风和芦瑜、黄显俊以及扬州李家三房的李烨,约好一起去香山登高看红叶。
芦瑜是山西芦家的长房长孙。四大钱庄之一的金泰祥便是芦家的。芦家长房早在十年前便搬到京城了,金泰祥的总号也由山西太原迁到京城,芦大老爷早年捐了个秀才的功名,几个子女要么是娶了书香门第的媳妇,要么也是嫁进了官宦人家,到了芦瑜这一代,芦家在京城已经站稳脚跟,芦瑜的母亲是宿州知府范广云的亲妹妹,和当朝阁老范进一是同族。
芦瑜比霍柔风大两岁,和黄显俊都在树人书院读书。黄家本是书香门第,可惜后来家道中落,早年黄家的一位姑太太在宫里做宫女,不知怎么的,入了当时还是皇子的福王法眼,福王是先帝的弟弟,为人老实木讷,因此,反到很受太皇太后的怜爱,他开口讨要一个宫女,太皇太后便准了,后来黄家的这位姑太太给福王生了一子二女,由太皇太后亲自做主,封她做了福王侧妃。黄家也日渐兴旺起来,后来做起了清溪花椒生意,家业越做越大,黄侧妃的儿子封了镇国将军,私底下入股外家的生意,清溪花椒原就是贡品,一来二去,黄家便成了皇商。
黄显俊和芦瑜不同,他虽然也还在书院读书,但是平时常和宗室子弟混在一起,他有个外号叫“黄大头”,就是说他是冤大头,宗室子弟们出去玩儿,他就是那个买单的冤大头。
另一个叫李烨的,出自扬州李家。李家是大盐商,今年李家在杭州置办了园子,霍柔风还曾到李家园子赴宴,就是在那里巧遇谢思成。谢思成和李家长房的李振认识,李振是李烨隔着房头的大哥,李烨是李家三房的,他家和霍家一样,都是今年才来京城。这几年盐商的日子不好过,李家有心想做些别的生意,在南北直隶置办了多家铺子,李家三房则也从扬州搬来了京城。
李烨十六岁了,是这几人中年龄最大的,今天去香山的事,就是他提议的。
四个人里,霍柔风年纪最小,霍家又是初来乍到,但是她却是唯一一个见过太后,又得过皇帝封赏的,因此,其他三个人反而都和她很亲近。
一大早,黄家的马车就停在了双井胡同,黄显俊跳下马车,大咧咧地对霍家门口的小厮道:“快去看看你家九爷起来了吗?就说我找到一家新开的羊汤馆子,那里的羊肠子可好吃了。”
霍九爱吃牛羊肉,尤其是爱喝羊汤,黄显俊最大的爱好就是请人吃饭,那天听霍九说来到京城还没有喝到地道的羊汤,他便让人围着京城四处找,终于让他找到这家沧州人开的羊汤馆子了。
他这话果然管用,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霍九就牵着金豆儿跑出来了。
“黄显俊,你说的那家羊汤馆子在哪儿,是不是西北人开的?”她劈头盖脸地问道。
“不是西北人开的,但是味道也不错,尤其是那羊肠子,啧,我还是头回见到,你去尝尝,保证你吃了一次还想吃下一次。”
黄显俊边说边往马车前跑,又对霍柔风道:“你就和我坐一辆车吧,李烨去接芦瑜了,喝完羊汤,咱们到香山脚下的香山小馆门口碰头。”
“李烨去接芦瑜?他认路吗?”霍柔风好奇地问道,李烨虽然比他们年长,可是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认识路,同样一条路,别人走一遍就记住了,李烨却是走上四五回,还是不认识。
“他不认识,他家的车把式认识啊,芦瑜没有马车,李烨若是不去接他,他就只能坐轿子了。”两人上了马车,黄显俊拿了两块肉脯,一块给了金豆儿,一块塞进自己嘴里。
“芦瑜没有马车?真的假的?”霍柔风问道,她是通过黄显俊认识芦瑜的,并不太熟/
黄显俊笑道:“真的,是真的。你是不知道啊,芦瑜的祖父一心想让自家的子弟都变成读书人,不对,是要让他们比读书人还像读书人,平时不让他们穿绸缎的衣裳,出门只能坐轿子,轿子还是最寒酸的那种,芦瑜口袋里的银子,可能还不如你的小厮多呢。更别说马车了,他们芦府只有两驾马车,一驾是芦老太爷自己用的,一驾是女眷们出门上香时用的。”
霍柔风听得瞪大了眼睛,芦家啊,金泰祥的芦家啊,只有两驾马车?
“难怪上次来我家,芦瑜一个人吃了两只熊掌呢。”霍柔风说道。
“两只熊掌那算多吗?上次我在宝丰楼请客叫了几个花娘,我们都看花娘跳舞没顾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再看桌子,你猜怎么着,芦瑜一个人吃了半桌酒席!”
霍大娘子站在凉亭里,背负着双手,一只手里还拿着团扇。
凉亭四周摆了几十盆盛开的秋菊,凉风中夹杂着阵阵菊香,还有淡淡的桂花清甜,如能醒目提神的良药,让人从心底清明起来。
霍大娘子抬起头来,透过凉亭的飞檐看向蔚蓝的天空。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只有几只鸽子掠过,留下一串咕咕的叫声。
“大娘子,宋五公子已经从九爷院子里出来了,这会儿已经走了。”
绿云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霍大娘子缓缓转过身来:“就这样走了?”
绿云道:“失魂落魄的,出门时还被门槛绊了一下,王立家的和他说话,他也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霍大娘子没有再问,从亭内的石桌上拿起帐本,继续看了起来。
宋申从那天之后,便没有在双井胡同出现,经过永济寺捐款的事后,霍九爷在京城里名声大震,她对那个从七品的官身虽然诸般鄙视,可是霍家也与其他商户不同了,她的身边很快便聚集了一堆新的朋友,这些人大多都是和她一样的商户子弟,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两个花钱捐来的功名,但是还是比不上她这御赐的官身。
转眼便到了重阳,霍柔风和芦瑜、黄显俊以及扬州李家三房的李烨,约好一起去香山登高看红叶。
芦瑜是山西芦家的长房长孙。四大钱庄之一的金泰祥便是芦家的。芦家长房早在十年前便搬到京城了,金泰祥的总号也由山西太原迁到京城,芦大老爷早年捐了个秀才的功名,几个子女要么是娶了书香门第的媳妇,要么也是嫁进了官宦人家,到了芦瑜这一代,芦家在京城已经站稳脚跟,芦瑜的母亲是宿州知府范广云的亲妹妹,和当朝阁老范进一是同族。
芦瑜比霍柔风大两岁,和黄显俊都在树人书院读书。黄家本是书香门第,可惜后来家道中落,早年黄家的一位姑太太在宫里做宫女,不知怎么的,入了当时还是皇子的福王法眼,福王是先帝的弟弟,为人老实木讷,因此,反到很受太皇太后的怜爱,他开口讨要一个宫女,太皇太后便准了,后来黄家的这位姑太太给福王生了一子二女,由太皇太后亲自做主,封她做了福王侧妃。黄家也日渐兴旺起来,后来做起了清溪花椒生意,家业越做越大,黄侧妃的儿子封了镇国将军,私底下入股外家的生意,清溪花椒原就是贡品,一来二去,黄家便成了皇商。
黄显俊和芦瑜不同,他虽然也还在书院读书,但是平时常和宗室子弟混在一起,他有个外号叫“黄大头”,就是说他是冤大头,宗室子弟们出去玩儿,他就是那个买单的冤大头。
另一个叫李烨的,出自扬州李家。李家是大盐商,今年李家在杭州置办了园子,霍柔风还曾到李家园子赴宴,就是在那里巧遇谢思成。谢思成和李家长房的李振认识,李振是李烨隔着房头的大哥,李烨是李家三房的,他家和霍家一样,都是今年才来京城。这几年盐商的日子不好过,李家有心想做些别的生意,在南北直隶置办了多家铺子,李家三房则也从扬州搬来了京城。
李烨十六岁了,是这几人中年龄最大的,今天去香山的事,就是他提议的。
四个人里,霍柔风年纪最小,霍家又是初来乍到,但是她却是唯一一个见过太后,又得过皇帝封赏的,因此,其他三个人反而都和她很亲近。
一大早,黄家的马车就停在了双井胡同,黄显俊跳下马车,大咧咧地对霍家门口的小厮道:“快去看看你家九爷起来了吗?就说我找到一家新开的羊汤馆子,那里的羊肠子可好吃了。”
霍九爱吃牛羊肉,尤其是爱喝羊汤,黄显俊最大的爱好就是请人吃饭,那天听霍九说来到京城还没有喝到地道的羊汤,他便让人围着京城四处找,终于让他找到这家沧州人开的羊汤馆子了。
他这话果然管用,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霍九就牵着金豆儿跑出来了。
“黄显俊,你说的那家羊汤馆子在哪儿,是不是西北人开的?”她劈头盖脸地问道。
“不是西北人开的,但是味道也不错,尤其是那羊肠子,啧,我还是头回见到,你去尝尝,保证你吃了一次还想吃下一次。”
黄显俊边说边往马车前跑,又对霍柔风道:“你就和我坐一辆车吧,李烨去接芦瑜了,喝完羊汤,咱们到香山脚下的香山小馆门口碰头。”
“李烨去接芦瑜?他认路吗?”霍柔风好奇地问道,李烨虽然比他们年长,可是这人有个毛病,就是不认识路,同样一条路,别人走一遍就记住了,李烨却是走上四五回,还是不认识。
“他不认识,他家的车把式认识啊,芦瑜没有马车,李烨若是不去接他,他就只能坐轿子了。”两人上了马车,黄显俊拿了两块肉脯,一块给了金豆儿,一块塞进自己嘴里。
“芦瑜没有马车?真的假的?”霍柔风问道,她是通过黄显俊认识芦瑜的,并不太熟/
黄显俊笑道:“真的,是真的。你是不知道啊,芦瑜的祖父一心想让自家的子弟都变成读书人,不对,是要让他们比读书人还像读书人,平时不让他们穿绸缎的衣裳,出门只能坐轿子,轿子还是最寒酸的那种,芦瑜口袋里的银子,可能还不如你的小厮多呢。更别说马车了,他们芦府只有两驾马车,一驾是芦老太爷自己用的,一驾是女眷们出门上香时用的。”
霍柔风听得瞪大了眼睛,芦家啊,金泰祥的芦家啊,只有两驾马车?
“难怪上次来我家,芦瑜一个人吃了两只熊掌呢。”霍柔风说道。
“两只熊掌那算多吗?上次我在宝丰楼请客叫了几个花娘,我们都看花娘跳舞没顾上吃饭,过了一会儿,再看桌子,你猜怎么着,芦瑜一个人吃了半桌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