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中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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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中 好久不见
林帅叫上小雁、何清涵,一起来到十舫馆深处的一个酒吧。新开的酒吧人气还不旺,沙发座位之间空隙很小,最里面是个舞台,并没有歌手驻场。林帅今天对戴瑞克很客气,也出乎意料的冷静,以前那个狂热的粉丝完全消失了。小雁无奈想到:“这姐们还真是直性子,更容易受别人影响。这么一来,哪有机会亲近?不要说上床,接吻都悬。这不是把戴瑞克推得越来越远了吗?关键人家戴瑞克还什么都不知道那!万一冤枉了他,错过一段姻缘多可惜!”
“要点什么?”戴瑞克热情地问道。
这种场合,林帅是从来都不会主动点东西的,尤其是有帅哥在场——女孩子——要装得矜持嘛!小雁正要开口,林帅冷冰冰道:“胡萝卜”!一阵尴尬的沉默,何清涵心道:这种表达不满意的方式也太生硬了!小雁还在一旁掩饰:“哦,对,这几天太累,缺乏维生素,给她一杯胡萝卜汁!”
“不,就胡萝卜!整根洗干净放盘子里拿过来就行!”
小雁偷偷拽了下林帅,示意她冷静,对惊呆了的服务员说道:“切好端过来就行了!再要几杯你们这里自酿的啤酒还有零食拼盘!”
伏燨听到“胡萝卜”三个字,手微微抖了下,被何清涵看在眼里。何清涵心道:“这哥们儿真的在乎林帅,听出她不高兴,居然紧张成这个样子。”
啤酒、零食和胡萝卜端上来,林帅自顾自端起盘子,大口嚼着胡萝卜,吃得“咔咔”作响。伏燨默默地看着林帅吃胡萝卜。小雁以为伏燨被林帅的举动吓到了,急忙向何清涵使眼色。
何清涵看了看小雁,打圆场道:“最近大家都很忙,戴瑞克这么忙还抽时间邀请帅哥,看来……”
林帅恶狠狠盯着何清涵,还不是你!要不是你说了那么多,我怎么会对我喜欢的男人瞬间失去信心?于是开口打断道:“喝点什么?我先要啤酒,赶紧喝完,就回家休息了,这几天太累。”
何清涵几天前就后悔说得太多。一个大老爷们,那么多事要做,偏偏和女人们八卦。又不干自己的事,瞎掺和什么!没讨好成小雁,倒把她的闺蜜惹急了。顺便还有个无辜的戴瑞克躺枪。何清涵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小雁能不能理解自己这份苦心,坐在一旁纠结着低头不语。
戴瑞克深吸一口气,片刻间调整好情绪,恢复了谈笑风生,镇定自若的样子。他微笑着为林帅斟酒,对她爱答不理的样子恍如不绝。酒吧的客人并不多,看到这样一个帅得令人喷鼻血的青年男子,向一个不起眼的家伙讨好的样子,都暗自摇头!
林帅本来就对戴瑞克喜欢得抓耳挠腮,可是何清涵的话实在太有道理,分析得丝丝入扣,由不得她不信。忍了那么多天,也是极限了,林帅大口灌着啤酒,想让自己保持冷静,可是这个该死的戴瑞克一点不懂看人脸色。自己那么冷漠,还不时抢白,他居然恍若不觉。这不,又凑过来,他身上散发的檀香加泥土气息,令林帅呼吸急促,脑子一片空白。林帅对这股气息的抵御能力等于零。
林帅第一次近距离闻到戴瑞克的味道——练歌房唱歌那次——就入迷了,她跑遍了各大商场、小店、甚至淘宝四处寻觅这种香型的香水,或是男士面霜、须后水之类的东西。白白花了不少钱,至今没有一种香味,可以与伏燨身上的味道相提并论。林帅有时觉得,就冲这种香气,也想不顾一切和戴瑞克天天腻在一起。
戴瑞克并没有凑得那么近,只是对着林帅说道:“我去唱首歌,送给你!”他的声音不大,穿透力却很强。另外两个人见事态缓和,马上齐声叫好。
林帅不敢相信:“怎么,他居然要给我唱歌哄我开心?我无缘无故不高兴又不是因为他,他怎么不生气,还这么好心唱歌给我听?”
林帅脑中翻过来倒过去也想不明白,伏燨已经坐到小舞台话筒前的高脚椅上,只听他说道:“我想为帅哥唱一首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希望她开心!”声音不大,清新悦耳。台下顾客看到一个大帅哥上去演唱,大声喝彩。但是听完他的话,又看了看他手指坐着的林帅,不禁感到惋惜,他喜欢男人啊!
这是三个人第一次认真听戴瑞克唱歌,这首歌看似简单。简单的钢琴和弦乐的配器让这首歌更适合在深夜时独自品味。不管走过了多么曲折的路,多么期盼再次出现那些曾经熟悉的人,等待着,当再次见到既陌生又熟悉的人的时候,似乎只有那句淡淡的:好久不见。这是首慢歌,旋律如流水缓缓缠结而出,简单不复杂,感情却深沉内敛,直捣人心最深处。
戴瑞克的音色和陈奕迅完全不同,他的音色清澈纯净,音域也更高,更广。可是,他并不卖弄,就那么老老实实坐在话筒前,一字一句,娓娓道来,唱得很轻,可是每一个字都重重打在每个人心中。一些脆弱易感的女顾客,已经撕扯着纸巾擦眼泪了。
小雁忽然凑过来问道:“你以前认识他?”
林帅早就哭得哇哇的,听小雁这么问,随口回答:“当然不认识!以前要是遇到,怎么可能放过他?”
“我怎么感觉他以前认识你,还是认识了好多年,感情很不错那种,你听他唱的明明就是久别重逢啊!”
“我有这么帅的同学、朋友吗?幼儿园的?小学的?不可能不可能,他这长相百年难遇千载难逢,我这种花痴绝对不会记不起来!你要相信我这方面的记忆力和智商!”
何清涵道:“那就奇怪了!我听了也觉得心里很酸,他一定认识你!不会是之前追求过你的人整容了吧?”
林帅犹豫了:“不会吧!再说整容之后,说话声音啊、行为习惯啊也应该变不了,除非——他把脑子也换了。”
何清涵思考着说道:“如果真的不认识……”
林帅紧张地看着何清涵,生怕他又说出什么泼冷水的话,让自己心中刚燃起的小火苗瞬间熄灭。
“……那么,我就收回之前的推论,这个戴瑞克对你,绝对不是只想谈恋爱那么简单,对待你也不能用‘认真、执着’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如果非要一个词来形容,应该是‘刻骨铭心’吧!”
小雁反驳道:“你能不能别反转那么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帅哥会疯的!”
“没事,我喜欢,自从看见戴瑞克第一天开始,我就疯了,而且这病治不好!”林帅脸上还挂着眼泪,心里却乐开了花。
何清涵委屈道:“我也没办法,女人我不懂,男人的心还是了解的!每个男人心里都藏着一个不能碰触的点,这份情感对男人来说可以耗尽一生去铭记……”
歌曲结束,戴瑞克在众人的热烈掌声中回到座位,看大家哭得厉害,笑道:“本来是想让你们开心的,没想到变成这样,是我不好!罚我一杯酒好不好?”
林帅举起酒杯:“就冲你这首歌,来,我先干三杯!”说完抬头一口气灌下去,酒从嘴角洒落,顺脖子流到身上,前胸后背一片透心凉。伏燨递过一张纸巾,林帅傻笑接过,狼狈地擦着。
伏燨心道:“行了,这笨蛋恢复正常了!”
小雁捂住眼睛:“完了,之前花痴模式恢复了!”
顾客们看到,纷纷摇头:老天很公平,给了唱歌男神无与伦比的外表和动人心魄的声音,智商、审美等等等等却完全不在线。身边那个混血美女多棒,活生生看不到;就算取向不同,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帅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为什么偏偏喜欢那个土里土气的小矮胖子?
音乐酒吧,银发帅哥表演时,总能吸引在场女观众议论纷纷,叫好声此起彼伏。不过,也就是当时闹一闹,一则整个乐队水平一般,引不起专业乐探的兴趣;二则帅哥到处都有,又不能当饭吃,何况乐手长得帅得多得是,犯不着在这一个树上吊死——即使这颗树美得惊人,也总还是颗树。
当然,总有些走火入魔的粉丝,紧追不舍。吧台一个染着紫头发的服务员笑着对身边同事说道:“邻家妹妹又来了!”
他口中的“邻家妹妹”就坐在一楼左侧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小舞台灯光亮起时,台上演员可以很清楚看到这个角落。“邻家妹妹”穿一件学院风淡绿色连衣裙,长筒白袜,一双皮质墨绿色偏带公主鞋,披肩发,戴了顶俏皮的小帽子,大眼睛在灯光照射下闪出各色光芒,小巧的鼻子微微上翘,双唇抿在一起,不知再想些什么。若不是周围的环境喧嚣暧昧,活脱脱一个参加外事活动的小公主。
紫头发的同事坏笑道:“怎么,看上她了?轮不到你,你看多少人都偷偷盯着她那!”
紫头发也笑了:“我可不敢碰这类小白天鹅,登城里人的背景都复杂,指不定是啥大领导的孙女,惹不起啊!再说人家心思都放在台上,你说这么清纯的女孩子,还很有教养,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小姑娘一看平时家里就管得严,哪见过这种场面,猎奇呗!”
“不过,这地方太复杂,一个姑娘单身出来,不怕危险吗?”
“管不了那么多,只要别在咱们酒吧出事就行了!”
紫头发不满道:“你这人还真不懂怜香惜玉!”
“谁说的,我想怜,可是没这机会啊!你看,她那眼神,完全被台上那个白头发娘炮儿小子迷住了,现在过去劝她离开,不是自讨没趣吗!”
小莺盯着台上的白发男子好几天了,仍旧没什么反应。她坐的位置很巧妙。每个乐队成员要离开时,这个角落是必经之地。白发男子每天经过这里,像没看到自己一样。有一次小莺故意伸腿拌了他一下,白发男子一个踉跄,险些摔在旁边顾客身上。就算这样,他也没说什么,站起来匆匆离开。小莺愈发怀疑,正常人无论如何也会说句话啊,这不是躲着自己是什么?再说自己的打扮,任何男人看了,都不会反感,反而拼命找机会搭讪,自己故意放出机会,对方却不理,这里肯定有问题。小莺绝非看上去那么软萌,真的较近起来,小雁也要让她几分的。小莺稳稳坐在台下,盯着白头发,心道:玩儿失忆?!好,我就天天出现,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第二十二章 中 好久不见
林帅叫上小雁、何清涵,一起来到十舫馆深处的一个酒吧。新开的酒吧人气还不旺,沙发座位之间空隙很小,最里面是个舞台,并没有歌手驻场。林帅今天对戴瑞克很客气,也出乎意料的冷静,以前那个狂热的粉丝完全消失了。小雁无奈想到:“这姐们还真是直性子,更容易受别人影响。这么一来,哪有机会亲近?不要说上床,接吻都悬。这不是把戴瑞克推得越来越远了吗?关键人家戴瑞克还什么都不知道那!万一冤枉了他,错过一段姻缘多可惜!”
“要点什么?”戴瑞克热情地问道。
这种场合,林帅是从来都不会主动点东西的,尤其是有帅哥在场——女孩子——要装得矜持嘛!小雁正要开口,林帅冷冰冰道:“胡萝卜”!一阵尴尬的沉默,何清涵心道:这种表达不满意的方式也太生硬了!小雁还在一旁掩饰:“哦,对,这几天太累,缺乏维生素,给她一杯胡萝卜汁!”
“不,就胡萝卜!整根洗干净放盘子里拿过来就行!”
小雁偷偷拽了下林帅,示意她冷静,对惊呆了的服务员说道:“切好端过来就行了!再要几杯你们这里自酿的啤酒还有零食拼盘!”
伏燨听到“胡萝卜”三个字,手微微抖了下,被何清涵看在眼里。何清涵心道:“这哥们儿真的在乎林帅,听出她不高兴,居然紧张成这个样子。”
啤酒、零食和胡萝卜端上来,林帅自顾自端起盘子,大口嚼着胡萝卜,吃得“咔咔”作响。伏燨默默地看着林帅吃胡萝卜。小雁以为伏燨被林帅的举动吓到了,急忙向何清涵使眼色。
何清涵看了看小雁,打圆场道:“最近大家都很忙,戴瑞克这么忙还抽时间邀请帅哥,看来……”
林帅恶狠狠盯着何清涵,还不是你!要不是你说了那么多,我怎么会对我喜欢的男人瞬间失去信心?于是开口打断道:“喝点什么?我先要啤酒,赶紧喝完,就回家休息了,这几天太累。”
何清涵几天前就后悔说得太多。一个大老爷们,那么多事要做,偏偏和女人们八卦。又不干自己的事,瞎掺和什么!没讨好成小雁,倒把她的闺蜜惹急了。顺便还有个无辜的戴瑞克躺枪。何清涵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小雁能不能理解自己这份苦心,坐在一旁纠结着低头不语。
戴瑞克深吸一口气,片刻间调整好情绪,恢复了谈笑风生,镇定自若的样子。他微笑着为林帅斟酒,对她爱答不理的样子恍如不绝。酒吧的客人并不多,看到这样一个帅得令人喷鼻血的青年男子,向一个不起眼的家伙讨好的样子,都暗自摇头!
林帅本来就对戴瑞克喜欢得抓耳挠腮,可是何清涵的话实在太有道理,分析得丝丝入扣,由不得她不信。忍了那么多天,也是极限了,林帅大口灌着啤酒,想让自己保持冷静,可是这个该死的戴瑞克一点不懂看人脸色。自己那么冷漠,还不时抢白,他居然恍若不觉。这不,又凑过来,他身上散发的檀香加泥土气息,令林帅呼吸急促,脑子一片空白。林帅对这股气息的抵御能力等于零。
林帅第一次近距离闻到戴瑞克的味道——练歌房唱歌那次——就入迷了,她跑遍了各大商场、小店、甚至淘宝四处寻觅这种香型的香水,或是男士面霜、须后水之类的东西。白白花了不少钱,至今没有一种香味,可以与伏燨身上的味道相提并论。林帅有时觉得,就冲这种香气,也想不顾一切和戴瑞克天天腻在一起。
戴瑞克并没有凑得那么近,只是对着林帅说道:“我去唱首歌,送给你!”他的声音不大,穿透力却很强。另外两个人见事态缓和,马上齐声叫好。
林帅不敢相信:“怎么,他居然要给我唱歌哄我开心?我无缘无故不高兴又不是因为他,他怎么不生气,还这么好心唱歌给我听?”
林帅脑中翻过来倒过去也想不明白,伏燨已经坐到小舞台话筒前的高脚椅上,只听他说道:“我想为帅哥唱一首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希望她开心!”声音不大,清新悦耳。台下顾客看到一个大帅哥上去演唱,大声喝彩。但是听完他的话,又看了看他手指坐着的林帅,不禁感到惋惜,他喜欢男人啊!
这是三个人第一次认真听戴瑞克唱歌,这首歌看似简单。简单的钢琴和弦乐的配器让这首歌更适合在深夜时独自品味。不管走过了多么曲折的路,多么期盼再次出现那些曾经熟悉的人,等待着,当再次见到既陌生又熟悉的人的时候,似乎只有那句淡淡的:好久不见。这是首慢歌,旋律如流水缓缓缠结而出,简单不复杂,感情却深沉内敛,直捣人心最深处。
戴瑞克的音色和陈奕迅完全不同,他的音色清澈纯净,音域也更高,更广。可是,他并不卖弄,就那么老老实实坐在话筒前,一字一句,娓娓道来,唱得很轻,可是每一个字都重重打在每个人心中。一些脆弱易感的女顾客,已经撕扯着纸巾擦眼泪了。
小雁忽然凑过来问道:“你以前认识他?”
林帅早就哭得哇哇的,听小雁这么问,随口回答:“当然不认识!以前要是遇到,怎么可能放过他?”
“我怎么感觉他以前认识你,还是认识了好多年,感情很不错那种,你听他唱的明明就是久别重逢啊!”
“我有这么帅的同学、朋友吗?幼儿园的?小学的?不可能不可能,他这长相百年难遇千载难逢,我这种花痴绝对不会记不起来!你要相信我这方面的记忆力和智商!”
何清涵道:“那就奇怪了!我听了也觉得心里很酸,他一定认识你!不会是之前追求过你的人整容了吧?”
林帅犹豫了:“不会吧!再说整容之后,说话声音啊、行为习惯啊也应该变不了,除非——他把脑子也换了。”
何清涵思考着说道:“如果真的不认识……”
林帅紧张地看着何清涵,生怕他又说出什么泼冷水的话,让自己心中刚燃起的小火苗瞬间熄灭。
“……那么,我就收回之前的推论,这个戴瑞克对你,绝对不是只想谈恋爱那么简单,对待你也不能用‘认真、执着’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如果非要一个词来形容,应该是‘刻骨铭心’吧!”
小雁反驳道:“你能不能别反转那么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帅哥会疯的!”
“没事,我喜欢,自从看见戴瑞克第一天开始,我就疯了,而且这病治不好!”林帅脸上还挂着眼泪,心里却乐开了花。
何清涵委屈道:“我也没办法,女人我不懂,男人的心还是了解的!每个男人心里都藏着一个不能碰触的点,这份情感对男人来说可以耗尽一生去铭记……”
歌曲结束,戴瑞克在众人的热烈掌声中回到座位,看大家哭得厉害,笑道:“本来是想让你们开心的,没想到变成这样,是我不好!罚我一杯酒好不好?”
林帅举起酒杯:“就冲你这首歌,来,我先干三杯!”说完抬头一口气灌下去,酒从嘴角洒落,顺脖子流到身上,前胸后背一片透心凉。伏燨递过一张纸巾,林帅傻笑接过,狼狈地擦着。
伏燨心道:“行了,这笨蛋恢复正常了!”
小雁捂住眼睛:“完了,之前花痴模式恢复了!”
顾客们看到,纷纷摇头:老天很公平,给了唱歌男神无与伦比的外表和动人心魄的声音,智商、审美等等等等却完全不在线。身边那个混血美女多棒,活生生看不到;就算取向不同,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帅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为什么偏偏喜欢那个土里土气的小矮胖子?
音乐酒吧,银发帅哥表演时,总能吸引在场女观众议论纷纷,叫好声此起彼伏。不过,也就是当时闹一闹,一则整个乐队水平一般,引不起专业乐探的兴趣;二则帅哥到处都有,又不能当饭吃,何况乐手长得帅得多得是,犯不着在这一个树上吊死——即使这颗树美得惊人,也总还是颗树。
当然,总有些走火入魔的粉丝,紧追不舍。吧台一个染着紫头发的服务员笑着对身边同事说道:“邻家妹妹又来了!”
他口中的“邻家妹妹”就坐在一楼左侧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小舞台灯光亮起时,台上演员可以很清楚看到这个角落。“邻家妹妹”穿一件学院风淡绿色连衣裙,长筒白袜,一双皮质墨绿色偏带公主鞋,披肩发,戴了顶俏皮的小帽子,大眼睛在灯光照射下闪出各色光芒,小巧的鼻子微微上翘,双唇抿在一起,不知再想些什么。若不是周围的环境喧嚣暧昧,活脱脱一个参加外事活动的小公主。
紫头发的同事坏笑道:“怎么,看上她了?轮不到你,你看多少人都偷偷盯着她那!”
紫头发也笑了:“我可不敢碰这类小白天鹅,登城里人的背景都复杂,指不定是啥大领导的孙女,惹不起啊!再说人家心思都放在台上,你说这么清纯的女孩子,还很有教养,怎么会跑到这种地方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小姑娘一看平时家里就管得严,哪见过这种场面,猎奇呗!”
“不过,这地方太复杂,一个姑娘单身出来,不怕危险吗?”
“管不了那么多,只要别在咱们酒吧出事就行了!”
紫头发不满道:“你这人还真不懂怜香惜玉!”
“谁说的,我想怜,可是没这机会啊!你看,她那眼神,完全被台上那个白头发娘炮儿小子迷住了,现在过去劝她离开,不是自讨没趣吗!”
小莺盯着台上的白发男子好几天了,仍旧没什么反应。她坐的位置很巧妙。每个乐队成员要离开时,这个角落是必经之地。白发男子每天经过这里,像没看到自己一样。有一次小莺故意伸腿拌了他一下,白发男子一个踉跄,险些摔在旁边顾客身上。就算这样,他也没说什么,站起来匆匆离开。小莺愈发怀疑,正常人无论如何也会说句话啊,这不是躲着自己是什么?再说自己的打扮,任何男人看了,都不会反感,反而拼命找机会搭讪,自己故意放出机会,对方却不理,这里肯定有问题。小莺绝非看上去那么软萌,真的较近起来,小雁也要让她几分的。小莺稳稳坐在台下,盯着白头发,心道:玩儿失忆?!好,我就天天出现,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