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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会忘记他的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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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8点风铃赶到人羲公司,进入办公室时却发现叶诏早在里面,手里提着的早餐一时不知往哪里塞。她原想着提前一个小时来公司,花10分钟吃完早餐,然后收拾办公室,9点正式工作。

    “叶总。”风铃真想把手里提着的早餐扔掉,反正不可能当着叶诏的面吃早餐。

    叶诏手里拿着一副相框,冷淡地应了一声,便将相框放到抽屉起身出门,当经过风铃时,道:“上午11点,你去星河机场接卡恩先生,奥利弗·卡恩,这是他的相片,还有他会说国语。”说着,他将一张六寸大小的彩色照片放在风铃的办公桌上,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去。

    风铃看着手中的照片,这是个50多岁的外国男子,金色的眼眸宛若阳光般耀眼,气质温雅之中有丝果敢决绝的意味。

    奥利弗·卡恩,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生疏,想必是和人羲公司有业务来往吧。

    或者是尸源的提供者?

    想到这里,风铃将早餐放在办公桌的一角,打开电脑,在谷歌中搜索奥利弗·卡恩,没想到出来了不少关于他的新闻,原来他是德国的一名脑科权威专家。

    风铃没想出来脑科专家与人羲公司之间的关联,但是卡恩既然是医生,那多半是和疾病有关,或者叶诏请他来是为某个人诊治疾病,又或者他们是朋友,毕竟叶诏就是学医的。

    星河机场位于江城的郊区,离永陵街道正好隔着江城城区,开车过去需要一个多小时,风铃三下两口将一碗豆皮塞到嘴里,咽下还热气滚滚的牛奶。

    时间是8点30分,离接机的11点还有两个半小时。

    还有多余的时间,风铃又想窥视叶诏的电脑,在这个电脑里绝对藏着机密。只是风铃不敢,叶诏随时都会进来,须得等他外出才行,算了,自己有半年的时间,这个时间足够自己调查明白尸体来源。

    风铃将办公室的桌椅擦了一遍,便提着包出来,恰好遇到刘经理。“车钥匙给你,航班KA852,香港到江城,11点到。”

    “我有车。”

    “这是公事,用公司的车,叶总说你用他的车。”

    奔驰停在空旷的院内,风铃坐了进去,这么昂贵的车其实也并没有特别的感觉。汽车驶出厂区,飞快地向星河机场赶去。

    半路上,刘经理又打来电话,嘱咐风铃买一束夕雾送给卡恩先生。

    好不容易看到一家花店,风铃进去买了一束夕雾,这种紫色的花不算特别好看,由许多的小花紧密地簇在一起,问起店员花语,居然是一往情深。

    风铃拉开车后门,准备将花放在车后座,正要关车门,忽然看见靠近车窗的座位缝隙中有支口红。风铃一愣,钻入车内拾起那支口红,揭开盖,口红的颜色十分鲜艳。

    这支口红的颜色和那日易乘秋用过的口红颜色很相近,难道易乘秋与叶诏之间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东野阳下葬的当日,易乘秋不去墓地,反而出现在博物馆看人体展览,然后没几天就约刘纪进行采访,那日还看见叶诏在她的家中。另外,东野阳没有将公司和遗产交给亲生儿子,却交给了叶诏,这种行为有悖常理,莫非这里面是有什么故事吗?

    瞬间,风铃脑补出一出奸夫淫妇谋财害命的折子戏。

    风铃放下口红,此时没时间考虑这个,离11点钟只有一个小时了。

    到了机场离11点还有二十分钟,风铃捧着花去A出口等待,很快人流汹涌而出。风铃对着照片看了几眼,好在对方是个外国人,特征还是很明显的。

    “卡恩先生。”

    奥利弗·卡恩是最后出来,他背着一件黑色大行李包,风铃迎上去,先将手中的一束夕雾送给他,又接过他的行李包。

    “是叶总让我来接您的。”

    “我知道,你先送我去明珠大酒店。”

    卡恩的国语说得极是流利,这让风铃不禁感到惭愧,自己连一门外语都没掌握好。“好。”

    奔驰在公路上再次行驶起来,风铃从车后视镜看,卡因在车后座闭目养神。“卡恩先生,你喜欢江城吗?江城有很多名胜古迹,我可以做你的向导。”

    “嗯,我都去过。”

    “卡恩先生,原来你已经来过江城了,那这次您打算逗留几天呢?”

    “最多一个月。”

    “您和叶总的关系看起来不错。”

    “我们认识几十年了……”话一出口,卡恩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妥,又闭上了眼睛。

    风铃听得一愣,卡恩与叶诏认识几十年,叶诏也就二十七八岁,怎么可能与卡恩认识几十年呢?哦,明白了,大概是卡恩对某些词汇还不太理解。

    “卡恩先生,你什么时间与叶总见面?”风铃仍是试探,目前尚不明叶诏与卡恩见面的意图,直接追问会引起人怀疑,只能是旁敲侧击。

    “抱歉,小姐,我累了。”

    风铃碰了一个软钉子,只得道:“那您休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将卡恩送到明珠大酒店后,风铃开车返回人羲公司,刚进厂门又遇到了刘经理,风铃不由感叹,刘经理是个神人,他总是心有灵犀地知道自己的动向,怪不得那次他发现自己在厂房前偷窥。

    “我带你去餐厅吃饭,你应该还没吃中饭吧。”

    “还有饭吃吗?现在快3点了。”

    “给你留着饭,况且我们公司的餐厅是包三餐,如果工人晚上加班,还会有夜宵,所以随时都会有饭吃。”

    员工餐厅离总经理办公室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刘经理挺善谈,两人聊着几分钟便走到了。餐厅的外观是六七十年代的红砖墙,看起来很有时代感,进入餐厅后,桌椅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清洁,几乎能照出人影。

    风铃走到打饭的窗口,窗口上的小黑板写着这天的伙食,每餐三菜一汤,有荤有素,饮食相当不错。

    “大陈,我让你留的一份饭给我。”刘经理向窗口探进头。

    窗口递出两只纸盒,刘经理接过来后放在餐桌上,道:“风铃,你过来吃饭吧,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风铃长这么大,只吃过学校食堂的大锅饭,那味道简直不敢恭维,只能说把菜煮熟了而已。风铃在餐桌前坐下来,揭开盒盖,这盒是米饭,另一盒是菜,有三样菜,分别是青椒肉丝、炝小白菜、虾仁玉米。

    光看菜色倒是过得去,风铃夹起一块虾仁放进嘴里咀嚼,咯吱一下汁水四溢,没想到味道还真不错。“挺好的。”

    刘经理笑容满面,道:“那你慢慢吃,以后下班直接来餐厅吃饭,我就不陪你了,先回办公室。”

    “嗯,您去忙吧。”

    刘经理走后,风铃吃得更放松,难得大锅能炒出这么好吃的菜,这师傅的厨艺不简单。正吃着,餐厅窗口有人喊道:“你的甜汤好了,快来拿。”

    风铃起身,去窗口拿汤,厨房里面人正好在看她,两人四目相对,风铃顿时心中一惊,这个人她见过的。

    对,就是他,自己不会忘记他的相貌,就是他。

    七年前的深夜,有个男人悄悄翻窗进入风铃的家中,然后他带走了风筝,从此他与风筝一起下落不明。