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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活死人(五)

作者:饭团桃子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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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慕卿有些发愣,他作为文官,不知道同多少人唇枪舌剑过了,自认为天底下能够胜过他的没有几个。

    可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等自己个承认自己仗势欺人的人?

    这要怎么辩?

    姜砚之瞧着眼前的四人。

    之前那个鸭公嗓子,应该是离门口最近,穿着屎黄色衣衫的黄梁,另外一个穿着绿衫广袖,不怎么言语的便是李家的另外一个小郎君,名叫李江。

    至于李大官人,先前在廊上,便见过了。

    姜砚之心中有了底,忍不住叹了口气。

    即便是他查出了凶手,也只能够定他一个强抢名女,袭击他人的罪名。

    毕竟这些日子,常明可是活蹦乱跳的在樊楼里出没,又怎能说,一个月前,他被那人给打死了呢?

    “上个月的初三,从樊楼出去,你们四个人,都去了何处?本大王前来,并非是来同你们抬杠的,而是你们四人,都牵扯到了一个案子当中。从现在开始,你们说的每一句话,本大王都会记录下来,写进卷宗里。”

    黄梁看了看姜砚之的身后,见并没有那开封府或者是大理寺的人,拿着笔墨纸砚记录,好奇的问道,“三大王用何记录?”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要不要本大王背一遍大陈律你听听?既然你开了口,便你先说。”

    黄梁看了李大官人一眼,收起了玩笑的架势。

    “让我想想,我们修书,经常会有不同的意见,有时候在馆中吵吵得不像话,便一道儿出来喝酒,算是和解,免得伤了兄弟情谊,是以这樊楼来得还挺多的,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日了。”

    姜砚之指了指一旁的常明,“上个月初三,徐慕清在这里打了常明一拳。”

    黄梁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一日啊,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一日被这不知琴师搅了雅兴,我喝得又有些多,便直接回府去了,临了想着我阿妹喜欢樊楼的烧鹅,还特意带了一只回去。她吃的时候,还热着呢。”

    “三大王尽管去问,下官说的话句句属实,樊楼账册子上记得清清楚楚的,我阿妹屋子里的婆子,应当也能作证。”

    姜砚之没有多言,又看向了那李大官人李淳。

    李淳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方正直,留着短短的小须,看上去颇为成熟稳重。脊背挺得直直的,嘴唇有些薄,看上去就是一个做文官的好料子。

    “我喝完酒之后,想起有一卷孤本,没有收好,便又回了崇文馆。”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可有人证?”

    李淳摇了摇头,“只有我家赶车的小厮,那时候比较晚了,崇文馆里早就没有人了,我经常夜里回去修书,自己有一套钥匙,所以并没有惊动他人。”

    八成因李淳家中尊长,便是那崇文馆的总领大学士,是以他才能自由出入。

    闵惟秀看了李淳一眼,李淳见她瞧过来,对着她微微的颔首。

    一个小厮的证词,实在是太弱了,李淳完全能够同他串供。

    姜砚之依旧没有多言,又看向了徐慕卿,“你呢?”

    徐慕卿脸黑得犹如锅底,“是这个下贱胚子,去开封府告了我么?我不过是打了他一拳,这么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开封府也要管?那瑶娘四处招蜂引蝶的,莫不是有人替天行道,将这嘴欠的家伙,打了一顿?”

    姜砚之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茶盏,重重的一拍,茶盏被他拍得四分五裂,杯子里的水汩汩的流了出来,流到了地上。

    “本官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这厮实在是败兴,我去河边吹了吹风,心平气和了些,便归家去了,我孤身一人,没有人证。”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你的小厮去哪里了?”

    虽然文人鄙视纨绔出门前呼后拥的,但实际上他们出门,也都带着小厮鞍前马后的。

    “这同案子没有关系,我可以不说,反正就是没有人证。身正不怕影子斜,三大王随便查。”

    徐慕卿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等二皇子做了开封府尹,姜砚之这官位保得住还是保不住,都难说呢!

    他们几个,可都是同二皇子相识于微末,一道儿在崇文馆修书修了好些年的。

    徐慕卿想着,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当初他一心想要外放,可是他叔父非要让他去修书,他这性子,简直是煎熬,可没有想到,姜还是老的辣。

    谁能够料到太子作死,让二皇子捡了大便宜呢?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到时候他们也是未来官家的府邸旧臣,东宫的重要班马了。

    他这样想着,警惕的看向了姜砚之。

    三大王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过一个小事,闹这么大阵仗,无非是想要崇文馆出事,二皇子倒霉罢了!

    “同案子有没有关,不是你说了算,是本大王说了算。你不说,没有关系,我自然能够查到。”

    徐慕卿咬了咬牙,“我在铁牛巷里,养了一房外室,原定那日要去的,不过败了兴致,便着小厮去同她说上一声,叫她莫要再等了。”

    姜砚之又看向了最后一位,“你呢?李江。”

    李江甩了甩袍子,“我有夜里登高望月的癖好,那日出城去登小峰山了。在城门口,遇见了崇文馆另外一位姓蔡的同僚的马车,他比我年长,我家小厮还给他家马车让了道儿。三大王可以去求证。”

    姜砚之笑了笑,“本大王也喜欢登山,登高望远委实让人心旷神怡,旁人都好那圆月,可本大王就好那峨眉月。那初三四正是观月的好时候,李兄真是同道中人。那晚月色何如?”

    李江愣了愣,“月牙弯弯如钩。”

    姜砚之笑出了声,“李江,那日夜里,是你在常明家附近,拿那大石头,砸了他对不对。因为那日夜里,小峰山那边乌云密布,还下了雨,根本就瞧不见月亮。我来之前,已经叫人去再三确认过了。”

    “那许是我记错了,我经常去爬山,去得多了,便记混淆了。那日我饮多了酒,去了那山顶,又服了一包五石散,有些神智不清的。现在想来,回来的时候,马车下雨弄脏了,翌日去崇文馆,还急忙忙的换了一辆,对,是下雨了。”

    姜砚之收起了笑容,“不,其实你没有记错,那日的月亮好得很呢,根本就没有下雨。既然没有下雨,你为什么要换马车呢?当然是因为你用石头砸了人,身上带了血,沾染在了马车上,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