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相公·强抢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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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为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那被唤作“阿囡”的女子便起身向沈月和李荣分别行了一个福礼,口中感谢道:“劳烦二位为兄长讨回公道,二位的大恩大德,清淑没齿难忘。”
原来刘青榆的妹妹叫刘清淑,兄妹俩都是好名字。只是不知道,这位妹妹的人生经历,会不会比她那可怜的哥哥幸运上几分。
刚才,听徐氏说刘清淑“夫家不得空”,沈月才知,这刘清淑竟是出嫁女。她留心看了一眼,见刘清淑国然梳着妇人发髻。可是她脸庞稚嫩,年纪看起来比沈月还要小一些。
刘清淑这么个大活人,肯定不是最近几天才凭空冒出来的。可是为什么之前来刘家的时候,一次也没有听徐氏提起过这个小女儿呢?莫非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这事处处透着蹊跷,不能怪沈月多想。心中起了疑,她便分散了一些注意力到刘清淑身上。
这姑娘身材偏瘦,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她的相貌极好,柔美娇媚,是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再看刘清淑身上的穿戴,首饰衣裳均是中上品,看来刘清淑的夫家应是家境殷实,起码不用为钱发愁。
可能是沈月打量的目光太过直白,让刘清淑感到有些不舒服。她撇过脸去,扭头盯着院子里的一草一木,心思似乎全然不在沈月的来意上。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一派淡然的刘清淑,沈月隐隐觉得不大对劲儿。至于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儿,她一时半会却又说不上来。
“夫人,是这样的,当日那位主动去衙门投案自首,称自己杀害了刘青榆的老乞丐,被人毒杀在大牢里。除了凶手以外,他是刘青榆生前最后接触到的人。”
“老乞丐一死,本案最后的线索也就断了。夫人,我们此番前来,是想问问,你们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没有啊……我与我儿每日深居简出,很少与外人打交道,又哪里有机会去得罪什么人呢?”
徐氏回答得很肯定,几乎是想也未想的,就给了沈月答复。
“夫人,您再仔细想想,刘青榆也没有得罪什么人吗?”
这一次,徐氏的回答比上一次还要笃定。“不可能的!我的孩子,我自己了解!青榆绝对不是那种会惹事生非的孩子!他宁肯自己吃亏,也不会去招惹麻烦的!”
不知道是不是回忆起了什么,徐氏越是说下去,情绪就越激动。害怕会刺激到徐氏,沈月也不敢再追问下去了。
不过沈月注意到,在徐氏肯定、认可刘青榆的时候,刘清淑的眼神似乎黯淡了一瞬。
“好,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了。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吧,若是以后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我们还会再来找您的。”
看得出来,刘青榆的死把徐氏折磨得身心俱疲,即便是女儿回家叹望,她的脸色和精神状态仍然算不得好。
当沈月提出告辞的时候,徐氏也没有像前两次一样,客套的挽留几句,或是说上一通感谢的话。
她神色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疲倦,“既然如此,那我就不送您二位了。若是有什么想知道的,沈姑娘您尽管来问我。”
沈月应了一声,转身欲走。就在这时,刘家大门忽然被人大力踹开,发出“哐当”的巨大响声。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同样凶神恶煞的家丁。
中年男人一身绸缎长衫,两手十根手指上有五根戴着金戒指,完全是一副暴发户的作派。
这中年男人看起来来者不善,沈月担心徐氏和刘清淑两个女人家会吃亏,便没急着离开,而是拉着李荣和天宝站在了院子角落里,看这中年男人究竟意欲何为。
“怎么,还要我亲自去把你请出来吗?”中年男人神态倨傲,看向徐氏的时候,眼神里尽是不懈,仿佛他才是这间小院的主人。
就在沈月一行人对中年男人的身份感到好奇的时候,刘清淑低着头,从房里走了出来,规规矩矩的来到中年男人身边站好。
看着并肩站在一起的两人,沈月的心中忽然有了猜测——徐氏说刘清淑已经嫁人,那这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该不会就是刘清淑的夫君吧?
不会的,徐氏一看就是那种爱护子女的好母亲。她怎么会把刘清淑许配给一个如此不般配的男人呢?
刘清淑和那个中年男人站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而且,以中年男人的年纪,估计都够做刘清淑的父亲了。
可是下一刻,沈月就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
只见那中年男子一把抓住刘清淑的发髻,将她拖拽到了自己跟前来,口中冷笑着道:“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还不快跟爷回去?!”
刘清淑疼得龇牙咧嘴,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儿,却不敢流出来。
而徐氏在一旁看着,几次想要上前去,将自己的女儿解救出来,却又害怕更加激怒那个中年男人。
踟蹰了几番,徐氏终究还是没敢上前去保护女儿。她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噼里啪啦的落下来,打湿了手中的帕子。
沈月在一旁看得奇怪不已,若说这中年男子是刘清淑的丈夫,看起来却又不太像。这人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强抢民女的架势!
可若说他不是刘清淑的夫君,徐氏母女何至于连反抗都不敢?
正纳闷间,李荣靠近过来解释道:“这男人姓胡,单名一个‘明’字,家中颇有资财。”
李荣当然不会认识幽州城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富商。关于胡明的消息,都是这些天以来,天宝搜集到的。
这还是因为天宝见李荣不把上头交代的任务放在心上,他便自作主张,私下里悄悄调查了幽州城内的所有可疑人员。
这个胡明因为家中资产颇丰,素日里惯爱做些欺男霸女之事,因此十分“荣幸”地被天宝查了个底朝天。
徐氏为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那被唤作“阿囡”的女子便起身向沈月和李荣分别行了一个福礼,口中感谢道:“劳烦二位为兄长讨回公道,二位的大恩大德,清淑没齿难忘。”
原来刘青榆的妹妹叫刘清淑,兄妹俩都是好名字。只是不知道,这位妹妹的人生经历,会不会比她那可怜的哥哥幸运上几分。
刚才,听徐氏说刘清淑“夫家不得空”,沈月才知,这刘清淑竟是出嫁女。她留心看了一眼,见刘清淑国然梳着妇人发髻。可是她脸庞稚嫩,年纪看起来比沈月还要小一些。
刘清淑这么个大活人,肯定不是最近几天才凭空冒出来的。可是为什么之前来刘家的时候,一次也没有听徐氏提起过这个小女儿呢?莫非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这事处处透着蹊跷,不能怪沈月多想。心中起了疑,她便分散了一些注意力到刘清淑身上。
这姑娘身材偏瘦,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她的相貌极好,柔美娇媚,是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
再看刘清淑身上的穿戴,首饰衣裳均是中上品,看来刘清淑的夫家应是家境殷实,起码不用为钱发愁。
可能是沈月打量的目光太过直白,让刘清淑感到有些不舒服。她撇过脸去,扭头盯着院子里的一草一木,心思似乎全然不在沈月的来意上。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一派淡然的刘清淑,沈月隐隐觉得不大对劲儿。至于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儿,她一时半会却又说不上来。
“夫人,是这样的,当日那位主动去衙门投案自首,称自己杀害了刘青榆的老乞丐,被人毒杀在大牢里。除了凶手以外,他是刘青榆生前最后接触到的人。”
“老乞丐一死,本案最后的线索也就断了。夫人,我们此番前来,是想问问,你们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没有啊……我与我儿每日深居简出,很少与外人打交道,又哪里有机会去得罪什么人呢?”
徐氏回答得很肯定,几乎是想也未想的,就给了沈月答复。
“夫人,您再仔细想想,刘青榆也没有得罪什么人吗?”
这一次,徐氏的回答比上一次还要笃定。“不可能的!我的孩子,我自己了解!青榆绝对不是那种会惹事生非的孩子!他宁肯自己吃亏,也不会去招惹麻烦的!”
不知道是不是回忆起了什么,徐氏越是说下去,情绪就越激动。害怕会刺激到徐氏,沈月也不敢再追问下去了。
不过沈月注意到,在徐氏肯定、认可刘青榆的时候,刘清淑的眼神似乎黯淡了一瞬。
“好,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了。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吧,若是以后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我们还会再来找您的。”
看得出来,刘青榆的死把徐氏折磨得身心俱疲,即便是女儿回家叹望,她的脸色和精神状态仍然算不得好。
当沈月提出告辞的时候,徐氏也没有像前两次一样,客套的挽留几句,或是说上一通感谢的话。
她神色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疲倦,“既然如此,那我就不送您二位了。若是有什么想知道的,沈姑娘您尽管来问我。”
沈月应了一声,转身欲走。就在这时,刘家大门忽然被人大力踹开,发出“哐当”的巨大响声。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同样凶神恶煞的家丁。
中年男人一身绸缎长衫,两手十根手指上有五根戴着金戒指,完全是一副暴发户的作派。
这中年男人看起来来者不善,沈月担心徐氏和刘清淑两个女人家会吃亏,便没急着离开,而是拉着李荣和天宝站在了院子角落里,看这中年男人究竟意欲何为。
“怎么,还要我亲自去把你请出来吗?”中年男人神态倨傲,看向徐氏的时候,眼神里尽是不懈,仿佛他才是这间小院的主人。
就在沈月一行人对中年男人的身份感到好奇的时候,刘清淑低着头,从房里走了出来,规规矩矩的来到中年男人身边站好。
看着并肩站在一起的两人,沈月的心中忽然有了猜测——徐氏说刘清淑已经嫁人,那这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该不会就是刘清淑的夫君吧?
不会的,徐氏一看就是那种爱护子女的好母亲。她怎么会把刘清淑许配给一个如此不般配的男人呢?
刘清淑和那个中年男人站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而且,以中年男人的年纪,估计都够做刘清淑的父亲了。
可是下一刻,沈月就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
只见那中年男子一把抓住刘清淑的发髻,将她拖拽到了自己跟前来,口中冷笑着道:“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主意!还不快跟爷回去?!”
刘清淑疼得龇牙咧嘴,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儿,却不敢流出来。
而徐氏在一旁看着,几次想要上前去,将自己的女儿解救出来,却又害怕更加激怒那个中年男人。
踟蹰了几番,徐氏终究还是没敢上前去保护女儿。她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噼里啪啦的落下来,打湿了手中的帕子。
沈月在一旁看得奇怪不已,若说这中年男子是刘清淑的丈夫,看起来却又不太像。这人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副强抢民女的架势!
可若说他不是刘清淑的夫君,徐氏母女何至于连反抗都不敢?
正纳闷间,李荣靠近过来解释道:“这男人姓胡,单名一个‘明’字,家中颇有资财。”
李荣当然不会认识幽州城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富商。关于胡明的消息,都是这些天以来,天宝搜集到的。
这还是因为天宝见李荣不把上头交代的任务放在心上,他便自作主张,私下里悄悄调查了幽州城内的所有可疑人员。
这个胡明因为家中资产颇丰,素日里惯爱做些欺男霸女之事,因此十分“荣幸”地被天宝查了个底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